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能够"开出"民主与法治吗?
这个问题在新加坡儒学会议上一再出现,赞成与反对之双方歧见甚深,无法协调。即使获得了协议,也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这在根本上涉及事实问题。
为什么要求儒家"开出"民主与法治呢?因为民主与法治是可欲的,"可欲之谓善",凡是善的东西儒家都可以而且应该开出,因为儒家掌握了人的本体,立乎其大者,断然没有理由开不出西方可以开出的东西。
事实上呢?今日自由国家所追求的民主与法治,从形式到内涵,是如假包换的西方产物。那么,为什么是西方开出了民主与法治,而不是儒家开出呢?当然,儒家也许可以开出,只要你再给它一百年时间;不过,一百年恐怕太长了,恐怕我们早就被历史淘汰了。
如果面对上述事实,还要为儒家辩护的话,大概只有以下三途。第一,承认西方文化有其独到之处,可以在事实上领先开出令人可欲的民主与法治;第二,儒家思想与民主法治是"相顺"的,而非"相逆"的,因为只要机缘凑巧就可以自行开出,不然就算是向西方学习,也并不违背儒家的精神;第三,西方的民主与法治虽有优越性,但也带来一些后遗症,因此现在更需要儒家来对症下药,化解困境。
以上三途各有理据,并且彼此之间并不冲突,可以合而观之。首先,西方文化当然有其独到之处。我们不必像《河殇》影片的解说文那样,以西方为海洋文明,中国为内陆文明,然后肯定前者优于后者;这种黑白二分的决定论是无法自圆其说的。民主与法治在西方经过长期的实验,付出重大的代价,才得到初步的成功;如果追溯根源,则希腊的人文理念、罗马的法律本位,以及基督教以上帝为人类天父的信仰,都有某种程度的孕育作用。
其次,儒家思想与民主法治的原理,基本上是相顺的。譬如,孟子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以及"得乎丘民而为天子"之类的话,充分肯定了民本理想。这种理想与"民有、民治、民享"相顺,是不辩自明的,但是谈到付诸实践,则秦汉以来两千多年的历史证明了它并未成功。至于法治,则儒家反对的是"人君密用之术",而不是衡情度理之法,同时再往上提升,以德治与礼治来补其不足。孟子所谓:"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乃颠扑不破之语。孔子所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放在今天社会来看,照样是至理名言。
由此接到第三途,就是儒家能否对治西方式的民主与法治所带来的后遗症?这个问题如果简单回答"能或不能",都没有太大的意义。理由有二:一、儒家不是万灵丹,更不是救火队,如果社会出了问题,儒家不可能也不必要提供急救的药方;二、儒家讲究修身,由个人自己开始克己复礼,逐渐及于家人、亲友、同事等,这是从根本上化解人的问题,人若没有问题,社会自然也就没有问题了。因此,儒家未曾开出民主与法治,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西方缺乏儒家这种人文关怀,也不是什么致死之疾。双方互相学习,才是文化交流之道。孔子说过:"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我们还是老老实实向西方学习民主与法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