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 鸡零狗碎的日子

年轻时做过的那些荒唐事儿 作者:唐拉拉 著


1 鸡零狗碎的日子

拉风的童年

我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人,上幼儿园的时候,“文革”还没结束。我的家在东北一个叫快大茂的小镇上,当时父母在中学当老师,所以我的童年就是在学校的幼儿园中度过的。那时每家都有好几个孩子,街道很安静,也不曾出现人口拐卖之类的事情,所以家长丝毫不像现在这样紧张,而幼儿园的阿姨们也经常放羊般地让我们一群教师的孩子撒开了在校园里乱跑。

那个时候,城里的大字报铺天盖地,可是我父母所在的学校好像一直不与时俱进,非常平静地照常上课。我记忆中的学校,是几排工整却有些破旧的平房,窗子和木板门经常东漏西碎的。所以,我经常在妈妈给学生们上数学课的时候,趴在掉了一块门板的教室门上看妈妈讲课。有的时候,也会突然情不自禁地推开门,冲着里面大喊一声:“妈——”引得全班学生哄堂大笑。所以,那时的我是校园里无人不识的小名人。

学校里有几个篮球架子,从小没有恐高症的我经常顺着篮球架子爬上爬下,竟从来没有发生过失足掉下来的惊险事故。有一次,我看见一个废弃的篮球架子被搭在教室的房檐处,就顺着架子爬了上去,坐在坡形的房檐边,那叫一个视野开阔啊!我不禁得意地将悬空的双脚荡来荡去,全然不懂什么叫危险,还为引来课间越来越多的指指点点的围观者而扬扬自得。

由于我是“校园名人”,所以人人都知道我是谁的孩子。不一会儿,有好事者叫来了爸爸。爸爸小心翼翼地叫我下来。我风头还没出够呢,不想下去,爸爸就一直耐心地引诱。后来我觉得玩得也差不多了,于是就趁机跟爸爸讨价还价。我说:“我下去你给我什么奖励?”爸爸心急如焚,但却假装轻松地说:“你要什么?”我觉得这是一个满足愿望的大好机会,于是谨慎地在心里痛苦抉择了一番,然后大声说:“我要那种菱形的带砂糖的饼干!”其实那是一种很粗糙的饼干,跟现在小朋友吃的没法比,可是当时谁要能吃上那种饼干,却是一件很值得炫耀的事情。我就特羡慕别的小朋友吃饼干时,故意不一下子吃完,而是把砂糖沾得满嘴唇都是,然后当着我们的面用舌尖一点点地把唇上的砂糖舔进去。每次看见小朋友在舔砂糖,我都羡慕得想哭。

爸爸当机立断地答应了。于是我很有成就感地顺着铁杆子滑了下来。还没等我张嘴索要报酬,一向温和的爸爸就咣地一脚踢在我的小屁股上。那是爸爸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打我。我当时就哇的一声哭开了。当然,后来我还是如愿以偿地吃到了让别的小朋友羡慕的菱形带砂糖的饼干。这让我觉得那一脚挨得非常值。

有一天下午,我又从幼儿园跑了出来,听见有个教室里有唱歌的声音,于是就推开门看。原来是几个“叔叔”、“阿姨”(其实是当时的中学生)在里面排练节目。其中一个我觉得特英俊的雷叔叔看见我,就招手让我进去,问我会不会唱歌。我说会,然后就扯开嗓子唱起了《我是公社小社员》。嗓门之洪亮,让在场的几个文艺骨干频频互相点头。他们商量了一下,就开始跟我商量,问我可不可以跟他们一起上台演出。有机会当众表现,而且还不用担心被爸爸踢屁股,我当然愿意啦!于是,我就成了他们文艺队的特邀嘉宾。

那大概是一个全县中学的文艺会演,什么主题不知道,只记得是在一个乌烟瘴气的大礼堂举行。那时的群众非常散漫,上面无论表演什么节目,下面都嗑瓜子的嗑瓜子,抽烟的抽烟,唠嗑儿的唠嗑儿,乱哄哄一片。结果到我上场的时候,下面突然静了下来。所有人把注意力都放在了我这个当时只有四五岁的小演员身上。我一点都不怯,扯着嗓子就唱:“我是公社小社员呀小呀小社员……”第一段唱完了,我突然想起,雷叔叔没嘱咐我是否该唱第二段。我是接着唱呢,还是应该直接下去?这对那个年龄的我来说,是一个重大命题。所以,我就站在舞台中央拼命思考。下面的人愣了一会儿,开始发笑了。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于是就把小短裙子掀起来挡住了脸,于是台下的笑声和掌声就像打雷一般要把房顶给冲破了似的。我露出脸,不解地看着他们。正狐疑之间,我崇拜的雷叔叔从侧幕冲了上来,一把把我给抱了下去。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舞台秀,小学后,我就开始屡屡上台,从不怯场,不知道是否跟处女秀就历经了大场面有关。

做鸡

君子远庖厨,美女远灶台。所以,会写字又长得好看的莺莺在我的定义里,是不近油烟不会做饭的。从来,都只是我邀请她来我家吃饭而根本没想过去她家吃饭。哼,一个美女,能会做个啥饭啊!

莺莺搬到我家前楼成了我的近邻之后,我将信将疑地去莺莺家蹭了几次夜宵,隐约觉得我武夷厨霸的地位岌岌可危,长期以来在莺莺面前唯一的优越感突然变得无足轻重。如此诡异的变数,使我不由得开始对人生充满了怀疑。

一晚,几个论坛朋友要来取票。我毫不犹豫地否掉了在外吃饭的计划,决定好好展示一下我那久违了的玄妙厨艺。差不多这之前的一个星期,莺莺就特别积极主动热情大胆地要求过来做几个菜,除了她一再提到的香芋炖肉、排骨汤和南瓜粥,还居然不识相地计划要再炖一锅羊肉汤——那可是我唯一的长项啊!清水煮,八成熟时加萝卜,闭着眼睛都能做出让人闻之忘情啖之销魂的好味道!

于是,我很不悦——菜都让她做了,我的厨艺往哪儿显摆啊?!于是,我果断地否掉了她的各种菜谱,最后只勉强恩准她可以做一锅南瓜粥。

本打算炖一锅羊肉萝卜汤的,可收拾厨房时,我突然看见家里寄来的小针菇,于是就临时改变了主意,打算狠狠地做一锅小鸡炖蘑菇!怀着这样热烈而美好的憧憬,我兴高采烈地去菜市场买了只柴鸡。

下午四点,Space(论坛朋友的英文名)准时赶到。(看起来真是个靠谱的人啊!)还没坐稳,莺莺就热情洋溢地端着一个炖锅翩然而至。锅里,是熬了一半的南瓜粥。将之放到灶台上继续小火炖,我们转回客厅沙发上,边看杰克逊的MV(音乐录影带)边聊我们的听觉记忆。

聊了一首歌,又聊了一首歌,兴致正高,突然闻到一股焦煳味道。得,南瓜粥煳底了!唉,这个莺莺,不是我说她吧?真是上不了厨子台面。看来,还是得大厨出马啊!

进入厨房,开始做我的鸡。面对一堆原料,我突然有点思绪游移——小鸡炖蘑菇到底是应该怎么做呢?虽然心底发虚,无奈我天生气质好,所以外表依然很淡定。我不急不缓地倒了油,放了鸡,翻炒几下,然后土豆蘑菇一起倒入,然后,放了一锅水,然后,大火炖!反正都能熟成一锅,顺序不重要!

炖上鸡,突然意识到只有这一道菜,于是切了两根胡萝卜几根黄瓜端上桌让他们先当下酒菜。没多久,小鸡的香味出来了,于是关火盛菜,坐定,正式开席!

别说,蘑菇还真有味道。嗯,土豆也不错,全都面了。第三筷子夹了一块鸡肉。一吃,怎么没熟?我以为我运气不好,夹错了。问及其他人,钢铁才小心翼翼地说:“我刚才吃的也是生的,没好意思说。”嗨,都是自家人,客气个啥劲儿啊!于是在莺莺的友情提示下,我挑出了鸡,放回锅里继续炖。没鸡,大家可以吃蘑菇嘛!

可是,一直压抑着自己当大厨欲望的莺莺顿时又来了精神。她雀跃着说:“我回家做个香芋炖肉来!”还没等我发表意见,她已经蹿出门外了。我只好将计就计地喊着说:“把原料拿过来,在这儿做!”——这时已经晚上六点多了,要是等她炖好肉再来,那不得半夜啊?!

等了许久,莺莺终于又出现。架势真吓人啊!她竟然端来了整整一个洗脸盆!里面装着各色稀奇古怪的东西,一看,居然还有烤鸭!还有猪头肉!还有大饼!……

真是居心叵测啊!她居然小跑着去快关张的菜市场买了这些熟食!彼时,我的小鸡肉还在锅里,桌子上却霎时间堆满了莺莺捧来的食物,钢铁等莽汉大嚼着久违的肉,连说好吃好吃。我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承认自己完败!

但斗争一直都在继续,趁着莺莺炖肉时神志迷糊,我悄悄地审视了一下厨房,发现芹菜两棵,虾米半袋,还有一根萝卜,于是灵感来了,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做好了两个素菜。莺莺还在厨房望肉发呆,客人们已经在赞美我的醋熘芹菜和萝卜虾皮很有营养了。

只是,那几块小鸡肉怎么老也炖不烂啊?!在大家七嘴八舌的启发下,我终于知道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一是没炒熟就放了土豆,二是用的是凉水,三是开了大火。

终于,肉香飘出来了,虎妞眼疾手快地站起身来要去翻锅,我立马仗着坐在门边的优势起身将她拦住:“你坐下!肉我来翻!不然万一好吃了算谁的呀?!”

说话间,莺莺的香芋炖肉已经出锅了,我则急急地第八次去看我的鸡。依然没烂,但是我坚信,它们只是形式上顽固地保持坚挺,实质上一定是早就熟了,所以,不管三七二十一地重新端了上来。再让大家尝,大家都很有礼貌地说:“虽然很硬,但确实好多了,显然是真的熟了。”

席间,大家的话题一直围绕在吃上。莺莺很抱歉地说:“本来一大锅好好的南瓜粥,愣是给熬煳了底。”我说:“那算什么啊!我早上熬的小米粥才叫煳得彻底,连米都黑了!”话音未落,众人皆扶墙,喘息着说:“连这个也争啊……”

是啊,虽然混了很多年我俩都没混上个御厨,但好歹是同在家庭厨子界,竞争是在所难免的!

可悲的是,厨子界的竞争本已很激烈了,但众多不识相的爷们儿也都纷纷表示要加入此行列。钢铁说,他会啥啥啥,下次给我们露一手;Space又说,他做饭也了得,下次给我们做啥啥啥;神16也恬不知耻地跟着说,在家都是他做饭,下次他要……越听心越冷,越听感觉压力越大,现如今,怎么哪片儿都不怎么好混呢?!

别说厨子界,就连他们下人——夜半时分,撤了桌上水果,结果仨莽汉一下子都拥堵在小小的厨房,争相说自己刷碗刷得好,打得不可开交,最终一池子的碗被先摸到了水的神16抢到了手。其他两位悻悻而归,嘴里还嘟囔着:下次别跟我抢啊!瞧瞧瞧瞧,下人们的竞争也很激烈。真是残酷的世道啊!

穷人的好日子

去莺莺家蹭夜宵,我惊喜地发现久违的东北特有的地瓜梗烀小土豆。莺莺是在超市的朝鲜族小菜摊上发现的。她以为著名的东北小土豆是一种特殊的土豆品种,而实际上……鉴于莺莺对小土豆来历的无知,我就义务地为她上了一堂朝鲜族餐饮文化历史课。

小土豆,顾名思义,取的一个“小”字。而这个“小”,不是因为品种特殊,其实就是大土豆的小弟弟(也没准是儿子或者孙子)。早些年,穷,地里的东西都不舍得扔,所以就废物利用,把上不得台面的小土豆和地瓜梗(也就是红薯的茎叶)一起用酱油熬熟,好吃,下饭,又可以放很多天不变质,久而久之,就成了朝鲜族一道传统的小菜。朝鲜族这种做法的小菜很多,比如秋天下了架之后的小辣椒崽儿和辣椒叶子、萝卜缨子等,都属于废物利用,却好吃得要命。朝鲜族除了有名的辣白菜,还很偏爱把干白菜叶子放在各种汤里,也是因为以前穷,菜少,就把破烂的白菜帮子都捡起来晒干,留着冬天没新鲜蔬菜的时候煮在汤里充数。

朝鲜族的石锅汤也大多是废物利用的痕迹。比如辣白菜汤,就是把已经发酸了的辣白菜和剩下的辣白菜汁加点水,再加点豆腐啥的,煮了就成了。现在北京正宗的韩餐馆子里有一道很受欢迎的“滚带鸡给”(音译,翻译过来应该叫“军队石锅汤”吧),其实就是含有午餐肉和泡菜等等杂货的大杂烩。这道菜起源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朝鲜半岛的南北战争。那时候,帮着韩国打仗的美国大兵的伙食是最受人垂涎的,他们总是有午餐肉罐头吃,但是人家吃多了就不是很稀罕吃,经常会把吃了一半的午餐肉罐头随处乱扔。当地缺吃少穿的朝鲜族人就会捡回来,和其他剩菜一起煮了,于是,就成就了这道名菜。

其实,不分民族地说,各种腌制类的小菜都体现了以前穷人的生存智慧,比如东北的酸菜、茄子干,南方的泡菜、梅干菜、干豇豆,不分南北的臭豆腐,等等。物质穷困的年代,容易逼出人们的生存智慧,也容易让人们轻而易举地获得满足感。

小时候,秋天是我们这些农村小孩子最快乐的季节之一。其实一年四季都有很值得快乐的理由,但秋天对孩子来说,一样意味着收获嘛!那个时候,小镇周围都是农田,而小镇上的人家,即使是“双职工”,也会利用闲暇时间在房前屋后或者山上开垦出一些可以种瓜种菜的土地。秋天,大人们忙着在各种地里秋收,一帮小屁孩子就忙着提着篮子在各种土地上做勤劳的“清洁工”。

山上是种土豆和地瓜的地方,成熟的大土豆大地瓜们被收完了,我们这些小兔崽子就扑上去把那片地翻第二遍第三遍第四遍……细细地翻,心无旁骛专心致志地翻,总会翻出好多漏网的小土豆小地瓜。这些小东西被拿回家后,经由妈妈的手,就成了餐桌上的美食。

豆子地里,黄豆被收割完了,我们又乌泱一下提着兜子扑上去,总会有些提前成熟爆裂在地垄里的散豆子供我们拾捡。别小看这些散豆子,一天下来,兜子里就会沉甸甸地攒上个一斤两斤的,过几天,这些豆子就陆续换成了豆腐,有成就感死了!(突然想起来,那时候的豆腐真好吃啊!换完端回家的路上,基本上就能吃掉一半。)

最过瘾的是去山下的稻田。稻田也收割完了,我们这些勤劳的小清洁工就去田里捡稻穗儿。稻穗比豆子好捡多了,因为都是整棵整棵的(当然是一小串一小串的“整棵”)。稻穗捡回来,因为没有脱粒,所以我们不能吃,但是拿来喂鸡是最好不过的了。

其实,不止是秋天,只要是不上冻的季节,田地里都会出产些可以丰富穷人餐桌的东西。以稻田为例。

夏天,稻田里有水的时候,不用放鱼苗,自然会有很多小鱼,以鲫鱼瓜子(小鲫鱼)为主。稻田不都是高低错落的吗?于是大人们就会在晚上,在稻田与稻田之间的通水处放上一个小网。第二天一大早(一般是四五点的样子),起早去收,就会收获一大堆活蹦乱跳的新鲜鲫鱼瓜子。

稻田里也有泥鳅,但泥鳅不容易落网,而且,夏天的时候泥鳅还不肥。等到秋天,稻子收割完了,霜降了,但是田里的淤泥还没有被冻住,我们就拿着小铲刀去田里挖泥鳅。怎么挖呢?就是细心地寻找有孔的地方,顺着小孔一点点挖,最终总会找到正在琢磨着怎么过冬发呆犯傻的胖泥鳅!据说,这种田里挖出来的泥鳅最有营养,最补人。

上面说的是水田。旱田里,除了庄稼也一样还有好多可以养人的东西。比如玉米地,春天的时候会长满荠菜和婆婆丁(学名蒲公英),还有苣荬菜等等现在人当山珍而我们用来喂鸡喂鸭的野菜。夏季的雨天,我们就去抓蛤蟆。秋季庄稼成熟了,还没收割前,我们就去抓蚂蚱,抓老大一袋子,烤着吃,当零食。

再说水里。哎呀,那就别提了。夏天捞鱼,摸蝲蛄(龙虾的一种),好吃的好玩的多了去了!

新鲜的小鱼,即使在冬天,也有办法吃到。东北的冬天,大河都被冻得特厚,一般是半米到一米。我们用凿子“哐哐哐”地凿上半个上午,才能凿出一个直径半米的冰窟窿,然后,就可以看见很多鱼(主要是泥鳅类的)游过来仰着脑袋大口大口地呼吸新鲜空气,全然顾不上防备。于是,我们就有条不紊地拿着笊篱捞之。捞出来,往旁边的冰上一甩,鱼们、泥鳅们扭动几下就被速冻了,栩栩如生地保持着扭动的姿态。捞完一笊篱,还有后来鱼,直到我们捞到手软不想再捞了为止……

农村的土地很养人,即使物质生活不富裕,春夏秋冬都可以在山上在田里在河里找到东西吃,而且纯天然,有营养。这种例子,举也举不完。当然,这种来自天然的奢侈,都是小时候的事了。

中学以后,大概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吧?稻田里就再也网不到鲫鱼瓜子了,据说是因为农药把小鱼都给杀死了。而大河里随意捞到“速冻泥鳅”也难了,据说是因为上游开矿了,污水直接排进河里,鱼和泥鳅都活不下去了,成批地自杀了。另外,现在回老家,曾经一望无际的美丽稻田也萎缩得可怜了,几乎成了小镇疯狂崛起的商品楼旁边的零星点缀。曾经差点淹死我的大河,也没那么厚的冰层了,因为河水都快干了……

哎,不能说了,越说越觉得现在吃的东西不是人吃的东西,日子也不是人过的日子了。

妈妈对我的零教育

妈妈是中学老师,我们家乡小镇上的很多老师都曾经是妈妈的学生,就连我的高中老师也是。妈妈从来不过问我的学习,管得相对多的是妹妹。我和妹妹只差一个年级,我初三她初二,妹妹的班主任经常向妈妈告状:“你的孩子老不做作业,你得管管了!”妈妈没管,只是隔几天就对照着妹妹的课本考她几道数学题,发现她都会,于是妈妈就再没要求妹妹做作业。做家长的如此不配合,老师也只能干生气,没办法。

高中的时候,我的成绩很不稳定,好的时候全班前几名,差的时候全班倒数第二。有一次,考得特差,自己也觉得抬不起头来,回到家,灰溜溜地钻进自己的小屋,妈妈过来问:“考得怎么样?”我实在说不出口,就搪塞说:“妈,别问了,我下次告诉你好吗?”我的意思是,下次考好了再汇报。妈妈微笑着说:“好啊,那我下次等你的好成绩。”妈妈的信任和期待让我不好意思不打起精神努力几天,于是期末考试,我果然一下子提高了几十名。长大以后想起这事,突然明白,妈妈是我老师的老师,随便一打听都可以打听出我的成绩,即使不打听,我的老师也会向妈妈汇报的,她怎么可能不知道我当时考得那么差?!而一个母亲,得有多大的耐心和容忍才能那般地沉住气不戳破我急待隐藏的真相?我的自尊就是这样屡屡被妈妈的装糊涂而完好地保护起来。

高二的时候,高考的压力使得许多孩子都被家长剥夺了看电视听音乐的权利,可那时《红楼梦》正在热播。我可能是全班最幸运的人,因为每天晚自习结束,我都能冲回家看两集《红楼梦》。受了电视剧的影响,高三的时候我开始读《红楼梦》,也不多,每天一两章。学习最紧张的时候,我不仅开始狂读名著,还天天把家里订阅的《大众电影》和《电影画报》带到课堂上去看。而我的这些优于其他同龄孩子的“特权”从来没有被妈妈剥夺过。

后来上了大学,有一次妈妈无意中说起我高三在课堂上看杂志的事情。她说,当时我的班主任找了她好几次,让她对我严格管理,可是妈妈当时什么也没跟我说,放任自流。我很惊讶,问妈妈,为什么不气愤?为什么没有批评我,而要私自顶着被老师埋怨的压力?妈妈波澜不惊地说:“我觉得读什么书都是收获,没必要剥夺啊!”成年以后,想起这件事情,每每感慨不已,心中充满无法言说的感激。正是这些“不管”,才使得我的童年到青春期一直没受过任何委屈,没有受到任何兴趣上的压抑,使得我在独自面对社会生活(包括在学校受到老师责骂)的时候充满了无所谓的心气儿。很多朋友说我“底儿厚”、抗折腾,什么挫折在我心里都不会留下什么阴影。而这底子,正是妈妈的无责备教育的成果。但妈妈自己对这些可能毫不知情,她可能只是顺应了一个做优秀妈妈的本能。

最离谱的是高考。高考那些天,所有孩子都被家里当成了谁也碰不得的皇帝。高考那天,几乎所有的父母都早早起来给孩子做一顿特丰盛的早餐,而妈妈就像什么事也没有似的,跟往常一样,给我吃昨晚的剩饭,临走,也没有特别地嘱咐,就让我跟平常上学一样独自去参加高考了。而我考完第一科出来的时候,却看见爸爸跟所有家长一样在操场外焦虑地等待着。

后来我才明白,看似粗心的妈妈实际上是用心良苦。由于没有家长的严阵以待造成的紧张的高考心理氛围,所以我很放松,发挥超常,一下子考上了当时人人向往的本科大学。

由于妈妈的“不管”,所以我一直活得比较任性,经常会有一些超出常规的举动,但是却没有一次受到妈妈的责备,相反,却是最大限度地支持。大学二年级,我觉得大学无聊,想退学去北京游学和当小保姆。当时正在做乳腺癌手术的妈妈没有表现出激烈的反对,她只是静静地听我兴高采烈地憧憬着美好的不靠谱的未来。还是后来的几天,爸爸单独跟我商量说:“你看,你妈妈正在病着,你是不是考虑过一段时间再退学?”爸爸的温和和诚恳让我暂时打消了那个任性的念头。

大学毕业,我千辛万苦地留在了延吉工作(对于朝鲜族学生来说,当时户口留延吉就像现在的学生想留北京一样难也一样迫切),并且在当老师的同时又被借调到报社去当兼职记者,这在当时是让人羡慕的事情。可是工作还不到一年,我就由于看不惯社会上的各种人际丑恶而灰心丧气,觉得人生没有意义,于是想出家或者流浪到死。就这样,没跟父母打一声招呼,我就私自辞掉了国家正式工作,回到家乡去跟父母做流浪前的告别。那是我第一次看见父母着急了焦虑了,但是语气依然温柔。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妈妈找来了她几十年前的大学老师以及大学同学在北京的通信地址,说,实在混不下去了,就去找他们。我知道自己不会去找他们(况且也不一定能找到),但还是拿在了手里,我知道,那会让妈妈感到一丝安慰。

我走的那天,父母送我上车,妈妈的头发被风吹得凌乱,夕阳从他们背后打过来,一圈金黄的颜色。我看不清他们的表情,可是却感受到父母送儿女上战场般的凄楚诀别。那一刻,我突然觉得父母老了,突然泪水弥面,突然决定不出家或者自杀了。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依然任性地胡乱过着让人不放心的日子。

当然,我没有继续流浪下去,走到北京,就被北京的热闹和包容吸引住了,于是过上了和流浪差不多的生活。那时我常年没有稳定的工作,每天都忙着在圆明园画家村感受贫穷但却快乐的乌托邦日子。那时候,妈妈写信说:“只要你自己过得开心就行。”我结婚的时候,先生是个一文不名的穷画家,妈妈问我:“是不是他要饭你也会跟着去?”我说是。妈妈叹了口气说:“那你就嫁吧!”妈妈就是这样,从来都尊重我的选择,而我一旦做出决定,不管这决定是否符合妈妈的期望,她都会站在我的身后,成为我最坚强的后盾。

我太任性,太晚熟,三十岁之前都过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更别提赚钱孝敬父母了。现在想起来,做妈妈的是何等的担心和揪心啊?!但妈妈从来都不会表现出对我的担心和失望,而且总是很安静地说“我相信你”或者“你开心就行”。正是这样的隐忍之下的放心和纵容,才让我可以一直过着无法无天的荒唐日子。

妈妈是数学老师,可是我的数学成绩一直是在及格线上下徘徊的。不仅是学习,小的时候,就连扎辫子梳头这类事情都是由爸爸代劳的。

妈妈对我实行的是“不管”的政策,但对她的学生却是忘我地投入。小的时候,我家经常是学生们的临时食堂和宿舍,而她辅导的学生成为了那个朝鲜族中学有史以来的第一个重点大学的本科生。这在当地是件大事。我们家在东北通化,不是朝鲜族聚集区,所以朝鲜族中学一直是属于不被重视的边缘学校。然而,在朝鲜族中学任教的妈妈却成为了当时全县唯一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获奖之后,各种荣誉随之而来。心思单纯的妈妈有一天回来跟爸爸说:“他们要我去当副县长,你说怎么办?”最了解妈妈的是爸爸。爸爸说:“政府里的人事很复杂,你太单纯,不适合在那样的地方待。”于是妈妈就一点都没挣扎地推掉了政府的任命邀请,继续安安心心地在中学当她的好老师,副县长,那可是别人看着都眼红的位置!除了面对学生,妈妈对人际世事一窍不通。从小到大,我都经常看见妈妈一脸委屈地回来跟爸爸讲:“他们老说我拼命工作是为了拿先进,我就是好好教书,也没想那么多啊!我跟领导说了好几次了,别评我先进了,他们老不听。”她就跟个小姑娘似的。虽然那时候我还小,但已经开始用“可爱”来形容妈妈了。

朝鲜族的花甲大寿是很隆重的,但爸爸妈妈只通知了亲朋好友,而没有通知学生。但办大寿那天,却突然来了好多好多学生。一个班级一个班级的学生,顺次地捧着花篮上前来行大礼敬酒祝寿,最大的都已经头发斑白了,跟妈妈年龄差不多。其中,还有拄着拐杖的瘸腿中年男人。那一刻,所有在场的人都热泪盈眶了。也许,在那个小镇上,妈妈是唯一一个能得到如此幸福回报的“寿星”。

妈妈一辈子都忙着教育别人的孩子,而对自己的孩子,几乎从没有实行过很认真的“教育”。也许,正是这种“零教育”,才使得我的天性从小就没有受到严格的管制和挤压,所以我才能像野草一样快乐地长大;所以我才能没有任何压抑感地去经历着独属于自己的冒险人生;所以,我才能完全地成为我自己!而且才能在生活中保持乐观和平和。因为,我在妈妈的尊重中学会了对别人的尊重,在宽容里学会宽容,在鼓励中学会鼓励,在期待中学会期待,在淡定中学会淡定,在坚强中学会坚强,在爱的智慧里学会了爱别人的智慧。

关于父亲的零碎记忆

小时候经常被无聊的大人们问起:你是喜欢父亲还是喜欢妈妈啊?每被问及,我都毫无挣扎地脱口而出——喜欢父亲!

因为妈妈总是风风火火地忙,不是待在学校和她的学生们在一起,就是在烟熏火燎中生火做饭,陪我们的时间很少。所以穿衣梳头这种事,一直都是父亲代劳的。饼干、糖果、衣服都是父亲给买,而父亲为我们挑选的,也总是我们最喜欢的。每到黄昏,我和妹妹最高兴的就是一边一个坐在父亲盘起的腿上,被父亲环抱在怀里听他给我们读格林童话。

小时候,我是地方一霸,周围的小朋友们都得乖乖地听我指挥。分成两拨玩打仗的时候,我分派谁做反动派,谁也不敢违拗,因为他们打完仗可以到我家来看无穷多的小人书。那个年代的山村小镇人家,日子大都过得拘谨,肯花钱给孩子买书的不多,肯无条件地为孩子买各种小人书的更不多。所以,我家基本上就是四邻八村的小朋友无比向往的儿童图书馆。

记忆中,我所有的需求都会被父亲答应和满足,而且他从来没有对我失信过。童年时我最爱看的一部电影是《闪闪的红星》,里面的潘冬子是全国小朋友的偶像。我十分想得到一本满是电影镜头截图的《闪闪的红星》小人书,可是当地唯一的一家新华书店进货又很慢,等了好久也没有。于是每次有人出差去大城市,父亲都会不厌其烦地托他们去买。

那时候有机会去外地的人很少,差不多半年过后,我都快忘了这事儿的时候,一位从北京回来的叔叔带回了我曾经梦寐以求的那本小人书。对武术最狂热的小学时期,我从自家仓库中翻出父亲珍爱的一根碗口粗的落叶松木,要把它做成少林棍。于是我每天放学后就用小刀削那根粗木头,执著地削了一个月,直到把它削成直径不到一寸的“少林棍”。我到现在也难以理解的是:这么败家的行为,父亲从始至终居然没有表示过一句反对,而且还兴致勃勃地跟我一起“欣赏”我的战果!初中时候,小镇上开始悄悄流行迪斯科舞曲,大部分老师和家长们都跟孩子们说,地痞流氓才跳迪斯科。只有父亲不以为然,不仅不限制我听和学跳,而且到处帮我找迪曲磁带翻录。初三了,我开始喜欢上小流氓们才玩的吉他,父亲就花了六十八块钱给我买了把红棉吉他,而他当时一个月的工资是六十二块钱。我做事没长性,所有的兴趣爱好都充满着始乱终弃的意思。比如中学时迷上集邮,父亲就开始认真帮我订邮品,上了大学,这事儿就抛在脑后了,而父亲则“继承”了我的爱好,一直为我集邮到现在。大一时给父亲写信,说我喜欢剪报,放假回家,就见到父亲已经为我整整齐齐地贴满了一整本剪报,而那时我早就把这事忘在脑后了……在中国,父亲的形象一向是威严的,尤其是朝鲜族,父亲是不可冒犯的家庭权威。但我从来没有这个认识,因为我从来没从父亲身上感觉到“威严”两字,父亲迎接我的,从来都是笑脸和怀抱。我五六岁的时候,父亲在县朝鲜族中学当领导。学校开完运动会,老师们在聚餐,领导则在学校食堂唯一一个包间里吃饭。我玩累了,突然想起找父亲,遍寻不见,最后推开包间的门,看见父亲坐在桌上,就大喊了一声:“爸!”所有人都回头看我这个没礼貌的孩子,我浑然不觉,对武术最狂热的小学时期,我从自家仓库中翻出父亲珍爱的一根碗口粗的落叶松木,要把它做成少林棍。于是我每天放学后就用小刀削那根粗木头,执著地削了一个月,直到把它削成直径不到一寸的“少林棍”。我到现在也难以理解的是:这么败家的行为,父亲从始至终居然没有表示过一句反对,而且还兴致勃勃地跟我一起“欣赏”我的战果!

初中时候,小镇上开始悄悄流行迪斯科舞曲,大部分老师和家长们都跟孩子们说,地痞流氓才跳迪斯科。只有父亲不以为然,不仅不限制我听和学跳,而且到处帮我找迪曲磁带翻录。初三了,我开始喜欢上小流氓们才玩的吉他,父亲就花了六十八块钱给我买了把红棉吉他,而他当时一个月的工资是六十二块钱。

我做事没长性,所有的兴趣爱好都充满着始乱终弃的意思。比如中学时迷上集邮,父亲就开始认真帮我订邮品,上了大学,这事儿就抛在脑后了,而父亲则“继承”了我的爱好,一直为我集邮到现在。大一时给父亲写信,说我喜欢剪报,放假回家,就见到父亲已经为我整整齐齐地贴满了一整本剪报,而那时我早就把这事忘在脑后了……

在中国,父亲的形象一向是威严的,尤其是朝鲜族,父亲是不可冒犯的家庭权威。但我从来没有这个认识,因为我从来没从父亲身上感觉到“威严”两字,父亲迎接我的,从来都是笑脸和怀抱。

我五六岁的时候,父亲在县朝鲜族中学当领导。学校开完运动会,老师们在聚餐,领导则在学校食堂唯一一个包间里吃饭。我玩累了,突然想起找父亲,遍寻不见,最后推开包间的门,看见父亲坐在桌上,就大喊了一声:“爸!”所有人都回头看我这个没礼貌的孩子,我浑然不觉,接着对父亲勾了勾指头,说:“爸,你过来!”父亲就笑眯眯地弓着腰走了过来。这个动作,据说被全校的领导们批判了好久,因为父亲把腰身弯到跟孩子一样的高度,太没威严了!

高中了,早恋了,父母看在眼里,很久后,还是决定由妈妈来跟我谈谈。我不认为我是在恋爱,我们只是纯洁的同学友谊,所以当妈妈问我是不是恋爱了的时候,我觉得受到了巨大的侮辱。一怒之下,我给父母写了满满四页纸的长信,向他们宣告,我已经长大了,自己能把握自己的行为,请他们不要管我。写完,就放在电视机前面的桌子上,然后大摇大摆地约了我的初恋双双出门看电影去了。示威一般!

那晚电影演的什么,我完全不知道,心里七上八下地揣测着他们看了那封言辞激昂的信会是什么反应。回到家中,我连招呼都没敢打,就悄悄踅进我的卧室去。妈妈闻声进来,温柔地问:“电影好看吗?”我全然没有了之前的嚣张,心虚地随便应付着:“还行吧。”然后装作倒头欲睡。

第二天早上,父亲走进房间,面色疲惫但装作若无其事地给了我一张十元大钞,说:“拿去买点想吃的吧!”别的什么也没说,转身上班去了。

那个年代,十元对一个中学生来说还是一个很大的数目,之前我从没有一次性得到过这么多零花钱。我知道,父亲在用这种方式表示对我的理解。

那个假期开始,父亲每天都抽出至少一小时来认真地跟我探讨之前从未涉及过的各种观念性话题。比如什么是善良?善良会不会被当成软弱?怎样做才是真正的善良?什么是公正?在不公正面前个人能做什么?什么是勇敢?危险时刻怎么做才能保护别人同时不让自己受伤害?……这些懵懂少年开始思考的问题。大多时候,父亲只是提出问题,并不给我明确的答案,而讨论的过程中,许多概念就慢慢自己清晰起来,最后刻印在我的价值观里。完全平等的交流,没有一丝说教。

从小就对父母没什么可隐瞒的,这次小小的冲突被父母用这样的方式化解后,我们更是从家长里短到思想观念都可以无话不谈。

高三了,快要高考了,每家的父母都如临大敌,把高考生照顾得跟小皇帝一般,比如家务全免。我一直是不做家务的,结果到了高三最紧张的时候,父亲却开始教我做菜,而且每天必须做一道。为了节约我的时间,他会把菜洗好切好,放在案板上,等我放学回来,他就守在旁边告诉我每一道程序——放多少油、什么时候放菜、什么时候放盐、什么时候起锅,等等。等他说完了,菜也就做好了。

长大以后回想起来,才明白父亲的苦心。高三对于我来说,是个沉闷无聊压抑得怎么也熬不到头的时段,但对于一个父亲来说,女儿离家远飞的日子却屈指可数。他要抓紧时间来培养我独立生活的能力。做菜的时候我觉得新奇好玩,每天都沉浸在学会了一样新本事的成就感中,但是父亲当时是怀着怎样复杂的心情呢?

每一段恋爱我都向父母汇报,从无遮拦。所以,做我的父母真不是一般的辛苦。他们既要分享我恋爱的甜蜜,更要因为目睹我一次次失恋而倍加心疼。有一次,假期等男友的来信,左等不来右等不来,我从刚开始的甜蜜期待渐渐转为焦虑、伤心、绝望,茶饭不思。父母看在眼里,心里比我还着急,但他们表现得像没事一样,只是出来进去都透着小心翼翼的劲儿,唯恐触动了我哪根脆弱的神经。一天,从没有提前下班的父亲突然回到家中,满脸都是难以抑制的兴奋,边进屋边举着信边用高得不正常的声音说:“来信了!来信了!”

我等了一个多月,等来的是一封不咸不淡的官样信,心里极端失落,但已经不敢再告诉父母实情了。我怕他们会因为我的失落而倍加失落——

与父母相爱,其实也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情啊!

很小就开始恋父,不仅因为父亲无条件地爱我,更因为他无条件地爱妈妈。我看到他们所有的吵架,都不是因为对方家务干少了,而是因为对方抢着多干了活。有一回我到家看父亲正在生气,忙问为什么,父亲说:“在楼下晒的大米,我早晨出去的时候特意嘱咐你妈不要自己拿回来,要等我回来再拿,结果她还是自己搬回来了!真不听话!”

妈妈的确不听话,做事顾头不顾尾,所以经常跌跌撞撞,以至于父母都七十多岁了,每天妈妈出门,父亲都跟在后面嘱咐一句:“骑车下坡的时候一定要慢,要看红绿灯。”仿佛妈妈还是完全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小姑娘。

出门逛街,女人们一般都会随身带一个包,但妈妈从来就两手空空,因为两人的手机、身份证、公交卡,以及所有的钱,都在父亲一人身上带着——他们几乎一辈子出双入对。而家里的存折有几个,存款有多少,妈妈一概不知也不问。在我几十年的生活经验中,从来没见过一个女人像妈妈一样活得这么有安全感。

我和表姐表妹们经常会逗父亲:“你年轻时那么帅,那么多姑娘追,为什么就偏偏选择了我妈?”父亲这时就笑成了一朵花,看着妈妈说:“她好看呗!”

父亲对妈妈的爱好像一辈子都没降温过,都七十多岁了,眼中却依然充满了对对方的欣赏和爱慕。父母来北京玩,一次带他们坐公车出游,偏巧车厢里人很少,空位很多,妈妈兴奋地换了一个又一个的座,最后换到最前面靠司机的位置,玩得很是开心。我和父亲淡定地坐着看她像个充满好奇的孩子般在车厢里折腾来折腾去,父亲情不自禁地笑说:“可爱呀!”我侧脸看,父亲满眼都是发自内心的爱意。

犹记得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当时流行一种深蓝色带细白条的运动服,小镇上的人们引为时尚,都当正装穿。可是这种运动服很贵,父母都喜欢却没舍得买。一次妈妈去哈尔滨出差,父亲趁她不在家就赶紧给妈妈买了一身。结果妈妈回来时,打开包,拿出了一套一模一样的运动服,是买给父亲的!于是,他们有了第一身真正的情侣装。

父母都是东北师大数学系毕业的,当年为了支援山区教育而放弃了在大城市工作的机会,双双来到长白山脚下的这个小县城。妈妈一直当老师,父亲则一直做行政,不是当校长,就是当教育局书记,在当地也算是个有些权力的官。他经常帮助真正需要的人调动工作,比如为有资格的民办教师转正等,也总会受到一些由衷的感谢。农村人感谢的方式是送自家产的东西,除了蔬菜这样的东西外,其他的东西父亲都会退回去。

记忆最深的,是有次一位农村人送来自家产的几十斤大米,父亲中午回来看到,饭都没吃,就用自行车驮上大米给送回去了。渐渐地,大家都知道了父亲帮人做事是不需要感谢的,一来二去,就没人送什么东西来了。而房前屋后的邻居们,官都比他小,但送礼的人络绎不绝,人家很快就有了冰箱彩电,我家的电器则是滞后邻居几年才买上的。那时候身为初中生的我非常不解,也不平衡,就说父亲:“人家都收礼,为什么你不收?”父亲波澜不惊地说:“帮人就是帮人,要什么东西?!”回头想想,父亲一生都在不求回报地做事,无论对妻对女还是对不相干的陌生人。

东北家乡的那个小镇,民风并不淳朴,有着小地方人的各种急功近利,人走茶凉、过河拆桥等等大家见怪不怪的事儿。而父母则天真于内,淳朴于外,完全不受任何脏东西的影响。对任何一个穷困的人,任何一个已经失势的人,任何一个已经老去的人,他们都一如既往地充满尊敬和热情,以至于连我的中学同学都说:“你父母好像不是咱这个地方出来的人,像对神仙眷侣似的。”

父亲自幼丧母,少年丧父,由他哥哥一手带大,家境贫困,十二岁时才因为解放而有机会上了小学一年级。他上大学时因肺结核休学两年,人到中年结核病复发,吐了很多血,险些丧命,年过半百又遭丧女之痛。奇怪的是,经历这么多艰难困苦,他内心却没有一丝戾气,一直平和温煦地尊重女人爱孩子,对一切弱小都充满怜恤和善待。我不知道他这么多的爱的能量是哪里来的。父母对我从不说教,但我却从妈妈那里学会了“爱一个人就是给他完整的自由”,而从父亲身上则学到,善待一切能善待的人,以及“爱一个人就是无条件地满足他的一切愿望”。

与许多朋友都会聊起童年,聊起父母,每个人的成长经历里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委屈和创伤。但我回忆遍了我成长的角角落落,却找不出一丝来自父母的伤害。我的童年少年是完美无缺的。理智上是不相信前世来世之说的,但我有的时候却会如此地期望,如有前世,我一定是积了很多福,所以今世才有幸托生在这样的家庭中。若有来世,我希望我们还是一家人,下次,换我来做我父母的父母,竭尽一生的心力去宠爱他们、照顾他们。

吃花

去饭店吃饭,迎面扑来一阵花香,抬头看见杏树开满了花,便忍不住上前伸手去够枝尖上的花来吃,居然引来周围人的驻足观看,问:“能吃吗?”我奇怪地瞅了他一眼,说:“你不知道花能吃?!”

回头想想,其实这种令我费解的问询,以前也经常有,只是我太久没吃花,所以反觉得问话很新鲜了。

北京太脏,树上的花儿总被灰尘笼罩着而了无生气;而且北京的园艺工人太辛勤,所以花上面的农药总是很多,这都是我好久不吃花的原因。另外,北京四季假花怒放,也让我因噎废食。假花见久了,就让人连真花摆在面前,都觉得很假——有一次没留神就上了一当,路上看见淡粉的杏树上招摇着几枝碧桃,我大呼小叫地对朋友喊:“你看!嫁接的!”朋友淡淡地回应:“那是假花。”近了一看,还真是!

吃花是从小落下的毛病。长白山的春天比北京晚整整一个月,差不多是从五月开始——如果不算上四月里开的杜鹃的话。五一前后,杏花绽放;五月中旬,梨花开始登场;五月下旬,山上的野玫瑰开始红满山坡……吃花,就是从野玫瑰开始的。小时候,每到五月,爸爸就上山采集野玫瑰的花瓣,回来用清水滤了,然后一层白糖一层花瓣地往瓶子里铺。几个月以后打开瓶子,玫瑰糖的香甜就溢满了屋子。

家乡的野花品种很多,我无师自通地以其果实是否能吃来判断花是否能吃,能吃的比如野百合(家乡的土话把红百合叫山凳子,黄百合叫黄花苗子),比如杏花、梨花。最喜欢的便是梨花了,山上最多的也是梨花——秋天的时候,街上处处可以买到山梨。梨花开时,远远可以看见山上一大丛一大丛奔放的白,映在满山的绿中,漂亮极了!走近了更好看,花的白中是泛着淡绿的,粉嘟嘟娇嫩嫩的感觉。后来读到一些跟梨花有关的文字,比如“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比如“梨花一枝春带雨”,虽然都不是形容梨花的,但每每都觉得高兴,像是在别处见了亲人似的。但也一直没有特别满足,因为相比起桃花、梅花,梨花真的很少入诗。后来渐渐琢磨明白为什么梅花、桃花那么容易入古代文人的眼——北方无梅兰竹,也无桃花,而南方大概梨花也不多吧?——北方无文人,从古到今。

回到吃花。五月上山,站在梨树下吃花是我少儿时代的一大享受;从不饕餮,一朵一朵,细细地吃,清甜弥漫,齿颊生香,不觉中便饱了,一顿中午饭也就省了。

我到延边上大学,单从吃花的角度上来说,就是一大幸运。延边盛产苹果梨(好多年没吃过了,想着就流口水),而我们学校山后就是延边最大的苹果梨园。每到五月中旬,梨花满山,雪一样白,云一样厚,层层叠叠扑面而来。那种时候,别人上山谈恋爱,我则上山吃花;每每得意忘形,每每满载而归。

也有意外。

一年春天,我一个人跑到学校后山,爬上围着半座山的学校院墙,走钢丝,向着西边大雪般的梨园前进。远远看到西边的墙上跨坐着一个人,面目不清,但能感觉在盯着我。我有点不好意思,于是跳下来,在围墙外面朝着那个方向走。

走到一半,我突然看见一个穿军装的小兵迎面而来(学校后面是炮兵部队,所以当兵的常见,也不奇怪),敞着怀,红着脸。凭直觉,他就是那个盯着我看的骑墙人。我与他擦身而过,向梨花深处走去。

梨树都很矮,站在梨树前,不用仰头,不用伸手探枝,就可以把花吃到嘴里。树成片,花很茂,选择很多,于是我就一棵树一棵树地蜻蜓点水般地吃下去。吃花,其实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从看到闻再到吃再到回味,每一朵花进到腹里都是一个足以让人与花形神合一的轮回,吃到不知是我吃花还是花吃我,便如痴如醉,白日飞升。

话说正吃到忘情处,突然感觉后脖子一股热气袭来,我转头一看,天啊,一张涨红了的脸几乎贴到了我的脸上。我本能地后退一步,定睛一看,正是刚才打过照面的那小兵儿。他呼呼地喘着粗气,满脸通红,红到了脖子,眼睛充血,目光如狼,一副蓄势待发的样子。我心跳顿时加剧——满山似乎只有我和他——荒僻地方,我不怕鬼,只怕人!不怕很多人,怕只有一个人!不怕只有一个女人,怕只有一个男人!

半秒过后,我冲他波澜不惊地微笑了一下,温和地问了一声:“你好!”

那一声“你好”就像一根细针,轻轻地刺破了他鼓胀得气球一样的情欲。于是他瞬间委顿了,脸色慢慢白了下来,非常不情愿地做回了端庄的军人,然后一边跟我走一边回答我那些热情而无聊的八卦问题,比如“你们部队平时都做什么”之类的。不觉中,他已经随我走出了梨花深处,已经把我送到了学校围墙外的很安全的地方。然后我跟他挥手说再见,他依依不舍地说:“你明天还来吗?”我含糊地说:“可能会来。”

我在说谎。其实回答的那一刹那,我就已经决定这个春天,不再去梨园吃花了。

之后的日子里,我有点惴惴,那个可怜的孩子会不会天天去傻等啊?我后来一直没去,所以这一直是个让人有点内疚的悬念。

但我吃花的习惯并没有因此改变。这件事情只有一个地方让我想不通:他一路朝我背后走来,直到离我一厘米,我怎么会一点都没察觉呢?

贱贱地去吃了柳州螺蛳粉

听一位广西柳州籍的朋友介绍,说知春里那儿有一家经营柳州螺蛳粉的非常小非常小的小馆子,俩大学生开的,用料全从家乡运来,口味地道,全北京也找不出第二家这样正宗的柳州螺蛳粉店。她流着哈喇子说的,我们流着哈喇子听的。正好离我们公司不太远,所以我当机立断决定下班就去。

小馆子在巷子里,等我走了很多冤枉路终于找到那儿的时候已经饥肠辘辘了。虽然对这家馆子的“小”有心理准备,可是一进去还是挺傻眼的——只有四五平方米,只放两张小桌子还显挤。地方局促得非同一般,让我想起酸骚的“逼仄”二字。已然晚上八点了,可是八个座位还是满满登登地坐满了人,我只好在外面等。当然,等位的不止我一个人,还有两对情侣和随之到来的更多的情侣及学生。

最讨厌等位,要是换了别的地方,我早就潇洒而决绝地掉头换馆子了。可是这里,我可是花了近一个小时抱着朝圣的心情找到的呀!所以,忍了!

终于轮到我进宫,和完全不相识的人肩并肩头挨头地坐在一起,干等。眼睛不知道朝哪儿放,只好扭头看墙上密密麻麻的留言。这种饭馆里的留言一般都挺弱智的,何况,我还没吃到口呢,所以对众多的“爽”“好吃死了”“地道”“正宗”等等词汇毫无心满意足的共鸣,只有穷凶极恶的憎恨!

老板兼厨师兼小二果然是大学生模样,白净清瘦,气质沉静;放在大街上不会觉得怎样,可是放在小馆子的小厨房里,就觉得帅得晃眼,让人不敢正视。

在我的概念里,一碗粉的制作时间不过几分钟,可是我干坐在那里足足等了二十分钟,还不敢抱怨——谁让咱贱呢!千里迢迢来吃碗粉,又赶上个不紧不慢只求品质不求效率的帅哥老板,不是只有耐心等待的份儿吗?!其他人也和我一样,都在默默地潜心等待。平生第一次感觉到:等待一碗粉,是一种庄重的仪式。

等待仪式期间,不断地有后来人进来要粉。老板爱答不理的:“等一会儿再说,还没到你呢!”——酷死了!

又有俩中学生进来要粉,老板说:“你们到隔壁去吃吧。”学生很委屈:“不卖给学生吗?”老板说:“不是不卖。隔壁清静,你们可以吃得自然点。”我差点喷了。真体贴的老板啊,跟陌生人摩肩接踵地挤在一起等粉,的确很难吃得自然。

对面等粉的一对男女,粉,先于我而上。男孩说:“老板,有醋吗?”老板回答:“桌子上有。”男孩怯懦地嘟囔着:“瓶子空了。”老板波澜不惊地说:“哦,那就没了。”男孩只好埋头吃,敢怒不敢言。

隔壁桌子的一对情侣要加卤蛋和卤豆腐,老板回答:“卤蛋只剩一个了,豆腐没了。”该情侣只好分吃一枚蛋,依然敢怒不敢言。

我看得这叫一个乐啊!敢情这一屋子里都是和我一样贱贱的吃货!

仰慕已久的螺蛳粉终于上来了,一看它那副卖相,口水就流出来了,但是,不舍得狼吞虎咽地吃完——等了那么久啊!我怎么也得调动所有神经来细细品味。可是,可是,外面还有那么多千里迢迢贱贱地来等一碗粉的人啊,所以,又不好意思吃得太慢。快与慢之间的火候很难拿捏,我内心里那叫一个纠结啊!

含着热泪把这一碗酸酸辣辣的螺蛳粉吃完了,我立马就很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同时叫两碗。现在再叫,显然不得体了——如果我再坐半小时,那些还在外面站着的人估计要疯了。

由于不是广西人,所以此粉正宗与否我无从判断,让柳州人惊为天人的用料独特对我来说也是对牛弹琴,但的确很好吃很好吃。如果你喜欢大理石锅饵丝或者贵州酸菜肥肠粉那类酸酸辣辣汤汤水水的小吃,那你一定会和我一样喜欢。

对了,这家小店的名字叫做——疯狂beyond不再犹豫。

年轻时做过的那些缺德事儿

《非诚勿扰》中,葛优见教堂想忏悔,从幼儿园做的坏事开始讲起,一下午都讲不完。回头想想,其实自己也差不多,年轻时没少做缺德事儿,而且以此为乐。

从小,我就不是个让人省心的孩子,到处打架惹是生非,上小学前爸爸妈妈差不多每周都要赔着笑脸对领着孩子来讨公道的家长一个劲儿说抱歉。前几年回家过年,遇见一个阿姨,还意犹未尽地“控诉”我:“我家小伟的脸到现在还留着你抓的印子,算是一辈子破相了!”我嘿嘿地笑着,心里一点歉意也没有,因为听着就像听别人的故事一样,并且觉得很不可思议:一个学龄前的小女孩,面对一个比自己大的男孩,怎么就能那么勇猛呢?哈哈!

从幼儿园到高中,我都是群体中的捣乱分子,少儿时期喜欢带一帮孩子跳煤堆钻稻草垛把能搞乱的地方都搞乱,或者菜地里拔萝卜掰玉米果园里偷李子然后惊险无比地被农民伯伯追杀;初中时热衷于上课拿炉钩子拉正在认真听课同学的裤腿荡来荡去,或者上课起立之前把前面女同学的辫子绑在椅子靠背上什么的;高中时就正经多了,无非是喜欢心血来潮组织学生集体旷课看《老井》,骑车二十公里去城里“郊游”,等等。不过旷课这种事情好像更让老师头疼不已,常常被气得歇斯底里的老师揪到讲台当众批判,不过因为我心理素质好,所以也从来没因此感觉丢人羞愧过。常常是老师在那边声色俱厉地骂,我则无所谓地看台下窃笑的同学,觉得从这个角度看他们,嗯,一览无余,很新颖!(后来我当了老师,喜欢站在讲台上讲课,很难说跟这种讲台初体验没有关系。)

别误会,其实,我一直是个老师眼里的“好学生”,虽然成绩不很稳定,有时考全班倒数第二,但有时也能考到前三名,所以老师们对我的态度总是很拧巴,拿不准该用什么脸色对我才合适。所以,我的学生生涯一直都是被老师“夸并痛骂着”过来的。

迷迷糊糊地考上大学,由于情真意切地写了篇早恋约会被放鸽子的凄惨感受,就被汉语班主任老师迅速当成可培养的好苗子委以重任,不过,我依然难以放弃做缺德事儿的恶劣趣味。

大学时,晚上无聊,经常和几个狐朋狗友到校园寻找可以吓唬的目标,比如看见有人单独走夜路,不管他是男孩还是女孩,我们都会五六个人在他身后排成一个竖排,一言不发,僵尸一般默默地跟着走。经常是,前面的人走着走着就突然开始飞奔起来,然后我们在后面哈哈哈哈狰狞狂笑作一团,特有成就感!

有的时候,我们会分坐在校园里某条僻静通道的两旁聊天,看见有下山的缠绵情侣走来,就无比默契地把腿都齐齐地伸到通道中央,只留不到半尺的空当,然后又是一言不发地默默盯着他们,看他们经过我们的腿阵时,颤颤巍巍地踮着脚侧着身子,紧紧依偎着哆嗦着硬着头皮走过,然后玩命飞奔……于是,这一晚,我们觉得充实而有意义,晚上做梦都能乐出声来。

不过,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之后的我遭遇过各种真尾随和真流氓,也紧张得尿过裤子,不过都机智勇敢地逐一化解。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那时在边境小城上大学,五一、十一的时候就喜欢去心目中无与伦比的大城市——长春!长春各个大学都有些许高中死党,我一去了,大家就凑在一块整日厮混。学生没钱,吃喝聚会也都是在学校食堂,从来没有下馆子喝过酒,更不要提去声色场所打发晚上的时间。所以晚饭过后,我们一般都是一众人随便坐上一辆公交车没有目的地地瞎逛,到了终点就再换一辆。由于人口众多需要换的车次也众多,于是有同学自告奋勇地说:“不用买票,我有!”打开他钱夹一看,各色用过的公交车票花花绿绿的一堆!于是上车后,其中一两人买票,其他人则都窜到车厢后半部悄悄对颜色,然后拿出相应颜色的几张票,镇定地人手一张,晃一下,坦然下车!每次蒙混过关成功后我们都是一片欢呼,估计现在的人中了五百万也没我们那么高兴。

不过,不是每次都那么幸运。有一次,天黑,车厢又不开灯,结果把颜色给看错了,让售票员逮个正着,怎奈我们个个身手敏捷,趁着车门没关,呼啦全冲了下去,跑到车后面十几米的安全地带,然后回头看着七窍生烟的售票员把半个身子都伸出窗外冲我们祖宗八代地一顿乱骂,我们蹦跳着起哄着就屁颠儿屁颠儿地跑远了。真欢乐呀真欢乐!不过,那之后,就再没敢玩这个游戏了。

那就换种玩法!比如远远看见公交车进站了,我们便排成一排边招手边朝车跑去,已经关了门的汽车就体贴地停在站台把门重新打开。结果……我们从车门旁边排着队跑过,朝着后面的车继续招手,车门打开,我们依旧只是跑过……不用回头看也知道,司机售票员以及乘客肯定各种国骂京骂方言骂!

回想起来,我们好像特喜欢跟各种交通工具过不去。那时我们很少舍得花钱打车,好在城市不大,所以夜半时分从舞厅录像厅出来,一般都步行回校。随便叫出租车,对我们来说,几乎是件永远不可能的奢侈事。

有一次几个弟兄聚会,说起对“想打车就打车”的美好向往,其中一个虾米腰的大个子说:“嗨!这有什么难的?!哥们儿现在就给你们打一辆!”我们起哄说:“你打呀你打呀!你真敢打,回去就请你吃茶蛋!”结果这哥们儿二话不说就冲着出租车伸出手,一辆出租车真停在我们面前了!我们一时间都紧张万分,因为没一个人身上有五元以上的大钞!这时,那虾米腰突然东倒西歪起来,用醉醉咧咧的口气对着车窗里的司机说:“哥们儿,去X大,一块钱,走不?”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半秒钟都不到,司机就一脚油门儿冲远了,留下背后一片攻克克里姆林宫般的胜利欢呼。当时我们就对虾米腰膜拜到不行!——丫还真敢伸手拦车啊!丫居然还真把司机给吓跑了!不然,还是学生其实很胆小的我们真不知怎么收场呢!

缺德事儿还做了很多很多,比如几个女孩吃包子庆生没给钱跑单什么的……

还有积极参与体育系和炮兵部队的群架,围观起哄呐喊助威什么的……

还有情人节给大学男老师打匿名电话,佯装崇拜他的文艺女青年约他在某地见面,然后到时间一帮人在暗处狂忍住笑,围观穿风衣戴白围脖的男老师四处张望焦虑看表的糗样子……

——当时我们有个文学类的社团,二三十个人,社团开会的主要议题一般都是集思广益积极拓展新的恶作剧模式,当然,也会互相汇报新近的文字贡献。比如当时女生宿舍男生是可以进的,但是十点半熄灯之前必须离开,不过总有些不自觉的男同学会无视这个规定,拖到熄灯后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往宿舍外面走。楼管大爷忍无可忍,于是在女生宿舍门口的小黑板上庄重而愤怒地写上几个大字:“晚十点后,男生不许出入!”结果第二天,那行字的下面就多了一句:“不出住哪儿?”

男生的恶作剧更是花样繁多,周末他们会趴在临街的宿舍窗旁,冲着下面某个正在骑车匆匆赶路的人大声招呼:“哎——哎——哎——(二声,东北音)”骑车人急刹车停下,虔诚地抬头张望,结果会看到一帮男生若无其事地冲着天一起唱:“哎嘿哟……”

又比如,周末时,他们会设定一些规矩,谁先起床,谁就给全宿舍的人买中午饭。所以他们尽管醒了,睡得都累了,那也都死挺着不起来。最后总会有憋尿憋得崩溃的人,跳起来大骂着所有人的大爷冲到厕所去……

呵呵,呵呵呵……

都是些很遥远的事情了,突然想起这些来,一点忏悔的意思都没有。我为自己对自己的恶作剧没有内疚过而感到内疚——做人,怎么可以这样没有道德感呢?!

遇流氓记

《少林寺》风靡全国的时候,我刚刚上小学三年级,和全国小朋友一样,我每天放学以后的主要活动就是拿着《武林》之类的杂志,对着上面图画中的分解动作练武。

练武不能指望一步登天混成绝世高手,得先从基本功练起,循序渐进,这个我懂。所以,我每晚都在刻苦地对着墙壁或大树“嗨!嗨!嗨!”地练铁砂掌,以增强内功;或者跳楼梯台阶,练轻功;一般基本功练完之后,才会用剩余时间和小朋友对打切磋武艺,很刻苦。我对我会成为武林高手是从不怀疑的,甚至怀有一种坚定的信念。

我经常幻想武功盖世,身穿一袭黑色夜行衣,飞檐走壁,救各种平民于遭遇匪徒的危险时刻,而且经常会被这种幻想自我感动得不行。不过,一直到考上大学,我也没有遇到可以行侠仗义的机会,但脑子里的大侠幻想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我是在延边这个边陲城市上的大学。那个时候的延边,确实“民风彪悍”(罗永浩的评价)。这不仅表现在打架斗殴的目睹率如家常便饭一般之上,还表现在强奸案的屡见不鲜之上。大学四年,轰动全校的女生被强奸案就有十几起,还有好多怕名誉受损而不敢报案的呢!

一起又一起恶性事件,再次点燃了我的武侠梦。那时候流行跆拳道,正好我有个师哥是学校特训队的跆拳道高手,于是伙同顺子很认真地要他教我们。他欣然答应,不过要求我们每天早上五点起床上山和他一起练。一向热衷于赖床的我在心里挣扎了三秒钟,随即答应,为了向社会流氓们挑战,豁出去了!

那一段时光是我人生中极其有限的几个勤奋瞬间之一,每天早上被闹铃闹起来,睡眼惺忪地跑步上山,做完各种放松动作然后就是压腿;胯打不开,教练骑在背上一点点施力,直到整个身体完全贴到地面上。我的柔韧性经常让周围朋友惊讶,估计就是这个时候打下的底子。练了月余,正踢侧踢都能踢出风声了,我们学校山上的低矮灌木就开始遭殃了。因为师哥说过一句,一脚能把树叶踢掉一片,说明你的力量基本合格了,于是,我走哪儿踢哪儿,所经之处,残叶遍地。

觉得自己的武功已经不含糊了,我就特希望能遇见流氓,每天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可是,校园里遇见流氓的概率很低,所以我决定到社会上去寻找流氓。一个周末,运动服白球鞋,我们满怀着对流氓的期待上街去找了家录像厅。因为录像厅是小混混聚集的地方,女孩子一般不敢单独去,去了就有被搭讪或者被调戏的危险。录像厅里的空气一如既往地混浊,但我们还是忍了三四部电影的时间,就是为了等流氓。五六个小时过去,我们已经饿得头昏眼花了,依旧没有流氓来招惹我们,于是悻悻地出去,决定在夜晚的街道上主动向流氓发起挑衅。走在路上,我们的脚步故意放得很慢,几乎是横着走的,说话声音故意放得很大,笑声肆意得有些走音儿,可就是这样磨磨蹭蹭地一直走回学校,也没有遇见传说中的流氓,最终也没机会将他们一脚踢成残废,跪地求饶。

再长大些我才明白那天晚上为什么苦寻流氓而不遇。一则,流氓不是满街都是,遭遇的概率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二则,流氓都喜欢调戏那些打扮妖娆的姑娘,像我们这种齐耳短发,一身学生运动服的青瓜蛋子,谁会有兴趣骚扰呢?!

终于等到遇见流氓的时候,我发现之前的武功全都派不上用场,能救自己的还是脑子和大无畏的气势。

我们的大学是依山而建的,院墙包了大半座山,我们的固定教室就在临山的最后一幢楼。有一次,我在教室里看书看得入迷,直到关楼的铃声响起,我才收拾起书包下山。是夜,月亮很大,我又想起少年时代在山里看月亮的光景。于是,放着大路不走,故意穿过校园中间暗幽幽的小树林,我想再体会一下在林子里看月亮的清亮感觉。

我一边踏着不到一米宽的林间小路,一边仰着头看月亮,正痴迷,远远传来脚步声,定睛一看,小路对面走过来一个走路姿势痞里痞气的家伙。相向而行,不免狭路相逢,我有点紧张,但人已在路中间,退回去又显得太,于是硬着头皮往前走。两人交错的时候,他果然张开胳膊扑来,怎奈我早有防备,一猫腰,从他腋下钻过去了,他扑了个空。还没等到他转身回扑,说时迟那时快,我突然怒吼一声,你给我站住!当时两人几乎鼻尖对鼻尖,即使耳语也能听清,可我就是要在气势上压倒他,所以声音大得夸张,以至于把自己都吓了一跳。他显然是被我的大嗓门给惊吓到了,转身疾走。我在后面原地跺着脚,做出追击的假象,并大喊:“顺子,你在那边给我截住他!”喊声未落,那男子再顾不上假装淡定,拔腿撒丫子就飞奔而去。看他跑远,我这才转身向相反的方向狂奔,跑回宿舍仍心有余悸,但依然不忘吹牛,我的武功还没用上呢!

大三大四的时候,我已经学会涂口红和穿长裙了,实地遭遇流氓的机会也渐渐多了起来,虽然一直都没用上拳脚功夫,但总能在危急时刻以气势胜人,所以每每化险为夷。不过五哥是一个非暴力的流氓,也是最难对付的一个流氓。

有一次跟英子去锅烙店吃锅烙,桌子没了,正欲转身走,一桌黑西服叫住了我们,说可以拼桌和他们一起吃。我俩看他们人手一个砖头似的大哥大,遂以为是穿着便衣的人民公安,于是很高兴地坐下一起吃——我们就这样认识了传说中的当地黑社会!黑社会主要经营狗场,确切地说,是垄断了延边地区的狗肉经营,当地所有的狗贩子都是他们的马仔,唯马首是瞻。而马首就是儒雅的三哥和穿着邋遢但气宇轩昂的五哥。据说五哥年轻时倒卖成车皮的钢材煤炭什么的去海外,腰缠万贯后,过腻歪了前呼后拥的日子,花钱走后门在监狱买了个开大货车的差事,风里来雨里去地听任吆喝,觉得被人管着踏实。后来的几次饭局,每次都是那些小弟来学校接我们。到了餐厅,只要三哥和五哥来了,其他人就都自觉地退出包间,只留我们四个在里面吃。那时年幼,只觉得他们说话有趣、经历好玩,从来没有意识到我们就在危险的边缘打转。

一天下了晚自习,我跟一帮同学正往宿舍区走,突然被叫住,一看,是五哥!那时五哥和他的小弟正在气急败坏地推他那个熄了火的破车,见到我,几乎是咆哮着抱怨:“我连着好多天来这儿等你了!一次也没遇见!本来打算这是最后一次!”那时,没有手机,也没有传呼机,找人只能靠运气死守。

我觉得我没有及时出现在他的眼中很对不起他,所以迟疑了一下,还是答应陪他兜兜风,不过说好,宿舍快关门了,一会儿就得回来。

车子行到半路,他的小弟找了个借口下车了,他就一路飞驰着把我拉到了荒郊野外的一座山上,四周黑漆漆一片,他停了车,然后得意地看着我。我知道,这叫劫持,但并不十分害怕,尽管他呼吸粗重情绪不稳,一会儿说“我从来不强迫别人”,一会儿又说“我想做的事没有做不成的,今晚你别想走出去”,等等,但我很平静也很坚定地跟他说“要是碰我一下我就死在这里,要活的还是要死的,你选吧”,决绝的语气还是把他给镇住了,然后我赶紧跟他聊他的往事。他原来是篮球健将,八一队的种子选手,后因打架斗殴劳教一年,出来后混迹黑白两道,做的都是成火车皮的大生意,钱多了无聊了,花钱进监狱车队被人管束……真是精彩啊!起伏跌宕啊!但我其实没什么心思听,我只是用这种方式哄他平息掉屡屡因为激动而粗重得扑面的呼吸。听他讲完故事,都深夜一点多了,我又问,你们年轻时都流行什么歌?他说《红梅花儿开》《三套车》,于是我就让他一首首唱来听。说实话,第一次听《三套车》就是那天晚上,五哥唱的,磁性的男低音,真好听啊!

险些要发生的暴力事件已经顺利平息为温情浪漫了,我觉得时机差不多了,就要求他送我回去。他瞬间恢复了理智,记起了他此行的目的,于是有点狰狞地说:“你今晚是回不去了——我等了你很多天了!”我立刻开始给他戴高帽子:“我相信你,你是大哥,不会做下三烂的事情。你要是不送我,我就自己走回去。”他朗声大笑,把握十足地说:“你要是能打开车门,就放你走。”我试了又试,真的怎么也打不开车门,最后绝望地摇下车窗透气,手搭在车门外,抠着车把手玩。结果,啪的一声,车门居然开了!原来机关是在外面。我一下子跳下了车,挥挥手就往山下跑。跑了几十米,听见大风中飘来他的喊声,我不管,径直大步流星地朝山下走,秋风吹着头发和风衣,心里鼓胀着满满的胜者的自我牛逼。

走到山下,才开始后怕,黑漆漆的路,不知道身在何处,只知道我走的是来时的方向。只要一直走,总能走回到城里的!这成了当时唯一支撑我的信念。我惊恐万状地摸索着走了半个多小时以后,身后响起了五哥那辆破车的声音,这时再见到他,就像看见救命稻草一般。但我还是假装牛逼地坚持不上车,他彻底服软,叹着气说:“上车吧,送你回去。我不难为你了,你这个倔妮子!”

哦也!完胜!我兴高采烈跳上车。他委屈地说:“那破车一个人发动不着,喊你你不回来,我自己又打方向又推车,好容易才他妈给发动着了!”经过这一晚的博弈和患难重逢,归路上,互相说了很多肝胆相照的话,什么“你是我见过的最有个性的女孩”啦,什么“我以后做你的红颜知己吧”之类的。

当然,五哥没有再来找我做他的红颜知己。偶尔想起来,我还挺怀念这个霸气但又很有自尊的汉子。

之后我又遭遇流氓五六次,皆化险为夷。遭遇危险时,保持必胜的信念是最重要的,信念可以激发出不可测的身体力量和平时稀缺的智商。

最值得吹嘘的一次是在北大蹭学时的遇险经历。彼时圆明园至树村一带住了好多画家,而现在高楼林立的上地一带那时还是人烟稀少的农田。十一月的一个晚上,我骑车经过体育学院北边的上地去找一个画家玩,吃了个闭门羹,于是打道回府。当时没有路灯,只有高高低低的杨树在归路两边杵着,杨树两边是望不到边际的农田。骑着骑着,远远看见两辆晃来晃去慢慢磨蹭的自行车,骑近了,我发现两辆车上四个人,不像在赶路,而这寒冬深夜的也没什么风景可逛,唯一可以解释的就是这些人是无所事事的小混混。本能让我想远离他们,但他们骑得实在太慢了,我慢不过他们,只有硬着头皮以正常速度超过他们,为了不显得慌张,一直没有加速。骑着骑着,突然感到背后一阵寒风,紧接着,我就被一股巨大的力量连人带车撞倒在地,整个人趴在地上。未及起身,背后就踏上一只大脚,然后我身后的双肩背包就被他们抢了过去——后来才发现,包带的四个连接处全断了,也不知他们使了多大的力气,奇怪的是,我当时居然一点也感觉不到疼痛!

双肩背包里有我的日记本,那里肉麻地记录着各种单相思,这要是被他们抢去了,还不得拿着日记玩命地笑话我!就是死,也不能让日记本落入他们手中!我要与日记本共存亡——当然,这些都是瞬间闪过的心理活动。还没等我想完这些,书包已经被我无比神武地夺回到手中,并坐在地上死死地抱着不放。四个人轮番上来拳打脚踢,使尽了力气,也没法把包从我怀中抢走。我想喊救命,可刚喊出一个“救”字,脖子就被一只手死死地掐住了。他的另一只手又试图伸手去拿我怀里的包,我看准了一口咬了过去,死死地咬着不放。他“啊”了一声就松开了掐在我脖子上的手。他手松的那一瞬间,我脑子中以火箭冲天的速度闪现了几个呼叫方案——

1本能版:“来人啊!救命啊!”

2吓唬人版:“警察来啦!”

3吹牛版:“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找死啊!”

4耐心解释版:“你们别抢我包,我是学生,包里没钱,只有书。”

结果他松手的一刹那,我脱口而出的是:“别抢我的书包!”

注意:简洁有力的“书包”二字有效地传达了“我是个穷学生”这样一个至关重要的信息。这招果然有效。只听其中一个人嘟囔了一句:“书包?撤!”然后四人扶起已经躺倒的两辆自行车,飞身上车,扬长而去,只留我一人坐在地上喘粗气。

及至回到宿舍,发现棉短服的后背被撕开了一个口子,乳白色条绒裤子上有一摊血,但检查遍周身,也没发现自己有一个能滴血的伤口。那肯定是对方手指留下来的血。得意之余,我就很替他疼。但愿他回去能及时消炎,别得了破伤风也别得狂犬病。

我的性经验史

我的青春期是在思想解放观念却依旧保守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度过的。那个时候,整个社会好像都对性话题讳莫如深,连性的相关词也都难登大雅之堂。记得初三时,全国都在流行程琳的《妈妈的吻》。课间,一堆女生围在一起照着歌词学唱,前面唱得都很顺溜,可一到高潮部分——“妈妈的吻,甜蜜的吻,叫我思念到如今”的时候,那个“吻”字谁也不好意思唱出口。所以你听到的合唱永远是:“妈妈的嗯——甜蜜的嗯,叫我思念到如今。”

所以,就更别提什么对性知识的掌握了。

最早的性话题接触是在初中一年级,那时同班几个要好的女孩子在一起聊天,其中一个突然特别神秘地问我们:“你们知道人是怎么怀孕生小孩的吗?”我们都睁大了无知而渴求真知的眼睛巴巴地望着她,没人能作答。她卖足了关子,权威范儿十足地答道:“告诉你们吧!男人身上有一种叫精子的细胞,女人身上有一种叫卵子的细胞,这两种细胞一碰到,就会怀孕!我妈说的!”我们恍然大悟般地纷纷回应:“哦,难怪男女生不能拉手!”“哦,难怪我爸爸老说别让男生碰我。”

于是,我就一直以为只要男女肌肤相碰,就会怀孕!这个认识一直持续到上了大学。以至于我从初三开始的漫长初恋,直到大二分手时也没拉过一次手!(初三时学《生理卫生》,后半截关于生殖的部分老师都不讲,让学生自学。得知后面的部分不用考试,我就真的一点没看!大学毕业后我才知道,当时那些不爱学习的男孩子们则都纷纷自发地逐字逐句地自学了。)

上了大学,隐隐地觉得我的认识不准确。要是男女肌肤相碰就会怀孕,那怀孕的机会可太多了。一定不会这么简单!我想啊想,终于想通了,电影上相爱的男女都要接吻的,接了吻就会结婚生小孩,对,那些精子和卵子一定是藏在舌头里的,而不是游走在肌肤表面!一定是这样的!我为我的无师自通自豪了好一阵子——那个时候,同学之间从不交流这方面的认识,所以我只能独自一人冥思苦想。成人以后,我一直保持着独立思考的习惯,不知道这个好习惯是不是就是这么养成的。

有一天,宿舍的大姐从她姐姐家回来,迫不及待地把我们聚拢在一起,神秘而兴奋地告诉我们一个前所未闻的人生常识:“你们知道吗?男女结婚以后是什么样子的?——我姐说,男女结婚以后就要脱光了住在一起!”

我们大惊失色,面面相觑了几秒钟之后,纷纷大呼小叫起来:“天哪!太丢人了!”“天啊!那怎么好意思呢?!”大姐装作很有经验的样子说:“他们说,结了婚就不觉得丢人了,说脱光了很自然。”

依旧不能理解!百思不得其解!怎么可以这样呢?我一定不和男人一起睡!我要独身!绝不能做出那种让人尴尬让人羞耻的事!

宿舍有八个女孩子,大二大三时分,其中四个谈恋爱了,而包括我在内的另外四个则还是青瓜一个。虽然一直情同姐妹,但谈了恋爱的女孩子在我们面前显然有了隐隐的优越感。标志之一就是,她们四个经常躲到床帘里挤在一块窃窃私语,还不时发出会心的笑声,有种让人嫉妒的神秘默契。一向爱凑热闹的我特别想参与到她们的快乐中,特别想知道她们在笑什么,可却总是被驱逐在床帘之外:“去去去,你不懂!你还小,少儿不宜。”这个局面搞得我很自卑,我觉得她们因为恋爱而掌握了什么男女之间的惊天秘密,但是不跟我们这些完全没恋爱经验的人分享。我们无意间就成了秘密核心之外的人,用现在的话说,我们被排挤出了高层。

我决定自己去探索男女之间的秘密!

那个时候的刊物,比如流行的《辽宁青年》什么的,经常会在刊物最后几页设置一些知心姐姐知心阿姨知心大舅之类的问答栏目,里面总是会不定期地出现一些青春期生理知识的问答。最常见的问题是:“知心姐姐,我经常手淫,第二天起来精力不足,上课总想打瞌睡。我知道这很影响学习,可是我停不下来。知心姐姐,你说我该怎么办?”严重一点的还会加上一句“救救我!”之类的绝望呼喊。

总是看见“手淫”俩字,实在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或者什么行为,隐隐地觉得和性有关,所以,好奇死了。终于有一天,我鼓起勇气问了最要好的一个女孩子:“海今,你知道手淫到底是什么吗?”海今脱口而出:“手淫就是一种将手放到生殖器上以导致性高潮的行为。”答得太学术了!膜拜死我了!但我依然不是很理解,于是接着问:“那……性高潮又是什么呢?”她翻了翻大眼睛,挣扎了几下,最后诚实地说:“这我也不知道。我就知道书上是这么写的。”

“啊?你看过这样的书?”“那有什么奇怪的啊,我上高三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我当时就为她有这样一位开明的妈妈而羡慕得口水满地了。我妈妈什么都好,什么都纵容我,但就是没跟我交流过任何男女之间的事情,除了告诉我要防范男人(又没明确告诉怎么防范)以外,没有告诉过我任何这方面的知识。别说我妈妈,我想那个时候的大多数妈妈都一样,对这个话题是讳莫如深的。一切都要靠我们自己在懵懂中苦苦探索。能给孩子买生理卫生之类的书的妈妈,简直就是凤毛麟角!

我也要看书!我也要自学成才!

那个时候,书店的架子上已经有了几本《青年性知识手册》《青春期生理卫生》之类的科普性小册子,我们延边大学宿舍区北门的书店就有!我抱着喷薄而出的求知欲望去书店,每次都会在柜台前的架子上逡巡好久……好久!那些性知识手册就那么堂而皇之地摆在我的眼前,可我心里纠结一万遍也死活抬不起手去指着那本书说:“我要这本!”我觉得我要是当众买了性知识手册,旁边看到的学生会瞬间把这个八卦传遍全校。磨磨蹭蹭地等到没人的时候,又觉得售货员肯定会在心里笑话我,然后他们会在背后窃窃私语:“你看,上次就是这个姑娘来买性知识手册的!”于是,我明明是目的明确地冲着性知识来的,可每次都顾左右而言他,假装看其他书,其实心里都急出汗了,但最终,总是以买了本原本不想要的台湾散文集或者当代小说集而告终!每次从书店出来都如释重负,同时又充满沮丧,对自己严重不满,可下一次鼓足勇气冲进书店的时候,最终还是一样拿着一堆其他的书灰溜溜地出门来。如此往复,渴求,焦虑,纠结,窘迫,直到大学毕业,我也没有买到一本真正属于自己的性知识手册。

一切,还要靠独立思考,更要靠天赋的悟性!

大概大三的时候,有一个暑假我乘火车回家。火车上无聊,就花五元钱买了一本火车文学。真好看呀!全是情杀啊婚外恋啊之类的离奇故事,很多故事里还带有隐晦的性描写。忘了是哪一篇什么内容的故事给我的启发,反正我就突然开悟了!在火车上,我觉得脑子像突然被上帝之锤敲开了一个大洞,所有人类的繁衍秘密瞬间倾泻而下!我天赋异禀地悟到:原来男女怀孕不是靠接吻的!原来精子和卵子是游走在撒尿的地方而不是舌头里的!

我为这个惊天地泣鬼神的顿悟而激动不已,许多过往的不解电光石火般地纷纷瞬间明朗,我突然明白了四个恋爱女生在床帘里窃笑的意味,突然理解了为什么那么多夫妻不顾尴尬地脱光了抱在一起睡。

无师自通地掌握了这个怀孕的秘密知识之后,我恋爱的步子就迈得大多了。该拉手就拉手了,该拥抱就拥抱了,该接吻也就坦然接吻了,不再心怀忐忑。可一次又一次恋爱,都热烈开始但很快无疾而终,因为我知道脱光了在一起就会怀孕,所以每每到男孩子激情难耐要脱我衣服的时候,我总是以命相搏,每每都是男孩精疲力竭颓然倒地,而我总是骄傲地完胜!(有种说法是,一对一的强奸是不成立的,只要女人不妥协,男人是无法实施强奸的。根据多次实战经验,我相信这个说法。)但之后不久,总会得到“我们性格不合适”之类的托词,被甩。每次被甩,我都死活想不明白,好好的为什么突然就不要我了?

很多年之后,已为人妻的我想起那些惨烈的被甩史,突然笑了起来,是啊,要是我是那些男孩,遇到那么不解风情的我,我也甩我!

我的毛片观看史

人到中年,熟人之间的饭局便往往顺便成为毛片资源交流的场所,酒菜将上未上之前,笔记本和移动硬盘便纷纷亮相,拷来拷去,出手都很豪阔,动不动就是几十个G的大买卖。于是,下三路的话题就很自然地成了下酒菜。

男人们的毛片观看史仿佛都很漫长,伴随着从男孩到男人的变化过程,而女人的观看史往往要滞后几年。比如说我。

我的大学时光,是混浊而美好的录像厅时代,那时最大的校外娱乐就是录像厅。三元钱入场费,可以在那里待上一整天不出来。我们一般是忍饥挨饿地连着看五六个香港武打枪杀电影,出来之后腿脚发软,眼冒金星,所有的经典情节都被自动嫁接到一个片名之下,成为自我记忆中的DIY串烧版。

与学长兴致勃勃地聊港台古惑仔的时候,学长们常常露出不屑一顾的神秘表情,追问之下,才知道我们正在热衷的是高年级男生玩剩下的小儿科。而他们之间现在流行的是到一些特定的秘密录像厅里去看毛片。

到大三还以为接吻就会怀孕的我不太明白毛片的概念,只隐约知道会露点,很是好奇,于是十分虔诚地央求着师兄们带我去他们为之得意的神秘地方看毛片。开始答应得好好的,临去,人家又变卦了。师兄很严肃地对我说:那里不适合女孩子去。求看毛片而不得其门,大学四年就这样在没有毛片的遗憾中快乐地过完了。

毕业分配到延边当地一所郊区的职业中学。留校住宿的单身老师中,俩男俩女脾气投机,其中包括我。那时没有电视,一放学,校园就寂静一片,除了聊天,几乎没有业余生活。一个周末聊到我一直神往的毛片,俩男孩就很仗义地打车带我俩去找录像厅。

七拐八拐,找到一个偏僻地儿。看了三个武打片,还是不见毛片的影子,我的耐心快被困倦折磨到极点了,男孩很体贴地解释,十二点以后才会放。于是,继续耐心苦等。

十二点,突然灯亮了。开始清场,要重新收费,于是走了一大半。两台电视的人并到一台电视前。我知道,我期待的那个光辉瞬间就要到来了!不经意往后一瞟,发现后面有一排人行为古怪——六七个人,齐齐地把头埋着。我觉得奇怪,就又回头看了一眼,结果他们也有人忍不住抬头偷看了我一眼——天哪!竟然是我的学生!

还没等我从尴尬中回过神来正襟危坐地教训他们,他们就乌泱一下子全都撒丫子跑了。

尴尬很快被对即将来临的毛片的期待替代。于是在重新暗下来的电视屏幕前,我虔诚地瞪大眼睛,时刻准备迎接激动人心的一刻。

一个小时过去了,依然是枪战,眼皮已经打架,强撑着,又半个小时过去了,依然没有任何角色有要脱的迹象。绝望之下,我决定撤。

车上议论此郁闷事,司机在一旁插话:“这几天严打,所有录像厅都不放毛片。”

就这样,在奇差无比的毛片运气中,我又过完了有缺憾的毕业元年,之后,带着遗憾来到北京。

终于看到毛片的时候,我已经二十七岁了。

那归功于一个当时住在中央音乐学院里的一个小矮平房里的朋友。那时我们连电视机都没有,更别提录像机了。而那个朋友却一应俱全,包括各色毛片录像带。所以,那小小十平方米的地方就成了朋友们经常出入的窝点。

一日,只有我和老公在。于是找出向往已久的毛片录像带。虽然已婚了,但第一次看人体所有器官都赤裸裸地在屏幕上摆动,还是心惊肉跳的。可是看第二部的时候,就已经审美疲劳了。除了搞就是搞,换了演员换了场景也还是那些事,更何况在我心中很是神圣的性爱之美都被动物性的表演给颠覆了,于是瞬间厌恶起毛片。这个情绪延续至今,当然,主要是指欧美毛片。

我很庆幸我那么晚才看到毛片。要是少女时期看了,我要么会因为刺激成为色情狂,要么会因为恶心器官暴露而成为性冷淡。还好,老天眷顾我,让我当初踏破铁鞋无觅处,所以,一切正好。

这是题外话,接着讲故事。

第一次看毛片,而且是在朋友家,而且是在朋友不在的时候,觉得像是在做贼。内心被紧张感和兴奋感交替折磨着,以至于血液异常奔涌。直到朋友恰到好处地在我们看完时回来,心还是狂跳不已。脸涨得通红,好像刚刚做过见不得人的坏事儿。

另一个朋友的运气就没我们这么好了。他也是一个人在这里偷看毛片,看得正投入,主人回来了,他一紧张,把遥控器上的暂停键错当了停止键按了下去。结果主人看到的是静止在屏幕上的器官大特写。

我一直搞不懂的是,网上老看见有人如数家珍地谈论“日本AV女优”——毛片演员怎么还会有名有姓?而且还会让人记住同一张面孔?甚至还有人写文章《纪念武藤兰君》,说“为人不识武藤兰,看尽毛片也枉然”。这样的口号,让我不得不自卑——为什么我就不认识武藤兰?为什么?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直到2008年的春节,在一个转了N道手的移动硬盘中,我终于看到了所谓“日本AV”。那个片子叫《女搜查官》,主演叫立花里子。看完那个片子,我才知道,原来,第一次我看的是毛片中的下品,而真正的上品是日本的AV(虽然我到现在也不知道AV俩字是什么意思)。日本AV中,各个是珠圆玉润的尤物,长相、身材、气质,包括剧情和调情,一切都刚刚好,既不像欧美那样夸张和野蛮,又不像港台的那样做作,虽然有马赛克,但看得人心神荡漾。难怪AV女优会被人这样念念不忘津津乐道!

三十八岁高龄之际,我终于搞清毛片也分三六九等,终于搞清什么是日本AV,终于可以在面对所有毛片界人士的时候腰杆儿倍儿直、鼻孔朝天了。但迄今为止,我也只看过这一部,而且打算再不看第二部,我怕再度审美疲劳,最后连津津乐道的兴趣都没了。

别了,我的毛片史!别了,我的女拖拉机手!别了,我晚熟的前半生!

行窃记

第一次做贼是在大学。几个闺蜜为了庆生中午去学校的快餐店吃包子,吃完喊了半天结账,没人理我们。太生气了,我们纷纷嚷着:“再不理我们,我们就跑单了!”发出这样的威胁,居然还是引不起注意,海今提议:“咱们真走一下试试!”于是我们就犹疑着站起身来,犹疑着蹩出门,回头张望,没人追出来,于是撒丫子就跑!跑到他们彻底不可能看见的地方,我们几个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居然真的成功啦!”海今感慨道:“原来当小偷这么刺激!难怪好多名人也要当小偷呢!以后还要找机会当小偷!”

说归说,跑单的事儿后来再没干过。那家快餐店我们也半年没敢去,怕被认出来抓个正着。

不过跟偷类似的事还是有的。刚到北京时,在一家文化公司做编辑,主管是从化工部退下来的一个处长,学风严谨,为人也正直。一次,她让我去王府井书店给编辑部买资料,回来时,我夹带了一本几块钱的私货,书款开在公司的发票里了。终究不是做贼的料,心理素质不行,忐忑了大半天,还是老实向主管主动交代了。主管正色道:“不以恶小而为之。虽然只有几块钱,但性质跟偷窃是一样的,占便宜的心一点都不能有!”

我听得汗如雨下,但也如释重负——总归是说出来了,不然这件事会成为压在我心底的一块大石头。那天下班后坐公车,钱包不翼而飞!里面没什么东西,就七八块钱。我突然觉得这是老天给我的惩罚,占了多少便宜,就要损失多少等值的东西。后来的一次真正的偷,再次印证了这个事实。

要结婚了,两个京城的白领蜜友打算请我俩去吃自助火锅小庆祝一下。年轻时我们还一无所有,家里的所有家当都是朋友给留下的二手货。下馆子的机会也很少,那时候吃的包括肯德基在内的大部分的高档饭,都是这俩白领蜜友请的。自助火锅是第一次,觉得不吃撑了就赔了,我们一盘又一盘地往回端东西,直到撑得快爆了,才心不甘情不愿地罢手。吃完我又注意起盘子来,发现自助的盘子很轻薄,塑料的,摔不烂。我随口说,这么多盘子,真想顺回去几个啊!

本来完全是一句说笑,结果美女白领邢柯马上来了精神,说:“那咱们就顺回去几个!”我一听就开始紧张了,但又难以自抑地兴奋:“真的可以吗?这咋偷啊!”邢柯二话不说,打开我的大包,刷刷刷地就往里塞盘子,我们看得目瞪口呆,又觉得刺激无比。我紧张得不行,说够了够了别再装了,她又顺了一大把勺子,才干脆利落地拉上拉链。出得门来,一溜烟地钻进了出租车,上车之后,惊魂未定,就开始哈哈大笑!继包子铺逃单事件的许多年之后,再次重温了做贼的快感。其实并不是真想要,她们也不是送不起,纯粹想恶作剧一次,还真就成功了!

回到家中,我把所有东西都拿出来,细数今天收获的结婚礼物,盘子和勺子都在,但,英子送我的全新的化妆品却不翼而飞了。把所有东西都倒了出来,依旧不见,而其他东西,包括钱包都完好如初。我瞬间又想起了那个恶咒——你占了多少便宜,老天就会收回多少。

我觉得上帝是偏爱我的,他用这种方式提醒我,不可作恶,不可贪婪。自此,我彻底断了贪便宜的心,类似的恶作剧再也没敢搞过。因为每每有唾手可得的便宜在眼前,我都会想到上帝的屡次提醒。这个不贪便宜的作风,让很多朋友都钦佩不已。

可以定性为偷窃的行为不是恶作剧就是贪小便宜,从来没有像小说里写的是为生活所迫。不过还是有一次因为面临绝境而偷盗,虽然未遂——

住在圆明园画家村的那段日子,我的朋友不多,只有一个笔友哥哥在鲁迅文学院上研修班,算是我为数不多的可以串亲戚的地方。鲁迅文学院在东八里庄,与圆明园一东一西,路途遥远。一次去找哥哥玩,待得晚了,心急火燎坐车到三元桥倒车的时候,眼睁睁看着302末班车刚刚驶出站台。

打面的需要至少二十元钱,而我那时没钱,一般出门身上就十来块钱。怎么办?我想起了可以拦截骑自行车的行人搭顺路车,于是边顺着三环朝中关村方向走,边频频回身招手,一连过去十几辆车,都无人敢停。正绝望时,有一中年男子停了下来,我说明了情况然后诚恳地问:“你能带我一段吗?”他欣然答应。我高兴地坐上后座。才骑了没一会儿,眼看到一个立交桥了,他说:“咱们到下面去坐会儿吧?”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惊讶地问:“你要干什吗?”他说:“不干什么,就去亲热一会儿。”听我愣着没接话,他又补了一句:“我给你一百块钱。”

我立马觉得有一百只蟾蜍爬遍了我周身,当即就要吐,大喊:“你把我当成啥人了?停车!”他停下来,一点尴尬的表情都没有,相当平静地上上下下又把我打量了一遍,甩给我一句“装什么正经”后,就飘然而去。

我气愤至极,觉得受到了巨大的侮辱,气冲冲地往前走,再不敢搭车。心想,走到天亮总能走到吧?!

走了几公里,腿越来越沉,心里越想越气。绝望之余,想起电影里的孤胆英雄危机时刻经常会顺手抄来一辆没上锁的摩托车或者自行车飞驰而去救情人于水火。对,没准能找见一辆没上锁的自行车呢!这样想着,眼睛就不由得朝着饭店啊排档啊的门口看。自行车好多啊!可是,那里的人也很多啊!万一被人抓住,怎么办啊?包藏着一颗贼心在夜路上行走,心跳的声音大得足以让周围的居民投诉扰民。我走过了一堆自行车又一堆自行车,每次都被自己的心跳声吓得退了回去。正绝望时,看见过街天桥下放着一堆看起来积满灰尘的自行车。这边的自行车一定是没人要的,至少是没人看管的,好吧,就从这里挑!

找了一辆车胎不太瘪的车子,却发现自己根本无力用手拧开车锁,环顾四周,终于找到一块大水泥砖,于是拎起水泥砖就“哐哐哐”地砸。那个车锁就是最原始最普通的那种,据说小偷用根铁丝随便就能撬开,可我硬是砸了十几分钟,车锁完全没有松动一点的迹象。正在气急败坏地砸着,旁边突然多了一个推着自行车的男人,他问:“这是你的车吗?”我正在气头上,就理直气壮地说:“不是啊!”“那你为什么砸车?”我机关枪一样把遭遇的委屈语无伦次地倒了出来,说着说着悲从中来,于是就没出息地哭了。

男子说:“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这片的片警。刚才接到报案,说有人偷车,我就过来看看。”我对着他就嚷:“我就是偷车了!偷车怎么了?谁让别人都不拉我呢?好容易遇上一个还是流氓,我不偷车我怎么回去啊?!你说!我怎么回去啊!”“我带你回去吧!”“真的啊?”“真的!”

我顿时破涕为笑,高高兴兴地蹦上了他的车后座。

大约骑了一个多小时,他送我回到了我圆明园的出租房。路上边骑边聊,他说:“这几天正在严打,专门抓偷车贼,抓着就要判三年。要不是遇见我,你就进去了。”

当时笑嘻嘻地听着,因为知道他不会把我扭送到监狱。事后想起来才后怕,原来,我曾经离成为罪犯只有一步之遥!

另外,我们从自助餐厅偷来的盘子随我搬了好多次家,现在还安然躺在我的橱柜里,真的打不烂!只是,很小,很浅,很不实用。

我的野蛮情敌

在北京街头邂逅洋的时候,就开始同情他的不幸遭遇,因为他嘴里的女友是一个醋意十足随时能拿刀砍人的河东母狮。我觉得我有义务救他于水火,于是坦然地做了以前不齿的第三者。

海边,热恋,回校找跟我同校的他妹妹,自称嫂子,一切顺理成章。美中不足的是,我的准小姑子虽然表示她尊重她哥哥的选择,但还是委婉地用各种我听不进去的事例说明她的原嫂子是个极端善良的人。

没多久,就有北京回来的线报急急地来找我,说洋的女友要找我来火拼,让我做好心理准备,并嘱咐我一定保持理智。我做好了迎战的准备,说实话,对这个河东母狮我还真有兴趣见见,看看有多烂,以便进一步增强我的优越感。

翌日,她真的来了。第一眼看去,就有点傻了,这姑娘长得也太好看了,白T恤牛仔裤,清秀又清纯得一塌糊涂,而且眉眼有股剑气,而且冷艳中又带着忧郁,而且……哎呀,那气质好死了!活脱脱《东方不败》中的林青霞!我一时忘了她是我的情敌,老是忍不住悄悄打量她。

既然是我的主场,我就得尽地主之谊呀!即使面对的是随时可能爆发小宇宙上来撕破我脸的情敌,我也要表现出好客的美德和胜者的风度来。于是,在她还没来得及适应“情敌遇情敌”的短暂眩晕之际,我就不由分说地拉她逛街,陪她买东西什么的,殷勤得什么似的。一整天下来,她也没机会(更主要是没好意思)跟我单刀直入地挑明来意,并就男朋友归属问题达成协议。

到了晚上,那个提前回来的线报老师把他的家门钥匙留给了我,一是为了给我情敌(其实也是他哥们儿的女朋友)安排一个住处,二是想让我们有机会单挑,自己解决问题。其实,见她第一眼我就已经想好怎么谈了,所以,摊牌的时候,一切都进行得比她预想的顺利,我不吝惜我的形容词和排比句狠狠地夸了她一通之后,主动说,我其实跟洋没什么(其实也真没什么,除了几天海边浪漫让我回来写了一整本思念日记之外),让她放心。她的一肚子怨气没来得及发泄出来就被我化于无形。我对自己很满意,然后放心睡去,留她一个人苦苦思索这诡异的局面失眠到天亮。

第二天,是我原定要乘火车回乡的日子,不能再陪她,而她来时完全对归途没有计划,所以我就邀她跟我同乘一段火车中途再转车回北京。情敌一般都是一类人,只要不是情敌的关系,就一定能成为非同一般的好朋友,这是我从我的情敌海燕身上得到的实际经验。因为之前一天我已经就朴洋的问题对她表了态,所以她对我完全放弃戒备。我们瞬间成为无话不谈的知己。一路上挤在一张卧铺上我们聊草原聊西藏聊各种流浪天际的梦想。车窗外流过的片片草绿,让我们的话题充满了美梦成真的浪漫幻觉。我们的内心梦想有着惊人的相似,对各色人物的感觉也默契得一塌糊涂。我们都不希望车到站,双双相见恨晚。

本来是想用“我和他之间没什么”的话来哄她回去以保我不被撕脸或者泼硫酸的,但一路下来,我真的觉得我必须退出了。我喜欢海燕,她长得漂亮,而且很有气质,而且是那种让人心生怜惜的幽怨气质。关键是她信任我,我不好意思辜负她的信任,更不想她因为我而痛苦。于是,苦痛万分地纠结了几天之后,终于写了一封情意缠绵的断交信给洋。

那年九月,我重新回到了延边,这次不是上学,而是去职业中学就职。每隔半个月,我就会收到一封海燕的来信,信中她总是引我为知己,充满了闺房知己间才有的信任和依恋。我坦然受之,虽然心里有点酸酸涩涩的。

一天,正在上课,居委会大妈气质的教务处主任扯着嗓子高喊我的名字:“来长途啦!”我偶尔会接到电话,但还没接过来自北京的长途,我又紧张又有点兴奋地放下学生跑到教务处,一接,居然是海燕的!我刚高兴地叫出她的名字,还没来得及问最近怎样,就被她劈头盖脸地什么“骗子”啊,“虚伪”啊的狂骂了一顿,我立马蒙了。听半天明白了,原来我那封情意绵绵的绝交信被她看见了,大概写得太过深情,看起来不像一封绝交信而像是一封情书,这让她误会我在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我想辩解,可是没有机会,她连珠炮似的宣泄完她被骗的愤怒后,就果断地挂掉了电话。

我心里难过极了,比跟洋分手还难过很多倍。难过的是这个误会伤害了她,而我却无从化解。只好写信解释,但赢回的是一次又一次电话攻击,还记得她的开场白是这样的:“我要三天两头骚扰你,省得你闲得无聊。”我心剧痛,为彼此信任的彻底丧失。

我渐渐相信了洋对她的描述,是的,很善良,但也很神经质。一旦惹翻,她就变成了一头攻击性极强的母狮子。

大概她终于骂累了,懒得再打电话骂我了,不知从哪天起,彻底断掉了联系。但好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像在等着第二只鞋子落地的那个失眠者,每天忐忑地等待电话,心里没一天能忘了海燕,总为这误会给她造成的伤害而自责,而她也像一个女鬼,经常一身黑衣一脸幽怨和委屈地出没在我的梦境里。来到北京后,每每坐车到魏公村一带,我都会出现邂逅她的幻觉。我经常在心里幻想,如果有一天真的在街上邂逅海燕,她会露出怎样的表情,而我,又该摆出什么样的姿态呢?

我结婚了,一众朋友喜气洋洋地在饭店可着便宜的酒水狂吃喝一通之后奔赴我们常去的不插电酒吧。酒吧门口站着另一个延大的老朋友,他笑眯眯地说:“我给你带来了一个老朋友。”好奇地冲进门之后,我就傻眼了!烛光里的角落,坐着的正是我日夜惦记但一直不知该如何面对的海燕!

是夜,我俩都喝醉,抱头痛哭,互诉别情,像一对久别重逢的恋人。我说“我天天幻想会再遇见你”,她说:“我也一样,我一直在关注你的消息,就是不知道怎么来见你。”然后我们争先恐后地道歉,为曾经无意或成心给予对方的伤害。

哎呀,真好啊!我们双双得到了赦免,背负了好几年的十字架瞬间落地。之后,我们怕再失去对方似的,几乎天天厮混在一起,而我远在北京郊区的破房子也就此车水马龙,宾客盈门,每个男宾脸上都春意盎然,充满着傻小子对美丽姑娘的单方面痴迷。那一段日子,我家充满了歌声与欢笑,光棍们争先恐后地展示才艺,笑声背后饱胀着明争暗斗的杀气。还是西北男孩猛,新疆籍的著名流浪歌手(当然现在不流浪了)马条,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速果断地将海燕抢回家中,从此断了其他傻小子的念想。保守估计,那时候想半夜拍他板砖甚至暗杀他的人至少得有一个排。

接下来的故事就特别像琼瑶肥皂剧了,他俩头天热恋得满世界都羡慕,转天又打得鸡飞狗跳,反正甜蜜和内斗全都特高调,一打架,全北京的朋友都知道,因为事故总是发生在酒吧和某个朋友家的聚会上。热恋中的海燕,情绪总是变化无常,可以上一分钟跟我们欢声笑语,下一分钟就冲过去清脆地扇她男友一耳光,干净利索,从不迟疑。原因常常是男友习惯性地跟别的女孩打哈哈调情或者单单是偷偷看了别的大妞儿几眼。从酒吧里打到门外,你死我活的,但第二天两人百分百会高高兴兴手拉手出现在朋友面前,周围的朋友对此见怪不怪,所以一般也不劝。

海燕的爆发力极强,她能在朋友家一言不合就毫无前兆地突然掀翻火锅,同时向男友头上飞过去一个啤酒瓶子,然后发疯似的跑出院门,狂砸男友借来的面包车,砸碎了风挡玻璃还消耗不完她的愤怒和力气,她还可以接着冲进车里一把把方向盘拔出来……

那些年,朋友们总是流传着她的种种神迹,但就是没人讨厌她。因为她在不歇斯底里的时候,温柔善良得无可比拟,而且善解各种人意,可以用她独到的理解力和语言方式宽慰任何一个想不开的男人和女人。她的爱恨情仇都是极端强烈,而且透明得浑然没有心计。所以她每歇斯底里一次,就增加一些男人女人对她的怜惜。

再琼瑶的恋情也会走到尽头。他们分手后,海燕去了韩国定居。她经常半夜三更打电话过来说两句想我,然后我们就开始永不疲倦地互相挤对,直到笑够了才挂电话。

有一次我问:“对了,你当初找我来火拼,我还以为你一见面就扑上来挠我脸呢,结果你给我装文静。你老实交代,你那时到底咋想的?”她慢悠悠地说:“我本来是想一见面就扑过去的,结果一看,天哪!你太胖了!而且穿得太没品位了!哪里是做情敌的料?!”

圆明园酒鬼

一日几个圆明园老泡凑到一起闲聊,不由得忆起十余年前的圆明园艺术村,一个朋友感慨道:“圆明园女画家不多,但女孩多。”大家深有同感地哈哈一笑。

跟许多一进到圆明园画家村就再没能走出去的女孩一样,我误打误撞地来到了圆明园,之后就再没有跟它脱离干系;本来是来闯北京的,本来是要过正经人家日子的,本来是要朝九晚五地成为社会栋梁的,可是一到圆明园,就被它快乐的乌托邦气氛所吸引;于是,班也不上了,写字楼也不要了,开始打着要在北大进修的名义在圆明园租房子混日子,后来,索性连这个堂而皇之的借口也不要了,干脆就做了专职的圆明园家属。

我所隶属的部门叫“五匹画室”。所谓“五匹”,是指五个从贵州一起搭帮投奔圆明园的艺术青年。那时的他们热血喷涌,充满理想主义的豪迈热情,靠着在贵阳街头朗诵诗歌拍卖手稿攒够了来京的路费,然后于1994年,他们像民工一样扛着行李卷,拎着锅碗瓢盆来到了他们心目中的艺术圣地。若干年后,爱喝酒闹事的诗人马哲当了贵阳街头的隐士;把吃大便当行为艺术的片山在云南出家当了和尚;长得跟贾宝玉似的帅哥顾春雷贵当上了某家装公司的艺术总监,生意蒸蒸日上;酒仙儿杨青则去了澳大利亚访学;而四毛则依然狂热地思考艺术的意义到底在哪里的问题。这是后话,暂且不提也罢,还是说回到圆明园吧。

1994年,圆明园已经很有名了,被称为画家村,而村长是伊灵。多年后的今天,伊灵依然是饭局的热心组织者,他的爱好之一就是搞几十人的大场面,然后堆在椅子里一言不发地看着被他认做兄弟的牛鬼蛇神纵情声色,表情一片慈祥。大场面酒局是圆明园遗风。那时,若谁有朋友来访,一定不会忘了叫上几个水深火热的弟兄一起来蹭饭,吃独食儿几乎是无法想象的。当然,请客的一定是外来的朋友,因为外来者基本上都是抱着访贫问苦的心态有备而来的。若是偶尔来了热爱艺术或者热爱艺术气氛的大款,那简直就是圆明园的节日,不管关系远近,大多闻风而动,不请自来;然后喝得乱七八糟,尽兴而归,过后基本上都想不起请客人的名字。

福缘门那条小街上有几家小馆子,比较著名的有老五的馆子和老四的馆子。后来诗人王强端来了贵州酸汤鱼后,他那里就成了画家的食堂兼酒吧。也不是谁都能随便出入那里的,没钱又混得不好的赤贫画家们经常眼巴巴地看着一大帮混得很积极的画家簇拥着老外、画商和评论家拥入那里推杯换盏高谈阔论。所以,能常去王强馆子做体面人,简直是像五匹这样的初出道者的最奢侈最美丽的梦想。

下馆子毕竟不是生活常态,最常态的生活是互相蹭饭。最初到圆明园时,我和一个香港女孩住在画家叶友隔壁。一到吃饭时间,长得跟大仙儿似的老何总会一脸肃穆地拎着瓶二锅头准时报到,然后大家就会七扭八歪地坐在叶友那满墙血淋淋的生殖器横断面前,津津有味地大吃大嚼。那时,虽然没有一个公共的大食堂,可是三五成群地搭伙吃饭倒是随家可见。

我成了五匹的家属后,我的家就成了五匹的食堂。我那时没有工作,打着上学的名义蹭来的钱,除了交房租以外,每月只剩一百来块。要用这点钱养活五六个大小伙子,还真不是一般的精打细算就能应付得了的。为此,正值青春的我,在绞尽脑汁之后终于熬成了一个地道的农村家庭主妇。于是,我每天早晨骑着自行车到西苑早市上去逛,主要的目标就是一个一块五的鸡架子和两斤四毛钱一斤的豆芽,然后是两斤馒头,预算基本上控制在五块钱以内。起来那么早,但早饭我基本上没吃过,因为圆明园的早晨是从中午开始的。中午之前起床,是大多数人的标准作息时间。我总是在大家还在熟睡的时候架上火炖上一大锅鸡架子汤,里面偶尔放些土豆片或者白菜,然后把豆芽用开水焯熟了,拌上一大盆凉菜。一到吃饭时间,不用叫,大家就都特自觉地拿着饭盆过来了,而且,总有人自觉地拎着瓶二锅头来。俗话说:无酒不成席。就因为顿顿有酒,还因为每每到饭点儿,总会有些流动人口不期而至,所以我们的馒头挂面的日子看起来总像是一场没完没了的流水席。

时间一长就会觉得不耐烦了,于是脸色便开始难看起来。大家都很知趣,第二天便都不来蹭饭了。如此清净了几天,便开始觉得不忍心,因为根据我长期的视察经验,这帮男孩子一个人的时候总是清水挂面,连一片菜叶子都想不起来放,于是便又没出息地挨个儿去叫,于是大家好了伤疤忘了疼,于是我的情绪在不停的欢声笑语和偶尔的不耐烦之间循环往复。

吃,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一个重头节目,但是能常吃上荤腥简直是个奢侈的梦想。每每路过桥边的那个小菜市场,我们总是闻着猪头肉的香味不停地咽口水。有一天我突然大发善心,决定给先生和他的一个更穷的朋友开顿荤的,于是便大踏步走向猪头肉。猪头肉十块钱一斤,我握着手里被汗浸湿的钱,假装满不在乎地说:“师傅,来二两猪头肉!”师傅刀一偏,三两!我的心急剧地疼了一下。手托着三两猪头肉走在路上,身后的两个青年腰杆儿挺直、扬眉吐气,跟过上大年了似的。那个小朋友很真诚地说:“我以后有钱了,一定请你吃一斤猪头肉!”(后来,他考上了电影学院,毕业后还开了公司当了老板,但他一直没请我吃过“一斤猪头肉”。为此,我一直耿耿于怀。)

其实,生活远没有我描述的那么苦大仇深。没钱归没钱,可是最不缺的就是快乐和酒。夏天的时候,画家们会跑到福海里面捞螺蛳和河蚌,还在深夜里打着手电筒抓蛤蟆。我亲自经历过的两次自助盛会,分别是李松的一麻袋河蚌宴和五匹的千只蛤蟆宴——荼毒生灵啊!这样的吃喝盛会总少不了酒,于是手头宽裕点的画家总会抬来一整箱一整箱的啤酒,大家在酒过三巡后开始划拳行令、朗诵诗歌、弹吉他吹箫,一片欢声笑语!

跟画家们总能自力更生地找到小生物开荤一样,无论多贫困,爱喝酒、爱凑热闹的画家们总能闻着味找到酒局。比如新人问厕所在哪里,酒鬼杨青会告诉你:顺着二锅头往右拐。

除了永远带酒的便饭,一般中小规模的酒局都会从深夜喝到天明。不知道哪儿来的那么多的嗑儿可唠,反正艺术啊,人生啊,理想啊,女人啊,鬼啊,谁和谁的往事啊,谁谁谁的糗事啊什么的,上下五千年,纵横八万里,信马由缰地无主题变奏个没完(那时唯独没有谁谈论若中了五百万该怎么办)。谈论什么大家都兴趣盎然,讲什么段子大家都能笑成一片,印象中的聚会气氛从来没有疲软无聊的时候。也不是总笑,偶尔也哭,而且一哭就抱成一坨儿,不知道的以为是谁死了娘亲呢。其实,哭,大多不是因为伤心,大多是因为互相鼓励互相帮助的感动。

酒鬼多,酒后的热闹也就格外的多。有时候喝多了也打架,看见打架谁也不惊慌,只是有条不紊地拉架,因为都知道第二天酒一醒,打架的人又会“一喝泯恩仇”。所以,判断一个人是圆明园新生,还是圆明园老泡,只要观察他面对看似绝情而凶险的暴力场面的反应就知道了——面对“险情”,老泡们一般都是一副见惯大世面的不严肃表情。

有一天深夜,我和先生昏昏欲睡,突然听见对面鹿林家的铁门被砸得“咣咣”直响,只听到喝多了的张东在高喊:“鹿林,鹿林,起来喝酒!”鹿林在里面喊:“睡了,改天吧。”我们又昏昏欲睡,突然又被砸醒:“鹿林!鹿林,大艺术家张东找你喝酒!”鹿林声音有些不耐烦:“我刚吃了四片安眠药,改天吧。”第三次被砸醒我和先生都坐起来了。照我们对鹿林的了解,估计要出事儿,果然,只听得一声怒吼:“你奶奶的!”待得出门瞧时,鹿林正拎着菜刀满街追赶张东。霎时间,小街上就围满了看热闹的,但除了瘦小的四毛冲上去揪着高大的猛汉张东一顿花拳绣腿,而张东只是慈祥地笑看四毛并不还手外,无人上前拉架,因为都看见鹿林手中的刀是刀背冲下。永远都是这样,虚张声势的大喊大叫一般都不会真打。即使真的见了红,也没听见谁跟谁结下什么不解之仇,基本上第二天就又坐在一起笑侃昨夜酒后的荒唐了。偶尔煽起情来,他们甚至还会称兄道弟地说上一些肝胆相照的掏心窝子话。

酒后的笑话每天都可以看见听见。最经典的一个是迟耐的,他酒后打面的,从左门上去,交了十元钱,然后拉开右门下去了。车走了,迟耐才发现自己在原地。他现在是经营着几家中档饭馆的大老板,如此狂热地开饭店酒馆,不知道是否跟他当初的爱吃爱喝有关系。

现在想起来我都觉得很奇怪,圆明园什么都缺,缺银子、缺女人、缺媚雅的小资和有良知的大款,可就是不缺酒!就是永远不缺酒后的欢声笑语!——那时大家都那么穷,怎么就会那么开心呢?!

我的二手家具史

看见有人在论坛里吆喝送旧家具,我那叫一个干着急啊!因为我有个毛病,特别喜欢拣二手的东西用。但现在,家里已经实在不再需要什么了。

1993年来北京,睡折叠行军床的办公室不算,我的第一个正式的“家”坐落在圆明园西门的福缘门村。那时候所有的家具都是由茶叶箱子组合而成。双人大床是十几个大号茶叶箱子铺成的,书柜是十几个小号茶叶箱子摞成的,饭桌是一个大的茶叶箱子,而凳子则是几个小茶叶箱子……不仅是我家,其他画家的家具也都是茶叶箱子。不同的是,他们的茶叶箱子比我家多了放颜料和画板的功能。

搬到宋庄以后,我们开始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第一个豪宅。那是一个后开门的两百平方米的大院子,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房子四面透风。每到冬天,再密实的窗纸也糊不住所有的窟窿,但是我们建设家园的热情却是高涨的。一开春,我们就和另外几个画家合伙租一辆车,到北沙滩的旧家具市场买旧家具,转悠了一整天,砍了很多价,狠了好多次心,终于买了两个旧书架,一张三合板矮饭桌,两把木头椅子,一个旧书桌和一个下面可以放餐具上面可以当案板的木头柜子,总共花了一百多块钱。我们第一次有了茶叶箱子以外的正式家具,当时那叫一个高兴啊!

有了自己的大宅院,旧家具就开始源源不断地涌入了。几乎每个朋友要换家具的时候,都要首先征求我的意见,任我挑完了以后,才把剩下的卖给小商贩。于是,我家渐渐开始真正豪阔了起来,先是有了两个怎么也装不满衣服的大衣柜,后来又有了简易但很正式的木板双人床,而且还有了沙发!不是一个,而是两个!一个可以当折叠床,一个怎么折腾也依旧是沙发。

茶叶箱子不知不觉中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

第一台电视机和第一台冰箱是同时惊现于我家的。那是来北京后的第五个年头。我和老公吵架,忘了为什么吵了,只记得吵得恩断义绝,老公离家出走,我哭得震天撼地,满村子都知道我即将被抛弃。两个经常左手拎着鸡、右手拎着鸭来蹭饭的女孩闻讯赶来慰问,顺便搬来了一台老式冰箱和一台旧彩电,说是同学毕业了,花五十元买来的。我登时破涕为笑,乌云顿消,彩虹满天!两天后回来准备拿东西走人的老公进屋看见两件豪华大电器,满脸肃杀立马变得有些扭捏,对新家具的共同好奇使得我们兴致勃勃地共同研究起使用方法,同时争论冰箱里都该装什么。我说要买一大堆便宜蔬菜冰冻起来以备过年有绿色蔬菜包饺子,他说冰冻层应该用来冰热茶,那样来客就可以喝上自产的冰红茶了……如此争论不休,然后谁也想不起来提离婚的茬儿了。

几年以后,我才知道,那两件旧电器,是我那仗义姐妹儿自己花四百元从旧货市场买来的,就为了哄我俩高兴。

来北京十年之后,我们有了第一套楼房,朋友的二手房,装修都是现成的。我进去看了看,说:“你那床垫子还要搬走吗?”——于是,我们有了第一张席梦思软床垫子。

又过了三年,有了第一张另一朋友淘汰的大双人床,床垫子终于被搬离了地面。

新家新气象,我却怎么也不舍得扔掉那些二手家具。但地方有限,艰难抉择后,旧家具纷纷送给其他朋友,只留了两个旧书架和两张小木头茶几兼餐桌。这样又过了两年,朋友淘汰了旧衣柜,正好和我家地板一个颜色,于是又拉了过来。从此,我们就什么也不缺了。

第一次自己买新家具是搬进楼房后的沙发,花两千元买的。当时觉得特大气特高雅特像体面人家里的陈设,后来越看越笨,越坐越傻,索性把其中一半送人。阳台上换成了简单的藤条椅子和茶几。

跟家具有着不可分割关系的家产还有我的餐具及床上用品。

床上用品除了父母给的,就是朋友淘汰的,也有新买的,那是朋友住家里不小心把我的五层被子都烧穿了的缘故,所以整体风格和色调总是很难统一。

我家的盘子和碗都各具特色,几乎没有两只以上是一样的,原因是那些都是不同时期不同地点不同朋友们送的。另外有几个盆是妈妈从小给我攒的嫁妆。几乎从不添置餐具,偶尔买,也不一打一打地买,而是单个单个地买。东西,有用的就行,不需要太多,除了书和光盘。也不需要太好,能用就行,最好是二手的,这样可以少浪费些资源,除了书和光盘。

受不了逃难似的春运,终于下决心在北京过年。来家里凑热闹过年的朋友看见我盘子不够而用各种形状不同的旧容器装菜,便热心地下去买了六只一模一样的盘子回来。我心里这个气啊,又不好说他——这么多新盘子,得用到哪辈子才能用完啊?!

四爷和他的小翠们

先生在家行四,江湖人称四哥。结婚之初,四哥最大的愿望就是三妻四妾,奴婢成群,可身边左右就我一人,所以经常对着我变着花样地呼三喝四:“小翠,拿水来!”“阿香,上烟!”干过嘴瘾。由于我一人要身兼数职,时间久了,有点累,就琢磨着给四哥多招几个小翠以供使唤。

婚后,我的几个闺蜜就变成了他的闺蜜,而且争先恐后地当小翠,有了众多小翠做底,四哥就自然而然地升级成为四爷。我也就顺理成章地升成了大太太。小翠们各有所长,有的会做饭,有的喜欢收拾屋子,有的热衷给家里不停地添置生活用品,有的啥也不喜欢干,就喜欢打扮得花枝招展地来陪四爷聊天。模样性情各有千秋,但恰巧都生得牙尖嘴利。

我那时住在宋庄的四合院,离京甚远。那时大家都没车,可差不多每个周末都有小翠轮流来拜望四爷。时常也有几个小翠约齐了一起来的。每到这当儿,四爷就起大早,骑着二八自行车去燕郊赶集,买上一大堆便宜新鲜的蔬菜瓜果,外带一只鸡,又杀又炖地花上大半天时间。

每次小翠们来家,还没进门呢,我俩便能听到老远处传来的莺啼燕语,四爷总是闻声屁颠屁颠地迎将出去,一点“爷”的威严都没有。小翠们也给面儿,不等进门就一声声“四爷!四爷”地叫开了,一个赛一个地殷勤:“给四爷请安!”“四爷吉祥!”“四爷万福!”一声赛一声地脆甜,喜得四爷眉开眼笑。

最初那段日子,小翠们都很守本分,一进家门,往往不及坐定,就里里外外地忙乎起来了,洗菜的洗菜,剥葱的剥葱,就只听见四爷站在院子里吆五喝六地“小二,烧水!”“小三儿,拍蒜!”得到的总是喜气洋洋干脆利落的“哎!”“喳!”“来喽!”把个四爷威风得没着没落的。

再后来,得到的回答就有点懈怠了——

“小四,点烟!”“小五,沏茶!”

“嗯……好吧,你们家大骡子大马都歇着吧!”

再再后来,就只剩下大太太我一人在外间切菜做饭了。再也指使不动小翠们的四爷索性就陪着她们在里间欢声笑语。有的时候他们在一起看搞笑片,爆笑声此起彼伏,我常常急得拎着菜刀就进去了,急着问:“笑什么呢?笑什么呢?演到哪儿了?”

“去去去,一边儿吃斋念佛去!”

“你们这些小蹄子越来越没规矩了啊!这是成心要把大太太气死呢!”

“气死了老大我们好扶正!”小翠们的嘴没一个是吃干饭的。

这些都还是大白天的事儿,及至晚上,吃喝玩乐得差不多了,四爷就忙起来了,打水备牙刷,伺候洗漱铺床铺被。等把我和小翠们齐刷刷安顿到卧室的大床上,他就自己一人去外间睡沙发。小翠们多的时候,我就得陪四爷一起挤行军床,那也落不得好,小翠们会齐声说:“抱怨个什么?让你陪四爷睡觉那是你的荣幸!”

四爷做得越来越辛苦。哪个小翠在公司受了委屈,哪个小翠与自己男朋友吵了架什么的,都纷纷来找四爷哭诉。四爷经常宽慰这个安抚那个。及至哪个小翠生了病或者真的失了恋,四爷就更忙了,给生病的熬汤敷热毛巾,给失意的搜肠刮肚讲各种冷笑话。如此等等忙个不迭,可四爷乐此不疲。

那时小翠们都还年轻,正是招蜂惹蝶的年龄。许多朋友在一起喝酒聚会时,四爷便左顾右盼,护着这个拦着那个的,遇见某小翠不喜欢的追求者,四爷就端足了架子心甘情愿地被当成挡箭牌。及至小翠们有了聊得来的,就纷纷飞出去跟别人妩媚调笑,把个已经没用的四爷晾在一边由大太太干陪着。四爷对此看得很明白:“我也就是个工具。”

“哟!四爷哪儿的话?!我们是您手里的风筝,飞得再远,也飞不出您的手心儿!一日小翠,终生小翠!”

虽说飞不出去,可也真就渐渐地越飞越远了。后来,小翠们不是忙着过上自己的小日子就是忙着自己的事业了,见面的间隔不觉间拉得越来越长。有时候,四爷会在黄昏时一个人叨念——小翠们现在都怎么样了?

搬到县城里住上楼房,已经是几年过去了。原来的小翠们渐行渐远,又涌上一批新小翠。但她们都不叫小翠,而是自称二房。几个二房聚在一起不免争风吃醋,分不出高低上下时,便找四爷排序,四爷嘿嘿笑着左右为难,便有那脑子快的给自己抢了个“首席二房”的标签。

二房跟小翠的气概就是不一样。小翠们至少前期是会做出一点分担家务的样子来的,而二房们则一个比一个娇贵,来了都是直接要伺候求安慰的。有的时候我对此表示异议,便会立刻招致四爷的坚决反驳:“二房就是该被养着宠着的,啥也不用干,想谈恋爱谈恋爱,想写小说写小说,闲了过来聊聊书,失恋了回来诉诉苦。”

离婚记

为期四年的蜜月期过去,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吵吵闹闹的日子就开始了。曾经被幸福感遮掩的拮据生活开始凸显出清苦酸陋的本色,看着满街被照顾得光鲜的女人,我心里越来越不平衡,回头看先生,哪儿哪儿都不顺眼,觉得大街上随便一个男人都会比他把我照顾得更好。于是在一次穷吵恶斗之后,我果断地说:“离!”

没离过婚,不懂程序,以为要去结婚登记所在地办理呢,于是双双去了延边。去了才知道,离婚还要单位开证明,所以,离婚之旅成了故地重游,每日见朋友,搞吃喝,不亦乐乎。玩了一圈,我的离婚心已然淡了,遂不提,但先生的自尊心被打击在先,说什么也得把离婚进行到底。

一天下午,我正在白石桥一带的公司上班,接到先生电话:“你快出来吧,咱们去离婚。”

“上哪儿离啊?”

“我问了,去随便一家法院就行,据说很简单。离你最近的法院在西直门。”

“可我没带结婚证啊!”

“没事儿,咱们先去看看吧!”

“好吧,你等我半小时。”

说完,就跟网上正在跟我聊天的同事急急地告了个别:“你等下,我先出去离个婚,回来再跟你说!”来不及回应他那一堆问号叹号省略号,就匆匆下了线。

离婚原来真的很简单!到了西直门法院门口,见了面,一起边打听边上楼。找到那个离婚的窗口,一个天生长得像政法女人的女人翻着死鱼眼睛问:“财产都分割好了吗?”

“我们没什么财产可分。”

“那也得商量好再来!”

“不用商量,房子归他,我有单位宿舍,书和照片儿各拿各的。”

“那是你们自己的事儿!我们管不着!”随声甩给了我们张表,让我们填写,然后盖个章,就算完了。总共不到五分钟!结婚证也没要!快得有点让人难以置信!

出得门来,恍惚了半分钟之后,我俩就抱着欢呼:“解脱啦!”喜气洋洋的,像刚从里面办了结婚证出来。然后一边手拉手走着,一边分头举着电话通知朋友:“我们离婚啦!求饭局安慰!”

安慰饭局定在贵州大厦,下班赶到那儿时,那里已经团团围坐了一桌子朋友,个个面色凝重的,像是出席丧礼。看见我俩手牵手冲过来时,大家表情都有点狐疑,继而开始扭捏,因为拿不准是要做出恭喜的样子来还是摆出替我们难过的造型。等断定我俩的高兴不是装的之后,就又开始怀疑:“你俩真离假离?不是骗我们请客吃饭的吧?”“真的真的,不信你看!”我赶紧拿出那张破纸给大家炫耀。

那一顿饭跟往常聚会一样吃得欢声笑语,吃完一起回我的单身宿舍,也跟往常一样——离婚之后好长时间我们还住在一起,直到父母来京,才不得不为了证明“我们已经离婚了”的事实而分开。

父母其实很难过也很不解,我们感情一直都那么好为什么突然离婚。我喊口号般地回答:“离婚是为了寻找更好的生活!”

好吧,那就开始寻找新生活吧!

奇怪的是,单身了,自由了,但以前那些纷至沓来的、让人应接不暇的暧昧眼神儿突然都不见了——缺少了求而不得的张力,发现原来彼此的吸引力也就那么一点点,不足以让大家有勇气一辈子纠缠在一块儿。

于是不停地奔赴饭局,不停地约会,不停地开辟新战场,为了我梦寐以求的新生活。但是,存在着无数多可能性的饭局中,总是提不起兴致,放眼望去,没一个长得像“前夫”的!如果这时先生坐在角落里,我第一眼看到的一定还是他!而在那些有着优雅钢琴背景音乐、桌布上有玫瑰花的高级餐厅与新人约见时,我则总是走神儿,脑子里不停地出现类似我和“前夫”坐在路边摊两人共吃三元钱一碗的拉面的场景,似乎面前这些很贵的东西都不如我们的便宜拉面香。

即使离婚了,我们还是很要好,经常打电话聊天问候,每隔一个月半个月的我总要回到宋庄的家中去看看他,给他冰箱里填充些大鱼大肉什么的。彼时通往宋庄的公交只有一趟车,就是从大望路始发的930区间车。

一个休息日打算去宋庄看他,刚一坐上930区间车,心里顿时有种“终于要回家了”的轻松。一到家,就可以随便把鞋子踢飞到任何一个角落,可以蓬头垢面,可以大大咧咧地躺在沙发上看书,而全然不用担心什么形象。在写字楼里做白领,在各种以前不敢去的馆子里跟不同的人觥筹交错,这些都是我曾经向往的生活,可在那种生活中的我不是最真实的我。

虽然不至于要说谎或者扮演成别人,但多少都有点端着,多少都有点要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呈现给大家的拘谨。

这种“终于要回家了”的自然感觉吓了我一跳。原来,只有“前夫”才能给我真正自在的感觉,在他面前,我才是完全的自己,而且会无条件地被接受和爱慕。精神和物质都会给人带来快乐,但物质的快乐一旦得到了就到头了,而精神的快乐一旦得到了,则一辈子都在滋养你。想明白这层,于是我开始隔三差五地央求先生:“咱们复婚吧!”

“好马不吃回头草!”

“咱们复婚吧!”

“你别一天一个主意的。”

“咱们复婚吧!”

“你说的是真的?”

“真的,这回再也不离了!”

“我不信!”

“真的,我们复婚吧!”

……

经不住我软磨硬泡,前夫终于扭扭捏捏地答应复婚。于是我们又喜气洋洋地给朋友们纷纷致电:“我们复婚啦!求庆祝!”

复婚的流水席又吃了好多天,热闹程度跟结婚不相上下。每个来参与的人都充满抱怨:“你俩不带这么忽悠人的!结了离,离了复,骗份子钱哪?!”更多的人对我们的复婚表示不屑:“一婚二婚都是同一个人,腻歪不腻歪啊?有没有点新鲜的啊?啊?!”

帮老公泡妞

和老公看书的趣味很少重叠,他爱卡夫卡博尔赫斯马尔克斯陀思妥耶夫斯基什么的,我就只喜欢曹雪芹金庸张岱之类的。唯独沈复的《浮生六记》是我俩此生难得的共同爱好,都是翻了七八遍了,还是会悄悄泪流满面。

《浮生六记》中沈复的结发妻子陈芸一心帮老公物色小妾,她的标准是“美而韵者”,这也是我对我家二房的标准。说起二房,我从年轻时就认为,老公要是因为和我结婚而一辈子只可以有我一个女人,那么婚姻就太不人道了。他若没有新的恋爱机会,也就罢了,要是有,就要去痛痛快快地爱一场,或者两场,或者三场。那时,只是义薄云天地认为应该给他机会,却从来没想过自己要三心二意。但岁月中铁一般的事实证明,容易见异思迁的是我,而超级稳定一心等我回家的却是他。

然而,上帝是公平的,机会终于还是来了!虽然来得步履蹒跚——有天晚上,他兴奋得语无伦次地打电话给我:“我在泡妞儿!一个日本女孩子,她叫YOKO,就是上次展览你看见的那个!一大伙人一起吃饭呢,现在就在我身边,要不你跟她讲讲话,我说话她听不懂……”

他一说,我就想起来了。那是老公行为展上的一个志愿献血者,最后一个上场的,轮廓真正配得上“美丽”二字,气质又沉静又高贵,当时我们不分男女就全部当场膜拜了(但是没想到她是个来自日本的参展艺术家),货真价实的“美而韵者”。所以老公一说是她,我来不及吃醋就立马为他雀跃起来了:“那个女孩太牛逼了!值得追!值得追!”

“明天我们有烤全羊大聚会,你来吧,再带几个英语好的,帮我翻译!”

“好!没问题!”我欣然答应,当即便电话召集了五六个美女闺蜜,跟她们说:“都给我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咱帮四哥泡妞儿去!”

第二天晚上,携同几个花枝招展的闺蜜一出现在宋庄某个大院落里,里面的气氛立马就异样了。院子里的空气顿时被闺蜜们的旗袍装和吊带装给搞得荷尔蒙密度猛增。不过闺蜜们很给力,无视各型艺术帅哥,径直奔赴老公身边,勾肩搭背莺莺燕燕地将老公和他的YOKO团团围住,百般媚笑地给他俩充当翻译。于是,现场各种羡慕嫉妒恨的眼神纷纷落在老公身上……

YOKO不会中文,只能用英语交流,而老公则连英文都不会,所以,诸般情话,只能由我们七嘴八舌地传达。我们很卖力,认真翻译兼主动劝从,各种招数使尽。尤其是我,连“myhusbandveryloveyou,pleaselovehimtoo”(我老公十分爱你,请你也爱他)这样笨拙的英语都脱口而出了,但效果显然不是特别好——俩人之间原本已经形成的暧昧气氛被这种“群泡”的阵势给冲淡了,泡妞儿局成了肥皂剧,嘻嘻哈哈的很不严肃。一向淡定矜持的YOKO被这阵势搞得晕头转向,屡屡睁大眼睛难以置信地问我:“你跟他到底是什么关系?”我很真诚地回答:“确实是夫妻关系呀!但是,我老公真的是爱上你了啊!我也喜欢你!不过别误会,我不是同性恋……”

YOKO第二天就要回日本了,这晚可能是他俩此生唯一的机会。时间差不多了,我一声口哨,花姑娘们就跟着我呼啦一下撤将出来,留他俩在已然喝得人仰马翻的人群中。临走,我对YOKO说:“你今天住我家吧,我进城住。”说完,飘然而去,心中充满各种自我牛逼。

车子刚上高速,一众美女正在兴奋地做各种大胆预测,老公就打来电话:“你在哪儿?我去找你。这边没戏了……”

那一晚,老公睡在我城里临时居所的地铺上,一脸恋爱中的甜蜜,做梦都是笑着的,少男一般,很美。我则替他错失难得的泡妞儿机会而感到难过。

之后的几日,我开始帮老公用英文给YOKO写情书。其实所谓情书,也就是各种冠冕堂皇地谈艺术和欲言又止的问候——老公是个羞涩的人,他永远不好意思直抒胸臆。邮件发出去,他就心惊肉跳地等回信,每天催我打开信箱好几次。一旦有回信,他就如获至宝,虽然只是客客气气的官样交流,他也能晕晕乎乎地幸福上好几天,还跟我反复分析咀嚼她字里行间可能蕴藏的深意。后来,他觉得我代写的英文信可能是他表达真实情感的障碍,就索性自己写,用汉语写!反正日文中也有很多汉语,她能大致看个明白。于是,这个昙花一现的恋爱就又开始回到鸡同鸭讲的原点,汉语对日语,情感全靠猜测!即使这样,那恋爱的幸福光晕也足足笼罩了他一个月。回想起来,这是他沉闷人生中少有的光彩时分,虽然观众只有我一个。我因他的幸福而幸福,也因他等信不来的失落而难过。

渐渐地,那边回信的频率就降了下来,再后来,就不再有回应了。老公怅然若失了好一阵子,但也时常阿Q般地自我安慰——瞬间的真实就是永恒,我们真的恋爱过了!

半年以后,一次交谈中偶尔说起早已被我淡忘的这次短命的恋爱。说起那一晚我们走后的局面,老公说,好多画家饿狼一样扑过来,围着YOKO跳舞。我说:“那你怎么不留在那儿保护她?干吗要跑来找我啊?你要是留在那里完全还有机会呀!笨哪!!”

老公闷闷地嘟囔道:“其实,我是怕你难过。”

不醉不归雷公山

去苗寨之前就被朋友警告:无论你酒量如何,到那里都逃不脱一醉的。几乎滴酒不沾的我不屑地哂笑:“连最能灌酒的东北人都奈何我不得。我就不喝,他们还能强扭着脖子灌我不成?!”其实不是没喝过,而是觉得酒的性子太烈,我受不了那种头晕目眩胃里翻江倒海的感觉,而且也因为看多了女子的酒后失态和男子的酒后浑浊,所以对酒有种莫名的反感。真不知道那酒里有什么快乐可言!

那一年的春节,我们一帮乐山好水的朋友相约到黔东南雷公山的苗寨过年。从凯里换上公共汽车,在高山梯田和万丈深渊之间的盘山道上一路颠簸,一面为安全问题紧张不堪,一面忍不住兴奋地大呼小叫——我们这些看惯了钢筋水泥的城市人在那般奇山妙水面前,实在显得没见过世面,每每峰回路转,都忍不住要为面前的景色惊叹欢呼一翻。如此持续亢奋了六七个小时,汽车从结着冰凌的雷公山制高点下来,开始略过一座座木板楼的村寨。

还没到目的地开屯,我们就被前面山路上一群满脸涂着红色颜料的小姑娘吸引住了,于是好奇地下车观看,不想反倒被这几个小姑娘一下子反包围过来,一个提着白塑料桶,一个拿着浅浅宽宽的粗瓷大碗,一个倒,一个敬,谁也不放过。原来是结亲的人家在为路上的客人敬“拦路酒”。我一下子蒙了,这样的好客,这样的热情,让人怎好拒绝?于是,还没进苗寨,就先被杀了个下马威,喝了满满两大碗米酒,顿时晕红了脸。之前“誓不就犯”的豪言壮语瞬间便土崩瓦解。

苗家的酒都是自酿的米酒。米酒分两种,一种是甜酒,俗称醪糟;一种叫苦酒,是低度白酒。我们在苗寨的日子就没离开过这两种酒。早上起来,到村边清澈凉滑的泉水池洗漱之后,回家先是喝上一碗醪糟甜酒暖胃,之后就开始在木板楼上围着炉火,一人端着一只粗瓷碗,吃各种奇怪但好吃死了的火锅。吃饭,是绝对离不开酒的,这回便是“苦酒”。男主人敬一圈,女主人再敬一圈,这叫“敬客酒”。而且每人敬的都是两碗,他们的理由是:客人是用双脚走来的,所以敬酒要成双。不喝?那就端着酒唱敬酒歌,你不喝,人家就一直端着碗一直唱,没人扭着你脖子,但那热情让你不得不就范。到了苗寨,你就知道什么叫做“盛情难却”了。

那米酒醉人,但一天下来喝十几碗却不会吐。他们说,米酒是纯粮食酿的,是养人养胃的。几碗米酒下肚,人就开始有点飘飘欲仙了,四肢百骸都懒懒地舒展开来,头脑却变得异常灵活,麻木已久的神经也开始复苏,每一丝触角都恢复了原本应有的敏感,沉睡了太久的心灵重新变得温润柔软,在城市里的僵硬的职业表情渐渐被化解掉,波光流转,妙语连珠。至此,我才记忆起原来的我是这样的善感而生动,朴实而性情!目光所及之处,所有的人都变得面目可亲,雾里看花般美丽。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喝酒原来有如此妙处?!

苗家人的酒桌是绝没有男尊女卑这一说的。女人只要忙活周全了饭菜,就会过来与客人一起喝酒聊天唱歌。酒过三巡,你就会看到他们的“交杯酒”。“交杯酒”不是我们惯常理解的调笑,而是表示交心,表示深厚的友谊。男女之间可以交杯,男男之间也可交杯。而且喝法也不一样,不是交叉着胳膊喝自己的酒的,而是互相把自己的酒碗递到对方嘴边,然后就你一句我一段地对歌。歌唱的内容是即兴的,是把想说的心里话都用歌声表达出来。有时,唱到忘情处,他们就会旁若无人地泪雨滂沱。那是种怎样无虚饰的真诚和自然啊!

酒碗端起来就别想放下,暖暖的炉火总会一直燃到深夜,我们经常分不清嘴里吃的是哪顿饭,因为好像一直都在吃。及至黄昏过后,人就越喝越多,不仅有大叔大爷,而且四周会渐渐围拢过来许多大姑娘小媳妇。她们大多是羞涩地别在墙角,如果逗她们唱歌,大家总会你推我搡地扭捏上半天,可等到第一个小媳妇开了腔,这一整晚你便都不用担心冷场了,歌声会接连不断。兴头起了,姑娘媳妇们会一个接一个地抢着唱。深夜的炉火映着小媳妇们红扑扑的脸,眼睛里闪着清澈而迷蒙的光芒,这时已经酒醉的我们都会静静地再次沉醉在这忘情的歌声里,歌词是听不懂的,可是我们的感觉却在歌声里相交会相融合,那悠扬婉转的歌声分明是她们的爱情与梦想,是她们美丽的回忆及深情的向往。

苗寨的好客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你随便走进哪一家,不管是否相识,女主人都会马上去张罗酒菜,男主人则开始以酒敬客。而且,你完全不用担心喝醉了出洋相,没人会笑话你,也不用担心酒乏人困时该如何回去,一定是被陌生的主人家安置在他们的床上小睡直到舒展地醒来。

大年初六,我们一行十几人,连唱带跳地沿着山路步行十几里地,来到另一个比较大的镇子,永乐镇。正赶上镇子上举行盛大集会,未出嫁的年轻姑娘们身着刺绣盛装头带银饰花冠,随着芦笙和铜鼓的节奏,围成一圈地跳着铜鼓舞。我们也兴奋地加入了进去,还没跳上一圈,就有许多小姑娘拎着酒桶围追上来,照例,每人两碗!越来越多的人端着米酒来敬,我喝得已经踉踉跄跄,可心里却快乐得了不得。在这里,在苗人的天地里,敬酒、喝酒,纯粹就是为了快乐,不管原本是否相识,大家都会你敬我我敬你地醉笑在一起,人和人之间没有隔阂、防备和距离,有的只是彼此的爱与欢乐。看着快乐地不分彼此、没有亲疏的人们,我常常一下子恍惚起来——普天同乐的大同世界就该是这个样子的吧?!

深夜回来,我们踉跄地互相拉着手,沿着没有路灯的山道一路忘情地高声放歌。不时,会有一扇木门打开,一束手电筒的光从身后无声地照来,直到那光再也追不到我们的脚步。拐个弯儿,会有另一扇木门打开,于是便有另一束温暖的光为我们照亮那原本漆黑的山路。那一刻,欢歌笑语的我们眼睛里都充满了感动的泪水,若在北京的街道上,这样张扬扰民的我们得到的一定是板砖的礼遇,而酒乡里的人们,没人会抱怨我们酒醉后的狂放,有的只是这样理解而善意地为你照亮夜路的一束微弱而温暖的光……

在苗寨的七天,不管在谁家,都只有早晨醒来那半个小时是醒着的。余下的一整天都是在米酒的醇香中和低婉回旋的歌声中醉眼迷离地度过。与其说是沉醉在酒乡里,还不如说是沉醉在那一份全然放心的安全里。千山万水之后的小寨,青山、秀水、人纯、歌美,在这里醉,就像迷蒙地躺在妈妈的摇篮里,温暖而明媚,美丽而安全。弥漫着酒乡的苗寨,让人浑然忘却身外之物,让人回到最初的自己,让人在飘飘然中幸福得伤感。

苗寨归来,我爱上了酒。但在城市中,我却再也找不到在苗寨里快乐地微熏的感觉了。

愿为苍山脚下一条狗

与叶三相约去云南走走,而大理原本不在我们的旅游计划之内,只因为看了地图,是去丽江的必经之地,才打算顺便?一眼。谁知,所谓缘分,总在意料之外,就连跟一个地方的缘分也是如此。

到了大理,就不想再走。大理是苍山洱海之间的一带平原,四季如春,水草丰美,不用太辛苦,便可丰衣足食,所以,这里注定要盛产多情段誉和他更多情的爹。

古城四方周正,有城墙与门楼,城里所有的建筑都差不多,看不出贫富差距。我很难想象千百年前的这里会有王宫和国王一说,即便有,也该是与民同乐的段正淳那种。大理远离江湖,远离钩心斗角,千山万水之外,自成体系,所以,大理段氏与世无争、逍遥自在是必然的;大理以白族为主,他们有着世界上最人性化的情人节,每年的农历四月,有三天时间,不管结婚了与否,不管有了几个孩子,夫妻都可以分头去与旧恋人同住三天,那三天里,满城欢歌满山火把,所以,大理段氏的风流倜傥是必然的;大理王国很小,从城南走到城北,只需要一刻钟,不需要三天,就可以把全城的人邂逅两遍,所以,大理段氏周游列国猎遍各色美少妇也是必然的。

大理,是一个只有空间而没有时间的地方。在这里,一切计划性的东西都不存在。

随便问起一个游客:“什么时候来的?”

对方会摇摇头:“想不起来了。”

问:“那打算什么时候走?”

对方依然摇摇头:“不知道。”

比如在五十碗小酒馆的初夜,我们问:“一般几点开门?”

店小二会说:“不一定,几点起来就几点开。”

比如在我们吃了至少三顿的一家排挡,问:“什么时候收摊?”

答曰:“不一定,下雨了就收摊。”

于是,我们也就变得没有计划起来了。本来定好的节奏紧凑的景点观光计划,也就变得若有若无,每天睡到自然醒,下午随便去一个什么地方,然后回来就在古城里闲走。碰到顺眼的馆子就进去小吃一顿——不敢饕餮,怕两小时内不能消化,以至于无法开始下一顿。在大理,吃,完全是一件一提起来就让人泪流满面的事情。气锅鸡、砂锅饵丝、野生菌、烤茄子、炒茉莉花、凉拌树皮,还有没来得及吃的木瓜鸡和酸辣鱼……写得我腮腺直酸!

大理的悠闲,奠定了我们接下来一周的旅游基调——无计划,走哪儿算哪儿,犯懒,能坐着就不走,能躺着就不坐。所以,在车水马龙的丽江,我们可以走到半山腰,在一家纳西族老妈妈家的阁楼上,一盘鸡血凉粉,几支烤串,看屋外房檐滴答着雨水,就将为期半天的丽江游消磨干净。所以,在旅游景点众多的香格里拉,我们只花了小半天去看了最近的松赞林寺和草原,剩下的时间只在古城区二楼的沙发上瘫软着,就着藏式糌粑喝酥油茶,听窗外风铃随风清脆,看白晃晃的寂静街道上两个藏族儿童玩耍。

爱上大理,其实主要是因为爱上了那里爱答不理的气质。那里的生意人好像对赚钱兴趣都不大,即使你主动问起,也是有一搭没一搭的,可是我们就是犯贱,越是对我们爱答不理的,就越爱往里钻。主动的只有陌生人的调情。不仅在文艺青年众多的酒吧,即使你在大排档吃一个小午饭,也有当地人隔着好几张桌子对我们喊:“两位金花,晚上一起去广场喝酒吧!”每每遭遇类似情景,我和叶三都以齐声哈哈大笑作为回答,实在不成,就谎称同性恋。

大理的天,永远是叠满白云的蓝,即使在夜里。一晚,我们在草地旁边唱《月亮代表我的心》之类的酸歌,突然抬头看天,面目不清,便不约而同地失落道:大理的星星都跟眼眉一般齐!临别大理的最后一个黄昏,我们走在大理古城墙上,踏着安静的阔大青砖,望着伸手可及的苍山和瞬息万变的晚云,都不想说话,任由各自的心思在各自的身体里叮咚作响。这样的静谧与辽阔,只适合用来忧郁。

恍惚间,便走进了夜色。恍惚间,便遗失了相机。心疼的不是钱,是相机里的山花、闲狗与无穷多的云彩。遗憾的不是记忆,记忆已然刻在脑子里——而是记忆不能与爱人分享。那一晚,心痛至极,可第二天醒起,仅有的一点悲伤便被一顿下关车站旁边大食堂里好吃得让人伤感的酥肉汤冲走,被接下来越来越高的山路和越来越低的云化走。

丽江的海拔只比大理高五百米,我就已然胸闷气短。香格里拉的海拔只比丽江高五百米,我已然行若老妪。高原反应让我们的举止祥和了许多,但嘴依然不闲着,指东骂西,蛋逼不绝。只有在去香格里拉的山路上,我们才真正安静了俩小时——那一路的壮观终于封住了我俩永不疲倦的嘴。金沙江(后来查地图确认是金沙江)边的大山,随便一座搬到中原去都是一座泰山!面对美景,脑子中翻来覆去出现的竟然是“壮丽的大好河山!”车盘上高原,看见了传说中的草原与纷纷坠落其间的牦牛,但心思依然在大理。

大理满地是狗,所有的狗都没有链子,所有的狗都跟人一样放松和悠闲,不是躺在酒吧里和着酒气醉眼迷离,就是躺在草地上懒洋洋地打滚儿——来生有幸,托生为苍山脚下一条狗!是我和叶三共同的心愿。

失窃记

和叶三在大理游玩,从古城夜店闲逛归来,沐浴更衣,舒坦地躺在床上,想给亲人发短信做晚汇报的时候,我才发现手机不见了。打手机,已然关机,心下大凉。不抱什么希望,但还是穿上衣服匆匆出门赶赴最后一家去过的小店。

刚赶到那小店门口,白族小姑娘就认出了我俩,双方同时说出:“手机!”

回来的路上,我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得意忘形地讲述着我失而复得的种种福气。当然,得意过度的结果就是第二天又遗失了更贵重的相机。

从那之后,便不敢太张扬我的傻人傻福了。但这次的失而复得,让我实在忍无可忍,不张扬一下看来是不行了。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晚上有朋要自远方来,于是我那天下午就开始翻钱包。但把大包都倒出来了也不见钱包,想,大概是落家里了,于是跟主任借了两百元赴约。

但后来回到家中,依然找不见,想,大概是丢了。可是,完全想不起什么时候丢的,也许,是在公车上睡觉的时候吧?

闹心的不仅仅是钱包里刚放进去了朋友让我代捐的五百元捐款,更闹心的是身份证和那些银行卡。但我实在太困了,所以来不及闹那么多心,就没心没肺地昏然睡去了。

第二天早上八点,突然接到陌生电话,问我的家庭住址,我好生奇怪,反问何事,对方问:“你是不是丢了钱包?”

原来,我前天晚上去小区门前的药店买胖大海,付款的时候没心没肺地把钱包放柜台上就走了。如果不是他们打电话,我死都想不起来我曾经在那里用过钱包。

赶到药店时,才知道他们凭我钱包里的名片打了一天电话找我,没有结果(里面的名片都是云南的旅店、司机、酒吧……的)后,就翻出钱包里的面包房会员卡,到旁边的面包店凭卡号调出了我的个人资料,这才找到了我的电话。分文不少,半卡不少,我用现金、实物感谢他们,他们统统拒绝,说:“有规定,不能收。”我的感激无以言表,连说:“我怎么这么幸运啊?!遇到你们这样的好心人。”

幸运的不止这一次。更为离谱的是那次历时三个月的失而复得。

2000年,我研究生毕业留在院里,九月上班,领了一堆新的证件。去地安门购物的时候,放在自行车后面的包被拉开了,到家才知道,而钱包早就不翼而飞了,连同钱包里的那一大堆证件。

由于懒,所以我一直都没去办理新证件。如此拖到初冬,突然有人呼我(那时还是BB机),回,有人问我的姓名。正奇怪时,对方问我有没有丢钱包。

我嘴大张着,半天都想不起来合上。那可是三个月前丢失的钱包啊!

与打电话的妇女约见在某天桥,她说她是南城方庄一带的一个出租公司的坐班职员。上下班的时候,她总是隐约看见家附近的厕所旁边两墙的夹缝中间,有个类似钱包的东西在一根铁丝上面随风飘荡。出于好奇,有天她找了根棍子把那东西钩了出来,发现是一个除了钱各种证件都在里面的钱包。她断定是被小偷取了钱后随意抛弃的,于是从中找出我的名片,于是便呼了我……

那是一个很朴实的中年妇女。我请她到附近的咖啡馆坐着聊天,她死也不肯,说:“你丢了钱就够损失的了,就别再花钱了。”

她急着去看父母,于是匆匆别过。及至分别我才发现,我忘了问她的联系方式!这是我遗憾至今的事情。善良的举动应该被鼓励,而我,连事后的一句贴心的问候都无从致之!

失而复得,除了狗屎运气,有的时候也要凭自己的努力。

2001年春天,终于告别了呼机,从此拥有了自己第一部手机。爱立信的,傻大傻大的,但是依然爱不释手,不管有没有人打电话,我都整日不离左右。

还记得那天是情人节,阴雨。中午下楼到马路对面的小店里买东西,半分钟的公夫,就发现兜里的手机不见了。当时觉得天旋地转——那是我当时唯一的贵重家产!镇定半秒,便迅速环顾四周,人来人往,都行动如常,丝毫分辨不出谁是小偷。突然发现二十米开外两个下岗工人打扮的中年男人在远远地冲着我比比画画地交谈,便径直走了过去,问:“你们有没有看见谁偷了我的手机?”确认我丢了东西后,两人边嘟囔着“肯定是那个人”边拔腿向前追去。他们不是跑,而是疾走,走到正拿着我手机得意扬扬打电话的小偷身边,突然一个漂亮的擒拿将小偷掀翻在地——原来,两人是在这一带蹲点的便衣!蹲了俩月了,天天接到报案,但没抓到一个现行。而我,帮他们终结了“百日不破案”的屈辱历史。那天去派出所录口供,发现全所民警都喜气洋洋的,跟真过上了情人节似的。他们自己都说:“就没听说丢了手机能马上找回来的,你真好运气!”

我的确是个幸运的人,总是遇见匪夷所思的好人好事,而内心总是承受着各种各样的感动与温暖。

感谢所有善良的人!

私人自杀手册

十四岁时遭遇的一件意外死亡,使我一夜之间从一个没心没肺的快乐儿童变成了一个彻底的虚无主义者——人总是要死的,那活着干吗呢?不如早点死吧,还是。

那时,每天上学走过喇蛄河桥头,就好像能走进对面的山里;每日放学,走回过桥头,又好像要走进山对面的山里——我家四面环山。

放学时的“走进”,最终让自己终老深山,永远不再出来,而只在深夜偷偷下山看看熟睡的父母。离开尘世的决绝和对父母的挂念经常纠结得我走在马路上就泪如雨下。而实际上,这一切从未真实发生过,所有的绝尘而去都只在我的幻想中。

从此,我开始了双重人生。一个在尘世没有任何委屈地快乐生活,另一个则在一旁悲观地望着这一切,并时常出走和自杀。

两个自己相安无事,但偶尔也有交叉,比如1989年的秋天我认真地想过退学去草原流浪至死,大三失恋时认真设计过自杀步骤(并为此专门找化学系的同学索要实验室里的氰化钾),大学毕业不到一年因无力承受社会的虚伪肮脏而再次认真地设计死亡路线……每次都因为不忍心让父母伤心而最终放弃——放弃得很不情愿,于是又希望自己根本就是个孤儿,既然不是孤儿,就设计先杀死太爱自己的父母再自由自在地自杀——当然,都没有付诸行动,依然是两个自己一起走,一个狂热爱生活,一个拼命想死去。

杀死自己,成了我思维的常态。也就是说,每天晚上睡觉前,别人用来惶恐、自恋或者意淫的时间,我用来杀死自己一遍,不然无以安睡。后来渐渐知道,持续二十多年的这个临睡行为,医学上称之为强迫症。

二十八岁以后,由于信仰的缘故,我终于将两个自己合二为一了,从里到外地爱生活爱拉芳,但是强迫症却始终如影随形,其实很大成分是不舍得放弃这个好玩的游戏。当然,有些绝望的瞬间与现实生活和信仰都无关,那些绝望还是让我真诚地想一死再死。

临睡前的死法有很多,最被我珍爱并反复使用的有如下几种:

▲千斤铡刀从天而降,瞬间将自己斩得身首两处。

▲大砍刀斜劈过来,瞬间将自己从左肩至右腰分为两部分,或者正面劈过来,将自己从头到脚分成左右对称的两半。

▲十几片薄薄的精钢刀片齐刷刷落下,将自己分成整齐的十几段,每段都能在散落之前看见整齐的横剖面。

▲一个巨大的石板推过来,上面密密麻麻布满无数钉子,瞬间将自己扎成马蜂窝,就像《古今大战秦俑情》里的现代巩俐差点死掉的那一刻。

▲几十杆标枪同时射来,飞快地将我钉在墙上。标枪一拔,就里外通透。遗憾的是,这个死法被《英雄》里的李连杰抢先一步,类似地先死了一次。

▲用大铡刀从头皮开始,将身体一片片切下,厚薄均匀,或者相反,从脚趾切起。

▲从天而降,落入竖立的尖刀阵地。

▲站在黄埔大桥上,中间位置,将自己的脖子上拴上一条长长的粗绳子,长度刚及桥下遥远的水面。然后纵身一跳,自己的脚面在触及水面的一刹那,脖子被勒断。

……

其实,我对大多数死法都不十分拒绝。比如被枪打死,或者被车突然撞死。不过被车撞死的一刹那,灵魂还没反应过来自己已经死了,看着很多人围着自己的身体,会迷茫好一阵子,就像《人鬼情未了》。

我甚至不怕被活埋。一点点被挤压地死也不是件坏事,那样还可以在最后一丝气息脱离身体之前,想着与爱有关的美妙的事情,很幸福,就像《战场上快乐的圣诞节》中的大卫·鲍威。

当然,要论慢慢死,吃安眠药是个最稳妥的选择。如果没有传说中的肠胃反应的话,那个慢死的过程可以让自己还有机会看到渐渐缩小远去的月亮,很浪漫——所以如果要吃安眠药的话,一定要选择一个有月亮的晚上,而且是在森林里。

——但决不能被水溺死。水吸到肺里会很疼,疼得没心情最后思念一次爱人的模样。

——也决不能跳楼。头触在水泥地面上的一刹那,会听见头骨碎裂的巨大响声。灵魂会受到惊吓。

总结了一下我钟爱的死法,万变不离其宗。那就是,一定要尖锐而迅捷,迅捷到感觉不到疼,而只有瞬间血肉横飞的快感。在这个前提下,怎么碎尸万段都可以,越碎越好。

数十年一如既往地钟爱杀死自己,我想,大概是我灵魂脱离肉体的欲望一直比较强的缘故吧。当然,没有可能去实施,不仅仅是因为对亲人的责任,而是因为明白了肉体的意义——肉体是锻炼灵魂的载体。这一生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不可以随便放弃。

然而,我还是很希望灵魂飞升的那一刻及早到来——我想窥见另外一个世界的秘密。我想自由地飞往任何一个我想飞往的地方去看看。包括爱人的梦里。

与父母做死亡沟通

一个好友的父亲突然因心梗去世,朋友被意外打击得痛苦不堪。我们也很意外,因为老爷子虽然年事渐高,但是去世之前每天都二两白酒,经常呼朋唤友,健康得似乎可以无限期地活下去,毫无衰老更无死亡征象。当朋友的情绪渐渐平息下来,我问他:“你与父亲生前做过关于死亡的沟通吗?”朋友不无遗憾地摇摇头,说:“其实父母到了这个年龄,即使身体很好,也已经很担心,但是家人一直都在回避这个问题,而老爷子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的无常。所以子女连家里的存折放在哪里、密码是多少都统统不知道,后事一片手忙脚乱。”

生命无常。至亲的死亡,是人生中的一道必然关卡,没人能绕得过去,但是中国人对这个话题一直都讳莫如深。尤其是在一个家庭里,当着依然健在的长辈谈论死亡,被看成是件不吉利的事。所以很少有人能与父母坦然谈论迟早要到来的死亡,似乎回避了这个话题,这个问题就不存在。实际上,生老病死,不管你的意愿如何,都是成年人迟早不得不面对的事,更何况现在中老年人心脑血管之类的突发病很常见。

与所有成年人一样,随着父母年事渐高,我对永别的忧虑与日俱增。因为谁都不知道分别的日子何时到来,我不知道那一天到来的时候我将会如何去承受那样的痛苦。

但不同的是,我的家庭从不回避这个话题。每到年节,家人团聚时分,大家都会对父母说上些“长命百岁”的祝福。而我家,每年除夕团聚举起酒杯的时候,我们都要互相恭喜——又多活了一年!而之后,爸爸总要说句:“可能是最后一次在一起过年了。”每次听到这样“不吉利”的话,我都在伤感之余,感受到一份对死亡的从容态度,并加倍地珍惜眼前与父母相处的日子。

父亲的话不是没有来由的。我的父亲一直都体弱多病,常年靠药物维持身体,而妈妈则在她四十九岁那年,因为乳腺癌晚期而做了乳腺切除手术。那时我才十九岁,但已经感受到生命的脆弱了。从那时起,对于失去父母的恐惧就一直占据着我的心,以至于每次小别,我都会死死地望着父母的脸,试图深深地将之刻在脑子里,似乎那就是最后一面。

幸运的是,我有一双睿智豁达的好父母。记得大手术之后的妈妈躺在病床上,虚弱而安详地说:“活到现在我就很满足了,丈夫很爱我,女儿也很孝顺,你也应该知足,父母早晚都会死的,活着的时候大家在一起很高兴就很幸福了。”自那之后,我们一家人几乎把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去过,尽可能地找时间聚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而每相聚一次,我们都为还有这个相聚的机会而心存感激。

父母的态度总是让我想起以临终关怀为主要议题的《西藏生死之书》。其中介绍了西藏僧人的这样一个习惯:他们每天临睡之前都要把水杯洗干净,倒着放在桌面上。因为,他们不知道第二天是否能醒来,于是,他们把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来过;于是要在每天临睡,都做好一切身后事,做好再也无法醒来的准备。

父母知道这个年纪意味着什么,所以对死亡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每次我回家的时候,父母都从不回避这个话题,还经常提前安慰我:“我们随时都会走,你要做好心理准备。”最近两年,每次见面时,父亲不仅把他的收藏都展示给我,更是把家里的存折密码都反复告诉我,而妈妈则经常跟我说悄悄话:“我要是先走了,你一定给你爸爸找个老伴。不要干涉他的自由。”

起初,每当面临父母引起的这个话题时,我都很不自在,觉得是个不祥之兆,因而总是匆匆打断谈话。但是渐渐地,我也意识到,无论如何回避,这都是迟早要发生的事情,与其回避,不如坦然面对。而谈论死亡话题,不仅是父母在对我进行事先的安慰,同时这对他们也是个善良的帮助——让他们从容地做好准备,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没有遗憾地活在当下。这样的心理状态,远远要比回避带来的表面平静更加健康。谈论死亡,不是一种悲观的态度,相反,从容面对死亡,才会乐观地生活。

渐渐地,谈论死亡的话题在我的家庭里变得司空见惯。我们都不再回避这个问题,而是把它当成一件即将发生的平常事来予以讨论。这种习惯,使得我们彼此的心理压力都得以缓解,心理氛围也渐渐变得轻松坦然。死亡沟通,成为我们家自发的一种互助式心理救援。

死亡沟通的好处显而易见,第一,可以让父母从容面对即将到来的时刻,而不至于内心充满恐惧且悲观地活在现在;第二,可以让子女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当分别之刻来临时,可以相对安然地度过悲痛期,并在父母有生之年尽力地尽孝,而不至于当死亡突然来临时追悔莫及;第三,从现实的角度上讲,死亡沟通,有助于父母从容地安排好身后事,而家庭成员也可以一起为后事做好物质准备,不至于到时手忙脚乱。

朝鲜族的花甲大寿(六十大寿),是与婚礼一样隆重的事情,甚至要比婚礼更重要,因为以前的人寿命普遍不长,所以能过上花甲大寿,就算是一生圆满了。爸爸花甲大寿的当晚,就心满意足地对我和妈妈说:“赢了!”爸爸的意思是说,这一生,活到这个岁数就算圆满了,知足了。

不觉中,十多年已经过去,父母已经过了金甲大寿(七十大寿)。而这几年中,父母的气色和精神则越来越好,全然没有七十岁老人的龙钟老态。我想,这也许跟他们对生活的知足、感恩、珍惜,和随时随地做好死亡准备的豁达有关系吧。

我期望的葬礼

朋友们在一起讨论诚实的话题,其中一个问题是:“可不可以有善意的谎言?——比如你的亲人得了绝症,你要不要对他隐瞒病情?”

许多人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是抱着一种“不让他知道,他或许可以多活一段时间”的善良心愿来处理的。但这样做,果真是善良吗?

设身处地地想,如果是自己得了绝症,我是不期望懵懂地活到最后一刻的,那样可能死不瞑目。

虽然设想过一千种血肉横飞的死法,但最期望的还是患上一种事先得知并能苟延残喘三个月的绝症。如果那样,就可以有时间从容地准备后事了。

其实,所谓后事,无非是生前事,未了的心愿,逐一了了,不给自己留遗憾——存折和保险都交代给家人;日记,该烧的烧了,里面的情感,该送还谁就送还谁;该还的钱还了;该道歉的道歉了;该善待的赶紧抓紧时间善待;该看的朋友挨个儿看看;还可以趁着绝症,觍着脸把不敢和不能表白的感情全表白了。

如此看来,这种死法简直是一件喜庆事儿。

不用翻电话录,随便脑子里一过,该见见该当面告别的朋友也有三五百,挨个儿告别显然是太没效率了,不如一堆儿来吧!

于是,最好的是我能在死前一个月亲自组织并参加我自己的葬礼。

设想中的葬礼是这样的,找一酒吧,能装下三百人的那种;冷餐会,甜点水果管够,酒水充沛;时间定在周末,大家可以敞开了耍;要求每个人都盛装出席,衣着不鲜艳的堵在门口让丫打车回去换上最抻头的那身衣服;大家酒足饭饱,掏心掏肺地互诉衷肠到一定程度,开始轮番上台致悼词,悼词要欢天喜地的,悲悲戚戚的直接找保安给架出去;还要找几个我喜欢并能给我面子出席的歌手,唱我最喜欢的歌,比如找赵老大唱那首每次他都唱不下去的《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狂欢尽兴后,和朋友们一一拥抱道别,之后,永不再见。剩下的时间,一个人在家看书看碟并回望一生,悄然安详地等死(当然,安详的前提是身后已无双亲,了无牵挂)。

能看见自己的葬礼,能看见朋友眼中的自己,该是件多好玩的事情啊!别人会咋说我不晓得,反正我跟肥罗吃饭的时候讲起这件事,他立马脱口而出:“拉拉的一生,是充满喜感但却死不甘心自己被挤对的一生。她的一生,是较劲的一生,是不服气的一生!在她这个死不瞑目的大喜日子里,我们欢聚一堂……”他高兴地畅想了一会儿之后,马上又补了一句,“好人不长命,像你这么烦人的人肯定会活得地老天荒的”。

的确,老天经常会跟人开玩笑的,活得不耐烦了梦想天上下冰雹砸死自己的人,偏偏会活得没完没了;你想准备好了再死,人家偏偏让你出门就被飞车党给撞出百八十米。谁都无法知道自己的终点在哪里,就像巴哈欧拉在《隐言经》里说的:“在你尚未被召审之前,要每日反省自身,因为死亡从来不预先报信,当他来临的时候,你要为你的一生做总结。”

既然想到终极离别,想到还有遗憾未竟,不如趁现在就把该了的都了了吧,省得临死时追悔莫及。把每天都当成最后一天过,余下的生命似乎就可以少给自己留些遗憾。

我的梦想

这是一个从小到大写得最多的作文题目。那时候我和全国小朋友们一样言不由衷地写着我要当科学家我要当医生我要当宇航员什么的,但从来没写过我最真实的梦想。人到中年了,突然回想起这个题目,打算诚实一回,就算给少儿时代少女时代青年时代的自己一个交代。

特别小的时候没有梦想,每天捉蜻蜓捉蚂蚱就是天大的事儿,那些事情好玩得要命,根本没时间幻想未来。未来这个概念都是小学老师强加给我的,而我的真实梦想也是随着年龄而变化多端的。

大概是由于幼儿园时期就意外登台表演过《我是公社小社员》,所以一直觉得自己可以当歌唱家,像王昆、李谷一那样。我绝对自信我有这个先天条件——嗓门大嘛!不过我上小学的时候,还没有流行元旦联欢晚会之类的活动,所以站在台上一展歌喉的机会几乎没有。倒是因为我嗓门大、吼一嗓子能吓得全班瞬间安静三五秒,而被老师任命为班长。

直到小学五年级,赶上一次全镇小学大合唱比赛,音乐老师进班级选人的时候,我坐得笔直,使劲伸着脖子,就怕老师看不见我。可音乐老师最终还是把目光从我头上掠过去了……据说人不够,于是来选了第二次,班级里的女生都快被选光了,她还是看不见我!她是不是被精灵施了障眼法啊?委屈死了!直到第三次来挑人的时候,她的眼睛终于落到了我的脸上,我终于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合唱队队员!

由于去得晚,所以被安排站在最边上,可我太想让这些老师们注意到我这个未来的歌唱家了,所以试唱时唱得特别卖力。可能是由于太卖力了,我的大嗓门盖过了半场人的和声。唱完,许多老师的目光都集中到我脸上,我难抑兴奋地等着老师们欣喜地表示:“你以后可以当歌唱家!”可是,等来的却是:“这个孩子跑调,不行。”于是,我小学时期唯一一次登台演唱的机会就此丧失,而我的歌星梦也就此破裂。

第一个真实的梦想开始于初中。那个时候父母给我常年订阅《大众电影》《电影世界》什么的。里面有个台湾美女叫胡慧中,年轻时候的胡慧中从里到外透着清澈,水灵灵的,透明似的。我那时没机会看到她的影片,可是却知晓有关她的一切。我知道她是走在台湾某个城市的街头被星探发现的,还知道她主演的第一部影片叫《欢颜》,知道那个片子有首著名的主题曲叫《橄榄树》。我觉得她漂亮死了,光荣死了,整日幻想自己长大能和她一样去当光彩照人被无数人仰慕的电影明星。虽说不知道自己长得不漂亮的女孩子是没有资格做明星梦的,但我不知道自己不漂亮,因为从来没人说我长得丑,当然,也没人说我漂亮。

星期天的校园操场会空无一人,我经常会去那里坐在操场边的阶梯上,忘情地唱着:“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眼神缥缈,表情凄楚,自怜到不行,就是为了让自己更像一点胡慧中,以便让识货的星探注意到我。长大以后,回想起这个没能实现的梦想,才意识到,我那时除了自己的长相,还忽略了另外一个重要的条件,那就是——没有哪个星探会跑到那个鸟不拉屎的山区小镇上寻找明星,除非他们是要拍《一个都不能少》或者《秋菊打官司》!

随着年龄越来越大,明星梦自然而然地被自己遗忘了。每每出现新的偶像,我的梦想都会随之改变。比如高位截瘫的张海迪全国到处讲报告的时候,我就梦想做个像她一样身残志坚的残疾人;比如老山战士到处作报告的时候,我就梦想我能嫁给那些因为长年在外作战而被家乡的姑娘甩了的前线战士们,等等。

大学时,看到《人民文学》上一篇煽情的报告文学,写的是西藏唯一一个不通车的哨所——墨脱。那里的冰封期为半年,他们每半年才能收一次家乡的来信,所以他们很多人是在半年以后才知道亲人已经去世,或者半年后才收到家乡的小芳等待不起转嫁他人的噩耗。驻守在那里的哨兵精神生活极端贫乏,有限的几本过期杂志和报纸被当成宝贝一样翻了又翻,而偶尔去探亲的首长夫人和凤毛麟角的女记者,几乎就是他们全体的梦中情人。很多士兵由于高原反应,心脏变大了;更多人由于长期单调的生活,脑子变迟钝了,傻傻的。看完这个报告文学,我这叫一个心疼啊!立马有了新的梦想:去墨脱!做志愿女兵!给他们洗衣做饭唱歌跳舞讲故事,还陪他们睡觉,轮流给他们当媳妇!这样,他们就不会觉得枯燥了,这样他们就不会变痴呆了。后来我跟朋友讲起这个伟大的梦想时,朋友老到地说:“哦,这不就是军妓吗?”

当然,军妓的梦想也没有实现。但我还是很认真地研究了去墨脱的路线和路上应有的装备。若不是念及父母只剩我一个孩子而且妈妈依旧在乳腺癌手术之后的化疗期,我可能真的就去了。谁知道呢!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梦想越来越卑微。接下来的一个梦想是到京城去做一个捡破烂的流浪者。初衷很简单,很多人都在梦想功成名就出人头地,而这些在我看来,毫无意义,少女时期妹妹的突然夭亡和大一时候经历的社会事件,让我对人生对社会都充满了虚无感。剩下的时间还可以做什么?如果必须活着,那就到处走走看看吧,站在高处,也许能高屋建瓴,但也可能看到的都是假象。我想活得卑微一点,站在世界的最低处,在没人注意和打扰的情况下,仰头看这个世界。

流浪,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大学校园里普遍流行的一个梦想。校报里的诗歌和酸文,出现频率最高的就是“流浪”“去远方”之类的字样,或者,“带你去看海”“带你去草原”之类的豪言壮语。也许不止是校园,看那些流行歌,比如《橄榄树》《一无所有》《出走》《假行僧》《狼》……你会觉得全社会的年轻人都在梦想出走或者流浪。

当然,我一边怀揣着卑微的梦想,一边还是身不由心地跟所有人一样为毕业分配而奔波。那段时间,身心一直处于分离的状态,身体顺应着社会和父母的期望,而心则飘得很远很远。

记者,不是我的梦想,但却是我期望的一个职业。因为我理解的记者是可以为百姓仗义执言的,可以揭露社会的阴暗面、推动社会发展的。所以,当一家当地新成立的晚报社从我供职的职业中学借调我去做记者的时候,我一蹦三尺高!

“记者”了不到半年,我就颓了,因为发现记者不是可以到处游走挖掘社会新闻的,更别提为百姓伸张正义,我们能做的只是三天两头地参加政府会议,然后拿一个通稿回来改个标题。每次会后,一般都有饭局,各界人士推杯换盏,你好我好大家好,背过身去就互骂傻逼。

每次饭局回来,我都照着镜子看自己,很难相信那个每天在外满面春风言不由衷的人是自己。春天来了,每天早上骑车去报社,每次骑过小桥的时候,阳光打在脸上,脑子里就准时冒出咒语般的一句话——原来,这不是一个可以真诚生活的世界!

于是,我的流浪梦又认认真真地重新抬头,我打算用流浪到死落魄到死这种方式跟这个不可以真诚生活的世界决裂。临死前随便走走看看,走到哪儿算哪儿,饿死或者冻死在半路就算功德圆满。

1993年五一前的最后一周,我封闭在屋子里做了最后的挣扎,然后欣然找到报社主编说辞职,同时辞去的还有我当时的教师工作。七大姑八大姨都来劝我,说:“你还没转正呢,档案怎么办?”我心里哂笑,我都要死的人了,还留档案和关系作甚?

当然,我没有把这个打算说出来,我也没有如实告诉父母。我只是回家跟父母告别,说我要先去北京上海看看然后出家。不懂事的我以为这个说法会让我出走的后果听起来没那么严重,但效果显然不是很好,因为他们看起来还是非同寻常地难过。送别我上路的时候,他们的表情悲壮得像是送我上刑场。不过我想到可以自在地去死,心里可高兴了——我终于可以在我彻底被社会搞得混浊不堪之前跟这个世界说再见了!

不过后来,我还是没死成,也没出家,倒是很过瘾地过了几年类似流浪的生活,从圆明园到宋庄,不工作,每天穷困潦倒地到处蹭吃喝,一直混到三十岁。北京的文化热闹、各种新鲜有趣的人和事,让我一直饶有兴致地看下去,而人与人之间的疏离带来的空间感则让我感到轻松自在,于是我便兴致勃勃地在此扎根并越来越茁壮地活到了现在。在这里,我发现人其实可以过自己想要的生活,选择按照自己的本来面目生活;可以真实,可以不分裂,可以心口合一。

三十岁,我才真正开始要步入社会生活,研究生毕业留校,偶尔到写字楼里当当白领,终于过上想买酸奶买酸奶、想买皮鞋买皮鞋的日子,可小富即安之后,立马就空虚了。要是人活一辈子只为了大房子大车,那就太没劲了!三十岁之前沉浸在自己的小体验中,三十岁之后觉得有必要为改变这个世界而做点什么了。可,做点什么呢?这个世界有太多让人沉重得喘不过气的东西,制度的落后,经济的不公,人性的沦落……从上到下从下到上,都经常让人有种愤懑的无力感,似乎做点什么都难以立刻改变现状。但,总得做点什么吧?!

我跟别人说,我后半生的梦想就是去当小学老师,孩子的创造力和想象力需要被保护,自尊心需要被保护。这些都被保护好了,人性的基础也就打好了,那么,还怕这个世界不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吗?结果招来悲观主义者的一片反对:“你穷其一生,能培养几个人哪?放在这个世界里,沧海一粟罢了。”是啊,一个人的力量真的很有限,但,不是有蝴蝶效应吗?不是有聚沙成塔之说吗?不是有堂吉诃德这样的人一直存在着吗?!

去民工小学当老师

一直想去给小学生教书,一直想给民工孩子教书,这个念头潜藏多年,终于变得急不可待。于是2007年腹腔镜手术刚刚结束一个月,我就忍着隐隐的疼痛站到民工小学的讲台上去了。要是等伤彻底养好了再去,没准又要再等半年或者一年。

许多年没有早睡早起了,偶尔看到日出,只是在熬夜到天亮的时候,也是匆匆一眼,就睡死在床上了。当了老师,而且是班主任,每天要早七点前到校,这就意味着我最迟也要在五点半之前就起床。这对于常年懒散的我来说,不是轻易能克服的困难。但,人的潜能真是不可测的,对教学的热情居然就真的让自己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了,而且一起就是一年。当老师一年,体会最深的就是小学时候学过的成语“披星戴月”。秋冬时分,每天出门时天还没亮,站在站台上等车,经常眼见着巨大的太阳从地平线上一点点挣扎着跳出来;等到了学校,就已然艳阳高照了。

来民工小学当老师,没有精神上的困扰,却有来自身体的困扰,这是我事先不曾料到的。当然,不曾料到的还有超出我嗓子承受力的课时。因为民工小学师资差,雇不起很多老师(而且六百元的月薪也很难雇到像样的老师),所以每个老师都要一人兼很多班级的很多门课,几乎每个老师都是早上七点到校之后就一直不间断地大声说话至下午四点。

我嗓门天生洪亮,所以父母曾经深表担忧地说:“一屋子的男生都盖不过你一人的声音。”也曾经被称为“暴怒女”,就是因为在拍案而起的时候声色俱厉。但几周下来,每天七八个小时的说话量,使得我每到下午就变得异常温柔,每到周末就变得异常安静;使得我在朋友面前习惯了半辈子的朗声大笑终于如愿以偿地变成了得体的微笑——除了在学校,能不说话就不说话了。终于有一天,嗓子彻底崩溃,咽口水都疼,再难发出半点声音来。我吓坏了,于是周六周日连着两天一声不吭地黄氏响声丸、胖大海什么的一顿乱吃,刚刚有点起色,周一上了两节课就又废了。之后连续半年,嗓子都在反复的撕裂愈合再撕裂中挣扎。奇怪的是,这些持续不断的糟糕情形从没能影响我高涨的情绪,从没让我沮丧上半天以上,只要一站在校园,一面对那些淘气的孩子们,我的心里立马就充满了单纯的快乐。

我所在的民工小学在高碑店传媒大学对面不远。每到中午,我就骑车去传媒大学正门旁边的一个叫格林小镇的茶餐厅,要上一份盖饭一杯红茶,然后把自己堆在柔软的大沙发里发呆或者打盹;下午下班的时候也经常会去坐一会儿,舒缓一下疲惫的身体,再攒起精神挤公交回家。

格林小镇的落地窗挂着深紫色的纱帘,坐在里面看得见外面的光景,但外面的人却看不清里面。黄昏时捧着茶杯呆呆地望向窗外,过街桥边人来人往,经常会有我的学生或者他们的家长夹杂其中。有的时候,孩子们会朝里看,隔着纱帘与我对视,但我知道他们什么也看不见。纱窗帘背后对他们来说一定是个充满神秘的地方。而大多家长则一眼都不会望过来,大概是认定,纱帘里面的生活与他们没有丝毫关联。

我学生的家长们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做什么的都有,好一点的是做家具生意和早点铺,中等一点的在电脑城装货卸货送配件,跟着装修队做家装工人。更多的是开着三轮挨家送煤气罐,到处收废品,给单位做清洁,或者到工厂做缝纫女工。他们跟我们一样走在这个城市中,但却真的是另外一个阶层。从前,我与他们擦肩而过,但绝不会多看一眼,不会想到自己会与他们的生活有什么交集,而他们也不会想到与另外一种充满享乐和诗意的生活发生关系。

我一直是个穷人。在与这些人打交道之前,一直自诩为底层人民。但有了对比之后,我才发现,我的生活方式原来是很小资的。之前,我从没觉得自己的生活是分裂的。但是这之后,我觉得我同时身处在两个完全没有交集的世界。白天我和满地打滚的孩子们守在一起,黄昏时会去他们十平方米的小破屋走走看看,看他们怎样用蜂窝煤在门外生火做饭,看他们如何回家给弟弟喂饭,看他们的家长如何神情疲惫地回来正准备找孩子发火撒气。而很多个晚上,我则会换一身装扮,出现在我原有的生活圈子中,去保利剧院看看演出,去酒吧听听音乐,去舒服洁净的馆子里搞搞吃喝。穿梭来往于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我需要不停地转换我的社会身份。所幸的是,两个世界都很让人快乐,“上层”世界中,我得到的是精神享受,而在“下层”,我则如扎根在土地般感觉踏实,获取的是生命释放的快乐。

然而,在北京做民工小学老师,基本上就相当于放弃了在北京生存的权利。六百元的月薪基本上都花在学生身上了,自己的生活则靠存款。一年下来,基本上弹尽粮绝,只好再去打工。走时看着那些依恋的小眼神儿,心痛难忍。要是有两个自己就好了,就可以一个赚钱一个当老师了;要是有好多个自己就好了,就可以留一个赚钱,其他的都做小学老师了。

老师,那你怎么那么漂亮呢?

其实,刚刚正式上了两天课。因为课时多,所以有时下午再进教室的时候,已经是第六次跟学生面对面了。虽然连面孔都还认识不全,但是觉得已经是老朋友了,每次一见到他们,我就忍不住从心里往外笑。

总笑的结果是,我的课堂老是乱糟糟的一片。我随便说什么,下面都一片的七嘴八舌争先恐后地接着说,乌泱乌泱的。别的老师不喜欢,可我喜欢——因为都在参与。

我教的是小学六年级的孩子,十二三岁的年纪,什么都半懂不懂的,十分调皮。由于学校校舍和老师都不够,所以我的班级是个超级大班,共有六十四人。学生的课桌快排到黑板了,以至于没有讲台可以安放在那间小教室。所以,我上课就是边走边说四处游击的。

下午是自然课,我信口开河地从我的民族讲到了长白山和天池,以及火山和温泉,学生们都跟听故事似的,眼睛瞪得贼圆。他们对我的民族身份非常感兴趣,提问不断,我就顺口讲到了南北韩分裂,以及不同地域中百姓生活的不同。我说,看到录像,朝鲜的孩子们都跟你们一样活泼,但是成年人都面黄肌瘦的。

这时,传来一个男孩子怯怯的声音:“老师,那你怎么那么漂亮呢?”

由于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所以假装没听见,但心里,那简直是乐开了花!在饭桌上,在酒吧里,甚至在网络上,无数次被叫“美女”,但从来就不会为此兴奋半秒钟。一是自己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漂亮。二是这年头,“美女”泛滥,以至于谁被叫“美女”谁就该反思一下了。

但今天,孩子说我漂亮我可真当真了。呵呵。回家连忙照镜子,发现果然漂亮了——额头放光,眼睛放亮,犹如曾经的恋爱时分。

老师——我不会!!!

我的课堂秩序不好,引得教务主任频频来我教室外散步。后来,我不上课的时候也去散步,我发现原来他们在别的课堂上都挺乖的,甚至包括自习课!

后来,我明白,我原来就是骚乱的根源。本来静悄悄的教室,大家都在低头做自己的事,我一进去,学生就嗡嗡嗡起来,不一会儿,嗡嗡嗡就变成沸沸扬扬。沸沸扬扬的原因大抵如下——一个学生举手,我老远赶过去,学生问:“老师,我今天没带黑笔,用蓝笔写行吗?”再一个学生举手,我又老远赶过去,学生问:“老师,我这个字写错了,我用胶条把它粘掉,重新写行吗?”……所有的问题都是无关紧要的,都是让我忍不住要笑出声来的屁大小事,但我乐此不疲,我知道,他们只是想找个借口跟我说话,或者借以引起我的注意。

前一天留了一个口头作业,让他们预习下一课的古诗。出乎我意外的是,他们居然全给背下来了,而且不是一首,是三首!我记得,我上学的时候,背诵是件很头疼的事情,没想到,这些孩子却有这样的积极性。

一起背诵的时候,声音大得震天动地,但是单独叫起来,有的孩子就会紧张得短路。我小的时候也有一样的毛病,所以想尽可能给这些内向的孩子一些面对人群的锻炼机会。没有被提问的孩子都急于表现自己会背,纷纷举手:“老师老师,我会我会!”我笑着说:“我知道举手的同学一定都背得很好,我找几个没有举手的。”结果,耳边顿时传来争先恐后声嘶力竭的呼喊声:“老师——我不会!!!”放眼一望,手臂林立,如旌旗招展,场面蔚为壮观。肚子里都笑岔气儿了,但还得生忍着,努力使自己不失态得哈哈大笑。

另一节课,我终于失态了。《开国大典》这篇课文太长,而我对内容又没有什么兴趣,只好把精读变成泛读。于是,让他们分四组接连朗诵。其实,每次齐声朗诵的时候,他们都能把我吓一哆嗦,那声音实在太大了,感觉房梁随时要被声音冲飞。没想到分成四个小组,声音依然响天震地的,而且一个小组比一个小组都要高八度,等到第四个小组开始的时候,他们已经自觉地把起音高到天上去了!简直就跟三高飙音似的。我终于忍不住了,不能大笑,却涕泪交加,而学生们则不解风情地问:“老师,你为什么笑啊?”

我得承认,是我没见过世面,所以孩子们的一切天真的行为我都觉得可爱。所以,每节课下课的时候,我都春风满面地走进办公室,而那些表情疲惫的老师看着我都觉得很奇怪。其实,我也很奇怪,他们为什么表情那么烦躁和疲惫?难道学生没有带给他们足够的乐趣吗?

班级太大了,不得不分班。于是,学校把三年级的两个班并成一个班,而腾出一间教室来给六年级。于是,我这个本来兼职的老师就勉为其难地成为了一个梦寐以求的班主任。我知道他们的班主任不喜欢那些淘气的孩子,就跟她说:“你把那些学习不好的调皮捣蛋的都划到我那儿去吧!”于是,皆大欢喜。不过,我更欢喜的是那些永远在闹腾的男孩子。宣布我是班主任的时候,他们都跳了起来,还有一个男孩亢奋地喊道:“终于解放啦!”

是的,我也知道,这些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孩子即将解放,接下来的一年,他们会有一段完全释放个性和创造力的快乐生活。他们期待,我也期待。

我一定会回来!

下午去班级,蓦地看见黑板上歪歪扭扭地写了两行字——“我的遗愿:我一定会回来!”落款冯政。

冯政是分班前的那个六十四人大班里最调皮也是最聪明的几个孩子之一。而分班后,死活要来我班级的他们,被强行留在了原班。

小孩子一定还不太清楚“遗愿”两字的正确含义,但是一个“回”字,却让我有点触痛地感受到他们对我的依赖——我只是个上班才一周的新老师,而我的班级是个从前不曾存在的新班。

其实,早上给他们班级上课的时候,就已经接收到好多调皮孩子的委屈情绪了。他们找到挨近我的机会就争先恐后语无伦次地说“本来已经报名了,但老师不让去”之类的话。我有点伤感,这是上班以来的第一次。不是因为谁在不在我的班级,而是因为觉得这些孩子被压抑得太可怜。

上班第一天,便有“老”老师对我很真诚地讲:“一定要严肃,不能让学生看透你,不然以后就不好管了。”

我笑笑,没有表态。因为我知道,教育理念相差太远,争论大概是徒劳的。他们认为,班级纪律是第一位的,而我认为,学生的天性被保护和挖掘、创造力被启发才是最重要的。其实,我并不反感这样说话的老师们,因为他们都很辛苦很卖力很有责任心,但心里对这个“管”字却充满了来自骨子里的不以为然。对于一个班集体,管理是必要的,可是用“让人看不透”的管理方式,往往意味着对孩子天性的压抑。

我当班主任的第一天,早上,还没等我走到教室,学生们已经起立鼓掌并欢呼了。走进班级一看,二十个学生,都是原来班级里最淘气和学习最差的一些学生。我开口便对他们说:“全是些调皮捣蛋鬼啊!”学生们表情有点紧张。我继续说:“以我的人生经验,调皮捣蛋的孩子,往往是最有创造力的孩子……”这些平时有点油腔滑调的孩子们神色渐渐庄重了起来。

接下来的一整天,孩子们出乎我意料地自觉维护着班级秩序。中午自习和下午自习的时间,每个人都在默默地做着自己的事情,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我内心充满了感动。我知道,他们在努力地珍惜着这个新的机会,这个有着成长希望和尊严希望的机会。

放学后,我走进空无一人的教室,发现卫生已经被打扫得干干净净,而且地上都洒了降尘的水。我突然意识到,这是一个新班级,而粗心的我,根本就忘记了安排值日生!

我心里充满了安慰。就这样,没有严厉措辞没有苦口婆心,只是告诉他们,他们是优秀的孩子,新秩序就已经自动形成了。

上午面对那些原班孩子委屈的抱怨时,我安慰他们说:“在哪个班级都一样,我不是还在教你们吗?一切还和以前一样。”“不一样!不一样!”孩子们吵嚷着。其实,我心里也知道,多少会有些不一样。不是会不再关心这些孩子,而是这些孩子与我班孩子相比,少了许多与我朝夕相处的机会,也就少了许多天性被释放的机会,还少了被尊重之后的自我约束的锻炼机会。

心疼他们,但现在也只能心疼着。

我妈妈很爱吃我妙(炒)的土豆丝

我的学生来自全国各地,所以,第一节语文课我就给学生布置了作文,题目是《我的家乡》。结果很多学生都是大段地抄袭书本上和作文书上的套话,排比句连篇,却看不出他们的家乡在哪里——重庆的孩子写“我家乡的天总是那么蓝”,而广州的孩子则写“冬天来了,我们出去堆雪人”。而有的学生虽然文字笨拙,错别字连篇,却能让你感到他的确是在写自己的家乡。

那些文字优美但情感虚假的作文,我给打了较低的分,而有真情实感的我给了相对的高分。点评的时候,我给他们讲了好作文的标准(这个标准也只是我心中的而非教学参考书上的)。第一是真情实感,第二是结构完整,第三是层次清晰,第四是文字优美,并画了一棵大树,告诉他们,情感是树根,而文字是树叶。

一个月,几篇作文下来,大多数学生已经基本上开始用自己的心去写作文了,但是还有一些惯性的思维在损害着他们的心灵。也许是因为,从小到大都写过无数次“我的理想”或者“我的妈妈(爸爸)”之类的命题作文了,疲惫了,麻木了,所以,写出来的妈妈都像是别人的妈妈。

随口读了几篇流水账一样的作文,之后我问学生:“这是你心目中的妈妈吗?”学生纷纷嘻嘻地笑。我说:“现在,请把眼睛都闭上,深呼吸,把你的心放在很低很低的地方,然后,回忆你的妈妈,想你妈妈的样子,想你妈妈平时都为你做了什么,想你跟妈妈的关系怎样,想你们之间发生的故事,回想故事的细节,回想你妈妈最爱吃的东西……”

开始还觉得这是一个好玩游戏的孩子们渐渐静了下来,教室里鸦雀无声,每个孩子都紧紧闭着眼睛。三分钟后,突然有个胖胖的男孩举手说:“老师,我要重写!”接着有十几个学生也纷纷嚷着:“老师,我也要重写!”我心里充满安慰——他们正在打开自己的心门,开始用自己的心(而不是脑子)去感受自己的生活了。

收上作文本,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看,水平果真普遍提升了很多。一个个有着生活质感的妈妈浮现在眼前。比如有个孩子写,“我家里很穷,没有洗衣机,冬天妈妈洗衣服的时候,手总是冻得红红肿肿的”……

而最让我意外的是下面这篇作文。这是一个叫钟俊杰的孩子写的。他是班上最爱接话茬儿捣乱的一个,同时也是学习成绩总排在最后一名的那个。他前面的几篇作文,都是前言不搭后语的,也谈不上真情实感,作文水平似乎跟他的学习成绩成正比。但当我读到这一篇看似跑题(写的不是妈妈,而是自己的生活常态)的作文时,我的心却一疼再疼,眼泪忍不住一涌再涌。

《我妈妈很爱吃我妙(炒)的土豆丝》

(原文抄录,错别字或注释标红)

我妈妈很喜欢吃土豆丝,我每天放学回家,把作业写完了,我就上菜市地(场)买菜。买菜的时候那些叔叔说这小该(孩)天天都买菜。我买两个土豆,两个西红柿,两三块钱,就回家了。

我回家跟妈妈做饭。妙(炒)土豆丝,做西红柿鸡蛋汤,这些菜都熟了,电饭宝(煲)里的饭也熟了。我就叫妈妈吃饭。吃完饭我妈妈说:“我走了。”我说:“走吧。”十季(实际)我跟(根)本不想让妈妈走。

妈妈走了。我妈妈是上夜班的。晚上来了。我吃了饭,我洗澡睡觉。我妈妈(凌晨)三点钟下班,三点半就到家了。我的闹钟三点二十分叫我起床。我在门口特(等待)妈妈。我一会儿就听到脚步声。

妈妈回了家,我和妈妈又睡觉(到)六点。我起(来)做饭。我做两个土豆。我走了。我饭菜都做熟了。下午放学,我看见碗里没有土豆了。我跟妈妈说:“土豆你都吃了?”我妈妈说:“是啊。”

这证名(明)我妈妈很爱吃我妙(炒)的土豆丝!

让我心痛难忍的,不仅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过早地承担了生活的责任,不仅是每天凌晨三点二十分在黑夜中的守候,也不仅仅是孩子每夜要承受的孤独,更让我心痛的是,孩子本身对这一切的懵懂天真——他不知道,他的行为是如何地让人心疼让人感动。对他来说,这一切,只是证明了妈妈爱吃他做的土豆丝!

宣布此次作文写得最生动的是钟俊杰时,全班一片哗然,连同钟俊杰本人。讥笑声随即此起彼伏。但是当我读完,全班一片寂静。我知道,他们的心跟我一样受到了强烈的震撼。这个平时的“反面典型”,用自己的心写出了他们经历过却没有用心去感受和去描述的真实生活。

感谢上帝,给了我这样一个好的机会,让我通过这篇作文再次告诉大家,写作,是属于心灵的,而不是属于作文参考书的。

二十年后的猪

一个班级几十个孩子,容易引起我注意的总是那些思维最活跃的和学习最差的孩子,对于默默地淹没在群体之中的学生,我是没有精力也没有热情去关注的。于是,龙从萍一直在我的心灵视线之外。

但是今天,看完全班的试卷,最让我惊喜的是这篇《二十年后的猪》。单是这个标题就足够吸引我了,而读完全篇,则隐隐看见了另一个潜在的乔治·奥威尔(《动物庄园》作者)。这篇让我惊讶不已的作文,正是从来不在我视线之内的龙从萍写的。

“那头猪叫和平相处”——《二十年后的猪》

龙从萍(原文抄录,注释或修改标红)

我一直在想人类怎么就会说话?我们能不能与动物沟通?(我们怎么就)不能和动物说话呢?

我一转眼就来到了猪的世界,有一头猪是他们的右使,他告诉我,我是猪的大王,全部的猪都一定要听我的。那时我在想,猪这么笨那么臭,是我最讨厌的,可是让我痛恨的是我妈为什么在猪年生下我,我的生肖为什么是猪,(而)人家都是龙……

又有一头猪说:“大王,我们去打人类吧!”我怎么是你的大王?

我叫左使带我去看我的相片,哦,原来我长得像他们的大王。我就假惺惺地说:“人类没有打我们。”其实我是想保护人类,(同时)我也不想伤害我的生肖同伴,(所以)我只有这样说。

同时,我叫所有的猪去找和我一样的样子(长得一样的猪)。他们找了很久才找到了(打听到那头猪的)下落,原来那头猪叫和平相处。那头和平相处猪被我带到了猪国,他看到了我这样的好人类,就放弃了打人类的思想(想法)。现在猪已经和人类成为了好朋友,并和人类面对面地说话,看到这些我很高兴。

其实,对于一名教师来说,教育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受教育的过程。我就是这样一再地被学生给我爆出的冷门教育着——每一颗心灵都是鲜活的,不容忽视的。角落里的那个不被关注的孩子,可能有着异常丰富的内心世界。他们默默地观察着世界,默默地思索着,孤独地思索着,却从来没人倾听,没人可以交流。

放下我们的自以为是吧!放下我们知识分子的身段吧!放下无聊的“60后”“80后”之争吧!看,孩子们正在悄悄地成长!

我觉得心里有点酸酸的

给孩子们上课是件永远让我high(兴奋)到极点的事情,不管前一天睡得如何晚,早起如何疲惫,只要一站在讲台上就跟吃了春药似的,目露精光,亢奋万端。在课堂唯一感觉难受的是,我不得不按照教学大纲去授课,尽管很多课文是我十分不喜欢的,但也得讲完。而我理想中的课堂教育是,教材自编,上课可以天马行空地胡喷。

重压之下的应付技巧是,把很多精读课文改成泛读,顺便把一些泛读课文改成精读。好在,民工学校,没人深究这些。

这天,翻开语文课本新的一页,又傻眼了,是一首诗(我宁愿把它称为一首歌词)——何其芳的《生活多么广阔》。单看名字就够让人崩溃的,下面不用读也知道是什么路子。如果把它当成诗歌的范本去给孩子们讲,分明是在培养一个个小汪国真,不讲,又跳不过去。纠结了一晚上之后,我终于步履轻松地走向课堂。

先让孩子们集体朗诵了一遍课本上的《生活多么广阔》。读完,我问孩子们:“你们觉得这首诗写得好吗?”

孩子们面面相觑了半天,然后一个女孩怯怯地说:“书上写的,应该是好的吧?”

他们的判断让我感到很欣慰——孩子们的犹疑说明他们的直觉没有被破坏。

“好,那大家再听听另外一个诗人写的诗。”

接着,我给孩子们读了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读完,我又问孩子们有什么感受。

“老师,我觉得心里好温暖。”一个男孩说。而另一个男孩子说:“我觉得心里有点酸酸的。”我的心被这样敏感而美丽的回答搞得微微一颤。“嗯,你们的感受很细腻。其他人能说说自己的感受吗?”

另一个男孩子不太自信地说:“老师,我觉得像遗书。”

我几乎要被孩子们的敏感感动得崩溃了——这首诗正是海子自杀前的两个月写的。“为什么有这样的感觉呢?”我追问。

“他说祝尘世的人获得幸福,好像在告别。”

虽然依然站在讲台上,但我的灵魂已经冲过去拥抱了好几遍这些敏感通透的小小心灵了!

肯定了这些孩子的感受后,我简单地述说了一下这首诗的背景,然后开始从第一句重新给孩子们读。

“从明天起做个幸福的人,

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读完,我问孩子们:“喂马、劈柴、周游世界,这几个词能让你们看到怎样一幅图景?”

孩子们开始争先恐后地描述——在草原上,一个长着胡子的男人,身边站着一匹马。白色的。红色的。天很蓝。很自由。——一幅完整的图画被孩子们七嘴八舌地勾勒出来。

我又问,“面朝大海”的时候,是否能看见“春暖花开”?这个是否合乎逻辑?

孩子们愣了一会儿,说,海上没有花。

我接着问:“这八个字放在一起有没有让人觉得不合理?”

孩子们说不觉得不合理,很好看。

我又问:“没有花的时候,心里会不会看到花?”

孩子们马上说:“会!”

……

整首诗跟孩子们一起重新解读完,孩子们的领悟力让我觉得时机到了,然后就把两首同样表达对生活热爱的诗放在一起对比,问他们为什么觉得一首好而觉得另一首无味。孩子们又用七零八落的语言把我心中对好诗臭诗的粗浅理解给拼凑了出来,虽然都是大白话,但海子用很多意象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图画,而何其芳则用口号赞美。海子的爱在祝福里。何其芳的爱在号召里。一个让人感受到温暖,一个让人感觉与己无关。

其实,孩子的感受力真的超乎我们大人的想象,他们的审美直觉因为没有受到污染而异常通透,可惜的是,他们还没有话语权,他们细腻而敏锐的感受往往还没得到肯定就被一些教条的现成的思维所否定所覆盖。于是,天然的、充满生机的大脑,渐渐被自以为是的大人教化成不会自己思想而只会复述成人语言的机器。

每天被孩子们震撼和感动,同时每天都在眼睁睁看着他们即将被无情地毁掉,真真心痛如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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