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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故我在”——读罗伯特·麦克法伦的《古道》

蒙田的猫:秋水散人随笔 作者:张德明


“我行故我在”——读罗伯特·麦克法伦的《古道》

当越来越多的人沉溺于网络世界,试图以刷屏、网游、QQ聊天来寻求生命刺激时,也有为数不少的人选择了走出家门,以脚丈量大地,通过亲近自然来感悟人生,发现自我。如果他们知道在遥远的大洋彼岸,有一个英国人不但已经先于他们踏上了同样的征程,而且还让思想融入大地,脚印汇入古道,将行走的感悟变成了优雅的文字,他们是否会有相见恨晚之感,欲一读而后快,甚至产生一种类似的写作冲动呢?

在我看来,罗伯特·麦克法伦是当代英国旅行作家中最为年轻,最有活力和最有思想的。翻开他的行走文学三部曲之《古道》,没读上几页,你就会被他的优雅、精准,又极富想象力的文字所吸引,忍不住一口气读完。书中的每个描述和比喻——无论是对自然的观察,还是对身体感觉和心情的描述,都恰到好处,犹如一位训练有素的护士,摸准静脉,一针下去,马上就抽出一管鲜红的血来。

麦克法伦精准、优雅的文字背后其实有着一个强大的旅行写作传统。与地球上别的民族相比,英国人似乎特别好动,热衷于航海、探险、拓疆、殖民。这或许跟其祖先维京海盗的血统不无关系。对未知空间的探索癖曾造就过一个横跨欧、亚、非、美的庞大帝国,也塑造了不列颠民族整体的文化人格。尽管帝国的余晖早已淡入历史,但敢于探索、精于观察、勤于记录和乐于表述的传统却深入了每个英国人的骨髓,积淀为整个民族的集体无意识。综观英国文学史,从公元15世纪曼德维尔爵士写下他的著名的《游记》算起,几乎没有哪位英国作家不曾有过长途旅行的经历,不曾写过或真实或虚构,或散文或诗体的游记或历险记。这些作品,或叙述作者本人孤身踏入陌生异域的见闻;或记录同行者的言谈性格和奇闻轶事,感悟朝圣路上的神迹和启示;或见证不同民族和族群的风俗,为其后传教士、旅行家和外交官的进一步探索提供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其中有些至今依然是大英博物馆的珍品。

与其前辈作家相比,麦克法伦的《古道》一书自有其特色和亮点。作为一个生活在21世纪的当代人,作家将关注的重点放在了自然与自我这两大主题上,将步行视为联结人—地之间独一无二的中介。正如作者在题注中说——“这是一本关于人和地的书:关乎步行作为一种寻访内心世界的方式,关乎我们走过的风景塑造我们的各种微妙方式”。对生活在全球化时代的人们,这无疑是一个有力的提醒。现代高科技的迅猛发展大规模压缩了时空,给我们带来了空前的便利,但也在某种程度上使我们忘记了存在的本根——脚。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我们几乎无需借助步行,便可实现无缝对接,坐飞机到机场,换乘地铁,再换乘公交或出租车到家;到旅游景点,选择方便快捷的自驾游,至多在后备箱里放上一辆折叠自行车。不知不觉间,我们和大地之间隔了一层坚硬的人工制造物。但我们认为这一切皆理所当然,是文明社会的产物。殊不知,就在脚的功能被遗忘的同时,本真的存在也正在陷入沉沦。

读麦克法伦的第一感觉就是,原来我们还有一个形而下的身体,还有脚——脚底板、脚趾、胫骨、膝盖、肩膀、小腿、大腿、背脊、肋骨、腰椎。它们与我们的血管、神经、大脑紧密相联;它们会起泡,会疼痛,会淤血,会受伤,会断裂,会流血,进而会影响我们的感觉、情绪、情感、思维和判断力。原来,存在并不如笛卡尔所说的只是头脑中的“思”,而且还有身体中的“感”,并不是纯粹的理性,而是微妙的感性;“我思故我在”应改为“我行故我思”。道路不是“思”出来的,而是“行”出来的。脚印就是写在大地上的文字,一个个道路之名连起来就是一首诗,甚至一部史诗,它叙述的是人类从古至今与大地对抗、妥协、默契、融合的历史。由此,麦克法伦抬高了“脚”的地位,完全颠覆了传统的旅行文学以“头”为主的传统。请看这段告白:

从我的脚跟到脚尖是二十九点七厘米,折合十一点七英寸。这是我步伐的单位,也是我思想的单位。

据我所知,在麦克法伦之前,还没有哪位旅行作家斗胆将自己的脚提到如此高的地位,给予如此强烈的关注。但他以自己的行走体验充分而有力地证明:脚具有这个地位当之无愧。脚给予我们方向感,让我们在胎儿时就在黑暗的子宫中摸索旋转,犹如宇航员在太空中为自己定位;脚给予我们道路,古道就是古人以自己的脚一步步丈量、踏勘出来的;脚给予我们以合作精神,每一条路都是人类默契和团队协作的产物,一个人不可能创造出一条道路来。悠远的古道与城市马路、乡村公路、高速公路互相叠加,相交,重合,形成了一张巨大的路网,而人类的历史就存在于这张网络之中,也必将在这网络上延伸、扩展,并且不断继写、改写或重写自己的历史。

《古道》中,作家多次强调了他脱下鞋子和袜子,光脚走在古道上,翻越沟壑,攀登悬崖,触摸冰雪、淤泥和沼泽时的感觉和记忆。“对于我曾经赤脚走过的地方,我的记忆如果未必是更佳的话,那至少是和我穿鞋走过的地方是不一样的。我主要能回想起它们的质地、对它们的感受、硬度、平整度和坡度——一处风景给人们触觉上的细节,而这些都经常不注意就溜走了。它们才是持久的无法磨灭的记忆,这些脚注,来自于徒步者的肌肤与大地的肌肤的亲密接触……赤脚走路,你能清晰而敏锐地感觉到风景给予你的某种意外收获。”从这个意义上说,走“出”去也就是“走”进去,走向大地也就是走向自我,感知风景也就是感知生命。于是,通过形而下的身体感知,被遗忘的存在又回来了。

借助麦克法伦的脚步,我们仿佛第一次睁开眼睛,看到了新鲜的、以往不曾见过的自然景物,恢复了因熟知而忽视、因忽视而麻木的听觉、嗅觉、触觉、味觉、动觉。全书中随处可见意象派诗歌式的句子,精准地描述了景观的样貌及其对感官、心灵的影响:“雪在街灯圆锥形橙红色光带里落下来,像炉火里的火星一般闪耀。”“空气颗粒粗糙,忽隐忽现,仿佛老旧的纪实短片。”“赤脚踩在滑溜溜的黏土上很舒服,而每走一步淤泥都会从脚趾缝里挤出来,油腻如同黄油。”当思想变成了知觉,景观影响了情感,人的心灵自身的物质也被改变了。作家变得更加达观、强健,活力充沛,知觉敏锐,思维活跃而想象力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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