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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墨家之文学观

中国文学批评史(套装全2册) (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丛书) 作者:郭绍虞 著


第二章 墨家之文学观

墨家思想极端尚质,所以论文亦主应用。此虽有类于儒家之以善为鹄,而实则不同。儒家主非功利的尚用;墨家主功利的尚用。尚用而非功利的,故与尚文思想不相冲突;尚用而为功利的,则充其量非成为极端的尚质不可。这是儒墨文学观之异点。

因此,墨子书中所谓“文学”,其意义当然同于学术,而且他的为文学之方法,亦更近于科学化。其《非命上》云:

 

言必立仪。言而毋仪,譬犹运钧之上而言朝夕者也;是非利害之辨,不可得而明知也。

 

《非命中》也说:

 

凡出言谈由文学之为道也,则不可而不先立义(同“仪”)法。若言而无义,譬犹立朝夕于员钧之上也;则虽有巧工,必不能得正焉。

 

这种言必立仪的说法,即为后来荀子“凡议必将立隆正”之说所自出。这种要先立个“仪”或“隆正”以为标准的大前提的,都是演绎法。不过他和荀子有些不同,因为墨子的“仪”是三表法,而荀子仅得其一端而已。

墨子因欲立仪,故以为言必有三表。这三表是什么?兹据《非命上》原文而复补以《非命中》一篇所言,列之于下:

 

有本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天鬼之志。](此据《非命中》补。)

有原之者:——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

有用之者:——于何用之?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

 

此节很重要。由于他的实用主义看来:所谓本之,是言其“用”之根据,亦即其言所以适于应用之已往的证据;所谓原之,是言其“用”之对象,亦即其言所以适于应用之现在的证据;所谓用之,是言其“用”之成绩,又为其言可以适于应用之未来的证据。

由其第一点言:所谓本之,是求所以适于应用之已往的证据。这种证据时过境迁,有时或不适于现代。或更不适于将来,但在信而好古的儒家看来却最合脾胃。故荀子取之以完成他“以圣王为师”的演绎的方法,以完成他宗经、明道、征圣的文学观。是以他的“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的方法,为儒墨之所同,因为这虽主尚用,犹不很带功利的色彩。

至所谓本之于天鬼之志,则在不语怪力乱神的儒家,当然不取了;但在于宗教的墨学,却奉以为立言的仪法。《天志中》云:

 

是故子之有天之辟人,无以异乎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也。今夫轮人操其规,将以量度天下之圜与不圜也,曰中吾规者谓之圜,不中吾规者谓之不圜:是以圜与不圜皆可得而知也。此其故何则?圜法明也。匠人亦操其矩,将以度量天下之方与不方也,曰中吾矩者谓之方,不中吾矩者谓之不方:是以方与不方皆可得而知之。此其故何则?方法明也。故子之有天之意也,上将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为刑政也,下将以量天下之万民为文学出言谈也。观其行:顺天之意,谓之善意行;反天之意,谓之不善意行。观其言谈:顺天之意,谓之善言谈;反天之意,谓之不善言谈。

 

以天志作为言谈文学善不善之标准者,是宗教的墨学之方法。这种文学观仅以善为标准。《墨子》各篇大都出其弟子所记录,所以互有异同。现在犹幸《非命中》一篇中有“考之天鬼之志”之语,使吾人得以考知宗教的墨学之论证方法。——或者可说是宗教的墨学之文学观。

由其第二点言:所谓原之,是要“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者”,于是完全偏重在经验。后来科学的墨学,即从此逐渐推阐,由附庸而为大国者。于是始与原来宗教的墨学,旨趣各异了。《小取》篇云:“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这即是说,由于原察百姓耳目之实,更进一步以成为归纳的理论而已。此所谓“以类取以类予”也。《大取》篇云:

 

夫辞以类行者也;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

 

这便是科学的墨学“为文学”之方法。这种求真的科学化的散文,如得渐次成立,至少可使一般人不认之为文学的作品,而文学的性质也得因以明显。

由其第三点言:所谓用之,要“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者,这本与前二点不同。前二点犹为墨子论辨的方法论。此则为其目的论也。所以前二点犹不过成为学术的散文之二种论证法,此则可以见其尚用的文学观。

《墨子·兼爱下》云:“用而不可,虽我亦将非之,且焉有善而不可用者!”儒家只以善为应用之鹄的而已;墨家则以为善的必须合于应用的,此即带功利的眼光了。(1)墨家这样主功利的用,所以对于儒家尚文之说是最反对的。《韩非子·外储说》中有一节论及墨家的文学观云:

 

楚王谓田鸠曰:“墨子者,显学也。其身体则可;其言多而不辨,何也?”曰:“昔秦伯嫁其女于晋公子,为之饰装,从文衣之媵七十人。至晋,晋人爱其妾而贱公女。此可谓善嫁妾而未可谓善嫁女也。楚人有卖其珠于郑者,为木兰之柜,薰以桂椒,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此可谓善卖椟矣,未可谓善鬻珠也。今世之谈也,皆道辩说文辞之言:人主览其文而忘其用。墨子之说,传先王之道,论圣人之言,以宣告人;若辩其辞,则恐人怀其文,忘其用,直以文害用也。此与楚人鬻珠,秦伯嫁女同类。故其言多不辩。”

 

这很可看出墨家尚用而不尚文的见解了。后来韩非对于文学之态度即本于此。《五蠹》篇云:“工文学者非所用,用之则乱法。”《问辩》篇云:“乱世则不然,主上有令而民以文学非之。”这是焚书坑儒的先声,墨家犹未必有此态度。但如下述诸篇所云:

 

藏书策,习谈论,聚徒役,服文学而议说,世主必从而礼之,曰敬贤士,先王之道也。夫吏之所税,耕者也,而上之所养,学士也。耕者则重税,学士则多赏,而索民之疾作而少言谈,不可得也。(《显学》篇)

夫言行者,以功用为之的彀者也。……今听言观行,不以功用为之的彀,言虽至察,行虽至坚,则妄发之说也。是以乱世之听言也,以难知为察,以博文为辨。(《问辩》篇)

且世之所谓贤者,贞信之行也;所谓智者,微妙之言也。微妙之言,上智之所难知也。今为众人法而以上智之所难知,则民无从识之矣。故糟糠不饱者不务粱肉;短褐不完者不待文绣。夫治世之事,急者不得,则缓者非所务也。今所治之政,民间之事,夫妇所明知者不用,而慕上知之论,则其于治反矣。故微妙之言非民务也。(《五蠹》篇)

 

综其所言,则知其出于墨家功利的实用主义,固是无可疑的了。所以我以为墨子的三表法,荀子与宗教的墨学得其第一项,科学的墨学得其第二项,韩非得其第三项。所以我又以为墨家之文学观,真是极端尚质而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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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墨子·贵义》篇、《耕柱》篇并云:“子墨子曰:言足以迁(《耕柱》篇作“复”)行常之,不足以迁(《耕柱》篇作“举”)行勿常。不足以迁(《耕柱》篇作“举”)行而常之,是荡口也。”胡适之先生《哲学史大纲》谓:“迁字和举字同意,皆是升高进步之意。这两章意思,是说无论什么理论,什么学说,须要能改良人生的行为始可推尚,若不能增进人生的行为,便不值推尚了。”此说颇能发挥墨子尚用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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