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16世纪散文
一
上章所谈,只莫尔一人。本章准备讨论一下与他同时和略后于他的散文作家。
提莫尔不能不同时提埃拉斯穆斯(Erasmus,1466—1536)。这位荷兰思想家、《愚人颂》的作者,是莫尔的好友,曾几次往返欧陆与英国之间,在莫尔家住过,同他一起译书,《乌托邦》在比利时鲁汶出版也经过他帮助。他在剑桥大学教过希腊文,同莫尔以外的英国人文主义者也来往频繁。事实上,16世纪人文主义的中心已从意大利和法国转到北欧,其中的领袖人物之一就是埃拉斯穆斯。
当然,从英国文学着眼,我们只能将注意力移到莫尔的英国同道和论敌。
说到同道,首先要提科利特。约翰·科利特(John Colet,1467—1519)是教长、教育家,创立了圣保罗学校。他反对教会腐败,反对中古经院哲学,曾经化了大力来恢复《圣经·新约》的本来面目。他也像莫尔一样,赞美共产社会,认为人性堕落之后才有了“你的”与“我的”的私有观念。他以善于讲道出名,但大都出之以拉丁文,英文著作不多。
与莫尔同时因不肯宣誓服从亨利八世为教主而被斩首的约翰·费希尔(John Fisher,1459—1535)也是提倡希腊文的。他是一个主教,曾任剑桥大学副校长、校长,请埃拉斯穆斯去剑桥教希腊文的就是他。他反对路德,在宗教上是守旧派。他的英文著作比科利特多,1521年所作的一次反对路德的讲道很是有名,风格也有一种“中世纪的甜蜜与丰盛”,【1】有些比喻则接近后的“奇思”,但有句子冗长、下笔漫无所之的毛病。
此外还有威廉·格罗辛(William Grocyn,1449—1519)和托马斯·林纳克(Thomas Linacre,1460—1524)也都是人文主义者。前者是教士,最先在牛津大学教希腊文。后者是医生,曾把古希腊的盖仑医书译成英文。
这些人与莫尔在思想上有共同之处,如关心教育,提倡希腊罗马的古典学问,注意社会问题,等等,正是他们的这些共同爱好和倾向形成了当时英国人文主义的一种特殊气候。同时,他们在宗教上既不满天主教会的腐败,又不赞成路德的革新主张,也构成一种共同特色。
但是除了费希尔也许是例外,这些人文主义者中没有再出现一位像莫尔那样能写出“全面适应16世纪一切要求的”英文的人,而费希尔的散文风格是向后看的;向前看,而且从丰富的本土根源汲取营养因而生机蓬勃的英文当然仍是有的,不过出自一位宗教改革家的笔下,他就是莫尔的论敌廷代尔。
二
威廉·廷代尔(William Tyndale,1495—1536)是这个时代的英雄人物之一,然而其业绩说来却似乎平凡,不过把《圣经》的《新约》全部(1525)、《旧约》前5卷(1530)和《约拿书》(1531)译成了口语体英文,但为此他流亡欧陆,艰苦备尝,最后于1536年在比利时维尔伏德地方被作为异端勒死后又处以火刑。不同于莫尔,他一生坎坷,从未腾达;莫尔始终不背弃罗马天主教,廷代尔则是路德的朋友,坚决的新教徒。他深信基督教义在《圣经》中,每人都有阅读和解释《圣经》的权利,才百折不挠地要将它译成明白晓畅的英文,要使得每个“驾犁的少年”都能了解它。
这也就否认了教会对于上帝意志有任何最后的解释权。教皇和僧侣对于这个解释权的独占,正是一切祸害的根源。他告诉良善的基督徒:
你们至少已经部分地看清我们的教长们如何虚假,如何花全力来欺骗我们,使我们处于黑暗之中,像天神一般坐镇在我们的良心里,随他们高兴捉弄我们,把我们引向他们要去的路。所以我对你们说,归向上帝之言,用它来审查一切教义,凡违反它的一律不要接受。【2】
“归向上帝之言”即是归向《圣经》,这时候廷代尔已经译完了全部《新约》。
针对这样的主张,莫尔曾写过一篇《关于廷代尔的对话》(1529)进行驳斥,廷代尔也不客气,写了一篇《答托马斯·莫尔爵士》(1530)作为回敬,莫尔接着又写了一篇《驳斥》(1532),继续论战。莫尔所言集中两点。其一是说《圣经》并不包含一切,“上帝还在《圣经》之外给了教会其他训示”。【3】其二是对廷代尔的《新约》译文提出纠正,说是发现错误在1000处以上,整部书是“有毒的面包”。【4】而他所认为错误的恰是表现廷代尔的新教精神的一些词汇,如congregation(取代通常的church),love(取代charity),senior(取代priest),knowledge(取代confession),等等,多数是反教会专制、带本土平民色彩的精心选择的佳译。
其实,不仅有争夺《圣经》解释权的斗争,而且同时有争夺《圣经》翻译权的斗争。我们在此需要略作停顿,看看这一时期《圣经》英译的总的情况。14世纪80年代出现的所谓维克利夫译本与后来译本相隔较远,姑置不论。在16世纪,有3个系统的译本:1.廷代尔从希腊文译的《新约》全书,在德国霍姆斯城印行,时在1525—1526年。这是新教徒的译本。2.日内瓦译本,根据希伯来文本,1560年出版于英国新教徒大陆流亡的中心日内瓦城,有新教特别是加尔文派色彩。3.旧教徒译本,根据拉丁文本,出现于莱姆斯与杜埃两地,《新约》于1582年,《旧约》于1609—1610年。
廷代尔的译本经过迈尔斯·科弗代尔(Miles Coverdale,1488—1568)的修订补充,为后来的“伟大本”又构成1611年的“钦定本”的底本。“钦定本”也受益于其它两个系统的译本,是经过47位学者通力合作的成品,但其基础是廷代尔—科弗代尔本。
不妨将廷代尔译本同“钦定本”比较一下。以《约翰书》2—17节为例:
Tyndale
And when supper was ended,after that the devyll had put in the hert of Iudas Iscariot Simons sonne,to betraye him:
Iesus knowinge that the father had geven all thinges into his hondes,and that he was come from God and went to God,
he rose from supper,and layde a syde his upper garmentes,and toke a towell,and gyrd him selfe.
After that poured he water into a basyn,and beganne to wash his disciples fete,and to wype them with the towell,wherwith he was gyrde.
Then came he to Simon Peter.And Peter sayde to him:Lorde shalt thou wesshe my fete?
Iesus answered and sayde unto him:What I do,thou wotest not now,but thou shalt knowe herafter.
Peter sayd unto him:Thou shalt not wesshe my fete whill the worlde stondeth.Iesus answered him:Yf I wasshe the not,thou shalt have no part with me.
Simon Peter sayde unto him:Lorde,not my fete only,but also my handes and my heed.
Iesus sayde to him:He that is wesshed,nedeth not save to wesshe his fete,and is clene every whit.And ye are clene:but not all.
For he knewe his betrayer.Therfore sayde he:Ye are not all clene.
After he had wesshed their fete,and receaved his clothes,and was set doune agayne,he sayde unto them:Wot ye what I have done to you?
Ye call me master and Lorde,and ye saye well,for so am I.
If I then,youre Lorde and master,have wesshed youre fete,ye also ought to wesshe one anothers fete.
For I have geven you an ensample,that ye shuld do as I have done to you.
Verely,verely,I saye unto you,the servaunt is not greater then his master,nether the messenger greater then he that sent him.
If ye understonde these thinges,happy are ye yf ye do them.
Authorized Version
And supper being ended,the devil having now put into the heart of Judas Iscariot,Simon's son,to betray him;
Jesus knowing that the Father had given all things into his hands,and that he was come from God,and went to God;
He riseth from supper,and laid aside his garments;and took a towel,nd girded himself.
After that he poureth water into a bason,and began to wash the disciples'feet,and to wipe them with the towel,wherewith he was girded.
Then cometh he to Simon Peter:and Peter saith unto him,Lord,dost thou wash my feet?
Jesus answered and said unto him,What I do thou knowest not now;but thou shalt know hereafter.
Peter saith unto him,Thou shalt never wash my feet.Jesus answered him,If I wash thee not,thou hast no part with me.
Simon Peter saith unto him,Lord,not my feet only,but also my hands and my head.
Jesus saith to him,He that is washed needeth not save to wash his feet,but is clean every whit:and ye are clean,but not all.
For he knew who should betray him,therefore said he,Ye are not all clean.
So after he had washed their feet,and had taken his garments,and was set down again,he said unto them,Know ye what I have done to you?
Ye call me Master and Lord:and ye say well;for so I am.
If I then,your Lord and Master,have washed your feet;ye also ought to wash one another's feet.
For I have given you an example,that ye should do as I have done to you.
Verily,verily,I say unto you,The servant is not greater than his lord;neither he that is sent greater than he that sent him.
If ye know these things,happy are ye if ye do them.
短短的句子,平易的词汇,生动的节奏——“钦定本”的《新约》译文同廷代尔的几乎完全一样,是廷代尔的大众化译文决定了英文《圣经》的总的格调。
译文如此,廷代尔的其他著作又怎样?同样是写得平易、实在、不摆架子,甚至不照顾上等人的“文雅”。有一次他说:人只要有了真的信仰,那么做什么也会使上帝高兴,
就比如撒尿吧,要是有一天撒不出尿也放不了屁,那么相信我吧,你才会感到能干这两桩事是怎样地了不得了。【5】
他是大大方方地说这些话的,同莫尔的喜欢躲在袖子后面暗笑不一样。这后者的态度正是他所指摘的。“有不少人表面上不搞相好、通奸,而是高兴谈这类事,又谈又笑。”【6】
但是如果以为他总是这样充满土地气息,那也错了。他可以庄重,可以尖刻,甚至也有诗意之笔。如说:如果我们相信基督的血,那么“我们的罪恶就消失如风中之烟,白昼光中之黑暗,又像向大海洒点血或奶”。【7】但那“诗意”也来自大自然的永恒性的意象,而完全没有纤巧的地方。他的论敌莫尔也不是一个纤巧的作家,但廷代尔在同他辩论的时候,曾嘲笑他的文章如“涂脂抹粉的诗,哇哇乱叫的雄辩”。【8】对此,莫尔也说过一段有意思的话:“……我也许不能使他写真实的内容,但至少我可以要求他写真实的英文。”【9】
其实两人写的都是真实的英文,而且各有长处。CS刘易斯有一段精彩的文章,对两人的散文风格作了比较。他先说在一点上廷代尔不如莫尔,即不如他幽默。其次,当时论辩文不免夹杂有谩骂,在这点上两人相差无几。接着他写道:
廷代尔持续而又明显地比莫尔高明的地方在于风格。他比莫尔轻快,迅捷,费词也少。他很不讲修饰(偶有头韵,修辞性重复,连接词省略),但一点儿不幼稚。他有极好的节奏感,而且是一类强调内容的节奏。在锐利上,在清楚上,在使读者跟着前进的力量上,他的文章同萧伯纳先生写的剧本前言有某些类似(当然要考虑到时代的不同)。我们在廷代尔文章中寻不到莫尔的广阔胸襟,而在莫尔的文章中寻不到廷代尔的欢快的、抒情的品质。廷代尔的某些紧抓我们心灵的句子已经一半是诗:“谁教鹰能眼光锐利地捕捉动物?上帝的儿女能同样锐利地认出父亲”;“使他们看出了爱,于是更爱”;“圣灵所在处就是夏天”(虽然这最后一句,我们得承认,是从路德那里借来的)。读莫尔,我们感到伦敦的一切“烟尘、忙碌”,他句子的沉重的脚步声使我们想到城市街道上的马车;读廷代尔,我们如呼吸山上的清新空气。在莫尔的所有玩笑后面,我感到总有一点忧郁;在廷代尔的所有严厉话语的后面却有一种欢笑声,一种他自己说是来自“心的深处”的欢笑。不过我们不应该把他们树为对手。他们之间的战争已经过去。任何明智的人会两个都要;他们几乎代表了英国的人心的两极,互相增益有如约翰逊与雪莱,科贝特与布莱克。【10】
确实,他们之间的战争已经过去,下一代人文主义者已在跃跃欲试了,不过等他们上场,散文所讨论的问题也从宗教转到了教育。
三
教育是人文主义者一直都重视的,但在16世纪上半,他们的注意力集中于怎样培养德才兼备的统治者。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们受到欧洲大陆一些著作的影响,如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卡斯蒂利奥内的《侍臣论》、埃拉斯穆斯的《基督教君主制》。其中《侍臣论》(1528)经过托马斯·霍比的翻译(成书于1547—1555年之间,出版于1561年),影响更大。我们在前面引过的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里对于“文艺复兴式”一世英才的赞颂,就是这种影响如何广泛的例证之一。
英国人文主义者托马斯·艾略特(Thomas Eliot,1490?—1546)也写了一本《统治者》(1531),探讨统治阶层人士应具的素质。他是一个严格的尊卑有序论者,着重上层人士的道德品质,但也认为他们应有一点人文方面的修养,如欣赏古典文艺的审美能力。他自己喜欢荷马和维吉尔,也提倡在学校里教绘画和雕刻,连跳舞也是他书中讨论的题目,虽然伴随着道德方面的考虑:
自古以来,跳舞形成风俗。每次跳时,一男一女携手或把臂,表示和谐。舞者和观舞者都应注意跳舞中所表现的男人和女人的一切有关品德。
男人如天生无缺,必然强劲有力,能忍艰苦,有坚定的见解,追求荣名,喜好知识,并欲传宗接代。女人的善良天性见于温和,谦让,柔顺,仁慈,记性好,知耻。此外各人还有其他美德,但以上所述为最明显者,就当前而论也已足够了。
因此,每见一男一女跳舞,我们应能看出所有上述各种品德都和谐地结合一处,如我所述;而进退之间,男人动作必更有力,女人必更柔美,身体动作更能展示男人应有的勇敢和强健,女人应有的可爱的恬静。……【11】
书中也不乏抒情之笔,如写一位姑娘在新婚之夜新郎对她说话之际满面羞红,“半笑半哭”的情态。艾略特喜用大词新词,但对散文已有风格意识,构句讲究逻辑,推进了说明文(expository prose)的写作。
另外一位关心教育的散文家是罗杰·埃斯卡姆(Roger Ascham,1515—1568)。他就学剑桥大学,在古典文学方面成绩出色,1540年成为希腊文主讲。他是新教徒,玛丽女王明知这点而仍任他为拉丁文秘书。他的英文作品有两书传世,即《射箭爱好者》(1545)与《教师》(1570)。
《射箭爱好者》采用对话方式,后来为沃尔顿的《垂钓全书》等书所仿,成为这一类作品的模式。埃斯卡姆把盘弓射箭看作最有益于青年身心的运动,因为它在旷野新鲜空气中进行,而且英国军队向以射箭见长,曾经用它大败法军,也能有利于抗击外敌。无论如何,这是比关在房里斗牌好得多的事,也强过滚球和听音乐。此书文章写得既实在,又富于想象,如记一次从马背上看雪片在地上追逐的情形突然了解到风的运动规律,使人感到新鲜。
《教师》的内容包括:反对对学生体罚,提倡通过拉丁文与英文来回互译的办法学习拉丁文,也谈到作者对意大利的厌恶。埃斯卡姆认为对于英国旅客说来,意大利是最危险的国家。“我曾一度旅意,”他写道:
谢谢上帝,我只呆了九天。可是在那短短时间内,我在一个意大利城市里看到的罪恶,比我在高贵的伦敦城九年里听说的还多。
对于受意大利的影响变坏了的英国人,他创了一个名词:“意大利式英人”。这些人
去意大利时是骡和马,回来变成了猪和驴;到处又是头脑阴险多变的狐狸,而在他们能够放肆的地方就变成心肠凶残的狼。
是什么原因会有这些变化?主要的一点,埃斯卡姆认为是由于罗马教士破坏了基督教义,散布邪说,并且在生活上腐蚀别人:“用邪说去缠住心灵的最确实的途径是先用狂浪的生活去引诱意志。”说到这里,埃斯卡姆又谴责起“淫书”来,指明它们是“最近从意大利文译成英文,在伦敦的每一家书店出售的。”通过此话,我们也可看出当时翻译风之盛和翻译作品(特别是传奇小说)之受欢迎。作为“淫书”的一例,埃斯卡姆举出马洛礼的《亚瑟王之死》,并加以评论说:
这本书的整个乐趣在于两点,即公开的杀人和大胆的淫荡。书中称为最高贵的武士就是一些毫无理由地杀人杀得最多和用最欺诈的办法犯奸淫的人,如兰斯洛爵士同他主公亚瑟王的老婆,特里斯旦爵士同他舅舅马克王的老婆,兰莫拉克爵士同他自己的姑妈即洛特王的老婆。这就是聪明人看了大笑、老实人听了开心的好货色。我可是知道什么时候上帝的《圣经》被赶出了朝廷,《亚瑟王之死》被迎进了君王的卧房。……【12】
这话说得痛快,把传奇故事的实情揭发无遗,人文主义在向骑士制度之类的中世纪残余做另一次扫荡了。
四
这时的文人之间,对于语言和语言教学,也颇多争论。大致上可分两派。一派,如托马斯·艾略特,认为拉丁文比英文优越,他自己即使写英文,也追求一种西塞罗式的“圆周句”,在词汇上也大量运用拉丁文来源的长字大字。另一派人数多些,埃斯卡姆是一个,此外还有约翰·切克(Sir John Cheke,1514—1557)和托马斯·威尔逊(Thomas Wilson,1525?—1581)等,他们主张用口语体英文作文,并要保持英文的“纯洁性”。威尔逊写了一本《修辞艺术》(1553),其中除讨论各种修辞格和提供范例之外,特别强调“平易和合适”为好文章的标准,而攻击所谓“墨缸词语”(inkhorn terms)和“合同式英文”(Indenture English)。前者指在英文中夹杂许多新创的拉丁式词,如“abbreviated”,“parasite”,“sepulted”;后者指一类堆砌同义词的类似当时师徒合同中常见的词组,例如“greedy and avaricious”,“poor and needy”,“an innocent with a nocent”,“a man unguilty with a guilt”之类。
争论主要在词汇,但是问题的实质却在拉丁文和英文在句子结构上的不同:拉丁文的句子要求层次分明,首尾相应,结构谨严,所以写出西塞罗式的圆周句是极为自然的;英文喜欢短句相连,铺陈开去,有时在后面拖一个尾巴,可举一例如下:
Come unto me all yee that labour,and are heavy laden,and I will give you rest.Take my yoke upon you,and learne of me,for I am meeke and lowly in heart:and yee shall finde rest unto your souls.For my yoke is easie,and my burden is light.【13】
这是廷代尔译的另一段《新约》。我们会发现平行短句成对出现,以“and”相连,后面接一以“for”开始的句子,说明理由或补充一种情况。这类句子在节奏上也是自然顺畅的。这些都是口语体英文的特点。
这种口语体英文正是接近人民大众的改革家们喜欢用的。我们会注意到,拉丁风格的托马斯·艾略特是朝臣、旧教徒;口语体的埃斯卡姆、切克、威尔逊都是新教徒,而当时口语体风格的最好体现者休·拉蒂默(Hugh Latimer,1492?—1555)则是坚信新教而被烧死的宣道者。可见散文风格后面还有一点思想上的分野。
但是同时我们又要看到:1.追求纯而又纯的英语是徒劳的,拉丁式的句法有其用处(如在说明文内),何况拉丁句法不止西塞罗式一种,而指明文化和制度方面的事物又非用拉丁词汇不可。2.也没有百分之百的口语体,所谓“写的就如说的”只是幻觉。3.无论口语体或书面体,写成文章都有艺术在内,不过效果不同罢了。
下面举拉蒂默的一个例子:
There is a common saying amongst us here in England,'Every thing is,say they,as it is taken';which indeed is not so:for every thing is as it is,howsoever it is taken.【14】
(在我们英国人当中有句常言,“凡事都看你如何对待”;这话不对,因为凡事都有本性,不管你如何对待。)
确实是平易极了,全是单音节的简单词,然而句子安排是见匠心的,突出了“as it is taken”与“as it is”的差别,两个古老的动词充分发挥了作用。
再举一个例子:
I have troubled you a good while,and somewhat the longer,because I had much pleasure to comfort myself in it.In times past we were wont to run hither and thither,to this saint and to that saint,but it is all but fig-leaves what man can do.Let us therefore stick to Christ,which is the right,perfect,and absolute Saviour,and able to deliver us from all our sins,and not only able to do it,but also willing.【15】
(我已经麻烦了你们好一阵,时间有点长了,因为我从中得到了安慰,感到很愉快。过去日子里,我们老是东跑西跑,找这个圣人,找那个圣人,但是人所能做的不过是找片遮羞布。还是让我们紧跟基督吧,他才是正确、完美、绝对的救世主,能够把我们从我们一切罪恶里救出来,不止是能够,而且乐意。)
这里也是随常说话口气,“a good while”,“somewhat”,“to run hither and thither”,“to this saint and to that saint”,口语调子不可能更清楚了,然而没有口语的芜杂,句子结构是一步一步向前的,自然而又有次序的,等到第三句“Let us therefore stick to Christ”一出现,动词“stick”成为全段的注意中心,收到了充分的强调效果。而最后“not only able to do it,but also willing”这一补充性的附加又运用了英语口语句法的另一个特点。
拉蒂默的这番话是用来讲道的。讲道有一种特殊文体,即宣道文(sermon)。英国十六七世纪散文名篇中有一大部分是宣道文。当时宣道文的基本格式是选择一句拉丁或希腊文的《圣经》经文作为正文,加以阐释发挥,例如拉蒂默的有名的“关于犁的讲道”就有一段是这样的:
Sicut leo rugiens circuit querens quem deuoret.He goeth aboute lyke a roaringe lyon seekynge whome he maye deuoure.I woulde have thys texte wel vewed and examined euerye worde of it …【16】
接着他就把这句拉丁文中的每一个词都解释了一遍(其实引文中第二句已是那句拉丁文的英文译文)。照说,这样的讲道是枯燥的。事实上,宣道文印成书的,无不冗长、杂乱。然而根据历史记载,又颇有一些讲道的人能够吸引听众,甚至操纵他们的感情,使之如醉如狂。拉蒂默就是这样的一人。他的本领在于能利用宣道文的散漫和无所不包,来放进他认为会使听众感兴趣的各种掌故、见闻、个人经历、小故事、小笑话,并借机揭发积弊,讥评朝政。他有幽默感,说话又尖刻,如称一些一年只在春天下乡讲道一次的“不驻乡”教士为“草莓们”,因为他们总是在收获草莓的时候才在教民中出现。他连讲道这事本身也讽刺,如说一个女人因睡不着觉而去教堂听人讲道——“在那里我总能打一个好盹”。他不空谈神学,讲得实在,而他所用的语言又总是活泼有力,口气又平等亲切,因此赢得了听众的心。所以近人约翰·加莱教授称他为“我们文学中口语讲道风格的最伟大的代表者”。【17】
五
与口语体平易风格相对的当然另有绮丽、繁琐的书面体风格,其极端的表现就是16世纪后半的“尤弗伊斯体”(Euphuism)。
“尤弗伊斯体”之名来自一本传奇小说《尤弗伊斯》(1578),作者是约翰·黎里。
什么叫做“尤弗伊斯体”?先举一例:
No,no,it is the disposition of the thought,that altereth the nature of the thing.The Sunne shineth upon the dounghill,and is not corrupted:the Diamond lyeth in the fire,and it is not consumed:the Christall toucheth the Toade and is not poysoned:the birde Trochilus lyueth by the mouth of the Crocodile and is not spoyled:a perfect wit is never bewitched with lewdnesse,neither entised with lasciuousnesse.Is it not common that the Holme Tree springeth amidst the Beech?That the Iuie spreadeth upon the hard stones?That the soft fetherbed breaketh the hard blade?
(曰:否,此大不然也,盖唯心所指则变物之性。日照粪壤,不损其明;钻石入火,不损其坚;水有蟾蜍,不染其毒;鹪鹩接鳄吻,不为所吞;贤者不涉遐想,不动绮思。冬青耸出榉林;薜荔罩笼磐石;柔茵能当利刃,此非物之常乎?)
(周珏良译)
我们会注意到:这是对仗体文字,短句与短句相对,在结构、词汇、语音方面以反对正,以异对同,而为了说明一事,例证繁多,不少来自自然界动植物(蟾蜍、鳄鱼、鹪鹩;冬青、薜荔、柔茵等等)。中国读者马上会想到六朝的骈文。整篇文章如一锦缎,花样套花样,富丽堂皇,然而真正说出的意思不多。
用这样的文字写篇抒情小品,也许还过得去,然而它却是用在一部小说里!小说——即使是最不重视情节的小说——总需要一种叙事的速度,而这里却只见作者停下步来顾影自怜,有文字游戏,却无叙事的开展。
因此《尤弗伊斯》不论上集还是下集,都是失败的小说——虽说它这绮丽文体也还吸引了一部分贵妇小姐,并且有不少的模仿者。
这种文体之产生于16世纪后半也说明到了这时英语作为文学语言的地位已经确立,可以转过来讲修饰、讲优美了,因而人们对修辞艺术的兴趣也大为增加。从黎里这位作家本身说,则显然还有一种对于语言本身加以逗弄、摆布的爱欲。换言之,这当中不乏文学实验的成分。
同样地在传奇小说里讲究语言优美的是菲利普·锡德尼。他同时是个诗人,我们将在另章讨论他的诗艺。这里要谈的是他的小说《阿卡迪亚》(1577—1580)。它也是一部爱情传奇,除了叙事的散文还杂有诗多首。它有两种稿本,后来的修正稿(作于1581以后)情节更为复杂,但未完成。对于此书,历来的反响是不好的(哈兹里特称之为智力的浪费,T.S.艾略特说它是“枯燥的纪念碑”),但是近年来由于C.S.刘易斯在牛津英国文学史《16世纪英国文学》卷内的大力推崇,看法有所改变。他认为
《阿卡迪亚》是一种试金石。从一个人如何看待它,远超过如何看待莎士比亚或斯宾塞或多恩,可以试验出他对于16世纪同情到什么程度。【18】
针对人们对此书风格繁丽的批评,刘易斯则说:
反对《阿卡迪亚》的理由不在它的风格。无疑,它的风格不是完美的,但它是合适的,也比一般所想的要更有力量更多变化。没有一个在别的方面有资格欣赏此书的人会真正地被它的风格所挡住。不喜欢锡德尼的风格的人实际上是不喜欢他的内容。一种简约的风格完全装不下那种内容。在那个意义下他的修饰可以称为“功能性”的,纵使不是每句如此,在总体效果上就是这样。本·琼森把锡德尼同胡克一起列为大手笔,不仅在创造和判断上,而且也在语言上。【19】
确实,锡德尼运用语言又比黎里高了一着,更能用修辞为内容服务,如写上层人物的服饰之美,已能创造气氛:
最后他挑了一件衣服,虽不炫目,却很富丽,黑色天鹅绒的料子,上面绣花,有珍珠宝石缀在黑色缎花之间,于是缎花如乌云,珍珠如闪光的星。他又在衣上加了一个宽大华美的项圈,圈的两片互为映衬,一片是白珐琅上嵌着钻石和珠子,手工精巧,亮晶晶地像一块冰;另一片镶满红黄色的宝石,闪耀如火光。他觉得这一白一红两色正好代表了把他锁住的两种感情:惧怕和欲望。
这段文章没有变成仅仅一张珍宝单子,是因为有画意,有对照,而最后又以“惧怕”与“欲望”两词作了情绪的归纳。
然而毕竟是过分华美的文字,也许适合传奇类作品的内容,却无助于推进叙事艺术。
幸亏这个时期还有别的作家把那个任务拿了过来,他们使用了不同的语言风格:平易、生动、口语化。
这当中有纳什。托马斯·纳什是写小册子的能手,但也善讲故事,如在一篇文章中复述希罗与利安德的故事(这也是马洛一首名诗的内容),这样描述青年人的恋情:
他到达时全身赤裸。为了不让他这样子骇着了自己,她让他上床,用被子盖住,又怕他游泳后着凉,自己也贴身躺在他旁边。两人就这样在黑暗中玩着,只见头一伸一缩,久久不停。……【20】
可谓是肆无忌惮了。他的名作是《不幸的旅人》,写一对英国主仆在欧洲大陆旅行中的各种遭遇,情节有趣,如旅途中遇见埃拉斯穆斯和托马斯·莫尔爵士,被称为英国第一部流浪汉小说。但是后半部是一系列恐怖故事,互相之间缺乏联系。
在故事中有点整体观念,语言也明白畅晓的是一位下层作家德洛尼。托马斯·德洛尼(Thomas Deloney,1543?—1600)是一个织工,但受过教育,作过民歌,后来写了几部以工匠为英雄人物的小说:《纽伯利的杰克》(1597)写织工,《高贵的行业》(两部分,1597与1598?)写鞋匠,《莱丁的托马斯》(1598?)写服装商,在市民中颇受欢迎。其中第一部最接近近代小说的形式。人们最欣赏的是他小说中的对话,如《莱丁的托马斯》中的一段:
莱丁的托马斯常来伦敦,或因私事,或因国王的公事(他同陛下的一个大衙门有点关系),有一次碰上柯尔勃鲁克的旅店老板和老板娘把他谋财害命了。他们已杀了不少客人,见他每次来时都带大宗钱财,决定派他做下一次宰掉的肥猪。看官须知,老板和老板娘每次密谋杀人时总用这个词儿,丈夫对老婆这么说,老婆也对丈夫这么说:“太太,又有一只肥猪了,如果你要的话。”
太太就接话说:“那么你把他放在猪圈里,直到明天……”
话说他来到这家旅店,但是心情沉重,吃不下东西。店老板和老板娘听说他非常郁闷,就上来安慰他,说:天哪,柯尔先生,今晚您怎么着?我们从来没见您这般不高兴,要不要来一大杯白葡萄酒提提神?【21】
故事就这样开始,单刀直入,写托马斯住店情况。接着写他一夜不安,写了遗嘱,想起离家时小女儿怎样紧抓他不放种种。店主人请来乐队为他演奏,他只觉得在鸣他的丧钟,仿佛又看见店主人夫妇面容发白,手上有血……如此等等,折腾到午夜才勉强睡去。
然后作者继续写道:
店老板和老板娘看他这样心情,私下商量起来。男的说: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看不如就此罢手,最好不同他纠缠。
她说:什么,男人,你害怕了?你已经干掉了好多个,轮到他却畏缩了?然后她让他看柯尔存在她那里的金子,说:不要这钱不叫人心里难受么?该死的老家伙,他再活下去又有什么用处?他有的太多了,我们有的太少了。别说了,丈夫,动手吧,那样这钱就是我们的了。
于是就照她的坏主意办了。他们在他房门外听了一会,知道他已熟睡。一切都平安(他们说),他们就向厨房跑去。他们的仆人都已上床。他们把铁栓抽出,床倒了,那人落进了一锅滚烫的开水。【22】
对话如闻其声,行动是迅捷的,也有气氛描画,从叙事艺术说比《尤弗伊斯》、《阿卡迪亚》进了一大步,而语言也从宫闱落到伦敦市井,已经有点笛福的味道了。
六
散文在争论性小册子中总是表现得最有活力。16世纪英国有频繁的小册子之战,争论的题目涉及宗教、政治、社会各个方面。我们已经提到纳什是一个写小册子的能手,但是还有别的人:格林、洛奇、德克、哈维、戈生、斯特勃斯等人都是;还有用“马丁·马伯里莱特”为笔名的几个清教徒。
“马丁·马伯里莱特”事件发生在1588年。几个清教徒用这个名字为集体笔名写了一些小册子反对由主教管理教会,秘密印发,言辞激烈,如说:
我受到威胁,说你们要绞死我。绞死了我又怎样?你们以为你们的事业就会从此变好了么?要记住,你们哪一天绞死一个马丁,那一天就会有二十个马丁站起来代替他。我不是指现在,你们这群粗暴的野兽……【23】
他甚至用“马丁”这个名字作为一种威胁:
我每走半步都会监视你们。……我将在每一教区都放上一个年轻的马丁。【24】
他模仿各种声音:笑声、斥责声、禁止声,故意用些缩略词、近似词、错拼词,故意在一两个名词上大做文章,如这样取笑一个主教:
当主教以前,他在乌斯特作过一次圣约翰日的讲道。他围绕着题目讲了许多东西,最后讲到那次讲道的中心了,那就是约翰这个名字包含着什么意思,于是他一下子摆出他的全部学问,非常高明地这样叫道:John,John,the grace of God,the grace of God,the grace of God:gracious John,not graceless John,but gracious John.John,holy John,not John full of holes,but holy John ……说到这里,清教徒们会指出:这些本领是这位大人物在没当主教的时候就有了的;当了主教之后,他们说,他连对一只鹅说声啵的能力都没有了。【25】
从这段文章的写法可以看出:辩论文到了1590年左右已经发展为市井无赖式的谩骂,没有文雅的修辞术了,不讲“得体”不“得体”了,然而却又不是单纯的文字游戏。因为就“约翰”这个词所做的反复捣腾是起了一个作用的,那就是表明这位主教的讲道是如何无聊、荒唐,只听见若干可笑的叫声,而没有任何“道”的内容。
对于这样一个厉害的谩骂者,英国国教会里的当权人物当然是不甘缄默的。他们动员了一批大学才子来回答,这些人就是黎里、纳什、格林。《尤弗伊斯》的作者在此重新出现并非怪事;他是上层人士,同国教会和官场有关系,当然容忍不了像“马丁”那样的清教徒。纳什和格林原来在写作上受黎里影响,都曾有过“尤弗伊斯体”的作品。但是到了此时,连黎里本人也在内,写起小册子来却不能再用那种文绉绉的风格,而必须采用马丁式或半马丁式的口语体论战性笔调,何况上面的主教已经嘱咐他们:“原样回敬”。
其结果是,有大量的小册子在伦敦印发,官方也加紧搜捕真正的“马丁”,终于有人问绞,有人遭禁。但是清教徒并未被压下去。依仗了伦敦城区工商业者和普通市民的支持,有几个清教徒又写文攻击起新兴的戏剧来。他们的理由是戏院有伤风化,也容易传染瘟疫。戏院里多的是摇笔杆的人,他们依仗王室贵族的庇护,也就对此进行反驳,于是又触发了另一轮的笔战,另一度的小册子泛滥。
戏院内部也并非平静无事。剧作家之间也有利害冲突,互相在剧本里骂对方,有时也见于小册子。
这里我们要提到罗伯特·格林,大学才子,剧作家,小册子作者。至今人们大都相信,当格林在一篇题名《百万的忏悔换取的一先令的智慧》的遗稿里写道:
是的,不要相信他们,其中有一只用我们的羽毛美化了的暴发户乌鸦,他的“老虎的心用伶人的皮包起”,自以为他能够像你们中间最优秀者一样善于衬垫出一行无韵诗;而且他既是个什么都干的打杂工,就自以为是全国唯一的“摇撼舞台者”。
(裘克安译)
他指的是莎士比亚,因为“摇撼舞台者”的原文是“Shake-scene”,而“老虎的心用伶人的皮包起”是仿莎剧《亨利六世》下篇第1幕第4场第137行的“哦,老虎的心用女人的皮包起!”
这篇文章写于1592年,是格林死前的忏悔之作,提到莎士比亚是为了叫他的剧作家朋友马洛等人小心,不要让这个新起的“暴发户乌鸦”抢走了他们的饭碗。这是诚恳的劝告?还是乘机损莎士比亚一下?通过文字看,不是平心静气之作,而带有一种病态的狂热,所以用词有点渲染,比喻有点过分,像是过去的《尤弗伊斯》式文风又回来了,因而缺乏动人的力量,不如写于大约同时的致他妻子的最后一信:
甜蜜的妻子:只要你我之间还有一点善意和感情,请务必向持信人(我的房东)还钱,我欠他十镑,要不是他救我,我早已死在街上了。忘记和宽恕我对你的不是,全能的上帝怜悯我的灵魂吧。保重吧,只能在天上再见了,在世上你再也见不到我了。1592年9月2日,你快死的丈夫
罗伯特·格林手书
小册子里的文字是箭拔弩张的,而在这样的绝命书里——“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们看到了另一种形态的散文。
七
英国16世纪散文的伟大的殿军之作却是一部宗教书:《论教会政策的法则》(1—4卷,1593;5卷,1597;6—8卷,1648)。
作者理查德·胡克(Richard Hooker,1554?—1600)是一个朴实谦逊的教士。关于他,有位艾萨克·沃尔顿(也是一位有名的散文家,以后我们还要提到他)在17世纪初年写过一篇传记,说他是:
一个默默无闻、与世无争的人,一身粗布长袍或道袍,腰里束着一条带子,中等身材,驼背。他的灵魂和思想却更卑微,他的身体消瘦,但不是因为年龄,而是因为学习和苦修。他满脸小疱,这是由于他不活动、伏案工作的缘故。除了这形貌之外,让我再描写一下他的性格和行为。上帝赐给了他一种羞怯的性情。在他早年,他的学童敢正眼看他,他却不敢正眼看学童。不论在彼时或晚年,他从不肯主动正视他人。他性格温和谦逊。他和教区的副手对谈时,要么两人都戴着帽子;如果对方脱帽,他也一定脱帽。此外,他虽不全盲,但目力极差而近视。他布道时,一开始眼睛注视一处,一直到布道结束,还是盯着那处。
(杨周翰译)
这样一位谦逊、圣洁的普通教士,活得也不算长(死在四十五六岁),却写下了一部巨著,在思想上把英国国教从清教主义的攻击中解脱出来,在语言上又树立了用清楚、细密、平心静气的说理文去辨明一些复杂而又带根本性的精神问题的范例。
关于这部书的背景,沃尔顿也有一段很好的说明:
谈到这个时代的特点,为了使读者了解,请读者允许我追溯到伊丽莎白女王统治之初,当时许多人觊觎王位,叛国阴谋不断,万一她一死谁来继承的问题、她登位以前的内战、玛丽女王统治时期残酷的宗教迫害导致大量流血,对这些,当时的人们记忆犹新,国内最虔诚睿智之士莫不感到忧虑,惟恐那种日子还会重现或出现在下一代。因为担心发生这种危险,于是人们就衷心希望教会与国家的问题得到解决,除此之外,别无他途可以使人们平平静静地坐在自己的葡萄架下或无花果树下,安享自己的劳动果实。但是有了和平时代,有了富足,却又产生了自私,自私又产生了敌意、嫉妒、对立,得到了向往已久、竭力追求的福祉、超出了希望的福祉,而不知感激。
这就是女王统治之初的时代情绪,这种情绪持续得太久了,那些通过宗教改革、脱离罗马而得到了他们衷心追求的好处的人却像坟墓一样,永远填不满,永远渴求更多的东西,把他们逆境中担心害怕时所许的愿置诸脑后,不遵守,不实行,不久就出现了三个利害不同的派别。每派都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无所畏惧,日夜不安。为了区别他们,可以把他们称作积极活动的罗马派,坐立不安的非国教派(这一派还分许多类)和被动的、和平的新教徒。第一派的主张是在罗马考虑决定的,第二派是在苏格兰和日内瓦两地和我们英国腹地的许多排外秘密危险团体内考虑决定的,第三派则靠已经制定的教会法和民法来为自己的事业申诉辩护,这一派如果表现积极,那是为了防止其他两派破坏上述法律给他们和他们的后代所规定的一切。
关于罗马派反对教会[指国教]和国家的许多危险阴谋,我不想在此提及,因为这段插话的主要目的是陈述非国教派的意见和活动。就是为了反对他们的言行,胡克先生才最后万不得已参加这场书战,而且在这场书战中,他并没有把对方当作敌人,而是采取了温和说理的精神。
(杨周翰译)
这“温和说理的精神”是贯彻始终的。胡克在本书卷首写了一篇长长的序文,说明他写书的经过和目的,其中有段话说:
我并无秘密企图,要把你们引入仇恨,也不想粉饰我们事业的面目,言过其实。我整个努力在于安定良心,尽量指明在这场辩论中我们的心该如何想,才会追随健康和诚挚的判断之光,而不至受害于偏见的黑云或感情的迷雾。【26】
接着他明白交代了全书8卷每卷的内容:卷1讨论“什么是法则,有多少种不同法则,各具什么效力”;卷2讨论法则是否依据《圣经》——清教主义全部论点的基石正是“圣经应是我们一切行动的规则”;卷3讨论《圣经》中是否对如何治理教会有所规定;卷4讨论教堂中是否应有仪式典礼;余下5至8卷讨论教会的公共任务,神职人员的职务,教会内部的管理权限,国王对教会的全面统治等等。
胡克生前只出版了5卷,余下3卷是在他死后经人整理而成,所以后人对前5卷更为重视,而这当中第1卷论法则本身和第2卷论是否一切出自《圣经》更是涉及最大的根本问题,尤为其理论的精粹所在。
他认为有两种法则,一种是神的法则,包括自然法则,另一种是人的法则。人是通过理智来认识神法和制定人法的。着重理智,就是着重人的尊严,与清教主义之认为人永远是有罪的截然不同。重要的法则可以在《圣经》里见到,但《圣经》又不包含一切,许多事情没有涉及,涉及了的也因时间的进展而有变化,所以不能像清教徒那样认为一切都必须唯《圣经》是从。而对《圣经》的解释,也不能各人自持一说,或由少数“长老”们包办,像加尔文所主张的那样。教会还是要有权威,传统仍须受到尊重。
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胡克反对“本本主义”,而且在清教徒的言行中看出了一个极大的危险,即他们在精神问题上的专制倾向,其根源正在于对于人的理智的蔑视,所以他要强调理智的作用,维护人在宇宙中的地位。
这场争论似乎只关系到神学,实则牵涉到国家的安定。经过亨利八世、爱德华六世和玛丽女王的几番变动之后,好容易才有了伊丽莎白女王在宗教上的持平、妥协的局面,现在却遭遇到清教徒的威胁。1590年女王曾说他们是“一个会造成危险后果的宗派,他们不要国王,只要少数长老。”胡克是带着紧迫感来回答清教徒的挑战的;但是同时,他又仍然把清教徒看作爱基督的人,希望共同来辨明道理。
他的散文风格是为这样的目的服务的;它不走挖苦、自夸、盛气凌人的一途,而能公平地对待论战对手,开诚布公。他可以写得简短有力,如说:“but wise men are men and the truth is truth;it was not as it should be;and why?”等等;但他的典型句式是西塞罗的圆周句,例如开卷第一句:
He that goeth about to persuade a multitude,that they are not so well governed as they ought to be,shall never want attentive and favourable hearers.
——I,i,1
(在人群中游说,说他们没有受到应得的正当统治,是决不会缺乏注意和同情的听众的。)
往往是比这更长的长句,要看到最后才知真意,中间悬着许多东西,然而组织严密,脉络清楚,尽力说清道理,有时也出现一个情感高潮,如人们常引的一段:
Now if Nature should intermit her course,and leave altogether,though it were but for a while,the observation of her own laws;if those principal and mother elements of the world,whereof all things in this lower world are made,should lose the qualities which now they have;if the frame of that heavenly arch erected over our heads should loosen and dissolve itself;if celestial spheres should forget their wonted motions,and by irregular volubility turn themselves any way as it might happen;if the prince of the lights of Heaven,which now as a giant doth run his unwearied course,should as it were through a languishing faintness begin to stand and to rest himself;if the moon should wander from her beaten way,the times and seasons of the year blend themselves by disordered and confused mixture,the winds breathe out their last gasp,the clouds yield no rain,the earth be defeated of heavenly influence,the fruits of the earth pine away as children at the withered breasts of their mother no longer able to yield them relief;what would become of man himself,whom these things now do all serve?See we not plainly,that obedience of creatures unto the law of nature is the stay of the whole world?
——I,iii,2
(假如自然停止它的进程,纵使只有片刻不守它自己的法则;假如世界上主要的根本原素,即造成下界一切事物的原素失去它们现有的品质;假如树立于我们头上的天体圆框松散溶解;假如天上星体不再照常运转,而任意作不规则的侧动;假如天上光体之王不再如巨人般不慌不忙地走着它的常轨,而是像中了眩晕似地停动休息;假如月亮不走熟路,一年的季节和时辰乱成一团,风不再吹,云不下雨,大地得不到天的滋润,一切果子枯萎,犹如儿童不能从干瘪的乳房得到营养,那么现在受福于所有这些的人又会变成什么?难道我们还不能清楚看出:一切生物遵守自然的法则乃是整个世界的支柱么?)
在这番上天入地、从宇宙原素一直讲到人和生物的话语里不仅有激情,有雄辩,而且有一种恢宏大度的气概,表明英国散文也已进入文艺复兴的盛期了。
注释
【1】C.S.刘易斯:《16世纪英国文学》,第162页。
【2】《一个基督教徒的服从》(1527),转引自斯蒂芬·格林布莱特:《文艺复兴时期的自我塑造》(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80),第93—94页。
【3】莫尔:《关于廷代尔的对话》,第112页。转引自格林布莱特书,第94页。
【4】同上书,第206—211页。转引自格林布莱特书,第95页。
【5】转引自克里斯托弗·里克斯编:《英诗与散文,1540—1674》(《圆体文学史》第2卷,修订版,1986),第337页。
【6】同上。
【7】转引自克里斯托弗·里克斯编《英诗与散文,1540—1674》,第328页。
【8】转引自钱伯斯:《英国散文的连续性》,第cxliii页。
【9】同上。
【10】C.S.刘易斯:《16世纪英国文学》,第192页。
【11】肯尼思·缪尔编:《塘鹅英国散文选》,第1卷(1956),第69—70页。
【12】《诺顿英国文学选》,上册,第1028页。
【13】转引自A.富勒:《英国文学史》(牛津,1989),第87页。
【14】“Sermon at Grinsthorpe”(1553),G.C.考里编:《休·拉蒂默的宣道文与遗稿》(剑桥,1845),第140页。
【15】考里编:《休·拉蒂默的宣道文与遗稿》,第142页。
【16】缪尔编:《塘鹅英国散文选》,第1卷,第122页。英文拼法是16世纪形式。
【17】里克斯编:《英诗与散文,1540—1674》,第345页。
【18】C.S.刘易斯:《16世纪英国文学》,第339页。
【19】同上书,第341页。
【20】缪尔编:《塘鹅英国散文选》,第1卷,第171—172页。
【21】缪尔编:《塘鹅英国散文选》,第1卷,第180页。
【22】缪尔编:《塘鹅英国散文选》,第1卷,第183—184页。
【23】转引自伊安·A.戈登:《英国散文的运动》(朗文,1966),第91页。
【24】转引自刘易斯:《16世纪英国文学》,第406页。
【25】缪尔编:《塘鹅英国散文选》,第1卷,第105页。
【26】理查德·胡克:《论教会政策的法则》(人人丛书版),上卷,第1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