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 谈宗教统一

培根随笔集 作者:弗朗西斯·培根 著,莫玉 译


三 谈宗教统一


宗教是维系人类社会的主要纽带,如果宗教自身能维持真正的统一,实在是一大幸事。对于异教徒来说,围绕宗教产生的争执和分歧真是闻所未闻的劣迹。这是因为异教徒宗教重视的是各种典礼和仪式,而不是任何恒定的信仰。他们的教士、神甫都是诗人,因此不难想像他们信奉的是怎样一种宗教。然而,真正的上帝具有这样一种特性:他是一位“好嫉妒的神”[1],因此对他的崇拜与信奉不能掺杂半点杂质,也不容许有其他神的存在。鉴于此,我有必要谈谈宗教的统一,谈谈统一的好处是什么,统一的界限是什么,统一的手段有哪些。

统一的好处(除取悦上帝这最重要的一点外)有两个:一是就教外人士而言,二是就教内人士而言。就前者而言,异端邪说、结党营私无疑是最败坏的事,比伤风败俗还要败坏。肉体上骨折断肢要比血液的败坏[2]更加危险,精神上也是如此。所以要使教外人士望而生畏,就要将教内人士逐出教门,最立竿见影的方法就是破坏统一。每当听到有人说:“看哪,他在旷野。”而有人又说:“看哪,他在屋里。”(每当一些人在异端秘密集会中寻找耶稣,而另一些人则在教堂中寻找耶稣时)这种告诫的声音应一直在人们耳际回响:“不要出去。”那位异邦人的老师[3](他的工作性质使他特别在意那些教外人士)说:“如果一个异教徒进来,听见你们说着不同的语言,秉持不同的观点,岂不认为你们癫狂了吗?”确实,一旦无神论者和世俗之徒知道教会内有这么多的冲突,对教会的印象自然不会好,对教会就会避之唯恐不及,甚至去“坐上嘲讽者的席位”。一位讽刺大师竟然将他虚构的丛书中的一本书命名为《异教徒的摩利斯舞》[4],这虽然是一件小事,却是如此严肃问题的一个佐证,对这一弊端进行了鞭辟入里的批判:异教徒奴颜媚骨,丑态百出;正好成为那些喜欢诋毁神圣事物的世俗狂徒和腐朽政客口中的笑谈。

宗教统一则会带给信徒包含着无尽的福祚的和平。和平可树立信仰,可唤起仁爱之心,并使宗教表明的和平升华为内在心境的平和,从而使那些煞费苦心撰写论战檄文的人,转而去致力阅读、撰写祈祷、修行的伟论。

说到统一的界限,正确的定位可谓至关重要。目前似乎存在两个极端。在某些狂热分子看来,一切倡导和平的言辞都面目可憎。“和平不和平,耶户[5]?”——“和平不和平,与你何干?你还是站我身后去吧。”他们不关心和平不和平,眼中只有臭味相投、结党营私。与其不同的是,在某些老底嘉派[6]和态度温敦的人看来,调节宗教的纠纷,应当用折中、骑墙和巧妙的方法,仿佛他们能够在上帝和凡人之间作出公断似的。这两种极端都要不得。但要避免这两种极端,我们必须对救世主亲自起草的基督徒盟约中的两条相反相成的条文,进行正确且清晰的解释:“不与我们为伍,就是反对我们”,“不反对我们,就是与我们为伍”,也就是说,要区分哪些是宗教中的根本实质性问题,哪些与信仰无关而仅仅是见解、派别或良好意图的问题。许多人认为这些小事不值一提,而且已经解决,但如果能更公正地处理这些事,则会受到更普遍的欢迎。

对此,我只有一点建议。人们要注意且千万不要以两种争论分裂上帝的教会:其中一类争论纯粹是口舌之争,争论的问题也无关紧要,不值得为它大动肝火,势同水火。有一位先哲曾说:“基督的黑色衣袍不见衣缝,教会的外衣却五光十色。”因此他说:“衣服可以五颜六色,只要不让它开裂。”[7]可见统一与划一根本不是一回事。另一类争论的问题倒是至关紧要,但着眼点却过于琐碎晦涩,使得争论最后钻了牛角尖,太过虚幻。明理善断的人有时会听见一些无知之徒争长论短,但他心里很清楚,这些言论看似不同,其实本质上是相同的,然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会明白这点,也就难以达成共识。如果人们会因为判断的差异而出现上述情况,那我们有什么理由认为洞悉人心的上帝就不会发现脆弱的人类尽管言辞对立但用意却完全一致,从而对双方的意见都给予认可呢?对于这类争论的性质,圣保罗在对提摩太的告诫中已阐释得淋漓尽致:“远离世俗的虚谈和那敌视真理、似是而非的学问。”人们凭空捏造种种矛盾冲突,并赋予它们新的名号,这些名号的约定俗成,使得本来该支配名号的实义,反而被名号支配。

和平或统一也存在两种假象:一种是建立在蒙昧无知的基础上的和平或统一,因为在黑暗中,所有的颜色看起来都是黑色;另一种是在坦率承认根本问题矛盾的基础上拼凑起来的和平或统一,因为在那些事情上的真与假,就如同尼布甲尼撒王梦中所见的大象脚上的铁和泥,虽然能粘在一起,却无法融为一体。[8]

而谋求统一的手段,人们必须当心,在寻求或巩固宗教统一时,千万不要废弛仁慈博爱的大义和人类社会的法度。基督徒有两柄利剑,一柄是宗教之剑,另一柄是世俗之剑,二者在维护宗教时各有着相应的职能和地位。然而我们不能拿起第三柄剑,即穆罕默德之剑这类的剑,也就是说,不能借助武力征服来传教或以疯狂杀戮来胁迫人心,除非有人在明火执仗、诋毁宗教、亵渎神明或叛国谋反;更不可任人滋生事端,不能认可阴谋叛乱,更不能认可授民众以刀剑这类意在颠覆神授的政权[9]的行为[10],因为这样做就好比是用第一块法版去砸第二块法版[11],结果是两块法版都碎掉;而且满心以为世人都是基督徒,从而忘记了他们是人。看到阿伽门农竟然忍心用自己的女儿献祭,诗人卢克莱修曾惊呼:

“宗教竟然能让人犯下如此大的恶行。”[12]

假如他知道法国的大屠杀[13]或英国的火药阴谋[14],他又该发出怎样的感叹呢?他会更加沉溺于安乐之中,更加不信神灵。由于为了宗教拔出那柄世俗之剑需慎之又慎,所以将它放到普通民众手中便是荒唐透顶的做法。这种荒唐的事还是让再洗礼派[15]教徒和其他亡命之徒去做吧。魔鬼说:“我要上升到云端之上,与至上者并列。”那真是极大的亵渎。但如果让上帝扮演成某种角色,让他说“我要降到地底深处,与黑暗之王抗衡”,那就是更大的亵渎了。如果宗教的目标堕落成谋杀君主、残害百姓、颠覆国家和政府这一丧心病狂的行径,那它又比亵渎行为好到哪里去呢?毫无疑问,这种行为就像是把象征圣灵的鸽子变成了兀鹰和乌鸦,就像是在基督教会的船上挂起海盗和杀手的旗帜。因此,教会必须靠教义、教令,君主必须靠君权下的武力和能表现基督教精神、富有伦理力量的文治,才能像借助墨丘利的神杖[16]一样,把那些支持上述罪行的行为和看法统统打入地狱,并使之万劫不复,就像大多已经做过的那样。毫无疑问,关于宗教讨论,那位使徒的话应首先被铭记,“世人的怒火并不能成就神的正义”。但一位睿智的先哲的坦诚之言也同样值得注意:凡对良心施压或劝人对良心施压的人,一般都是出于个人的动机。

(1612年作,1625年重写。)

【注释】

[1]参见《圣经·旧约·出埃及记》第20章第5节,上帝对以色列人训示道:“吾乃耶和华汝等之上帝……尔辈除我之外不可再奉他神……吾乃好嫉妒的神。”

[2]西方中世纪生理学说认为人体中有4种体液,如果它们配合不均,就会导致疾病。

[3]指圣保罗。

[4]参见讽刺作品《巨人传》第2部第7章中庞大固埃在巴黎圣维克多藏书楼看到的那份书目,该书作者拉伯雷(1493—1553)是文艺复兴时期法国最杰出的人文主义作家之一。书名中的“异教徒”原指16世纪被迫改信天主教的摩尔人,“摩利斯舞”则是英国一种传统民间舞蹈,多由身上系铃的男子扮作民间传说中的人物,在五朔节表演。之所以称为摩利斯舞,大概原来是由摩尔人从西班牙传入的缘故。

[5]耶户是以色列第十代王。

[6]老底嘉教会的使者被视为行为不冷不热的人。

[7]原文为拉丁文,引自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家、明谷隐修院创始人、第二次十字军东征的鼓吹者圣伯尔纳(1091—1153)。

[8]希伯来先知但以理在为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解梦时说:既然你梦到偶像的脚一半是铁,另一半是土,那你的王国终将分裂。

[9]参见《圣经·新约·罗马书》第13章第1—2节:“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10]作者借此影射教皇将伊丽莎白女王从教会中开除的行为。

[11]摩西带领希伯来人走出埃及,横渡红海,抵达西奈山,在那里传授上帝刻在两块法版上的十戒,第一块法版上说的是人对上帝要承担的5项义务,第二块法版上说的是人对同类要承担的5项义务,二者相加即为“摩西十诫”。

[12]特洛伊战争中希腊军队的最高统帅阿伽门农,在出征时射杀了狩猎女神阿耳忒弥斯的爱鹿,女神使奥利斯港平静无风,船队不能进发,预言家指出,必须将其心爱的长女伊菲革涅亚献祭给阿耳忒弥斯,女神之怒方能平息,于是阿伽门农忍痛用长女伊菲革涅亚献祭,但在最后一刻,女神用一只牝鹿取代了伊菲革涅亚,希腊军队也得以扬帆出发。

[13]指于公元1572年8月24日凌晨开始的圣巴托罗缪惨案,那天数万名的巴黎天主教民伙同警察士兵根据事先画在胡格诺教徒居所门前的白十字记号闯进屋去,把多数还浓睡未醒的人尽行杀戮,然后将尸体抛进塞纳河中,这场对城内的胡格诺教徒进行的血腥大屠杀持续了几个月,并因此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宗教战争,直到1598年南特赦令颁布后才最终停息。

[14]指发生在1606年11月5日一群英国乡下的天主教极端分子企图用火药炸毁英国国会大厦,杀害正在其中进行国会开幕典礼的英国国王詹姆士一世和他的家人及大部分的新教贵族的一次并未成功的阴谋事件。

[15]指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的一个教派,主张待人成年后要接受再次洗礼,且仇视封建制度及其支柱天主教会。

[16]墨丘利是古罗马神话里天公朱庇特(Juppiter)与女神迈亚(Maia)的儿子,手持神杖招引亡魂前往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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