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载籍相承,钞刊娄改,文乖句错,流失殊多;简册湮泯,事故莫考,义微训晦,悠邈难明。颇赖正伪补遗,使归旧本;摭经拾传,俾事疏通。或乃抵牾依违,伪真舛杂,缘生训解,以是为非,因之句读纷拿,郢、燕相乱。故必校在释先,理正粗成,次申训释。兹编窃守斯义:研核众本,考校异同,使知攸适,于是会综故训,贯绎群书,裨补疏遗,免生穿凿。题曰论衡校释。
二、所据旧本
宋本残卷自十四卷至十七卷。版心有刻工姓名。每半页十行,每行二十字或二十一字。现存北平历史博物馆。简称“宋残卷”。
悼厂姓名未详。过录杨守敬校宋本据程荣本以通津本互校。现藏胡先生处。简称“宋本”。
孙诒让校元本据程荣本校。见札移。简称“元本”。
朱宗莱校元本据王谟本校。现藏马幼渔先生处。简称“朱校元本”,或“朱校”。
明天启本序称:据宋杨文昌本。半页九行,行二十字。后镌杨文昌旧序。简称“天启本”。
通津草堂本简称“通津本”。
程荣刻本简称“程本”。
何镗刻本简称“何本”。
黄嘉惠刻本简称“黄本”。
钱震泷刻本简称“钱本”。
潮阳郑氏刻本仿通津本。简称“郑本”。
湖北崇文局本简称“崇文本”。
三、以通津本为据,其依别本及他书改、补者,则曰“据某本某书当改”,“据某本某书当补”。不敢冯臆擅动,窜乱原书,其諟正补删之字,以符号识别,例如左:
缺--□
例:牖里、陈、蔡可得知,而沈江蹈河□□□也。--累害篇卷一页十四。
补--【 】
例:命当贫贱,虽富贵之,犹涉祸患,〔失其富贵〕矣。--命禄篇卷一页二0。
改--( )
例:谓能定说,审词(伺)际会。--逢遇篇卷一页六。
删--( )
例:皆赉盛粮,(或作干粮)--艺增篇卷八页三九一。
其讹误显着,直加勘正者,则曰:“旧作某,今据某本某书改。或补,或删。”其义并通者,注其异同。其并难通者,存之俟考。旧本校语,则着“旧校曰”以别之。
四、引据各家校录
俞樾曲园杂纂第二十三读论衡孙诒让札移杨守敬论衡校录见校宋本。
朱宗莱论衡校录见校元本。
孙蜀丞人和。先生论衡举正载吴检斋、陈世宜说。
吴检斋承仕。先生论衡校录手校本尚有若干条不见于孙氏举正者,颇加采摭。
刘叔雅文典。先生三余札记二论衡斠补 胡适之适。先生论衡校录见手校本。
齐燕铭先生论衡札记稿本。
五、上列诸家,简着其姓。两孙相混,则仿“先郑”例,称仲容说为“先孙曰”。其诸说杂厕他书经左右纂集者,各着姓名以别之;如仲容说非出于论衡札移者,则称“孙诒让曰”。其旧说未安,时附微意;或管窥一得,增演前修者,则着“晖按”或“按”以别之。
六、一篇之中其自成起讫者,提行分段,或间后一行,以清眉目,务便省览。其依旧本段者,则曰“旧本段”。
七、仲任生当今文盛行之世,古文未立,虽其不守章句,后汉书本传语。如明雩篇引论语“咏而馈”从古论,别通篇“犹吾大夫高子”又用鲁论。然大抵皆今文说。如尚书则本欧阳,论语则鲁论,诗则鲁诗。今加训释,各从家法,举其旧义。
八、史实义训,当详于后者,则略于前,注曰“注见后某篇”,如谢短篇“社稷灵星”注祭意篇。详见本书者则注曰“见前或后某篇”,如死伪篇“张良行泗水上,老父授书”,事详纪妖篇,则注曰:“见纪妖篇”,省引史记留侯世家文。并务省约耳。
九、全书义理,或前后互相发明,或相抵牾者,并注明以备省览。如感虚篇言杞梁妻哭城城崩之妄,亦见变动篇,则注曰:“变动篇亦辩其虚。”遭虎篇力辩虎狼食人,非部吏之过,解除篇又谓“虎狼之来,应政失也”,则注曰:“与遭虎篇宗旨相违。”其援引讹误,则据他书表出之,以示读者。如讲瑞篇“张汤之父五尺,汤长八尺,汤孙长六尺”,据史、汉任敖传乃张苍,非张汤也,则注曰:“仲任误记。”
十、他书征引者,推究其义,补入本文;其不能附丽者,则都为一类,成论衡佚文一卷。审其文义,似出某篇,则为注明。或非本书语,及非仲任时事,而本出他书者,则略加辩正。
十一、后汉书本传识仲任行事甚略,本书自纪篇稍详,今参以群籍及论衡诸篇,成王充年谱一卷。并据本书所见故实,与史传参验,以见论衡诸篇属稿先后。
十二、诸家对仲任或毁或誉,散见群籍。颇为撰集,成论衡旧评一卷,以见诸儒对本书价值之历史上转变。其概论全书,则入总评;其专论某一事者,则注曰:“此评某篇。”若余允文尊孟辨、守山阁丛书本。郎锳七修类稿、续稿辨证类曰:“宋刘章有刺刺孟,王乃词胜理者,因孟而矫之。惜未见其书。”熊伯龙无何集、湖北先正遗书本。谢量王充哲学,学生丛书本。中华书局出版。皆有专书;政治思想史、哲学史、文学史之类,间有论及,而世多有其书,故并不纂集。
十三、近人对论衡颇加寻绎,揉和全书,序累论列,观其词义,信有善者,然所理释,难免附会今古,穿凿东西,兹并不取。胡先生王充的论衡一卷,抉要钩玄,将仲任辩证方法、思想体系、时代背景揭示读者,故为转载。
十四、集录史乘及藏书家经籍目录诸志,成版本卷帙考一卷。诸本先后相承,渊源可考。其善本见存者,幸可得之来日。
十五、诸本前序后跋,并为移录,成旧序一卷。虽颇有浮词,而版本源流,及对仲任毁誉背向,于兹附见,故存之备考。
二、所据旧本
宋本残卷自十四卷至十七卷。版心有刻工姓名。每半页十行,每行二十字或二十一字。现存北平历史博物馆。简称“宋残卷”。
悼厂姓名未详。过录杨守敬校宋本据程荣本以通津本互校。现藏胡先生处。简称“宋本”。
孙诒让校元本据程荣本校。见札移。简称“元本”。
朱宗莱校元本据王谟本校。现藏马幼渔先生处。简称“朱校元本”,或“朱校”。
明天启本序称:据宋杨文昌本。半页九行,行二十字。后镌杨文昌旧序。简称“天启本”。
通津草堂本简称“通津本”。
程荣刻本简称“程本”。
何镗刻本简称“何本”。
黄嘉惠刻本简称“黄本”。
钱震泷刻本简称“钱本”。
潮阳郑氏刻本仿通津本。简称“郑本”。
湖北崇文局本简称“崇文本”。
三、以通津本为据,其依别本及他书改、补者,则曰“据某本某书当改”,“据某本某书当补”。不敢冯臆擅动,窜乱原书,其諟正补删之字,以符号识别,例如左:
缺--□
例:牖里、陈、蔡可得知,而沈江蹈河□□□也。--累害篇卷一页十四。
补--【 】
例:命当贫贱,虽富贵之,犹涉祸患,〔失其富贵〕矣。--命禄篇卷一页二0。
改--( )
例:谓能定说,审词(伺)际会。--逢遇篇卷一页六。
删--( )
例:皆赉盛粮,(或作干粮)--艺增篇卷八页三九一。
其讹误显着,直加勘正者,则曰:“旧作某,今据某本某书改。或补,或删。”其义并通者,注其异同。其并难通者,存之俟考。旧本校语,则着“旧校曰”以别之。
四、引据各家校录
俞樾曲园杂纂第二十三读论衡孙诒让札移杨守敬论衡校录见校宋本。
朱宗莱论衡校录见校元本。
孙蜀丞人和。先生论衡举正载吴检斋、陈世宜说。
吴检斋承仕。先生论衡校录手校本尚有若干条不见于孙氏举正者,颇加采摭。
刘叔雅文典。先生三余札记二论衡斠补 胡适之适。先生论衡校录见手校本。
齐燕铭先生论衡札记稿本。
五、上列诸家,简着其姓。两孙相混,则仿“先郑”例,称仲容说为“先孙曰”。其诸说杂厕他书经左右纂集者,各着姓名以别之;如仲容说非出于论衡札移者,则称“孙诒让曰”。其旧说未安,时附微意;或管窥一得,增演前修者,则着“晖按”或“按”以别之。
六、一篇之中其自成起讫者,提行分段,或间后一行,以清眉目,务便省览。其依旧本段者,则曰“旧本段”。
七、仲任生当今文盛行之世,古文未立,虽其不守章句,后汉书本传语。如明雩篇引论语“咏而馈”从古论,别通篇“犹吾大夫高子”又用鲁论。然大抵皆今文说。如尚书则本欧阳,论语则鲁论,诗则鲁诗。今加训释,各从家法,举其旧义。
八、史实义训,当详于后者,则略于前,注曰“注见后某篇”,如谢短篇“社稷灵星”注祭意篇。详见本书者则注曰“见前或后某篇”,如死伪篇“张良行泗水上,老父授书”,事详纪妖篇,则注曰:“见纪妖篇”,省引史记留侯世家文。并务省约耳。
九、全书义理,或前后互相发明,或相抵牾者,并注明以备省览。如感虚篇言杞梁妻哭城城崩之妄,亦见变动篇,则注曰:“变动篇亦辩其虚。”遭虎篇力辩虎狼食人,非部吏之过,解除篇又谓“虎狼之来,应政失也”,则注曰:“与遭虎篇宗旨相违。”其援引讹误,则据他书表出之,以示读者。如讲瑞篇“张汤之父五尺,汤长八尺,汤孙长六尺”,据史、汉任敖传乃张苍,非张汤也,则注曰:“仲任误记。”
十、他书征引者,推究其义,补入本文;其不能附丽者,则都为一类,成论衡佚文一卷。审其文义,似出某篇,则为注明。或非本书语,及非仲任时事,而本出他书者,则略加辩正。
十一、后汉书本传识仲任行事甚略,本书自纪篇稍详,今参以群籍及论衡诸篇,成王充年谱一卷。并据本书所见故实,与史传参验,以见论衡诸篇属稿先后。
十二、诸家对仲任或毁或誉,散见群籍。颇为撰集,成论衡旧评一卷,以见诸儒对本书价值之历史上转变。其概论全书,则入总评;其专论某一事者,则注曰:“此评某篇。”若余允文尊孟辨、守山阁丛书本。郎锳七修类稿、续稿辨证类曰:“宋刘章有刺刺孟,王乃词胜理者,因孟而矫之。惜未见其书。”熊伯龙无何集、湖北先正遗书本。谢量王充哲学,学生丛书本。中华书局出版。皆有专书;政治思想史、哲学史、文学史之类,间有论及,而世多有其书,故并不纂集。
十三、近人对论衡颇加寻绎,揉和全书,序累论列,观其词义,信有善者,然所理释,难免附会今古,穿凿东西,兹并不取。胡先生王充的论衡一卷,抉要钩玄,将仲任辩证方法、思想体系、时代背景揭示读者,故为转载。
十四、集录史乘及藏书家经籍目录诸志,成版本卷帙考一卷。诸本先后相承,渊源可考。其善本见存者,幸可得之来日。
十五、诸本前序后跋,并为移录,成旧序一卷。虽颇有浮词,而版本源流,及对仲任毁誉背向,于兹附见,故存之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