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
我出过几本书,但我所有的亲属及亲戚家却没有一本我的书。不是他们不识字,也不是没向我要过,可我就是不给他们。我在好几本书里曾写过我的两个姐姐,她俩从别人那里听说里面有她们的一些事,想要一本看看,看完了再还我,我也一直没给她们。最后还是她们的孩子从书店里买了拿回家给她们看的。
我之所以不给她们看,是怕她们发生误解。她们半生不熟地识几个字,不知道小说乃是虚构的艺术,也不知道里面的人物常常是好几个人的形象凑合起来的,更不知道艺术的真实与生活的真实完全是两码事,而许多事情我又写得太真,看完了难免不对号,那就会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和不容易解释得清楚的麻烦。个别的些亲戚不理解,背后说人家都是干什么的家里有什么,亲戚朋友也能沾点光什么的,唯有刘某人抠门儿,不就写本书吗?要他一本看看还不给,有什么了不起?有人向我转达了这些话,我也还是没给他们,抠儿就抠儿呗,你能怎么着我?抠儿一点还是要比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轻松些。
有时想起来,会有些许伤感生出来。确实人家都是干什么的家里就有什么,亲戚朋友也能沾点光的。家里有个理发师,其兄弟姊妹的头上可能就会光亮些;一个杀猪的,他的些七大姑八大姨也会不缺猪蹄儿啃。有一次,我去一家串门儿,发现他家里橡胶制品挺多,写字台上、厨房及卫生间的地板上都铺着橡胶,连烟灰缸也是微型轮胎状的,待说起话来才知那家主人的弟弟在轮胎厂工作。看看,有用吧?哪怕你就是个环卫工人,我相信你家里扫帚或拖把之类都是不缺的。唯有写书的不行,你大爷是作家,你在家里摆上他的书有什么用?顶吃还是顶喝?更何况你向他要他还不一定给呢!
实践证明,我不给他们书也是对的。比方说,我在一篇小说中,曾提到我小时候皮肤过敏(沂蒙山管那玩艺儿叫鬼疙瘩子),我二姐领我去一个叫作帽子庵的地方找一位尼姑给看看。那尼姑独门独户地住在一座深山老林里面,四周阴森森的,走起来还真是怪害怕。回来的时候,我二姐就总嫌我走得慢,她一只手拽着我,不时地就搡打我一下,快走啊你!把我一拽一个趔趄。我二姐比我大九岁,我七岁的时候说明她是十六。她跑起来我当然就跟不上,有几次她把我拽倒了,不等身子着地,又把我提溜起来继续跑。这一路滴溜轱辘的是什么样子就可想而知……这个细节是真实的,但我二妞不承认,她跟我爱人说,这不纯粹造谣嘛,撒谎嘛!我什么时候把他一拽一个趔趄来着?怪不得我跟他要本书他不给呢!我爱人不是搞写作的,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她还知道一点虚构的事情。遂说,这是小说,虚构的。我二姐说,虚构?虚构还往他姐身上虚啊!我爱人说,你就是真把他一拽一个趔趄也没什么,我看了也没觉得你不好,相反,还觉得怪温馨,一种亲情的温馨。我二姐就不懂了,说是,温馨?温馨是啥,咱不懂!我爱人又按着她的理解半生不熟地解释一通。
我爱人本来是站在我的立场上向她作点解释工作的,可三解释两解释,就随着我二姐谴责开我了,说是你把他一拽一个趔趄还没什么,最要命是他用第一人称写的那些爱情故事。他写他上高小的时候,曾跟一个姓肖的农业技术员有一壶是真的吗?我二姐说,哪有影的事儿,那姓肖的是男的,能有什么壶?我爱人说,他跟你村上那个小笤的事儿可是真的来!我二姐就说,小笤?哪个小笤?我爱人说,就是小时候跟他一起上山拾柴禾,两人在山上胡啰啰儿又是勾画幸福什么的那个。我二姐说,那是牟葛彰吧?他跟小笤小时候是挺好不假。我爱人说,那也是他自己有体会呀,没体会还能写得那么真呀?我二姐就说,要不他就能当作家呢!
以上的事情是我爱人学给我听的。她说到底是一柞不如二指近哪,二姐说你行,我说你就不行。我即笑了,我告诉她,这就叫至亲至爱,在亲人面前也不可以随便告状,告了也是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