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朱栗

我心中被删除的姑娘 作者:君婷 著


朱栗

非常费劲地睁开眼,眼白的部分疼得像针刺,上下眼皮仿佛是拉不开栓一样生涩。

我侧过脑袋,乍看见一小片陌生的墨绿色。意识以电影慢进的速度一点点恢复——这不过是自家的日式墨绿沙发,而我,又在这绿沙发上蜷缩着睡去了一整宿。绿沙发的式样那么简单,洁净、干练,就像他的小寸头似的。

这里的每一件家具自然都是很熟悉的,但是于我,又有着极度陌生的嘴脸。要知道,这里的一草一木当初都是遵循他的喜好所布置和填塞的。

屋里没有任何女孩子气的装饰,没有大朵印花的沙发垫,甚至没有一匹暖色系的窗帘。一切,都那样偏向男性化的硬朗线条。目光所及,是一把黄色的藤编的扶手椅、黑色的硬木条案,还有一扇栗色的木头屏风。每一件都是他当初那样喜滋滋地亲自买回来的。

想起昨晚,自己在回答幸优的时候撒了许多谎。

不明白,自己最近为何不停地和人说着各种谎言。有时候,拙劣得像小学三年级的学生。

实情是,自己也因为离婚得到了房子。这房子是他留给我的。而他做了所谓净身出户的事。

我也根本不是什么二十九岁。今年的我已经整整三十一了,和幸优一样大。二十九岁,那是我和他还爱着、守着的一整年。

手机屏幕在近旁褐色的亚麻地毯上一亮一亮的。一早就把它调成了静音,就是为了不注意它。但此刻,我还是注意到了它。我颇为恼然地叹了口气!

是唐棠,从大学时代开始,一路走了十多年的一个女友。

“讲话呀。”

我抓起了电话,语气随便到了家。

“在公司呢?”

唐棠的语气听上去用澡雪精神四个字形容也绝不为过。她好像永远都是那股劲。

“对啊,那不然我在哪啊。”

“怎么样,晚上过来吗?我一人。那谁出差了。”

“易朵呢?”

“易朵在她姥姥那儿。今天就我一个人。”

唐棠再度打包票一样地确认女儿不在、老公也不在,只有她和我的友情在。

“那好吧。我下了班就从公司过去。”

关上电话,我重新瘫倒在绿色的日式沙发上。

自从知道我离婚,唐棠早已按捺不住地大呼惊诧,并多次试图找机会见上我一面。在我看来,当然是希望我给她一次机会,至少得向我表示同情、慰问和鼓励。

没人知道我离婚已经有三个半月。而我,不过让她得知这个消息才一周半而已。所以对她来说,那就是一周前的事。所以还新鲜刺激得很吧。

眼睛看到的地方,全部都是雾蒙蒙的。最近起床后,常常是这种情形。医生说,那是肝火旺盛和长期肝郁所致。我不知道我的肝为什么不高兴,为什么如此不肯合作。

透过蒙着薄膜一般的双眼,我遥望着整齐码放在玄关上的四盒新印的名片。粗看也有个几百张,那每张上面都印着“朱栗;政府关系部高级经理”。

昨天递给幸优的那张也是这样。只是,这几百张新印的名片印在正面的信息并没有做特殊的凸起印制处理,只是普通的印刷而已。和真的毕竟还是不一样啊!我悻悻地想。

我已经没有工作三个月了。

三个月前,自己丝毫没有打算辞职,然后就回家天天躺着。再然后印了更多和从前一样的名片。一共是四盒,整整齐齐。

辞职的事,我与任何人都没说,更不打算告诉给唐棠。说实话,我开始烦她。

这些年,不知为何,自己内心深处已经越来越厌烦她。但不可否认,她绝对是那种可以随时对外宣称并昭告天下的女性友谊。尽管想来想去,这样的友谊对三十一岁的我来说,其实毫无意义。

大脑在隐约中有点发懵。昨晚的几杯啤酒竟然轻易能让我宿醉,真是无法不愈加鄙视自己起来。

光着脚,我踩在洒满阳光的深色竹地板上,晃晃悠悠地踱着步。光着脚踩下的步伐,每一步都感觉特别沉重和肿胀。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意识到,平素的此时自己正坐在贸易中心附近的办公室里,看着邮件发呆,脑子迅速思考着中午写字楼的午餐,究竟是去哪家好呢?

那是以前的自己。而今,我已经不是让人放心的外企白领三个月了,也不是政府关系部高级经理三个月了。这些曾经是我为之孜孜不倦工作了十年所得到的一个职位和一份心安。在这十年间,是连轴转的卖命,未曾懈怠,一个公司接着另一个公司,步步稳扎稳打地往前奔。

可是这次,我竟然光溜溜地辞职。然后,像个幽灵一样,独自住着离婚得到的房子,日日陷在一方墨绿色的日式沙发里不能自拔。

想起昨夜得到的那个手机,再度将它找到,然后拿在手里前前后后地端详。不过是一台随处可见的白色手机,只是后盖贴着一个傻了吧唧的猫贴画,边缘已经翘起来,脏兮兮的。怎么显得那么不高级,连个像样的手机壳也没有。

我一路拿着手机进了厨房,然后像上了弦一样开始机械地、井井有条地做接下来的一系列事情。将两枚农家柴鸡蛋放进煮蛋器,按钮旋转到溏心蛋的八分钟;将两片吐司放进多士炉,按钮旋转到中度焦黄;将山药干、红豆、薏米、大枣和花生放进豆浆机,然后加水启动,热烈地搅拌;将冰箱里剩的半个木瓜,仔仔细细地处理并切成方块,码放进印花瓷盘里。

我还是像结婚后的每一天那样,像他还在卧室没起床那样,一丝不苟地准备早餐。希望他能每天一早看到丰盛的早餐,看到这些有营养的东西。

煮蛋器似乎是坏了,水烧得干干的,才突然报警断电。煮蛋器发出刺耳的一声悲鸣,让我猛然从游离状态里惊醒,只见豆浆机还在兢兢业业地工作,而多士炉早已弹出温热的两片面包。

一只手拿着烤好的吐司,一只手还握着那手机,我终于斜靠着橱柜,身体慢慢滑了下去,然后一屁股坐在地砖上哭了。

天知道,我这三个多月是怎么过来的。

老公因为外遇和我离婚,“喜欢上了别人”,他说。然后,从我的生活中陡然消失得一干二净。那种感觉,就像突然遭遇停电,而后疯狂地找不到半根蜡烛。

而幸优,幸优就是他爱上的别人。

整整一个多月,我都在寻找和锁定这个女人的身份,然后制造和她的偶然相遇。而就在昨天,终于,让我给见到了。竟然是那么身材娇小的一个女人,小号的手脚、小小的身材,不管是叫幸优还是幸与茜。

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一定要找她,一定要确定她是谁?什么模样?我只知道,我必须看到她、嗅到她、知道她、看透她。

究竟为什么是她?为什么?我究竟是哪里做的不好?我究竟还有哪里做的不好!

想着自己昨天初次与她见面。此刻回想近在昨晚的事,却如此缺乏真实感,我甚至不确定那是真实发生的事情,还是自己做了一个过于真实的梦。初次见面,站在她近旁几厘米地方的自己,随时压抑着要扇她一个大耳刮子的冲动。而且,是用那种可以一下扇下来她半张脸的劲头。

然而,幸优她就是那样,也只是那样。

对了,昨夜我们还仿佛像正常的两个女人那样交谈、讲笑、喝酒、聊男人和相互帮忙。真是见了鬼了!

在冰块一样凉的厨房地砖上,我哭得几乎上不来气,痛苦得简直就要昏过去了。

更让我痛苦的是,此刻自己心里完全感受不到一丝半点咬牙切齿的记恨。这份疏离的怪诞感才是真正让我不能承受的。

两片吐司分明是烤得那样诱人,焦黄的颜色恰到好处,口感酥软得一塌糊涂。即便按照他苛求的标准,也一样是完美无瑕的两片吐司吧。然而,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吞咽这两片吐司是那样艰涩的事情。

总共咬了好几下,嘴巴才像那种滚筒洗衣机一样,一股脑统一地大力咀嚼。粮食、淀粉、蛋白质,我的腮帮子滑稽地鼓着,眼泪却还在止不住地往下流。

关于和他的那些年和那些事,再度淹没我的头顶。

自幼就很少有人中肯地夸我好看,如果有也大多是礼节性的好意。而即便有人夸我相貌,我也一向不知如何应对。好像既不能虚伪地往回夸,更做不到自信地说声“谢谢”了事。虽然不曾被激赞过美貌,但惯常听人评价我长得舒展、温和,或让人看去舒服。我总觉得那是暗喻我缺乏灵气和锋芒的意思。

我的眉毛淡淡的,眉间距放着一字宽,眼睛不大不小,眼角也长得很平顺,五官都算端正,化上点妆也算小家碧玉,不化妆则不咸不淡。从过往照片上看自己,是一副标准温顺良家妇女的样子。

在外形上来说,自己从来谈不上自信或半点自恋,也没有瘾去过多关注自己的仪容仪表,并像其她女人那样花大把时间在镜前搔首弄姿。不过,过了二十五岁以后,我逐渐发现自己身体上独有的优势,而照到我的那面新镜子,就是自己逐渐开始接触的那些个男人。

是他们让我开始注意到自己原本平常的嘴唇有着出色的招惹能力,丰厚的弧度和圆嘟嘟的样子莫名其妙地显得无辜,并好像是对外界的一种微妙邀请。那张脸虽谈不上任何艳丽,但是“脱光了衣服比穿着的时候好看”是过往男人对我的一贯评语。

二十五岁之后,连我自己都觉得,脱了衣服的自己在床上竟可以释放如此多令自己都讶异的能量与恬不知耻,还有那种甚至可以称得上风骚的东西。

也许是在那之前压抑得太久,忽视自己太久了吧。

记得在漫长的中学时代里,自己几乎没敢抬眼看任何一个异性。那时,那种被称为少男的小男孩总是三个一群、两个一伙地聚集,看去,让人只觉得他们在不怀好意地聊着女人身上的那些敏感零件。每次看到他们,我都快步走过,总觉得心惊极了。反倒是成年后,社会上成年男人惯常的暧昧和不爽快,让我慢慢地踏心并放松起来。直到后来,每当自己的双腿间夹着一个男人,或在男人身上一丝不挂地骑坐着,那样的分钟才让我觉得生命充盈,而且简直甚是心安理得。可是,一旦穿上衣服,戴上那副三年前为自己配的平光眼镜后,在男人面前又会变得局促、笨嘴拙舌。

其实,自己在任何人面前的时候,内心都是局促和笨嘴拙舌,只不过,越成年越擅于掩藏窘迫而已。

尽管我很努力,想开发性感以求扬长避短,或者试着再把我那良家妇女不甚诱人的短处发掘成长处,但都是徒劳。我的森,好像从来没有赞美过我任何,也不曾像其他过往男人那样言语上肯定过我那点超常发挥的床上风姿。

我和森,相识在三年前的春天,我的生日月份。

那天的城市格外明媚,天空像被清香的洗涤液洗刷过一样。冬天正式过去了。人们像惊蛰的昆虫一样,全部蠢蠢欲动,一副草长莺飞不知天高地厚的样子。

我像往常一样,自带了午饭,一个人躲在公司的小会议室里吃着。自从在公司附近的小餐厅频繁打游击腻味了以后,我便走投无路开始自己带剩饭菜。

我一向觉得人生最恐怖的场景便是乐扣饭盒里的剩米饭上趴着几根隔夜的绿油菜帮子。于是,为了略微提升自己带饭的索然心情,我在饭盒的款式上下了些功夫,将塑料餐盒换成最贵的一款玻璃饭盒。谁知,刷不干净饭盒的不洁感还是摆脱不掉。

我缓慢地从单位冰箱里翻出一次性筷子夹着玻璃饭盒里的隔夜茄子,还有一小部分完全不对路的西红柿炒蛋,觉得越吃越恶心。

突然间,玻璃门被猛地推开,进来了一个陌生的男人。

当时,他穿着普通的衬衫、西裤和皮鞋,肩膀很宽厚,衣服显得非常合身和商务,甚至有些略紧凑。领带的颜色我已经忘记,但是底端不起眼的图案是三个穿着西服的狐狸先生,是个能让人过目不忘的有趣细节。

他的头发非常浓密旺盛,是短短的圆寸头,里头有星星点点花白,但是丝毫没有影响年龄感,反而徒增了好多魅力似的。看上去,他大概是三十五岁左右不会错。

“不好意思。”他说。

“没关系,我去别的屋吃。”

我狼狈地吞下一口茄子,然后快速盖起自觉得非常见不得人的饭盒。

“不用。我只是在这里等个电话。实在是不好意思。”

他又说了一遍不好意思,一边用眼神暗指桌上的话机。那是公司用来进行多方通话的电话会议时才使用的东西。

就在说话的时候,他的一只手以毋庸置疑的力道在我面前做了一个向下摁的动作,示意我千万不用挪动。手掌看上去很粗糙宽大。

我们被迫困在小小的会议室里,于是,开始攀谈并且尴尬地交换名片。

他递给我名片的动作显得很殷勤,上头写着名字,杨森,是经常有合作的另一家公司的合伙人。

两个人轻轻说着话。初次见面的森,气质里的一切细枝末节都显得十分节制和礼貌,有点一板一眼的认真劲儿和诚恳。可是,领带末端的三只狐狸先生却时不时地跳跃出来。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眉毛如此浓密的人,眉形像两把宝剑,是非常典型的浓眉大眼长相。当时在心里暗想,这样的人,即便几天不睡也会随时显得英气十足吧。

森的磊落中,有一双与人交谈时非常闪躲的眼睛,偶尔就会低下眼睑。

当我问他吃过午饭没有的瞬间,我注意到,他的眼睫毛很长也很直,齐刷刷像下扫着,像小扫把,有种低幼的感觉,看着你的时候又好像搞不明白你在说什么,透着不明就里的天真和忧郁,和年龄不太相称。

当时我想,这个人独处的时候一定是一个容易矫情和伤心的人。但大部分人应该会被他表面化的职业和老练引向歧途吧。

那天,幸亏由于是生日月的缘故,我打扮得还算一丝不苟。认认真真化了妆,早起出门前,连睫毛膏和有难度的下眼线也细细涂上。只可惜那饭盒太狼狈,让我总担心是不是会议室里弥漫的全是烧茄子与西红柿的滑稽味道。

面前叫森的男人,只用几分钟的功夫,便让我从头到脚的热血一波波涌到脸上,手心直冒汗,还有阵阵心肌发紧的感觉,我非常的紧张。原来,那是初次跌入情网怦然心动的样子,那是之后再也没能有过的感觉。遇到一个如此讨人喜欢的男人,我紧张失态得不成样子。

就在我觉得耳根都开始蹿红发热的时候,森接起了电话,然后一只手插兜,站立着,用充满低沉和礼节的声音,用一种外语开始交谈。

后来知道那是法语。讲着听不懂的话的森,在我眼里,看上去好像更加高雅和沉郁了。他一边沉着地说着另一个世界的语言,一边看向我的方向,友善地一笑。

我赶忙果断地收起桌上残局,只点头示意了一下,然后逃出了会议室。只是,自己在夺门而去之前,破天荒做了个自己都没想到的手势。我将一只手抬至耳边,迅速地比作电话状。

当时的我,是示意让森安心接电话呢?还是示意让他再打给我?连我自己也不知道。

不过,隔天,森就给我来电话了。

他开着一辆样貌低调的黑色雷克萨斯轿车。我知道那车一定比看上去要贵。我坐在副驾驶上,穿着自己最得意的一条咖啡色连衣裙,踩着网上买的八厘米高的银色细跟鞋,将平素里随意扎起来的发辫散了下来,发现原来头发已经长到肩胛骨下方的位置,甚至开始有种不容置疑的女人味了。

出门前,自己还隆重地在嘴唇上涂上了暖色的哑光唇膏,又用卫生纸抿了三五遍,直到颜色完全的均匀和细腻,五官也好像一下子就被带动了。

如今回想起来,总觉得那天的自己是一生中最漂亮的一次,好像回光返照一样,全身充斥着不属于自己的精气神。之后,在漫长的岁月里,就慢慢地谢掉了,死掉了。

森带着我去看了一场实验话剧。小小的剧场座无虚席,人们在简易的座位上一个挨着一个坐。拥挤的空间让人感觉热腾腾的。

故事是关于办公室里的桃色。其中一幕,是演一个女前台如何被壮实的送水工以及快递员所诱惑,台词充满笑料和成年人的性暗示。满场子的人发出一阵阵的爆笑,然后越笑越高涨、越夸张。

在一片仿佛淫笑的海洋里,森握住了我之前认真涂了好几遍护手霜的手。我的心脏,于是几乎骤停,两只耳朵在喧哗中只听得一片寂静。后来,我才明白,那个能称得上我的东西,就是在那一刻死的。

仅仅三个月之后,我退掉了租住的小房子,搬进了森的家,就这样成为了叫做夫妻的两个人。

我自知有着很好的学历,稳妥和单纯的背景,以及那样一副舒展并温顺的脸。在男人眼里,这一定是顺理成章妻子的样子吧。

婚前不久,我在森的卫生间镜柜里发现了一个迪奥的散粉,还有一个女士剃毛刀。剃毛刀我丢出了窗外,粉扑盒里的物质我全部都抠了出来,然后,倒进马桶的坑洞里哗地一声冲掉了。

我不允许这些物品的存在,我也不需要和森交流,或由此产生任何我能记得住的对白。

领了结婚证的当天,我心想,不管森过去有多少女人,未来会不会离开我,我都已经铁定是他第一个妻子,唯一的第一个妻子。当时,这个丝毫不值得骄傲的念头,却是我唯一踏实的想法。

我的丈夫——森,是个有着壮实体魄的男人,但同时又充满温和和洁净的气质。我总觉得有一种脆弱又敏感的气息包围着他。这气息让他在我面前显得高贵,也让我着迷不已。

其实森有着许多的小毛病,比如办事喜欢拖延。说实话,这一点对于做事向来务实并雷厉风行的自己来说,颇有些头疼。我们一起从家居市场买来的新窗帘或浴帘,森总会拖很久也不拆开来安装。而一起淘来的小幅艺术作品,也总是长时间放在储藏室而不动手悬挂起来……类似这样的事,总能让我心里急的痒痒,但也绝不愿颐指气使地指挥他,令他讨厌。

森的拖延、森的小毛病……想想看,森有那么多的小毛病,可是我就是喜欢他。

无数的夜晚,我脱光衣服,让森看我那“脱了衣服比穿着好看”的身体。可是,除了婚后半年内的上床,之后的森几乎从未主动。但是若是我主动领他上床,他也从不推辞。我想,森也许是不那么沉迷做爱的男人吧。

和森做爱,自己在身体和情感上都获得一种巨大的满足,毕竟,这是初次相见就让我紧张至死的男人。可是,我却无法想象森是否和我有一样的感觉、一样的享受。我甚至无法想起,每一次伏在自己身上的森是什么样的眼神,而他像小扫把一样抖动的脆弱睫毛又是如何开合的。也许,我们压根没有过眼神交流。每次做完爱,森也会把我搂在胸前看电视,可无论我怎么调整脑袋的姿势,就是觉得离他不够近。好几次我把脑袋塞在他的脖颈处,用力地挤着,心想这样是不是就可以爱他到底、幸福到底了。

森和我赚来的钱加到一起,足够顿顿吃餐厅也不可能捉襟见肘。虽然,我从不掌控森的钱财,不过外出也都是他在付账花钱。

我执拗地尽量每天做饭,去菜场买菜,饭后为他削水果,而且从来不会做切梨这样的事,只因为迷信,觉得俩人吃梨就会分离。

那时的自己,内心充满这样傻气的小念头。就这样,我在两年里,卖力地做着饭,准备着早餐,安排着水果和一切能搭配的营养。

半夜,有时候森一翻身,会下意识轻轻压着我,用一只胳膊或者半条腿。那是一种十分恣意和霸道的姿态,好像我是他心安理得的所属。那种时刻,我的心便会温暖得如同被小火炉包围,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幸福了。

离婚后,森在自己工作的写字楼附近租了一间公寓。我一直心知肚明他住在几层几号。

我和森,并不存在什么反目成仇,但是,也就此再不能见面。

森说,如果你需要,将车也一并过户给你。

我忙不迭地拒绝了。

对我来说,那辆黑色的雷克萨斯像一种巨大的残忍。即便给我一百个胆去开着它,仿佛就会一辈子载着我和森的过去和那个依然活生生的自己。我宁愿接受自己的死去。只是,我时不时就会去森停车的地方徘徊。偶尔在我去的时候,那辆雷克萨斯就停在那里。

刚离婚的时候,我隔三差五就会去看那辆车,然后,透过车窗看里面。我并不期待发现什么新东西,森的旧东西我又都熟悉,但是依旧会趴着看。

上一次去,是两个月之前。雷克萨斯里头依旧是整洁简单,没多余的物件。我想象着后备箱里森的球包和一小箱矿泉水,突然就嫉妒起来。球包和矿泉水都令我嫉妒。

副驾驶的座位上,是森的一双赭石色的旧皮手套。过去副驾驶位置上坐着的那个我,如今被一双手套取代。于是,手套也成了嫉妒的对象。

森会不会也曾如此嫉妒着幸优,然后拉起她小小的一只手,和她在那个枕畔摆着她十九岁舅舅照片的白色大床上积极主动地做爱,忽闪他浓眉下的大眼睛呢?

“幸与茜”,我对着空气轻轻说了一句。

三个古怪又陌生的音节,在脱离了我的唇齿后,只用了仿佛不到半秒的时间就飘散在我和森曾经的屋子里。我感到极端的有气无力。

到唐棠家的时候,是晚上七点过五分。和森分开后,我到三餐的饭点再也不会感到饥饿,也不再想吃饭。

“你可终于来了。我没让阿姨做饭啊。”

“有什么剩的么?我随便吃点就行。”

我换上客人拖鞋,迈着疲沓的步子进了屋。唐棠家的新阿姨做饭本来也很难吃,而她自己又几乎是个花把势,永远吹嘘自己如何会做私房菜或者烘焙西点,但是没见她真的操练过。家里的厨具全部是金灿灿地崭新和高档,烘焙工具成龙配套,一切都静静地搁在那发亮。

唐棠和丈夫易铮,还有女儿易朵住在临近机场附近的一幢联排别墅。近两年,她总抱怨“小区里素质差的穷老外越来越多了”。

她和易铮已经结婚七年,认识了至少十年。当年,我和唐棠大学同班,而易铮是她二十岁那年认识的同校男友,是个大我们两届的学长。

我不记得唐棠曾经认真工作过一天。大学毕业后,她没晃悠一年便结婚,然后,没晃悠两年便生了女儿易朵,之后,她就赤裸裸地呆在家里了。易铮的事务所近两年越做越好,她也乐得四体不勤,只是勤奋地换着阿姨。

前两年,每当有人问起,她还会说自己在某个朋友公司帮忙,如今,连帮忙的话也心安理得地不再说了。

“倒杯酒给你吧?”

说着,唐棠从餐边柜里取出两个小小的玻璃杯,然后倒了两杯香槟。

我观察着她还有她的家。她脚上穿一双精致的浅粉色刺绣拖鞋,款型是西式的,刺绣是中式的。身上松松地披着一件浴袍款式的睡衣,白色丝缎的质地,正面是纯白色,后背是一片繁复的刺绣,是某种淡蓝色的山花。

她在穿着上总是一丝不苟,哪怕是在家里,也一定身着某个欧洲时尚品牌的家居系列。在社交网站上,她会时不时贴上新买的、价格贵得过分的手包照片,或者是集了全套颜色的Salvador Ferragamo(萨瓦托·菲拉格慕)的某款低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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