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英国家园政治
小说传统
第一节 发轫期:从丹尼尔·笛福到亨利·菲尔丁笔下的家园:殖民扩张/充满冲突的场所
英国小说恰似整个欧洲小说,其起源均有一个明显的轨迹:神话—史诗—传奇—小说,而英国小说更为特殊,在18世纪兴盛之前,“传奇”阶段之后还经历了“流浪汉小说”、“传记”和伊丽莎白时期约翰·黎里、菲利普·锡德尼等大学才子们的“散文叙事作品”阶段。它在18世纪的兴盛主要取决于哲学上的现实主义、个人主义、清教主义和当时占优势地位的中产阶级的读者大众的欣赏趣味、文化程度、经济能力等方面。而萝丝玛丽·玛瑞戈莉·乔治女士声称,“所有的小说都是患‘恋家症’的”。即家园是小说的永远主题。源远流长的英语“家园政治小说”传统中,“家园”之内涵可以指向“殖民扩张”、“家庭冲突”、“柔情绵绵”、“生活琐事”、“‘小资’情调”、“女性抗争的场域”、“殖民征服”等层面。
“英国现实主义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1660—1731)于1719年发表的“与欧洲早期殖民经验平行对应的”小说《鲁滨逊漂流记》(Robinson Crusoe)生动地展现了英国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创业意识和冒险精神,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充满个人主义精神的中小资产阶级理想中的英雄人物形象。它可以视作西方英语世界家园小说和后殖民小说的源头,因为“鲁滨逊这个唯一的海难幸存者为了免于挨饿,为了驱除对于未知世界的恐惧,他给自己建造了一方小小的领地”【1】,显然,作为主体的鲁滨逊将之想象为“家园”。“他把这块土地据为己有,……他投入了自己的劳动,他按照真正的新教传统建设它,并修筑了高墙保卫它。他从沉船上打捞来工具,严格按照他所能回忆起的方法和规则进行操作。在一个与世隔绝的情况下,书写日志便成了他将周围世界对象化和加以肯定的一种方式。他还训练了一只能叫他的名字的鹦鹉”。【2】俨然一副“居家过日子”之架势。于是,“象征他过去的指代符号便又在他的身边得到了恢复”。【3】可是,“鸟和家园仍不能真正再现他在故乡的经历。院墙正说明了他的虚弱。那个呼唤他姓名的活物并不是他所熟悉的东西,它只不过是一只鸟,一只异国的鸟。正如殖民文学所一再告诉我们的,从英格兰或苏格兰转借来的符号命名,到了新的环境中早晚都要发生变异。作为殖民者原型的鲁滨逊,无论他怎样努力去确立他的现实和他在这个岛屿‘王国’的权利,那个未知世界却始终是他的一块心病,其表现就是他对食人生番的恐惧”。【4】这喻指着欧洲殖民者时刻盘算着向弱者、向异地的征服,但却时刻遭遇着反抗、威胁,正如萨义德所说,“欧洲所要做的就是继续使自己成为……‘一种强大的机器’,尽可能地从欧洲之外的地方吸取营养,从心智上和物质上将一切转变为自己可以利用的东西,……然而,……除非使东方继续保持目前的状态,否则其力量——军事的、物质的、精神的——迟早会淹没欧洲。那些强大的殖民帝国、强大的压制系统之所以有存在的必要主要是为了避免出现这一令人害怕的结果”。【5】无疑,《鲁滨逊漂流记》中的家园等于“殖民扩张”/“海外扩张”。1747—1748年间,英国感伤主义小说家塞缪尔·理查逊(1689—1761)创作了一部描写家庭生活的书信体小说《克拉丽莎》(Clarissa)。它“是最长的一部英国小说,也是最优秀的悲惨小说之一,约有100万字”【6】。“它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少女克拉丽莎不顾家庭反对,爱上了青年男子罗伯特·洛弗拉斯,但是洛弗拉斯只想玩弄她,并不真心想娶她。以后克拉丽莎被他强奸,悲愤而死。她的亲戚莫登上校和洛弗拉斯决斗,杀死了他,替克拉丽莎报了仇’”。【7】充满冲突的“家庭”是理查逊刻画人物的一个重要场域,他自己就公开说过:“具有不同地位的所有的人物,都得到了完全的描绘,这种描绘不仅涉及他们肉体和心理方面的性质,还涉及……他们家庭的支脉以及人物之间的关系”【8】。我们在小说中显然看到了克拉丽莎家庭的支脉莫登上校、克拉丽莎、洛弗拉斯之间的恋爱关系、仇敌关系,及莫登上校的家庭关系。更有趣的是,该小说表现了“哈娄家庭的同根相煎”【9】:首先是克拉丽莎与家人的冲突。洛弗拉斯最初是作为克拉丽莎的姐姐阿拉贝拉的追求者来到哈娄家的,而后才将注意力转向克拉丽莎。这就注定了克拉丽莎与姐姐的冲突;其次是刚从苏格兰归来的克拉丽莎的哥哥、家中唯一的男性继承人小詹姆斯与洛弗拉斯及其克拉丽莎的冲突。洛弗拉斯是小詹姆斯大学时代的同学,相互间有很深的积怨,加上小詹姆斯担心妹妹克拉丽莎会与他争夺祖父遗留财产的继承权,所以对洛弗拉斯追求妹妹一事忍无可忍,随后在公众场合出言羞辱洛弗拉斯,还与之决斗,并与妒火中烧的阿拉贝拉结盟,千方百计地阻挠洛弗拉斯和迫害克拉丽莎。这一切使得整个哈娄家族对洛弗拉斯的态度发生根本转变,不再允许他与克拉丽莎接触,还强迫克拉丽莎嫁给索尔米斯先生;再者是从海外归来的家中主持公道的表亲莫登上校与家人的冲突。他回来后发现克拉丽莎已奄奄一息,便对家人进行了最严厉的谴责和惩罚,威胁说要把克拉丽莎立为自己的唯一继承人。【10】理查逊使我们不知不觉地进入了那个时代的家庭隐秘之中。理查逊与已经谈到的笛福和将要谈到的亨利·菲尔丁一起,被称为英国现代小说的三大奠基人。他笔下的“家园”,正如康乃尔大学的德语文学与女性研究助理教授彼蒂·马丁、女性理论研究员江德拉·特尔培德·莫哈蒂在1986年所说,等于“人物矛盾冲突的场所”,即富于所谓“主观能动性”的人物之间彼此互动、碰撞、协商的“场所”。
亨利·菲尔丁(1707—1754)于1749年推出的长篇小说《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The History of Tom Jones, a Foundling)也是一部“家庭冲突”小说,因为它的第一部分就发生在英国南部萨默塞特郡的乡绅甄可敬(Allworthy,也译奥尔华绥)的充满冲突的“家”里。【11】同时,该小说与《克拉丽莎》一样,“都展现了这样的情节:女主人公被迫接受她们的父母为其选择的而她们本人非常厌恶的求婚人的求爱;两部作品又都描绘了后来由于女主人公拒绝与这一求婚者结合而引起的父女之间的冲突”。【12】而这一冲突也发生在奥尔华绥的“上司”魏斯顿(Western)的家里。他“一门心思地认定保有并增加家族财产是天经地义的”【13】,因此蛮横地强迫女儿索菲亚(Sophia Western)与当地最富有的大户人家布力菲(Blifil)家攀亲,以这样的话来威胁她:如果不从,“就是看到你在街上饿得快要死掉,我也决不会给你一口面包,把你救活”;还串通他妹妹来给女儿做“攻心”工作:“此事关系的远不止你一人,……这门亲事关系到咱们家族的荣誉,……你应该把家族的光彩看得比个人幸福更重要”。【14】显然,在这里,家族已成为一种吞并个人主体意识的权力。感伤主义小说的开创者劳伦斯·斯特恩(Lawrence Sterne, 1713—1768)于1759—1767年间推出的小说《项狄传》(The Life and Opinions of Tristram Shandy)1—9卷描写主人公项狄的出世、命名和幼童时期,还描写他的喜好哲学的父亲瓦尔特和从部队退下来的叔叔托比的经历,等等,也有家园小说的影子。
第二节 形成期:简·奥斯汀笔下的家园:充满冲突的场所
18世纪的梳理仅仅涉及家园小说“发轫”阶段。“发轫”毕竟只是“发轫”,而真正的英语家园小说的繁荣出现在19世纪,因为“在19世纪的英语小说中几乎没有哪一个语词像‘家园’语词一样,承载着如此丰富的内涵”【15】,特别是维多利亚时期更将家园概念推向了扑朔迷离的层面(complexities)——将之视作“成年人所作出的旨在抚平(或许是无意识地)‘童年记忆中的家园’(the home of childhood memory)与‘当下的家园’(the home of the present)之间距离的诸多尝试之结果”。【16】这是一种对待家园的感伤行为(sentimentalizing),它“完全是因为一种拒绝的态度所致——拒绝细致地审视‘家园真是什么’(what home really was),以免其魅力会被揭示为‘人为化’的设计,与过去的断裂会暴露无遗”。【17】当时的一位学者朱丽娅·麦克奈尔·莱特(Julia McNair Wright)在其1870年的畅销书《完整的家园》(The Complete Home)的“前言”中写道:“在建构于伊甸园中的家园之间,矗立着一幢幢连绵不断的世俗的家园(the Homes of Earth),因此,促使我们的家园达到与它们的血统、天意和谐一致的标准,就变得异常重要了”。【18】这里十分关注我们当下的家园/现时的家园——二者是或多或少缺乏“家园”功能的家园。此番建构于感伤主义之上的“家园政治”可以起到“意识形态功能”(function of ideology)——可以“在社会意识层面上解决那些实践中没有解决的矛盾”【19】的一种功能。19世纪初,创作成就颇丰的女性小说家简·奥斯汀(1775—1817)是倡导此番“功能”的始作俑者。
有学者认为:“如果说瓦尔特·司各特把历史传奇小说推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那么简·奥斯汀……则以其独特的风格把描写日常生活的风俗小说锤炼成了真正的艺术精品。简·奥斯汀善于用幽默、嘲讽的笔调真实而细致地刻画英国乡镇生活,生动地再现了一个由乡村绅士、纨绔子弟、富家淑女、家庭主妇和其他一些乡镇居民组成的小型世界。”【20】即是说,她十分关注表面上不引人注目但实际上蕴涵政治权力色彩的日常生活,并对家庭生活有不同凡响的兴趣,因为她自己就明确说过:“三四户乡绅家庭,就是我要写的东西”【21】。《曼斯菲尔德庄园》(Mansfield Park, 1814)、《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 1813)、《爱玛》(Emma, 1815)、《沃森一家》(The Watsons, 1805)等均是这方面优秀的作品。《曼斯菲尔德庄园》是奥斯汀用了28个月完成的一部共有48章,约16万字的小说。小说的表面情节就是两个乡村绅士家庭之间的感情纠葛【22】:一家是托马斯·伯特伦爵士(Sir Thomas Bertram)及其妻子玛丽亚·沃德(Maria Ward)和子女汤姆(Tom)、埃德蒙(Edmund)、玛丽亚(Maria)、朱莉娅(Julia)以及伯特伦爵士夫妇的外甥女范妮·普赖斯(Fanny Price),另一家是他们的亲戚范妮自己的家——普赖斯(Price)家。范妮这个主要人物形象的塑造就是围绕着“家园”的冲突而动态进行的。她被接到伯特伦家抚养后,是“生活在一个从根本上说与其陌生且不冷不热的家庭氛围中的外姓人,她的地位赋予她一种常常牵动人们恻隐之心的特性,此其一。这个小小的外来人也很容易同主人家的儿子浪漫一番,明显的冲突便由此产生,此其二。作为这个家庭日常生活的超然的观察者与参加者的双重身份又使她成为作者便利的代表,此其三”。【23】当然,这样一种温柔、美丽、善良的少女形象,在狄更斯、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等作家的作品中也同样存在。当她回到自己家里时,“家园”又是一个令范妮这一人物失望与厌倦的空间:“家里的吵闹,房子的狭小,环境的肮脏,以及饭菜烧得不可口,女佣邋里邋遢,母亲不停抱怨,这一切均让范妮头痛。生活在无休无止的吵闹声中对于范妮这样一个身心都很脆弱的人来说,简直是莫大的不幸。”【24】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仍然是写发生在中产阶级“家庭”中的女儿们的婚姻大事:首先写了女主人公伊丽莎白为豪门子弟达西所爱,但她拒绝了对方的爱情,原因是伊丽莎白误信谗言。最后误会消除,达西又出资帮助她的一个私奔的妹妹完婚,挽回她家的声誉,才赢得她的爱情;然后写了伊丽莎白的几个妹妹和女友的婚事,旨在与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观相对照——“为了财产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但结婚不考虑财产也是愚蠢的”。【25】《爱玛》也是写一个富家女子的故事:主人公爱玛是个独生女,既单纯直率,又任性、势利、自以为是。她武断地安排孤女哈丽叶特的恋爱、婚姻而又屡遭失败。最后她们各自都赢得了门当户对的婚姻。门第财产同样重要。该小说较之作者前面的作品更为成熟,结构更为谨严,夸张减少,现实主义成分较多。奥斯汀去世前未写完的《沃森一家》(The Watsons)写的同样是一个叫爱玛·沃森(Emma Watson)的美丽、懂事的女孩与抚养她成人的富庶的姨妈家之间的故事。奥斯汀在此尝试了一种新的小说技巧。总之,奥斯汀深刻书写了平凡的日常生活,显示了非凡的才能,难怪司各特说:“这位年轻的小姐在描写人们的日常生活、内心感情和许多错综复杂的琐事方面确实很有才能,这种才能极其可贵,是我从未见到的。……要我用这样细腻的笔触,把这样平凡无奇的事情和人物,描写得这样惟妙惟肖,那我实在很难做到。”【26】可以说,奥斯汀是英国的最后一位风俗小说家。不难看到,奥斯汀笔下的家园是众多人物间频繁接触后而生发的日常生活琐事。与此同时,奥斯汀也为我们建构了一个“殖民扩张”意义上的家园,因为她的《曼斯菲尔德庄园》“与帝国主义扩张的理由有更多的联系”。【27】如其他小说一样,《曼斯菲尔德庄园》是关于一系列空间中大大小小的迁徙与定居的小说,其中的人物范妮·普莱斯由一个庄园上被人忽视的小女孩到与自己一直喜欢的庄园二少爷埃德蒙·伯特伦结婚,最终成为庄园上的精神主人。而“庄园本身则由奥斯汀放在横跨两个半球、两个大海和四块大陆之间的一个利害与关注的圆弧的中心点”【28】。在这些美丽的爱情故事背后和庄园背后,隐藏着简·奥斯汀强烈的文化帝国主义思想。殖民地庄园由托马斯爵士看管。萨义德认为“奥斯汀把范妮所做的事看作是与托马斯爵士的较大的、更公开的殖民主义活动相对应的、国内的、小规模的空间运动”【29】。作品中反复提及“安蒂瓜”的重要性。它是英国的殖民地,其“所使用的全部资本是英国的;经营的工业几乎全部都是为英国服务的;生产的几乎都是基本需求品。而这些商品要运到英国去,……是要在英国出售,使那里的资本所有者获利”【30】。所以,我们似乎可顺着奥斯汀的思路得出一个结论,“无论英国某个地方多么与世隔绝……,它都需要海外的支撑”【31】。萨义德还指出:“《曼斯菲尔德庄园》中对伯特兰姆有用的殖民地预示着《诺斯特罗姆》中的查尔斯·高尔德的圣多美矿;或者福斯特的《霍华德山庄》中的威尔科克斯的英帝国橡胶公司;或者《远大前程》、《黑暗的心》中任何遥远但又唾手可得的宝藏之一——这些地方……由于本地宗主国的利益而被欣赏。”【32】我们的批评家最后指出:“在我们把《曼斯菲尔德庄园》当作一个正在扩张的帝国主义冒险的结构的一部分加以阅读之后,就不能再把它仅仅归结为一部伟大的文学杰作。……这部小说虽然不引人注目,却稳步地开拓了一片帝国主义文化的广阔的天地,没有这种文化,英国后来就不可能获得它的殖民领地。”【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