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节(1)

每个人都死了 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


我被警方询问了很久,先是那名接到九一一报警电话赶来的穿制服的警察,接着是一名便衣。我根本记不得他们问了什么以及我回答了什么,因为询问过程中我一直处于意识不清的状态。我一部分的心思拼命地想集中,以接收耳边所不断响起的各式话语,听清楚别人问的问题以及我嘴里说出的回答。其他部分的我则漂浮而去,穿过时光隧道,想象出一个不一样的未来,一个“如果可能”的未来,一个因为我做了不同的事而让吉姆仍然好好活着的未来。

我十一二岁时,曾被一只棒球击中前额,整整的一天时间都带着轻微的脑震荡在漫步游走。现在的感觉就像当时一样,好像周围包裹着一层厚厚的羊毛,陷身在浓雾里,我没真正接收到什么外来的信息,就像做梦一样,只是把这一切直接铭印到记忆深处,混乱,模糊,而且支离破碎。

浓雾散去时已是九点四十五分了,我看着墙上的时钟,这里是中城北区分局二楼的一个正方形房间,我模糊地记得自己坐上一辆蓝白相间警车,被带到这里。其实这段距离步行就可以了,这个分局在第八大道西边的第五十四街上,离幸运熊猫非常近。

我想这整个分局的人一定都知道幸运熊猫这家餐厅。警察很奇怪,都喜欢吃甜甜圈,但他们也同样动不动就进中国餐馆,因此该分局的警员一定有不少人是幸运熊猫的老主顾。这让我那个“如果可能”念头又多了个一个可能性,为什么不恰巧有两个穿制服的警察当时也去用餐?这样的话,那名杀手只要看上一眼下就会走了。

九点四十五分,这是事发后到现在我第一次注意时间。我和吉姆见面是六点半,我们谈了大概一两分钟,我去了厕所,上了厕所,然后从里面冲出来……

之后三个小时就这么不见了,仿佛不曾存在一般,完全不见了。我一定在这里站了或坐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等着有什么事发生,等着有人来告诉我需要怎么做,我八成表现得极为合作,完全没有知觉。时间这样流逝,也不觉得烦躁或难受了。

“马修吗?这儿,为什么不坐下来呢?我们得再重来一遍,之后你就可以回家休息了。”

“没问题。”我说。

这位探员叫乔治?威斯特,瘦得骨骼突出。尖鼻子尖下巴,留着一副精心修剪的胡须。他是那种毛发又黑又浓的人,我猜他今早起来一定刮过胡子,但现在又需要再刮了,这他自己也知道。他习惯性的会摸摸自己脸颊或下巴,用手指划过毛喳喳的腮帮子,好像随时检查自己是不是又该刮胡子了。

此人年约四十,五英尺十英寸高,深棕色的头发,同样深棕色的凹陷眼睛。我留心并记住了这一切,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不会有人要我描述负责办案的探长是什么样子,他们只会要我描述凶手,但这一点我完全帮不上忙。

“很抱歉耽搁你这么久,”威斯特说,“但你知道操作程序就是这样,你也当过警察,对吧?”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了。”

“我好像在局里见过你,你和乔?德金很熟,不是吗?”

“我们认识多年了。”

“现在你你为自己工作。”我掏出皮夹,给他看我的执照。“不,不用,”他说,“你以前就让我看过。”

“这种事不容易记得住,包括你出示过什么证件,还有出示过给谁看。”

“是啊,每个人好像都想弄清别人的底细,这样的经验累积下来,很容易会让你有自动出示证件的习惯。你一定累坏了吧。”

是吗?我自己没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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