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不良少年
师兄张鹏,忧国忧民,所以,不时会发表一些社会评论在他的博客里。这一回便见他谈及职业中专教育的现状,以为那里,差不多已经“沦为收容不良少年的看守所”了。看着那些浑浑噩噩、刀枪不入的孩子,如此“自绝于学习”,他不由得感叹,即便是有一天,知识可以液化,我们用注射器往每一个学生身体里注射,也不一定就能为那些不良少年的身体所吸收。面对这张氏思维与表达,我在惊叹的同时,却也不由得记起自己求学路上的一些经历,想起自己也差点就成为他们中的一分子。
依稀记得,在三年级之前,自己也是一个不怎么爱学习的人。那时候,我也是每天浑浑噩噩,和村上的一些不良少年混在一起。当然,所谓“不良少年”的说法,不过是现在的一种认识;在当时,我却与他们情趣相投,没有觉得他们有什么异样。甚至于,我还时刻以他们为榜样,暗暗模仿他们的争强斗狠。比如他们常常跑到离村三四里外的园艺场跟一个拳师学习散打,回来的路上就常常拿谁家的墙头、鸡窝、杨树、猪狗作为演练对象,而我那时候,甘愿充当一个陪练的角色,被他们打得鼻青脸肿,却一点儿也不觉得受了屈辱。
我也常常跟他们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夜深了,露水上来了,我们借着星光,悄悄地摸到谁家的墙头外,一口抓住一只鸡的双腿,还没等它扑棱几下,就给捂在怀里。然后,一伙人将不知从哪里弄过来的一口钢精锅架在村东头沟边临时挖好的锅灶上,四下里捡来树枝或者麦秸做柴火,几个脑袋凑在一起挡住了风,火就给生起来了。杀鸡的活大抵都是他们的,而我呢,忙不迭地打打下手,到最后,也总能分到几大块香而肥的鸡肉,跟他们一样贪婪地大嚼一番。完事了,竟能志得意满地抹抹嘴上的油,全然不将第二天丢鸡人家沿街的叫骂当一回事。
如此追逐贪吃的美味和冒险的刺激,幸福感和犯罪感,同时涌上我的心头。
然而,跟他们不同的是,在三年级之前我虽不好学习,但比较害怕老师的批评。有一回,我跟他们一起到学校后面的果园看外来的收购苹果的大汽车,回来正巧赶上语文老师在教室里发火。这个老师素来以脾气粗暴和爱拿学生撒气著称,曾经有一年的冬天,他还将我们一个同学的耳朵都给拧掉了半边。于是,我们都很害怕,就悄悄地退到教室外面一个壕沟里,竟然也被他发现了,他一个箭步冲上来,其他几个人都作鸟兽散,而我的反应,却是慢了半拍,就给他逮了个正着。于是被他拧着耳朵站到了教室前面,教鞭也一时间如雨点般落下,但所幸不是落在我的身上,而是梆梆地拍在面前的讲桌上。或者,他若是打在我的身上,反倒会激起我的逆反心理,但是,他却没有像平时对待我的那些同党一样对待我,而是一边拍打讲桌一边在耳边絮叨个不停。我现在已经回想不起来他到底说了些什么了,但推测起来,当时溅到我脸上的,不仅有从讲桌上弹起来的粉笔末,而且一定还包含了这个老师不少的吐沫星子。
大约从那个时候起,我跟那些不良少年厮混的光景就少了很多了。而且,渐渐地,也觉得那种厮混真是无聊得很。恰好那之后不久,升入三年级的我们开始学习算术应用题,我觉得要是能给这些问题找到答案,实在是太有意思了,于是发疯一般地迷恋上了算术应用题。而且,每每举起手来,答对了老师的提问,不仅会得到称赞,还总能收获不少羡慕的眼光,这很让我受用。想想当初那些偷鸡摸狗的日子里跟他们打下手的经验,似乎有很多的屈辱在其间,而如今,则用不着再看他们的眼色了。
不错,是解答算术应用题的成就感使我和那些不良少年疏远了,并从此发现了学习的趣味性。而且,随着学习兴趣的增加,对那些不良少年的轻视,也逐渐强化起来。在后来的求学经历中,我甚至再也不跟班上不爱学习的所谓混混们来往了。我觉得我和他们根本就是井水不犯河水的两类人,而完全忘记了自己也曾经就在他们中间做过小小的跟班,乃至于以他们的嚣张跋扈和惹是生非为荣。
当然,为满足虚荣心而学习,尚不足以将我彻底跟不良少年分别开来。能做到这一点的,是我发现了一个新的楷模。这楷模起初是一个高中生,后来,他又成为我平生所见的第一个大学生。他是我二大娘的娘家侄儿,最初就读的县一中,距离我们村要比他们几十里外的家近多了,于是每隔一个周,他就会从学校里来他的姑姑家做客。
做客,是一个文雅的说法。具体的情况,或是他在学校里的花销不够了,来姑姑家里寻些支持,或是寄希望于他的姑姑能给他改善一下生活。毕竟,学校的伙食实在是太差了,白水煮白菜不说,一不小心,还有可能从盛饭的大铁桶里舀一个脱了毛的老鼠出来。
他的姑姑,也即我的二大娘,是很将他作为一个骄傲的。这其中有没有为自己额外的付出寻找一种心理安慰的成分呢,我是不得而知。但我记得非常清楚的是,这个面皮白净的小伙子从一个高中生变成大学生的时候,每年的寒暑假,都会来二大娘家住上几天,似乎以此来表达对他昔日所受到的关怀与照顾的感激。
我不知道何时才进入到他的视线,但却清楚地记得,每次来,我都悄悄地在一旁看上半天。有时候他跟二大娘家一起吃饭,我也在旁边站着不走。或许在当年,二大娘家的人是以为我羡慕他们的吃食,但其实,我不过是为了切近地长久地观察一个学习上的榜样。当他还是高中生的时候,我每次从二大娘的口里听到对他的赞誉之词,便暗暗下了决心,自己将来也一定要读高中,而后,则是像他一样地成为大学生,如此,也将自己的目标给提高了一个档次。
因为这个二大娘的娘家侄儿的影响,我在初三时,不但瞧不起班上那些调皮捣蛋的混混,而且对于一些成绩本来不错,但却立志报考中专的同学,也嗤之以鼻。当然,那些立志考中专的同学,大部分是留级生,有的甚至是从高中倒退回来的,所以,成绩好一些本来就不会成为我羡慕的理由,何况他们又将志向限定在一个小中专上呢。燕雀之志,实在不足挂齿,这是我当时的想法。当然,以我当时的心智,还不足以了解当年中专在就业上的优势,以及他们作为农村孩子,将中专作为考试理想的合理性,我只仿佛着了那个大学生的魔道一样,只将上大学当作志当存高远的证明。
有一回,我的班主任大老王还现身说法劝我考中专,说他自己13岁上了中专就再也没要过家里的一分钱。我想不到反驳的理由,只好回到班里将他的女儿狠狠地羞辱了一番。我说,你爸想让我上中专,早点挣钱来娶你做老婆吧。这玩笑开得有些过头了,但当时的情况是,我经常将话说得比这个还要难听,好在他这个女儿并不讨厌我的胡说八道。当然,很多时候,初中时候的男女生,虽情窦已开,但怯于正经八百地表达好感;相反,故意地发生一些无谓的争吵,却被当作了示好的方式。所以,我每思及此,懊悔里却也不免有一种甜蜜的感觉,但由此也可看出自己身上其实还有着许多不良少年的痕迹。
那个时候,曾经的不良少年同伴,大抵已经弃学了。他们已经不再将我当作朋友了,而我甚至连跟他们见面打个招呼的耐心都没有了。有一回,我在学校里听说一个昔日同伴的堂哥,曾经作为村上一帮不良少年的领头羊,因为跟自己家的嫂子睡觉,等他哥哥从监狱里一出来的时候,便自觉喝农药死掉了。对此,我不胜欷歔,恐怖与焦虑,让我几宿不能很好地安眠。还有一回,那时我已经读了大学,在暑假的一个日子里,我则又亲见得一个当年的同伴被塞进警车带走了,原因是他伙同一帮人撬了很多人家的锁,将别人的东西装进自己腰包。那一刻,我的反应却是,这些浑浑噩噩的人早晚要有这一天的,却完全忘记了,自己原本也是他们中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