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研究
比较文学的(语言)危机
■J·希利斯·米勒
美国加州大学
■李 元 译
“比较文学的危机”目前有两种,一种与语言有关,另一种与新兴媒体的发展相关,这个问题我不想多谈。对于在学术上逐渐占有一席之地的年轻学者来说,那种传统意义上印在书本里的小说、诗歌或戏剧已经不再是他们研究的重点了。其部分原因是,各种理论在发展和成型的过程中并不连贯,这在比较文学系里表现得尤为突出。学生和教师们现在做的是文化研究、后殖民研究、电影研究、传媒研究、少数民族话语研究以及女性研究,看的是电影、录像、电视,或者在网上冲浪,而不是去读狄更斯、托尔斯泰或福楼拜的作品。他们越来越感觉到,当今的大众群体,甚至包括受到良好教育的人,都不再阅读狄更斯、托尔斯泰或福楼拜的著作,更不用说塞利纳、兰波和济慈了,他们不认为这对于自己的生活有多么重要。传统意义上的文学在纷繁复杂的文化中变得越来越无足轻重,成为文化百家衣上的一个小小的补丁。正像Alan Liu在给我的一封电子邮件上所说的,在“‘新媒体’时代中文学的前途”是当今文学研究所面临的最迫切的问题。我姑且把这一危机作为一个背景,接下来我要谈论的是比较文学的语言危机。
四十多年以前,雷内·韦勒克(René Wellek)发表了论文《比较文学的危机》。他认为,比较文学出现危机是因为学者们对这一学科的方法论有着很多不必要的分歧,同时他们也很难设定一个研究对象。他断言:“我们的研究很不稳定,其重要标志就是,我们没有设立一个清楚的研究主题和具体的方法。我认为,巴尔登斯贝格(Baldensperger)、梵·第根(Van Tieghem)、卡雷(Carré)和基亚(Guyard)在他们的著作中都没有完成这一根本任务。”(Wellek, 282)这些创立比较文学的大人物们,甚至就连韦勒克本人,现在都很少有人提及了。在韦勒克看来,“比较文学有着巨大的优势,能避免对各民族文学史的孤立:西方传统中的文学交织在一起,形成了相互联系的网络,这一观念显然是正确的,这已广泛地得到了证实。”基于这一信条,韦勒克相信他已通过结合“内在性”与“外在性”的比较从而为比较文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Wellek, 282—283)他的论文最后以这样一个理想、高调的结语结尾:
一旦我们掌握了艺术与诗的本质,它们超越了人的命运和生命,创造了一个想像的崭新世界,那么人们将不再会有民族的虚荣心。人类,全体的人类,不论地点,时刻和种类,都将汇集在一起。文学研究将不再是一项考古似的消遣,不再是民族优缺点的反映,甚至不再是各种关系的网络图。文学研究成为像艺术本身那样的想像性行为,从而成为人类最高价值的保存者和创造者。(Wellek, 295)
这些是多么令人震惊的语句!“人类,全体的人类”!“超越人的生命和命运”!文学研究是一种“像艺术一样”的想像性行为!韦勒克认为,既然现在他已经清楚地指出了摆脱危机的道路,那么现在应该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即是说,继续来“比较文学”。这一短语指涉的是当时发表在哈佛大学的杂志《哈佛先声》(The Harvard Advocate)上的一个讽刺漫画。漫画上画的是哈佛比较文学的创始人列文(Harry Levin)和坡基奥利(Renato Poggioli),他们身穿水管工的衣服,拿着修理工具,正在敲一户居民的房门。漫画的标题上写道:“我们来比较文学。”这副漫画真是非常诙谐,出人意料地巧妙,言下之意就是说,“文学”中有些东西坏了,把它们修理好的方法就是加以比较。“比较文学”就像“修理水龙头”,好让水流通畅。1983年,也就是在发表了论文《比较文学危机》的20年之后,韦勒克在一家保守派杂志《新标准》(The New Criterion)上发表了题为《文学研究被毁掉了》的文章。他在其中断言道,文学理论新的发展趋向正在摧毁文学研究,具体来说,就是他的耶鲁大学同事,所谓的耶鲁黑手党在破坏文学研究。我有幸也被他列为其中,还收到了他发来的一个单行本,上面大致写着:“你忠实的同事,雷内。”保罗·德·曼(Paul de Man)快去世的时候,他床边的书桌上就摆着一本大致相同的稿件。考虑到在韦勒克退休之后耶鲁大学发生的巨大变化,我们就很容易明白他为什么那么沮丧了。
“比较文学的危机”这一标题在提法上有问题。“危机”这个词意指转折点、分水岭,就比如在一种疾病的危机时刻,病人要么好转要么死亡。然而,比较文学却总是处在危机中,作为一门学科,它就是被特别设计成为一个激烈的载体,包含了文学研究中永远的危机。这一危机是什么呢?有人认为比较文学之所以永远在危机之中,是因为它不像国别文学那样有自己的经典和文学史,而是被指定来“作比较”,不管比较什么,比较任何语言的任何的文学,当然,在过去主要是欧洲语言的文学。比较文学在最初建立的时候是以较早出现的学科如比较神话学或比较语言学等为模本的,同这些学科一样,比较文学也力图追求科学性和实证性。人们认为,比较文学缺乏一个具体的经典,只是由方法和理论拼凑而成,而要使比较学者在理论和方法上保持一致,这是不可能的,这一点大家都很清楚(韦勒克也知道!)。换句话说,比较文学中的理论和理论教学必然会被制度化。尽管比较学者从不同的国别文学中抽取例子来证明理论的正确性,但事实上他们除了理论之外,也没有什么可教的了;而那些稳坐国别文学系的学者则可以继续心安理得地阐释作家作品,而不用做什么理论研究。如果说我们的目的是要保持研究的协调一致,那么比较文学的危机则来自于不同的理论相互抵触,因为并不是所有的理论都能同时站得住脚。
我认为比较文学永久的危机并不是理论或方法论上的分歧,而在于翻译的问题,这里的翻译是广义的概念。比较文学作为一门学科其中心问题并不是“理论”,而是难以解决的翻译问题,无论是语言之间的翻译,文化之间的翻译,还是从亚文化到另一亚文化之间的翻译,都十分棘手。下面我具体解释一下这一情况,指明比较文学在今天最大的危机具体表现在哪里,其中最基本的问题就是语言的能力。这个世界上充满了形形色色的语言,大约有几千种,仅欧洲就有几十种,有人告诉我,在非洲有两千多种。如果这种语言不是我的母语,我又怎么能够深入地学习它,真正了解它所表达的文化呢?甚至就连英式英语和美式英语之间都有很大的差异,这使得学习和教授英国文学的美国师生产生了各种各样的误解。英国文学对我们美国人来说其实是很陌生的,而美国英语对欧洲国家的学者来说也很模糊,越来越多的学者都开始在做“美国研究”。我曾听一个研究美国文学的法国年轻学者称,在我们美国人常用的誓言中有一句“我以乔治·华盛顿的坟墓发誓!”也许在美国有人会这么说,但我这辈子却从来没有听说过。同样的,我也可能经常对狄更斯或特托洛普的作品产生误解。举一个小小的例子,我们美国人所说的“vest”(马甲、西装背心)在英国被称为“waistcoat”,而“vest”在那里意思是内衣、汗衫。我认识一个美国人,她去伦敦的商店里,想买一种背心的编织图样,结果造成了误会。商店的店员以为她要用头发为丈夫织件衣服。在美国,如果有人把“ate”(吃)发成“et”,说明他受教育程度不高,属于社会下层;但在英国,这种发音却是贵族的标志,我最近听说在瑞典有个英国教授就不自觉地说过。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在小说《鸽之翼》(The Wings of the Dove)中花了整段的篇幅,通过平民莫顿·丹希之口来间接地表现对感叹词“噢!”的分析。当丹希被介绍给马克勋爵时,马克叹道:“噢!”丹希于是说:“这绝不是白痴所说的‘噢!’,尽管表面上很像:这是聪明、优秀的精英所说的‘噢!’是经过昂贵的教育和丰富的阅历之后才说得出来的。”(James, 2: 57)尽管詹姆斯如此了解这个感叹词的微妙含义,尽管他在英国生活了许多年,但我们还是会怀疑詹姆斯是否完全地理解英国社会交际中语言的各种微妙差异。
如果两种语言截然不同,那么翻译起来就更加困难。比如,尽管我读法语著作没有问题,但也许我也不能察觉普鲁斯特作品中字词微妙的含义。在《追忆似水年华》中,有一幕描写到贝戈特之死以及阿尔贝蒂娜的谎言,针对这段描述,德里达在一次研讨会上指出,普鲁斯特在行文中用了一连串带有词根“Prendre”的单词(理解的意思),比如:“comprendre”,“apprendre”。这些词从字面上看都是用来表示“理解、明白”这一行为,但它们同时也表现了人们自欺欺人的心理,即愿意相信根本不存在的谎言。下面我引用法语原文来说明这一点:
"... la conviction crée l'évidence (conviction creates the facts)." "J'appris," says Marcel, "ai-je dit, que ce jour-là Bergotte était mort... et je n'appris que bien plus tard l'art charmant qu'elle [Albertine] avait de mentir avec simplicité... Le témoignage de mes sens, si j'avais été dehors à ce moment, m'aurait peut-être apprisque la dame n'avait pas fait quelque pas avec Albertine... Est-ce bien sûr encore?... Une obscurité sacrée se fût emparée de mon esprit, j'aurais mis en doute que je l'avais vue seule, à peine aurais-je cherché à comprendre par quelle illusion optique je n'avais pas apercu la dame" (Proust, 1987—9, 3: 693—6).
I learned, as I have said, that Bergotte had died that day... it was not until much later that I discovered her charming skill in lying naturally... The evidence of my senses, if I had been in the street at that moment, would perhaps have informed me that the lady had not been with Albertine... But is this absolutely certain even then? A strange darkness would have clouded my mind, I should have begun to doubt whether I had seen her alone, I should hardly have sought to understand by what optical illusion I had failed to perceive the lady (Proust, 1982—4, 3: 186—8)。
我曾经说过,我知道贝戈特是在那一天去世的……我在很久以后才了解她那坦然撒谎的迷人技巧……假如我这时在外面,我的感官也许会向我证实,那位夫人没有跟阿尔贝蒂娜走过几步……这是否确凿?一片该死的阴霾占据了我的头脑,我可能会怀疑我看到过她独自一人,只要我设法了解由于哪种视觉幻象我才没有看见那位夫人,我就不会因为自己的误会大吃一惊了。【1】
在把小说翻译为英语后,译本把所有带有词根“Prendre”的法语词翻译为“发现”、“得知”、“了解”、“理解”。虽然意思没有错,但却没能体现出普鲁斯特在这一词根上所费的心思,这也正好印证了那句老话“翻译者即诽谤者”。
作为一门学科,比较文学对翻译的问题并不够重视,总以为任何语言都可以被毫发不伤地翻译为一种主流语言。如果一个学者在某篇文章或某部书中所使用的语言并不是一个能够让其他语言作为比较的坚实平台,也不是阿基米德的杠杆,那么比较文学怎样才能继续修理水管的工作呢?也就是说,即便是强势语言在当今也并不是任何学科话语的基础,而只是一个研究的对象罢了。这一强势语言,在美国就是英语,它成为一种中转站,所有其他的语言都被翻译成英语,再在其中进行“比较”。法国比较学界的权威学者艾金伯格(Etiemble)曾在一篇声明中设想,由他本人来主持一个巨大的操作平台,通过法语来把所有的语言相互翻译,比如把蒙古语翻译成保加利亚语,把巴斯克语翻译为挪威语,等等。虽然雷内·韦勒克会很多种欧洲语言,但他那本权威的《近代批评史:1750—1950》也是用英语写成的,尽管之后被翻译成了多种语言,包括一些非欧洲的语言,如汉语和波斯语。最初的英语版本把诺瓦利斯、巴赫金、圣—波夫瓦等原版的引文用小字体做了附录,方便读者查阅。这实际就是暗示:“相信我,这些语言我都会,我已经把这些外国批评家的引文翻译成了精确的英文。不信你可以检查。”
比较文学作为一门学科,总是伴随着某种强势语言的文化帝国主义而发展,甚至有时是不自觉的,但这只是比较文学目前的危机之一。另一个危机是,我们发现,多卷本的《近代批评史》这种提法不大合适,不如叫做《西方近代批评史》,因为该书并没有包括中国、日本、印度和非洲国家的文学,也没有包含小语种以及大部分的妇女文学。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传统西方比较文学中的西方中心主义应当受到广泛的质疑。那么我们怎么来纠正这一偏颇呢?
今天,人们往往认为纠正的方法就是向比较的世界文学回归。有关世界文学的课程和教科书如雨后春笋般一夜之间到处都是。这类教科书不仅在美国,在其他国家都大有市场。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比较文学难道不应该把自身也全球化吗?难道我们不该教给学生除了欧洲和美国之外的其他文学吗?我很同意这种做法,我甚至也赞同读一读普鲁斯特和中国《诗经》的译文,这总比不读要好。然而,我们也很容易看出来这种方法的弊病。
大多数的世界文学教科书和课程仍然以英语作为基础语言。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谁叫我们多数学生只会英语,或者有的只把英语作为第二语言呢?即使我们的一些学生会西班牙语或汉语,但他们也很可能不懂印度语或肯尼亚的基库余语。【2】在美国,比较文学的欧洲中心主义就已经够明显了,而这些教科书又进一步把英语的霸权向全世界扩张。在这样的教科书里,不管是哪种语言的选文都被翻译成了英语,这种思维意味着,任何语言都可以被翻译为英语,而基本上不受损失。
这些教科书和课程的第二个问题是,它们的范围太广,所选择的东西十分有限。就连像《诺顿英国文学选读》这样针对单个国家文学的选本都已经非常有局限性了。你想要教的所有文本好像都不在这些书上。世界文学选读必须得呈现出像中国文学(如果中国诗歌可以被称为西方意义上的“文学”)那样复杂的传统,因此就从中国的《诗经》中抽出几首诗,从《红楼梦》中抽取一个章节来表现。这就好像要以《哈姆雷特》的一幕戏和华兹华斯的几首抒情诗来代表英国文学一样。这种以部分代全体的做法太宽泛,没有什么代表性。就这么广的范围而言,任何选文都是有偏颇的。此外,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翻译相邻近的语言如把法国或德语翻译为英语是非常困难的,那么如果是把一种欧洲以外的语言翻译成为英语,那岂不是更难吗?
在提出更负责的全球性比较文学的方案之前,我再来举几个有关这些问题的具体例子。我已经举出了普鲁斯特的例子,现在要另举案例,其中两个是欧洲语言的,还有三个是非欧洲语言的。
有权威人士告诉我,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翻译已经很不错了,但仍然有大量微妙的含义在翻译过程中丢失了。西班牙语或葡萄牙语原版小说中大量的成语、典故和隐含的指涉都没有如实地进入英译本中。我认为这意味着,即使这些小说是用英文来讲授的,但应该由懂得西班牙或葡萄牙语的教师来讲解,他们应该熟悉相关的文化背景、文学以及其他相连的作品。只有这样的教师才能通过具体的文本来向学生解释作品与上下文的关系,而不是译本与上下文的关系。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么教师实际上就没有能力教授这些作品。比较文学永久的危机来自于翻译,有关这一点,有很多例子都可以证明。
第二个来自欧洲语言的例子:英国诗人托马斯·怀亚特(Thomas Wyatt)写过一首题为《给想要猎逐的》(Whoso list to hunt)十四行诗,这是一首描写男性欲望的杰出诗作,改编自彼得拉克抒情诗的第190首诗,该诗的含义自然也部分地取自其中。【3】教师应该懂得意大利语,才能把两首诗做比较。彼得拉克的原作非常美妙,看得出来,怀亚特十分欣赏,这才把它加以改编。乔叟在其《坎特伯雷故事集》中说得没错,彼得拉克那“甜美的诗歌”,“点燃了意大利诗歌的灵感”。下面就是彼得拉克的这首诗,接下来是安娜·玛利亚·阿米(Anna Maria Armi)的英译:
Una candida cerva sopra l'erba
Verde m'apparve, con duo corna d'oro.
Fra due riviere, all'ombra d'un alloro,
Levando 'l sole, a la stagione acerba
Era sua vista sí dolce superba,
Ch'i' lasciai per seguirla ogni lavoro;
Come l'avaro, che'n cercar tesoro,
Con diletto l'affanno disacerba.
"Nessun mi tócchi-al bel collo d'intorno
Scritto avea di diamanti e di topazî—
Libera farmi al mio Cesare parve."
Et era 'l sol giá vòlto al mezzo giorno;
Gli occhi miei stanchi di mirar non sazÎ,
Quand'io caddi ne l'acqua, et ella sparve.
A pure-white doe in an emerald glade
Appeared to me, with two antlers of gold,
Between two streams, under a laurel's shade,
At sunrise, in the season's bitter cold.
Her sight was so suavely merciless
That I left work to follow her at leisure,
Like the miser who looking for his treasure
Sweetens with that delight his bitterness.
Around her lovely neck "Do not touch me"
Was written with topaz and diamond stone,
"My Caesar's will has been to make me free."
Already toward noon had climbed the sun,
My weary eyes were not sated to see,
When I fell in the stream and she was gone. (Petrarch, 282—3)【4】
如果我们想要理解怀亚特那首诗的深意,就不仅仅是拿怀亚特与彼得拉克比较,不仅仅只是罗列出两者相似和不同的地方。“给想要猎逐的”这种说法表现了诗人对一位女郎(据说可能是安妮·博林)徒劳的追求,这就像是在追逐母鹿一样。【5】别人要继续追求她,可诗人却放弃了:这一主题并没有出现在彼得拉克的诗里,原诗里的诗人因为陶醉于母鹿的美丽,而不小心掉进了小溪里:
The vain travail hath wearied me so sore
I am of them that farthest come behind.
Yet may I, by no means, my wearied mind
Draw from the deer, but as she fleeth afore,
Fainting I follow. I leave off therefore,
Since in a net I seek to hold the wind.
Whoso list to hunt, I put him out of doubt,
As well as I, may spend his time in vain. (11. 3—10)【6】
然而,在怀亚特的诗中,诗人放弃追逐的真正原因是母鹿已属于英国国王亨利八世,这与恺撒的典故是一致的,母鹿戴着项圈说:“别碰我,我是恺撒的。”【7】如果你把恺撒的小鹿猎杀了,那就惹大麻烦了。怀亚特在诗的最后四行那绝妙的对偶句中表达了这一层意义:
And graven with diamonds in letters plain,
There is written, her fair neck round about,
"Noli me tangere, for Caesar's I am,
And wild for to hold, though I seem tame." (11. 11—14)【8】
不用说,在第12行中多出的音节“round”旨在表现这位女郎脖子上戴着的项圈,她被国王占有,但却断言说自己仍然充满野性,保持独立,这其中有着鲜明的对比。同样,女郎脖子上那个项圈也具有反讽意味,如果她真的是安妮·博林,那她那戴项圈的脖子就是后来被刽子手砍下的地方。在英语传统中长大的读者大多数都会记得这首流行歌曲:“哦,安妮·博林曾经是亨利国王的爱妻,直到刽子手带给她的死期。”【9】
然而,这些并不是我要讲的重点。我所关心的是这句话“别碰我,我是恺撒的”,因为它与《圣经》的典故有关。在《马太福音》第22章中,法利赛人的门徒伙同希律党的人去见耶稣,打算“就着耶稣的话陷害他”,耶稣回答道:“恺撒的物当归恺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10】国王的母鹿——安妮·博林也是恺撒之物,也必须归给恺撒,就像耶稣说,上税的钱上印着恺撒的头像,因此就应该交给罗马的统治者。《圣经》新约中最感人的一幕是《约翰福音》第20章,其中描写耶稣复活后向抹大拉的马利亚显灵,马利亚以为他是看园的。当耶稣叫她的名字“马利亚”时,她转身过来,认出了耶稣,并用希伯来语说:“拉波尼!”(拉波尼就是老师的意思)在詹姆斯国王钦定版《圣经》中,只有在少数地方直接引用了耶稣和他门徒所说的亚拉姆语,而这就是其中的一处。这说明马利亚所说的话就像是一种神奇的口令一样,必须要被原文引用。耶稣接着对马利亚说:“不要摸我,因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11】“不要摸我”(Touch me not)在拉丁文版本的《圣经》中可能就是“别碰我”(Noli me tangere)。奇怪的是,这句话与后来耶稣和其门徒多马的那一幕对话是相互矛盾的。多马不相信耶稣能死而复活,他非要看见耶稣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否则他就不信。我们不知道多马究竟这样做了没有,但他既然相信眼见为实,那么很可能这样做了。“(耶稣)于是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指头来,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总要信!’多马说:‘我的主!我的上帝!’耶稣对他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John:20—29)【12】圣经上的情景已经够复杂,够矛盾了,而怀亚特的这句话“别碰我,我是恺撒的”则更加具有讽刺、甚至亵渎的意味。这样的文本围绕着一个中心,即是在高压统治和迫害下的宗教反抗组织怎样能够生存下去,这就好比怀亚特诗中的叙述者需要远离国王的财产,亨利的物品应该归于亨利。此外,该文本还涉及碰与不碰、碰与看、相信的对立,因为如果你并不知道彼得拉克、《圣经》,也不知道恺撒是怎样给他的母鹿打上记号,那么你就体会不到怀亚特诗中大部分的含义。阅读本身就是一种比较文学的行为,这在英国文学复兴时期的文学研究中已经能体现出来了。
现在,我来阐述另外三个非欧洲语言的例子。因为我并不懂这些语言,所以我的发言很可能会站不住脚。但是,我的基本设想就是,非欧洲的文学文本与欧洲文本一样也同它们的传统有着复杂的联系,同我所举的欧洲文学例子一样,要理解它们,也必须体会其中的互文性、互语言性的信息。
第一个例子:假使我要讲授或者要写一篇论文,是关于肯尼亚小说家恩古其(Ngugi wa Thiong'O)的小说《一粒麦芒》(A Grain of Wheat, 1967)。这部小说是用英文出版的,因此毫无疑问应该属于英语文学。批评家们在《一粒麦芒》中发现作者深受康拉德的影响(顺便说一下,我自己并没有发现有很多地方受影响),这说明这部小说更应该属于英语传统了。毕竟,首先这部小说的题目就来自基督教的圣经,小说的铭文摘自新约《哥林多前书》第15章36行关于一粒麦芒的话。小说上的声明也是典型欧洲式的:“本书所有人物纯属虚构。”所有这些表面的标志,以及讲述故事的语言本身,都深深地扎根于英语传统中。我不需要会多少肯尼亚语,就能很坦然地把《一粒麦芒》列在我的教学大纲里,或写一篇关于它的论文。
然而,如果我们留意一下黑里曼1986年修订版中的注释,那就会不这么坦然了。黑里曼是美国里德出版社的一个分部,尽管其名字听起来很有日耳曼的味道,但它却是英语书籍在全球扩张中的一个组成部分。黑里曼的办事处遍布佛罗伦萨、布拉格、墨尔本、奥克兰、新加坡、东京、巴黎、马德里、雅典、约翰内斯堡、芝加哥、圣保罗、伊巴丹、尼日利亚和博茨瓦纳的首都哈博罗内。这简直就是一个帝国主义的清单!在小说的前言中,读者了解到,恩古其写于1980年的小说《十字架上的魔鬼》是在他为期一年的监狱生活中写成的,小说所用的语言是他的母语基库余语。农民和工人们表演了恩古其的戏剧《我想结婚的时候就结》,他因此被捕,没被审判就被关押了。小说的前言里说“恩古其是非洲语言(哪一种,非洲语言大约有2400种)和非洲风格的积极倡导者”。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曾经在80年代的《耶鲁大学批评杂志》的扉页上发表过一篇关于基库余语与英语的文章,措辞非常犀利。该文章振振有词地指出,英语在全球范围内的统治地位有着不良的政治意味,他提倡以基库余语来取而代之。他说道,有几百万人在讲基库余语,这是像莎士比亚戏剧那样富有魅力的语言。而且,他认为,英语是帝国主义的主要语言,而基库余语没有英语那样的政治意味。
当我再看这部小说时,发现其中保留了很多基库余语没有翻译出来,有些词是日常的用具,有些则是像“呜呼鲁(Uhuru)”(自由)这样更重要的词语,这在基库余语中是“独立”的意思。1970年曾有一颗人造卫星发射上天,去搜寻X射线释放出的能源,这颗卫星就被命名为“呜呼鲁”,显然是为了庆祝肯尼亚的独立。《一粒麦芒》的第2页中讲道,木果(Mugo,小说人物)“拿上了金贝(jembe)和潘嘎(panga)”,穿过尘土飞扬的乡村小道,“走向他新的一块鲜坝(shamba)”。(Ngugi, 2)什么是“金贝”、“潘嘎”和“鲜坝”呢?根据上下文,我们能猜出前两个东西是像铁铲或锄头那样的农具,第三个是一块农田。但在这里,作者有意以基库余语来提醒读者,虽然读的是翻译了的英语,但表现的却是另一种语言所承载的文化。在小说的极个别地方,甚至保留了基库余语的整句话。例如,那个为自由而战的勇士基希卡所说的话就是基库余语:“Kikulacho kiko nguoni mwako”,根据上下文,这可能与“一个不是朋友的朋友”有关,这个人把基希卡出卖给了白人。当小说指出叛徒是卡兰亚时,曼比说道:“恩嘎(Ngai)!”这是什么意思呢?也许是“不”的意思,但这只是我的猜测而已。(Ngugi, 152)其他保留基库余语的语句还出现在我手头这个版本的172页和176页。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说,恩古其是故意在耍弄不懂基库余语的读者。在刚才基希卡所说的话之前,曼比拒绝了卡兰亚的追求,她说道:“不要叫我曼比,曼比。”(Ngugi, 148)这句话真是奇怪!然而,从这里以及其他几处都暗示“曼比”在基库余语中除了是小说《一粒麦芒》中女性角色的名字外,还有其他的意义。在庆祝肯尼亚获得独立的仪式上,莫里斯·金格利(Morris Kingori)牧师祈祷的第一句话就是:“伊萨克,雅各布和亚伯拉罕的主啊,创造了基库余和曼比的主啊,你给了我们肯尼亚这片土地……(Ngugi, 218)要是让我来讲解小说《一粒麦芒》,但因为我不懂基库余语,这就像盲人在指挥盲人一样。那我不就成了刚才我提到过的那个研究美国文学的法国学者了吗,她以为我们美国人经常以乔治·华盛顿的坟墓起誓。
那么这些对一个本着负责的态度来阅读或教授《一粒麦芒》的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呢?我认为,这意味着,最重要的并不是去寻找康拉德影响的痕迹(尽管在小说一开始,基希卡在干掉一个杀人如麻的白人军官后走进木果的小屋,这一幕场景确实很像康拉德的《在西方的眼睛注视下》的开头),而是去注意这本英译本中的形式特征、叙述方法、成语、谚语、韵律和情感模式,这些都是从基库余语中翻译成英文的,毫无疑问,肯定翻译得不够好,关于这一点,恩古其曾对我讲过。
有证据表明,恩古其回归基库余语,把它作为自己创作的主要语言,这并不只是一种政治策略,他发现自己只有用母语才能最好地表达。有人把他比作康拉德,这显然是具有反讽意味的,因为康拉德的母语是波兰语,他差点就用法语来写作了,他的英语创作之所以如此成功,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因为英语作为他的第二甚至第三语言,对他来说总是很陌生的。为了更客观地阅读《一粒麦芒》,我认为读者很有必要初步了解一下基库余语以及有关的叙事传统和成语,当然还要了解一些肯尼亚的历史文化。把小说归于世界英语文学的一部分,这是不公平的。同样,我也认为,关于《一粒麦芒》的写作和教学,应该属于比较文学的范畴,而不是传统意义上英语系的工作。国别语言系正在发生着变化,这就好像在莎士比亚的喜剧《仲夏夜之梦》中,织工波顿的头被小精灵“变成”驴头一样:“天哪!波顿!你变啦!”国别语言系业已成为比较文学或比较研究的不同版本。我意识到,要从英语的霸权下获得“呜呼鲁”,还需要进行长期艰苦的斗争。纽特·金格里奇(Newt Gingrich)【13】在依和华州的一次演讲中曾说到,人类文明的未来要靠英语(也就是美语)的统治,很多人在内心深处都很认同他的说法。
我的第二个案例是来自中国文学。中国文学源远流长,极其丰富、复杂。史蒂芬·欧文(Stephen Owen)在他的扛鼎之作《中国文学选集:从开始到1911年》中,用了足足1212页来展现英文版的选文。这就是为什么在世界文学的选集中如果只用寥寥几篇选段来表现中国文学是很有问题的。但就连欧文的这一选集,在选择和翻译上都引起了不少的争议。我们甚至还不能肯定是否应称它为“中国文学”或“诗学”,因为我听说,这些词在中文里并没有精确的对应词。创作中国“诗歌”的法则以及它在中国文化中的意义,都和欧美文化中的诗歌有很大差异。我们西方的诗歌善于用典,老练的读者需要从其中发现许多以前诗歌的典故,例如华兹华斯在《序曲》(The Prelude)中借用了密尔顿的典故。但我们传统中的诗歌就典故的微妙而言却很难企及中国那所谓的诗歌,至少我这样听说过。据说,一个汉字或几个汉字的巧妙排列就能成诗,看起来是关于桃花和美人的,但老练的读者会从中发现影射政局的地方,而这是根据几百年前的另一首诗来推断的。这样的用典含蓄地比较了那时和现在的政局,要理解汉语意义上的诗歌,你必须得学会中文,而这可是个冗长的任务。
我想以一件有趣的事情来证明我的观点。两年前,我曾写过一篇关于亨利·詹姆斯《贵妇人的画像》的论文。我着重论述了其中高潮的一段,即卡斯帕·古德伍德强吻了伊莎贝拉,导致伊莎贝拉离开了他,径直返回罗马,回到了她那可怕的丈夫吉尔伯特·奥斯蒙德身边。乔治·艾略特在其小说《中途》(Middlemarch)和《丹尼尔·德龙达》(Daniel Deronda)中塑造了一系列的坏丈夫形象,奥斯蒙德虽然是以此为摹本而给创造出来的,但并不像他的原型那样容易死掉。我对其中的亲吻很感兴趣,并发现了英语文学中有很多绝妙的亲吻,比如在《失乐园》中亚当与夏娃的亲吻。在英语文学的主要叙事作品中,大多数都有亲吻的场面。同样,我在哲学文本中也发现了一些美妙的亲吻。例如,诺瓦利斯(Novalis)在Blutenstaub中曾说过,“哲学开始于亲吻”。【14】托马斯·德·昆西(Thomas de Quincey)在他的记录“以玛利·康德最后的日子”中提到,康德临死前躺在床上已说不出话来,他示意让他最后一个忠诚的弟子过来亲吻他的嘴唇。此外,德里达在《回忆录》(Le toucher)中记载道,在让—鲁克·南西(Jean-Luc Nancy)做了心脏移植手术后,他曾在梦中亲吻南西的嘴唇(Derrida, 339)。对此,德里达还引用了诺瓦利斯关于亲吻的理论,并加以评论(Derrida, 327—328)。我要在这里补充一下,诺瓦利斯之所以把亲吻看作是哲学的开始,这是因为这一行为象征着人类摆脱了自恋自闭的状态,开始了从自身到他者,从正面到反面的辩证思维。这是通过德里达所说的“自我—他者恋”(auto-hétéro-affection)来实现的。
我经常到中国来,交了很多朋友,在一次讲学时,我决定将我关于《贵妇人的画像》中亲吻的文章列为到中国演讲的话题之一。但当我太太问我知不知道在中国谈论亲吻是否合适时,我这才着急起来,发了封电子邮件问一个中国朋友,他认为这没有问题,中国人早就看了很多西方电影中的接吻场面。于是,出于好奇,我查阅了欧文的选集,但并没有找到一个亲吻的场面,尽管有些选文是不乏性描写的。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亲吻在英语文学中是司空常见的,而在汉语意义上的文学中却是禁忌,至少在1911年受到西方的巨大影响之前是如此。难道欧文出于某种原因(我能想到一些原因)故意没有选择那些描写了亲吻的中国诗歌?虽然我就此问题咨询了好几个中西方的专家,但他们的回答都很不尽人意。因此我认为,如果我想要了解这其中的奥妙及其对中国文学的意义,那么我就应该自己学习中文,不只是学习语言本身,还要学习几百年来中国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我需要自己去阅读中国文学,弄清楚其中是否有关于亲吻的描写。
我举的最后一个例子来自印度。我有一个很有天赋的博士生,叫西蒙娜·索妮(Simona Sawhney),她在加州大学厄湾分校以优异的成绩获得硕士学位,当时做的研究是比较传统的。但自此之后,她沉寂了一段时间,这其间没有写出一篇论文。后来,她重新开始了一个与以前的研究截然不同的方向,决定要研究古典印度文学(如果能叫做“文学”)在现代印度(争取独立的斗争)中的政治和文化角色。不少年轻学者在读完研究生以后,纷纷转向了一个完全不同的领域,这种情况在今天很普遍。这些学者在对文学研究进行创新,使其富有全球化的特征。西蒙娜·索妮会南北印度语,但不会梵语,因为厄湾分校不教梵语而伯克利分校教,她于是转学到伯克利分校,但仍然保留厄湾学生的身份。好在学生们可以在加州大学的系统中这样做。西蒙娜在伯克利南亚和东南亚研究系里学习梵语,写出了一篇出色的论文,讨论现代印度的原教旨主义以及现代印度文化中宗教与世俗的关系。她在伯克利的一个老师同意加入论文答辩委员会。这篇论文有讨论甘地的章节,也有谈论拉什迪的《撒旦诗篇》在印度的接受,还有评论吠陀经中几篇诗歌的文章。西蒙娜说:“基于印度文学,我认为甚至连印度传统中最经典的作品都不能认同像原教旨主义者想像的统一的过去,因为它们太丰富、太复杂。如果把原教旨主义理解为对殖民主义和新殖民主义的反驳,那么,我们只有在同时研究自己和殖民者的历史后,才能去考察后殖民主义的现代性问题。”
西蒙娜·索妮教授正在致力于创作另一本精彩的著作,是有关“印度20世纪的梵语文学”。我已经看过其中的两篇文章,它们都以不同的案例显示出古典梵语文学对现代印度语文学的影响。这些是非常出色的论文,是新型的全球化比较文学,它们语言知识渊博,巧妙地借用了现代文学理论,评论也十分敏锐,比如,其中有对梵语传统和古希腊史诗传统中对战争和暴力不同态度的评论,为了更权威地进行这样的比较和教学,索妮教授还学习了希腊语。
我将西蒙娜·索妮的事例(这个事例还在继续)作为我的例证,甚至是一个比喻。在我看来,她的研究模式说明,新型全球化时代的比较文学不应该以英语为基础,而是应该建立在所需要了解的语言基础上。西蒙娜的事例表明,如果你足够勤奋,千方百计去学习你所需要的语言,那么这是完全可能的;而如果不这样做,就是很不负责任的。
因此,我建议发展一种新型全球性、非欧洲中心化的比较文学。首先,我欢迎比较文学的全球化,欢迎它脱离欧洲中心主义,这也是大势所趋。其次,要发展全球性的比较文学,我们必须认识到,在研究具体作品时,应该学习相关的语言。在此我们可以借鉴人类学的研究方法,人类学的学者在研究一种文化形态时,就一定要学习相关的语言。当今比较文学中的大多数作品从许多角度来说都是社会科学的表现,与社会科学的法规密切相关,比如要研究活着的人物时,必须要拿到签有同意的表格。大多数的文化人类学者早就意识到在西方帝国主义中人类学的历史复杂性,我也有此体会。这对于一个全球性的比较文学来说是非常危险的。例如,西方理论传入非欧洲国家的过程就是非常有问题的,意识到这种危险是有好处的。虽然有人说,学习一种异质文化的语言,特别是欧洲人学习非欧洲国家的语言,这是一种文化侵略,但我认为,为了研究某个课题而掌握必要的语言知识,这并不是帝国主义的行为。与其相信什么都可以毫无损失地被翻译成英文,不如自己先学会这门语言。最后一点是:已经有许多年轻的学者对语言的态度发生了转变,西蒙娜·索妮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即使那些固守欧洲中心主义的导师们不提供帮助,这些年轻的学者都在自发地学习非欧洲的语言。尽管这样,一个新型的全球性的比较文学仍然需要规范其课程和要求,就像人类学需要学习除了欧洲语言的其他非欧洲语言一样。为了更负责任地“比较文学”,这是非常有必要的,即是说,我们必须回应其他文化对我们的召唤。
参考文献:
De Quincey, Thomas. "The Last Days of Immanuel Kant." Collected Writings. 14 vols. Ed. David Masson. London: A. & C. Black, 1896—1897. 4: 323—379.
Derrida, Jacques. Le toucher, Jean-Luc Nancy. Paris: Galilée, 2000.
James, Henry. The Wings of the Dove. Reprint of New York Edition of 1907—1909. Fairfield: N. J.: Augustus M. Kelley, 1976. The Wings of the Dove makes up volumes 19 and 20 of this edition, but they are identified on the title pages as volumes 1 and 2 of the novel proper. I shall use the latter designations.
Ngugi wa Thiong'o. A Grain of Wheat. Revised Ed. Oxford: Heinemann, 1986.
Owen, Stephen, ed. AnAnthology of Chinese Literrature. New York: Norton, 1996.
Petrarch. Sonnets & Songs. Trans. Anna Maria Armi. New York: Pantheon, 1946, 282—283.
Proust, Marcel. A la recherche du temps perdu. Ed. Jean-Yves Tadié. Ed. de la Pléiade. 4 vols. Paris:Gallimard, 1987—1989.
Remembrance of Things Past. Trans. C. K. Scott Moncrieff, Terence Kilmartin, and Andreas Mayor. 3 vols. New York: Vintage, 1982—1984.
Wellek, René. "The Crisis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 Concepts of Criticism.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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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译者注:中文部分见《追忆似水年华》,马塞尔·普鲁斯特著,李恒基、徐继曾等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
【2】 译者注:英文为Gikuyu。肯尼亚的官方语言是英语和史瓦西里语,Gikuyu是肯尼亚的一种部落语言。
【3】 译者注:托马斯·怀亚特(Thomas Wyatt,1503—1542)是英国国王亨利八世时代的著名诗人,他在其诗歌创作中借鉴了意大利十四行诗的特点,被称为“英国十四行诗之父”。同时,怀亚特也是亨利八世的朝臣,与国王关系密切,曾出任过英国驻西班牙的大使。《给想要猎逐的》在怀亚特的诗作中有特殊地位,批评家一般认为这首诗反映了他与亨利八世的第二任妻子安妮·博林的暧昧关系。
【4】 诗作大意是:诗人于早晨太阳刚刚升起时在小溪旁的树林里看到了一只通体雪白,长着金色鹿角的母鹿,母鹿的脖子上有以钻石珠宝拼写的铭文:别碰我,是恺撒让我自由的。诗人对美丽的母鹿十分着迷,像贪财的人渴求财富般地追逐着它,直到中午太阳已高高升起,诗人已经非常疲惫,不小心掉进了小溪里,于是再也没见到那只母鹿。
【5】 译者注:安妮·博林(?—1536),英王亨利八世的情妇,1533年成为他的第二任王后,但在1536年被亨利八世以通奸罪处死。据说在安妮被亨利八世占有之前,曾经是托马斯·怀亚特的情人。
【6】 诗作大意是:诗人对母鹿的追逐使他疲惫不堪,虽然他把其他的追逐者都甩在了后面,但他决定停止追逐,并且告诫那些想要追逐的人们,母鹿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人们所做出的努力都是徒劳的,这就好像要用网子去装住风一样。
【7】 原文为拉丁文:Noli me tangere,这句话来自于拉丁文版的《圣经》。
【8】 诗作大意是:母鹿的脖子上带着镶有珠宝的项圈,上面刻着“别碰我,我是恺撒的,虽然我看起来很温顺,可却是很难驾驭的”。
【9】 原文为:"Oh Anne Boleyn was once King Henry's wife, Until the axe man ended quite her life."
【10】 原文为:"Render therefore unto Caesar the things which are Caesar's: and unto God the things which are God's."
【11】 原文为:"Touch me not: for I am not yet ascended to my father."
【12】 原文为:"Then saith he to Thomas, Reach hither thy finger, and behold my hands; and reach hither thy hand, and thrust it into my side; and be not faithless, but believing. And Thomas answered and said unto him, My Lord and my God. Jesus saith unto him, Thomas, because thou hast seen me, thou hast believed; blessed are they that have not seen, and yet have believed."
【13】 译者注:纽特·金格里奇(Newt Gingrich, 1943— ),美国著名政客,克林顿时代美国民主党的发言人。
【14】 译者注:诺瓦利斯(1772—1801),德国浪漫主义诗人,抒情诗代表作有《夜之赞歌》(1800)、《圣歌》(1799)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