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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伦之死

水浒琐语 作者:常明 著


王伦之死

读过《水浒传》的人一般都会记得,在宋江之前,梁山泊的领袖是晁盖;却很容易忘了,在晁盖之前,梁山泊的领袖是王伦。这部书之所以被命名为“水浒”,正是因为故事发生在原本属于王伦的这八百里水泊梁山。“水浒”的原义是水滨,第一指的是故事的发生地点梁山泊,第二指的是故事发生的环境——水浒群雄的栖身之地正是古人所谓的“江湖”。

“江湖”这个词古已有之,庄子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但“江湖”一词最主要是作为“庙堂”,即体制的对立面存在的。范仲淹说:“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所以一部《水浒》,以王进的故事开篇,意味着将英雄逐出庙堂,让他们聚散于江湖之上。

庙堂强调“礼”,“礼”是等级的意思,务必森严;江湖强调“义”,“义”的本义是“适宜”,所以需要感情的介入,而必须加以权衡。换句话说,庙堂是有秩序的,江湖则是无序的。但在现实社会中,庙堂的秩序常常被一些权贵打破,失去应有的严正;而江湖则在无序中用“弱肉强食”的办法维持了一种原始的公平。这可能就是社会的一种辩证法。

王伦这个人,原本是个不第的秀才,因为在体制内生活不顺,所以弃文从武,跟杜迁一道上了梁山。北宋一向有重文轻武的风气,对于王伦这类人来说,弃文习武已经是一种堕落,落草为寇更是辱没了祖宗,稍后杨志和宋江宁可在体制里受辱也不轻易上山落草便是明证。王伦的一生,节节败退,从退出体制到寄命江湖,很像我们今天最普通的就业者。对于王伦们而言,离开科举——官僚体制,来到江湖,只不过是对主流社会和原有评价体系的逃避。在江湖栖身,对于王伦们而言,第一要义是安定,不惹官军上山;第二是安全,就是保证自己的生命不受威胁。为自己而活,没有远大理想也是一种人生态度,在这个险恶江湖上,王伦生存了下来,还想这样生存下去,本身没有太大的错误。

但他无疑忘了,江湖适用的是丛林法则,永远有弱肉强食,只要被绑定在江湖这条食物链上,就要充当吃和被吃的角色,除非他的山寨像裴宣的饮马川或者鲍旭的枯树山一样可有可无,可他所在的梁山偏偏又是个“方圆八百余里”,能够让英雄豪杰大展身手的地方。就像三国时期的刘表,以“坐谈客”的材质、不思进取的性格,偏偏镇守着一个兵家必争之地,结果只能是吸引群狼,最终死在英雄豪杰们的手里。王伦所占据的土地过于优越——这就是他最真实的死因。

反观林冲给他的一些罪名,其实并不能成立。林冲对晁盖一行人评价王伦:“心术不定,语言不准。”金圣叹评点道:“犯此八字者,贼也做不成。”“心术不定”就是没有准确的主意,“语言不准”就是没有固定的态度。前者指对山寨的前途没有规划,后者指对山寨的管理没有标准。换句话说,王伦想偏安,将梁山的队伍维持在小规模,这就会同林冲“江湖驰誉望”的“大志”产生冲突。如果林冲不杀掉王伦,就相当于亲手葬送了自己的前程。至于林冲当面骂王伦“笑里藏刀,言清行浊”,只不过是难以坐实的道德评价,《水浒传》里没有对王伦“藏刀”“行浊”的任何描绘,我们从之前的情节中最多只能看出王伦“嫉贤妒能”,不肯接纳林冲,要驱除晁盖一伙罢了。

最可笑是林冲评价王伦“落第穷儒,胸中又没文学”。金圣叹讽刺道:“即不落第又奈何?即有文学又奈何?”我们设想,王伦登了科,做了官,如果他像裴宣一样公正,最终恐怕还是不免落草为寇;如果他做赃官,像高俅那般欺压良善,一样会成为林冲的仇人。至于做山寨之主,既不需要登科,也不需要文学,需要的是发展的眼光和前进的魄力,而这两者都是王伦缺乏的,这也是他和林冲、吴用等人矛盾的症结所在。只可惜王伦至死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没有看出晁盖等人所觊觎的不是他的名望,而是他的土地。争夺声名,王伦有主动权在手,当然可以驱赶晁盖一行;但来者想争夺土地,就必须做好保家守土的准备,王伦没有这个准备,所以踏上了一条死路。

王伦之死最大的赢家是吴用,晁盖虽然做了梁山的领袖,但他是个耿直的汉子,并没有深谋远虑,所以统治权稍后被宋江——吴用集团篡夺。吴用虽然从山寨建立之时就身居能够参与决策的元老之列,但他能谋夺权力却不能驾驭权力,所以后来紧密地团结在宋江周围,不管领导人如何变迁,始终是山寨最举足轻重的人物之一,成了梁山上的大赢家。而林冲虽然陪着晁盖、吴用成功政变(火并),但只是被人利用的棋子。(吴用说:“这人来相探,中俺计了。”)他的志向在政变成功之后依然落空,不但晁盖没有壮大梁山力量的计划,就算是宋江和吴用,也没有做出足够的努力。一个很重要的例证是,梁山在打下祝家庄、曾头市等地后,都没有在当地驻兵,势力范围没有越出梁山一步。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王伦之死是《水浒》里的奇冤!

如果我们再进一步分析,就会发现,连王伦“嫉贤妒能”这一条也很可疑。诚然,他拒绝林冲是因为“我又没十分本事,杜迁、宋万武艺也只平常。如今不争添了这个人,他是京师禁军教头,必然好武艺。倘着被他识破我们手段,他须占强,我们如何迎敌?”但这只是他对自己决策权的担心,而没有达到“嫉贤妒能”的程度。他试图收留杨志,为的就是让杨、林二人形成制衡,以维护自己的地位,这是很多君主都采取过的手段,如果一概用“嫉贤妒能”来定义,就未免过于肤浅了。

王伦之所以不收林冲,不容晁盖,是因为林冲乃刺配之人,晁盖确实犯了“王法”——分别得罪了当朝的太尉和太师——面对巨大风险和不知深浅的所谓“朋友”,王伦所做出的是基于最真实人性的选择。并不算强大的梁山,只凭新来的一个或一伙看起来中用的人,与当朝太尉、太师抗衡,显然是天方夜谭。何况王伦身为一寨之主,想要的只是一点游离于主流社会的自由,这自由是逃来的,并不是争来的。不受官府管辖,也不与之正面对抗,这就是王伦的态度。宋江把“聚义厅”改为“忠义堂”,也是出于类似的心态,只不过宋江多利用、多出卖了几个豪杰,王伦不敢也不忍心而已。

发展无心,突围无力,自保无能,王伦在江湖中的处境和林冲在官场中的处境惊人地相似。王伦错就错在以一介偏安之才占据着江湖必争之地。谁不知道八百里梁山泊正是英雄豪杰用武的所在?于是,晁盖要抢,林冲要杀,王伦和他的水泊梁山只能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

而且王伦是迷途的羔羊,最终丧生在一个打家劫舍的流氓的刀下——当然了,被流氓陷害而最终成了流氓,这也是林冲的悲剧。事实上,梁山上的林冲算不算得英雄还可以商榷,但他沾染了流氓的习性,并由着这习性做了几件流氓的事则是不争的事实。火并王伦这一场戏不过是他流氓习性的一次总暴露。死赖到山上不走,又用武力篡了人家的位置,这离英雄的标准实在差得太远。

相比之下,倒显得王伦更有些英雄气概。在那个时代,世道虽然坏了,但社会还没有大乱,官吏们横行不法,但是像林冲娘子一样善良的百姓还认为这是个“清平世界”,所以没有几分魄力的良民是绝不敢主动落草的。张青和孙二娘只是开黑店的,萧让和金大坚只是靠着技艺行走江湖,他们都称得上好汉,那么,迈出了落草这一步的王伦显然更有资格称为“好汉”。在梁山泊势力壮大之后,主动来投靠梁山的人也不算少,但是真正读过圣贤书而且有些见地的,恐怕寥寥无几。

而且王伦之所以看起来“胸无大志”,也许只是因为他的韬晦策略。《易经》说“潜龙勿用”,明智的人必能做到在沦落时有所坚守,在弱小时不张扬,不显露,将自己的实力隐藏一些时日,以期一飞冲天。看起来消极的人未必不能成大事,以王伦落草的坚决和他平衡林冲和杨志的手腕,他缺少的也许不是志气,而是运气、机会与时间。

正所谓“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王伦的悲剧,在于他失去了做得更好的机会,林冲“去心窝里只一刀”,他的未来就永远不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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