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日记(11)

给没有收信人的信 作者:陈乐民


何兆武作《上学记》,说他与邹承鲁都不佩服冯友兰。此学生议论老师常有之事,何足以此“空评”耶?何因此而受推崇,亦其一幸也。臧否人物,实易事尔。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周二

皇权制度(一)

对中国的“皇权”制度作一番历史考察,是王毅的一项有现实意义的研究。王夫之曾有“百年之害,承千年之弊”的话。毛主席有“秦始皇加马克思”之“誉”或“喻”。

皇权制度的“皇”本人可能是柔弱的,也可能是只好声色犬马的顶极花花公子,也可能是李后主式的亡国之君,也许是“刘项原来不读书”的痞子……这都不要紧,只要制度建立起来而不受到能推翻它的挑战,则“皇权制度”是动摇不了的。因为专制的灵魂及其各级专制工具会保证性质不变。王毅的书最重要的便是写出了这灵魂和保证这灵魂附体的各级专制工具。朱洪武制定的家法国法不仅没有三世而斩,而是代代相传,代有创造。宦官一条线,在这条线上缀着东厂、西厂、锦衣卫。京戏《法门寺》中的刘瑾,当了皇太后的干儿子,封为“九千岁”,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管到庸官县令赵廉,似乎做了件“好事”,殊不知却表明他管得多宽。刘瑾的几句水调“定场诗”:“四海腾腾庆升平,锦绣江山咱大明,满朝文武尊咱贵,何必西天拜佛成。”文字粗俗,倒描绘了皇权制度的炙手可热。

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周四

皇权制度(二)

皇权制度的缜密和韧性,是中国历史的一大特色。王毅把中国的皇权传统与西方的宪政传统相对照。中国从秦政以后形成的“传统”,两千多年,很难动摇,影响深长(“清承明制”,康有为的话)。看看今天的电视节目,包括一些广告节目,皇帝的生活方式时时正面地展示给屏幕前的观众。观众并不因此想到皇权问题。焦晃说他不再演帝王了,不知他是怎样想的。西方(欧洲)也有过皇权,但时不时要受到挑战,到英国出现了《大宪章》,此后便有了新传统。欧洲社会在十三世纪以后就已经逐步走到了中世纪的尽头。王毅在第七页引汤普逊的话,着重说:“一二五 年至一二九一年短暂的四十一年间,重大事件同时绽生,犹如万炮齐发,击碎了封建鼎盛时代的社会制度,致使欧洲各地由秩序处于土崩瓦解之中。”(爱德华一世)

之所以提出十三世纪的后半叶,因为那是英国《大宪章》诞生后“议会”制度化开始形成的时期。这无疑是英国、从比较长远而言是西欧的宪政史的起点,因此有很重要的意义。它因此也被看作国民自由和人权的起源(宪政的要素是权利和自由)。欧洲的封建制首先在英国体现为权利的分割:国王与贵族分权,君主与教会分权,相应地出现了财产的分权和司法的层层分割。于是中世纪的分权与分割,作为一统皇(王)权的对立观念,便自然而逻辑地产生了“自由”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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