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前 言

李白女性题材诗研究 作者:伍宝娟 著


前 言

李白的女性题材诗即是指李白诗歌中以“女性”为题材的诗歌。当然,在唐代,没有“女性”这个词,只有因各种人伦关系而得到界定的角色称谓,如“女”、“妇”、“妻”、“母”、“媳”、“妾”、“婢”、“奴”等表示女性的词,而这些词很明显是缺乏其独立的表述女性身份的称谓,属于男权话语下被男性所限定在家庭中的一种职能、一种工具而非主体的称谓,是男性霸权的产物。法国著名的女权学者西蒙·波伏娃论女性生存的本质是:“一个女人之为女人,与其说是‘天生’的,不如说是‘形成’的。没有任何生理上、心理上或经济上的命定,能决断女人在社会中的地位,而是人类文化之整体,产生出这居间于男性与无性中的所谓‘女性’。唯独因为有旁人插入干涉,一个人才会被注定为‘第二性’,或‘另一性’。”这样的论断尤其适合中国古代女性。《说文解字》释“妇”为“服也”,即服从或伏于人之意。《礼记·丧服》云:“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女人从各种文化中被规定为“第二性”,没有独立的生存价值,而只有依附价值,即依附于男性的生存价值。因此女人的一生都被拘禁于父、夫、子世代结盟的男权的囚笼,从而与广阔的社会生活隔离,使得女人在身体、名分和精神上,都被禁闭在家庭中,而“家庭几乎是专为女性而设的特殊强制系统,它具有显而易见的性别针对性和性别专制意味”。“女性”是随“五四”新文化运动而产生的一个新词,“五四”时代被学者喻为“标志着我国历史上自父系秩序建立以来第一个绝无仅有的弑父时代,第一个不含子承父位意味的弑父时代”,逃离家庭走向广阔社会成为了此时期女性的标志性姿态和行为,表明女性身份脱离了种种亲属人伦关系而获得了独立的地位。本书采用“女性”而非“妇女”一词,所表明的是一种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视阈。

日本著名的李白研究专家松浦友久曾指出:“李白所描绘的女性形象,特别是他的代表作,都是第三者的,第三人称的。美貌的女性,可爱的女性,客观存在的女性;不是作为自己的爱慕的对象,而是作为普遍的美、普遍的可爱而存在的女性形象。总结为一句话,就是贯穿在李白的诗歌风格中的客体化表现手法。”这说明:其一,李白女性题材诗中的女性形象是一种客体化的、普遍存在的形象,换言之,就是一种类型化的女性形象,并不能有效反映当时女性的现实生活状态;其二,李白创造女性形象所采用的方法是一种客体化的表现手法。无独有偶,方秀洁也认为李白诗中的女性形象是他所建构的女性形象,很难说给人以现实主义感:“李白诗中的女性角色大概可以分为数种定型。这些类型多半反映着文体传统的影响,而非李白在记录事实。”就算是李白的赠内诗,诗中的女性是诗人现实生活的对象,但李白在诗中所描绘的女性形象却与其现实生活有很深的疏离感,没有鲜明独立的个体性,反而是一种超越时代的普遍化的形象与情感,笕久美子将李白、杜甫诗中的妻子形象进行比较后,认为:“李白在诗中是把妻子作为一个独立的客体而论的,并以其幽默的手法抒发自己的感情。这种超越时代的夫妻关系真是饶有趣味。”而杜甫诗中的妻子形象却是生动鲜活的,具有主体性的,“他们的夫妇关系是同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无缘的,其夫妻感情是真切而牢固的”。

从这些学者们的分析可以看出,李白女性题材诗中的女性形象并不是现实的再现,而是李白所重构的女性形象,是表现李白作为男性文人的情感和思想的一种形象化的媒介。同时这些女性形象又具有高度的类型化趋向,继承了从《诗》《骚》以来至唐的女性形象描写的传统,以女性为比兴材料,借之以寄意,达之以讽谏,深得萦回婉曲之妙,表现的是古典温柔敦厚的审美理想。

本书试图从女性主义的视角对李白女性题材诗歌中的女性形象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分类研究其作品的表现对象及其情感指向,以期历史地审视李白女性题材诗在当时特定社会历史语境中的文化内蕴。在历史文化与诗学传统的演进中,男性文人在女性主体缺席的语境下以代言体的抒写模式对思妇、弃妇、美女、仙女、妻子等形象所进行的虚拟想象和形象规范,并结合特定的政教理想和比兴谲谏的艺术手法逐步凝塑成一定的美学典型或曰具有特定“性别身份”的象征符号。换言之,女性形象的所指,已远离任何具体真实的女性,而变成了男权文化中的“空洞能指”。这反映了男性话语的霸权地位逐步消解了女性的主体性地位,造成了女性对自我形象和自我情感进行言说的失语性状况,因此这样的女性形象也就难以成为女性自我的塑形,而成了男性文人各种生存欲望的隐性叙述与表达。这样的诗学传统对李白女性题材诗的创作产生了重大影响,并以一种“双声话语”的方式建构诗人自我的主体性,即在其女性形象的型塑中寄寓着男性诗人自我的生命诉求与情感渴望。因此,我们在解读这些女性形象的时候,就要超越文本形象的表层,而去寻求文本形象背后潜藏的深意,去解码女性形象如何经由诗人的改塑而被赋予了象征意义,进而增值为政治寓意。换言之,我们需以意逆志,扒开女性形象的表层,领悟其言外之旨。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释隐含在文本中的文化形态,即被遮蔽的意识形态本质及文本内部深蕴的“政治无意识”,因为“一切事物都是社会的和历史的,事实上,一切事物‘说到底’都是政治的”

因此本书所采用的是女性主义批评的视阈,重点观照的是女性主义批评中的“女性形象批评”,同时兼及“女性身份批评”,即以李白女性题材诗中的女性形象为例,将探究的目光转向文化传统与诗学语境的交互影响,以及李白个体的创造性因素在型塑女性形象类型中的作用。

注:[法]西蒙·波娃:《第二性———女人》,桑竹影、南珊译,湖南文艺出版社 1986 年版,第 23 页。

注:(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仪礼注疏》卷三十,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671 页。

注:孟悦、戴锦华:《浮出历史地表》(绪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 年版,第 6 页。

注:孟悦、戴锦华:《浮出历史地表》(绪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 年版,第 23 页。

注:[日]松浦友久:《李白———诗歌及其内在心象》,张守惠译,陕西人民出版社 1983 年版,第52—53 页。

注:[加]方秀洁:《新、旧、现实———李白诗中的女性形象》,见《中国李白研究》(1998—1999年集),黄山书社 1999 年版,第 383 页。

注:[日]笕久美子:《“赠给妻子的诗”与“爱怜妻子的诗”———试论李白和杜甫诗中的妻子形象》,见《中国李白研究》(1991 年集),江苏古籍出版社 1993 年版,第 225 页。

注:[美]弗雷德里克·詹姆逊:《政治无意识》,王逢振、陈永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 1999 年版,第 11 页。

注:见鲍晓兰主编:《西方女性主义研究评介》,三联书店 1995 年版,第 10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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