第三章 “革命”行动与“历史”书写
——论胡适的文学史重构
“白话文学”与“文学进化观”
从宋诗到“俗话文学”
作为“遗形物”的中国文学
传统的消逝
“新文学运动”又可称为“文学革命”或者“白话文运动”。每一个名称都有其特定的指涉方向,且都是有效的。这个运动是广义的“五四运动”的一部分。〔1〕“五四运动”在政治上固然有其特定的意义和作用,在社会文化各方面,亦和反权威、反传统的精神汇流。“文学革命”一词正可以反映当时有关文学活动方面的取向。“文学革命”成功地推翻了传统的文学史观,从此中国文学真正有传统与现代之分。在这项革命事业中出力最多、理论最有代表性的是胡适。本文试图从主要构成观念、建构过程的逻辑程序、造成的影响等方面讨论胡适的文学史观。在构筑和检讨胡适的文学史观时,笔者或会自居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做出褒贬月旦;然而无论从选题、征述取舍,以至透视定点诸方面,在在显示出笔者正被自己所处的意识川流所支配。对于历史局限的失觉与自觉,在文中潜显不定,先请读者鉴察。
一 “白话文学”与“文学进化观”
胡适对中国文学发展过程的描写,最详尽者应是1928年上海新月书店出版的《白话文学史》。这本书只有上卷。胡适在《自序》中说:“这部文学史的中下卷大概是可以在一二年内继续编成的”(12)。但他并没有实践这个诺言。《白话文学史》上卷写到唐代韵文部分;唐代散文及宋元以后的发展都未及讨论。胡适另有《国语文学史》的讲稿,由黎锦熙在1927年出版,亦只讲到南宋为止。如果我们要简约地掌握胡适的“白话文学史观”,可以参考他的《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一段简述中国文学历史演变的文字。〔2〕胡适其他论述大抵亦没有离开这段文字的架构,故此在这里先做引述,作为讨论的开端。
首先胡适指出汉朝的“中国的古文”已经成了一种死文字,政府通过举仕的制度才“延长了那已死的古文足足二千年的寿命”。“但民间的白话文学是压不住的。这二千年之中,贵族的文学尽管得势,平民的文学也在那里不声不响的继续发展。”以下他就将“白话文学”的发展分期叙述,并乘间与“古文文学”并论:
〔第一期:〕汉魏六朝的“乐府”代表第一时期的白话文学。
〔第二期:〕乐府的真美是遮不住的,所以唐代的诗也很多白话的,大概是受了乐府的影响。中唐的元稹、白居易更是白话诗人了。晚唐的诗人差不多全是白话或近于白话的了。中唐、晚唐的禅宗大师用白话讲学说法,白话散文因此成立。唐代的白话诗和禅宗的白话散文代表第二时期的白话文学。
〔第三期:〕但诗句的长短有定,那一律五字或一律七字的句子究竟不适宜于白话;所以诗一变而为词。词句长短不齐,更近说话的自然了。五代的白话词,北宋柳永、欧阳修、黄庭坚的白话词,南宋辛弃疾一派的白话词,代表第三时期的白话文学。诗到唐末,有李商隐一派的妖孽诗出现,北宋杨亿等接着,造为‘西昆体’。北宋的大诗人极力倾向解放的方面,但终不能完全脱离这种恶影响。所以江西诗派,一方面有很近白话的诗,一方面又有很坏的古典诗。直到南宋杨万里、陆游、范成大三家出来,白话诗方才又兴盛起来。这些白话诗人也属于这第三时期的白话文学。
〔第四期:〕南宋晚年,诗有严羽的复古派,词有吴文英的古典派,都是背时的反动。然而北方受了契丹、女真、蒙古三大征服的影响,古文学的权威减少了,民间的文学渐渐起来。金、元时代的白话小曲——如《阳春白雪》和《太平乐府》两集选载的——和白话杂剧,代表这第四时期的白话文学。
〔第五期:〕明朝的文学又是复古派战胜了;八股之外,诗词和散文都是带着复古的色彩,戏剧也变成又长又酸的传奇了。但是白话小说可进步了。白话小说起于宋代,传至元代,还不曾脱离幼稚的时期。到了明朝,小说方才到了成人时期;《水浒传》、《金瓶梅》、《西游记》都出在这个时代。明末的金人瑞竟公然宣言‘天下之文章无出《水浒传》右者’,清初的《水浒后传》,乾隆一代的《儒林外史》与《红楼梦》,都是很好的作品。直到这五十年中,小说的发展始终没有间断。明、清五百多年的白话小说,代表第五时期的白话文学(《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87—89页)。
从胡适的这段文字,可以见到他的文学史观由几组概念组成;以下再分项讨论。
(一)“白话”、“文言”与“死文学”、“活文学”
胡适在文中做了“白话”、“文言”的分划,分列“古文”和“白话散文”、“古典诗”和“白话诗”等对立概念;在较早期(1917年5月)一篇文章《历史的文学观念论》中他又从白话文学的立场确立这种对立:
故白话之文学,自宋以来,虽见屏于古文家,而终一线相承,至今不绝。
又说:
夫白话之文学,不足以取富贵,不足以邀声誉,不列于文学之“正宗”,而卒不能废绝者,岂无故耶?岂不以此为吾国文学趋势,自然如此,故不可禁遏而日以昌大耶?(《胡适文存》1卷33—85页)
从胡适的描述来看,“白话”并非传统文学史上的“正宗”,然而生命力强,故能一线相承。但在他后来的叙述中却索性以“白话文学”为文学史的中心,《白话文学史·引子》说:
白话文学史就是中国文学史的中心部分。中国文学史若去掉了白话文学的进化史,就不成中国文学史了。只可叫做“古文传统史”罢了(3)。
和这个分划配合的另一组概念就是“活文学”和“死文学”的对立。胡适说中国的古文“在二千年前已经成了一种死文字”,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中又说:
中国这二千年何以没有真有价值真有生命的“文言的文学”?……这都因为这二千年的文人所做的文学都是死的,都是用已经死了的语言文字做的。死文字决不能产出活文学。……简单说来,自从《三百篇》到于今,中国的文学凡是有一些价值有一些儿生命的,都是白话的,或是近于白话的。其余的都是没有生气的古董,都是博物院中的陈列品!(《胡适文存》1卷57页)
作为“革命”的口号,“白话”、“文言”和“活文学”、“死文学”的对立二分是很明白清楚的;界分了敌我,就可以全力进攻“文言”、“死文学”的堡垒。然而从理论层面而言,“白话”、“文言”一类界分实在不能解释语言运用的复杂现象。〔3〕本来在中国传统文学之中,语言的交流沟通长时间以来就只局限于文人集团之内,其间的应用语体少见“俗语俗字”也在所当然。再者,因为中国幅员辽阔,在士人阶层流通的书面语需要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结构;这又必会拉远书面语和口语的距离。最重要的问题是,在历时层面中“白话”“文言”或者说“俗语”“雅言”之间有复杂的互动关系,一个时期的俗语可以是另一个时期的雅言;〔4〕“文言”“白话”的界线在古代汉语不断演化的过程中,难以清楚厘分。胡适为了巩固白话文学是“中国文学史的中心部分”这一论点,就将“白话”定义放宽,他说:
我把“白话文学”的范围放的很大,故包括旧文学中那些明白清楚近于说话的作品。我从前曾说过,“白话”有三个意思:一是戏台上说白的“白”,就是说得出,听得懂的话;二是清白的“白”,就是不加粉饰的话;三是明白的“白”,是明白晓畅的话(《白话文学史·自序》,13页)。
看来,胡适只是选定某种语言风格——明白晓畅、不加粉饰——的作品作为讨论对象,并没有理清文言和白话的畛域。再者,胡适说“听得懂”、“明白晓畅”的性质,究竟是谁人的感受呢?是作品面世时的读者?是20世纪的现代读者?依着这条线索,我们又要考虑“活文学”、“死文学”的分野了。文学作品的完成是历史上的事实(fact),说它有生命与否,是指作品有没有发挥审美的功能;简单地说除了白话文学以外都是死文学,是故意忽略了李商隐诗或吴文英词在当世或者以后曾经在读者群中起过感发意兴的作用。胡适在讨论古代非白话文学作品的生命时曾说:
我也承认《左传》、《史记》在文学史上有“长生不死”的位置。但这种文学是少数懂得文言的人的私有物,对于一般通俗社会便同“死”的一样(《答朱经农》,《胡适文存》1卷89页)。
根据这里的说法,胡适的立场就明显了。他将读者的范围限于“一般通俗社会”,异于“少数懂得文言的人”。本来,在古代中国社会的限制之下,能够掌握文字书写系统的究属少数,文学作品既然以书写纪录为流传的主要途径,则“一般通俗社会”不能够也不愿意作热心的关注也是必然的了。如果将文人集团的文学活动排除开去,则“活文学”的活动范围只能够集中在书写权下放、城市经济兴起以后的通俗流行文学,或者较早期的口头文学如民间谣谚、祭祀歌乐等的纪录。〔5〕这样,文学系统就会愈加狭小了。相信就因为这个缘故,胡适不得不放宽他的“白话文学”的范围,否则难以担得起“中国文学史的中心部分”这个称号。事实上,《白话文学史》上详加讨论的作品,如陶渊明的“白话诗”,也不是“一般通俗社会”有兴趣去阅读或者欣赏的;严格来说,这也是“死文学”了。但如果我们不将读者范围规限于平民百姓,则古代中国文学很多时候都是呈现着活泼开放的面貌。由于既定立场的限制,胡适并没有考虑“文言文学”的开放与保守的变易互动的种种关涉,所以他的“文言”“白话”与“死”“活”文学的分划,就只停留于空泛的概念层面,只是革命宣传的口号而已。
(二)“文学进化观”
1.“进化”与“进步”
胡适表示他的文学史观是“历史进化的文学观”,这个观念的根源是19世纪以来西方思潮的支柱——“达尔文进化论”(见胡适《建设理论集·导言》,19页),其中理论的逻辑是“文学者,随时代而变迁者也”,“文学因时进化,不能自止”(《文学改良刍议》,《胡适文存》1卷7页)。这种进化的观念影响当时及以后的中国文学史研究最大;〔6〕然而在简单的标语底下,其纠结夹缠的理念层次着实相当复杂,故此很值得我们审视。
本来胡适所讲的“进化”一词原是evolution的中译,本指事物因应环境的变异而生变化,所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只应说是“演化”而不必是“进化”(progression)。〔7〕但由于19世纪以来西方对科学发展的憧憬,对人类文化前途的满怀信心,由旧而新的“演化”被诠释为“进化”,也就顺理成章了。〔8〕胡适运用“进化”一词时也保持了这种乐观、进步的意念,〔9〕并且理所当然地解释中国文学史的过程,在上引《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中说:“平民的文学在那里不声不响的继续发展”、“民间的文学渐渐起来”、“白话小说可进步了;……到了成人时期”等语,都是由“进化论”的角度立说的;在《文学改良刍议》第二条“不摹仿古人”之下,胡适又对“文学进化之理”做出说明:
文学者,随时代而变迁者也。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周、秦有周、秦之文学,汉、魏有汉、魏之文学,唐、宋、元、明有唐、宋、元、明之文学。此非吾一人之私言,乃文明进化之公理也(《胡适文存》1卷7页)。
分析这段话先要看“时代”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如果“时代”一词仅指时间历程,则这番看似科学真理的话都是废话,说“周、秦有周、秦之文学”、“汉、魏有汉、魏之文学”好比说1987年有1987年的文学、1989年有1989年的文学,绝对正确,但却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前说的“周、秦”、“汉、魏”是时间标签,后说的“周、秦”、“汉、魏”同为时间标签。在《文学进化观念与戏剧改良》一文中,胡适对“时代”与“文学”的关系稍做引申补充:
文学乃人类生活状态的一种记载。人类生活随时代变迁,故文学也随时代变迁;故一代有一代的文学(《胡适文存》1卷144页)。
“时代”不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都有所变迁,生活状态自然亦有变化,文学又会因生活状态的不同而变化——这种讲法在理论上没有值得怀疑之处,但究之亦没有什么深义。因为“生活”也是一个整合甚至抽象的观念,要解释“生活”和“文学”的关系还得要具体考察各种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的因素对文学的影响。在这个情况底下,我们固然可以承认文学在共时(synchronic)层面与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互相指涉构合,然而文学或者政治社会经济文化各个系统都有其历时进程,各系统的制约环境和反应能力不一,其间互动的作用异常复杂,根本难以保证有平行并进的发展(参陈国球《文学结构与文学演化过程》)。因此,从这个角度解释“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重点反而落在“文学”与“时代”的共时关系;即使企图由此揭示不同时代的差异,也难免为了迁就外缘因素的解释而对文学系统的发展做出不一定适当的切割;于是文学史就很容易变成社会史、经济史的附庸了。
胡适在《文学改良刍议》中接着举列中国的诗文发展为证,其中论“文”部分说:
即以文论,有《尚书》之文,有先秦诸子之文,有司马迁、班固之文,有韩、柳、欧、苏之文,有语录之文,有施耐庵、曹雪芹之文:此文之进化也(《胡适文存》1卷7页)。
其实这许多例证,一点都没有讲清楚“文之进化”,只是说不同作家有不同作品而已。如果以文学史的眼光来说,简单指陈作家作品有相异的地方,比辨析作家作品有什么相同共通之处,理论价值还要低。文学发展的线索是需要有“同”才能串联,在这基础上才能讲异同的制衡变化。〔10〕
胡适这篇文章最能动人的地方是说:
吾辈以历史进化之眼光观之,决不可谓古人之文学皆胜于今人也。左氏、史公之文奇矣;然施耐庵之《水浒传》,视《左传》、《史记》,何多让焉?《三都》、《两京》之赋富矣,然以视唐诗宋词,则糟粕耳!此可见文学因时进化,不能自止。唐人不当作商、周之诗,宋人不当作相如、子云之赋,——即令作之,亦必不工。逆天背时,违进化之迹,故不能工也(《胡适文存》1卷7页)。
这种古不必优于今的观念在理论逻辑上也没有破绽,不过如果我们不能证明今必优于古的讲法,则“进化”云者,也是空言;胡适所举的例证,就完全不能做到这一点。正如陈慧桦指出,以《左传》、《史记》和《水浒传》,《三都赋》、《两京赋》和唐诗宋词等不同文类做比较,实在不易找到立足点,〔11〕更何况“何多让”或者“糟粕”等价值判断,出于主观感受多于客观分析呢!
2.“进化”与“革命”
“文学革命”在胡适眼中直接与“文学进化”有关,他在《留学日记》(1916年4月5日)中说:
革命潮流即天演进化之迹。自其异者言之,谓之“革命”。自其循序渐进之迹言之,即谓之“进化”可也。
照这里的解释,“进化”一词是着眼于演变过程的连续性,“革命”是侧重过程前后的变异不同,其指涉的对象是同一的。胡适就用这个观念去解释中国文学的现象:
文学革命,在吾国史上非创见也。即以韵文而论:《三百篇》变而为《骚》,一大革命也。又为五言,七言,古诗,二大革命也。赋之变为无韵之骈文,三大革命也。古诗之变为律诗,四大革命也。诗之变为词,五大革命也。词之变为曲,为剧本,六大革命也。何独于吾所持文学革命论而疑之?(《胡适留学日记》,862—866页)
胡适在《逼上梁山》中引述这篇日记时说:
从此以后,我觉得我已从中国文学演变的历史上寻得了中国文学问题的解决方案(见胡适《建设理论集》,11页)。
换句话说,中国文学的发展既可说是进化史,又可说是革命史;但“文学革命”一词在《白话文学史》中却有不同的意义:
历史进化有两种:一种是完全自然的演化;一种是顺着自然的趋势,加上人力的督促。前者可叫做演进,后者可叫做革命。演进是无意识的,很迟缓的,很不经济的,难保不退化的。有时候,自然的演进到了一个时期,有少数人出来,认清了这个自然的趋势,再加上一种有意的鼓吹,加上人工的促进,使这个自然进化的趋势赶快实现;时间可以缩短十年百年,成效可以增加十倍百倍。因为时间忽然缩短了,因为成效忽然增加了,故表面上看去很像一个革命。其实革命不过是人力在那自然演进的缓步徐行的历程上,有意的加上了一鞭。白话文学的历史也是如此。……这几年来的“文学革命”,所以当得起“革命”二字,正因为这是一种有意的主张,是一种人力的促进(《白话文学史·引子》,5—7页)〔12〕。
虽然他还将“革命”归在“进化”项下,但其实他的取意已与前不同。例如元曲之兴,在前文是革命,在后者则只是演进,“文学革命”则保留给他领导的这次运动(《白话文学史·引子》,6页)。事实上,“革命”一词的用法还是以《白话文学史》所讲比较合理。革命的意义本是推翻旧体制,另立新系统;放在学术领域来看,则典范(paradigm)的转移或可相比;〔13〕胡适举出的“哥白尼的天文革命”就有这个含义(《建设理论集·导言》,21页)。〔14〕但前文所举如“古诗变为律诗”、“诗之变为词”等,都不是取而代之的革命,在文学传统而言,是增加了一种文体,扩充了发展的领域。中国文学传统是一个向心力、凝聚力极强的系统,但也是一个相当开放的系统;例如乐府歌谣、燕乐的民间文学元素,就被传统吸纳而融合无间,演成五七言诗和词等“正统文学”。过去文学史上虽然有不少推行革新的运动,如李贽、公安三袁、金圣叹等都发表过令崇古之士惊骇的言论,但也称不上是全面推翻建制的革命。〔15〕胡适的长期论敌梅光迪,在《评提倡新文化者》中说:
夫革命者,以新代旧,以此易彼之谓。若古文白话递兴,乃文学体裁之增加,实非完全变迁,尤非革命也。诚如彼等所云,则古文之后,当无骈体;白话之后,当无古文;而何以唐宋以来,文学正宗,与专门名家,皆为作古文或骈体之人?此吾国文学史上事实,岂可否认,以圆其私说者乎?(郑振铎《文学论争集》,128页)。〔16〕
在今天看来,梅光迪并未把握到当世的脉搏,他对白话文运动的看法,是落在时代之后了。但他对中国文学史的观察,正代表传统中国文学的一贯思维方式,传统文学史中事实上并不存在“文学革命”。然而历史只有成例,并无成律;过去没有的不等于今天没有。胡适领导的,确是一场“文学革命”,而且胡适把当前的革命意识,投射到文学史现象的解释方面,他对梅光迪批评的回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