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成为研究文化碰撞的人类学学者,学生们就应该熟知 “文化融合”以及“文化帝国主义”这两个术语,至少熟悉它们所指的概念。我所考察的教科书中,没有一本提到这些术语,其中的大多数对于文化的演变过程都讲得很少,只有一点除外,那还是关于大平原印第安人的马文化。因此,这种文化看来与众不同。在最好的新教科书中也欠缺分析,它们没有论述融入全球经济的重大意义——融入全球经济有助于解释为什么欧洲人有时与土著人互相交易、一起生活,另一些时候又攻击他们。没有哪本教科书讲到文化碰撞是如何夺去了土著美洲人的传统技艺。
美洲社会在遭遇白人时发生了变化。同样,欧洲人的社会在遭遇土著人时也发生了变化。教科书完全忽略了文化的双向调适过程的方面。相反,他们对于印白关系的理解,受到“边疆”思路的支配。教科书把这一文化过程说成是白人(以及黑人)定居界线的移动过程——印第安人在一边,白人(以及黑人)在另一边。在教科书所描绘的历史中,除了波卡洪塔斯和斯宽托这两人的事例,除了白人不断向西驱赶印第安人,土著人与欧洲人并没有怎么相遇过。事实上,白人与土著美洲人在今天美国的所在地一起工作,有时还一起生活,争争吵吵,从1565年第一批西班牙永久居民,到1890年苏族人与阿帕契人自治的终结,达325年之久。
“边疆”指的是某种边界线,用这一术语来描述文化交流过程是有失公允的。接触,而非隔离,才是通则。“边疆”还把观察者置于东部城市,从那里看,边疆属于“外地”。“最先到来的究竟是什么?是文明,还是野蛮?”教科书的作者们似乎没有遇到过这一狡猾的问题。回答是文明,因为,只有“文明的”头脑才会把那些与森林、作物、动物相伴为生的土著农夫、渔夫、采集者以及猎人定义为“野蛮人”。把远离欧洲人安全控制的区域称为“边疆”或“蛮荒地带”,巧妙地使得那些区域成为外族。这种观念在本质上是一种 “欧洲中心论”,并且使非城市居民——无论是土著还是非土著——的活动被边缘化了。
在彼此交流的人群中,存在着惊人的文化多元性。1635年,“在新阿姆斯特丹的定居者中,可以听到16种以上的语言”,人们操着北美、非洲和欧洲的不同语言。1794年,文化碰撞的区域延伸到“中西部”的东部地带时,仅一个叫做格雷兹的俄亥俄北部小镇,就有肖尼族人、迈阿密族人、特拉华族人等数百名印第安人,有英国和法国的商人和工匠,有一些南蒂科克人、切罗基人和易洛魁人,有少数非裔美洲人,还有被俘的白种美洲人,以及与印第安人联姻或被印第安人收养的白人。格雷兹还在节日上呈现出真正的多元文化性,有“滋润的星期二”、圣帕特里克节、英国女王诞辰日,以及各种印第安节日。1835年,当文化碰撞的区域逼近西海岸时,约翰·萨特经墨西哥当局的允许,征募土著美洲人收割小麦,创办酿酒厂、织帽厂、毯子公司,并构筑要塞(今萨克拉门托)。萨特从俄国商人那购得制服,又从欧洲招募军官,组成了一支200人的印第安人军队,他们穿着沙皇俄国的军服,由德国人指挥!
我们的教科书还剔除了“边疆”生活在种族和文化上的多元性。布尔斯廷与凯利告诉我们:“约翰·萨特建造的那个要塞是当时社会生活的焦点。”但他们根本没有提到,“社会”主要由印第安人组成。《美国历史》有一整页都是介绍萨特的那个要塞,但仅仅把土著美洲人说成是敌人:“他渐渐建成了一个防御小镇,把它叫做‘萨特要塞’。整个辖地被厚厚的、18英尺(大约6米)高的城墙包围着,墙头架设大炮,以防止那些不友好的印第安人的攻击。”从这一论述中,没有人会推论那个堡垒是友好的印第安人“建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