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渴望拥有和谐温暖的家庭,但家人之间难免也会有冲突,如果冲突没有适当处理,一旦累积或扩大,常常会造成彼此的伤害。离异父母除了两地分居导致情感疏远等等原因外,经济的冲突、分工的冲突,彼此的个性、生活习惯等等差异,同样也可能导致父母的离异或长久分居。
留守孩子遭遇父母离异,虽是雪上加霜,转念一想,父母的离异留给孩子的沮丧与忧伤,其实有如孩子本不愿接受的其他命运一样,它来了就是来了,不管孩子是否为迎战它做好充分准备,不管孩子是手无寸铁还是刀枪在握,他只能拼着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来面对。所以,当孩子父母正在选择或最终选择了离异,作为家庭代管家长和学校,在督导父母妥善处理好相互关系,共同承担起抚育儿女的责任外,我们是否还应该这样告诉孩子:父子母子亲情是不能因为父母的离异而割断的。父母离异也好,分居也好,他们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我们是否可以这样告诉孩子:当父母冲突发生时,作为子女必须在尊重父母的原则下,尝试着减轻并化解父母的矛盾。如果父母婚姻是怎么努力也挽回不了,婚姻关系不得不结束了,我们得劝父母双方好聚好散。不管是为人子女或者父母,每个人都应保持良好的心态,减少家庭的冲突,维持家庭长久的和谐。我们是否可以这样告诉孩子:就像孩子们在成长过程中会常常犯错一样,父母并不是长大结婚生子之后,就自然能扮演好丈夫、妻子或父母的角色的,很多问题都需要父母在实践中去学会解决。所以对于在婚姻中不成功的父母,对于离异的父母,我们更应学会宽容与善待。爱父母是孩子的权利,更是孩子的义务,假如孩子不能像爱父亲那样爱母亲,那么,就让孩子学会像爱母亲那样去爱父亲吧。
总之,我们可以这样告诉孩子:舍弃一切怨与恨,心底就会有一朵永开不败的亲情花,温暖他生命的四季。
“妈妈把爸爸毒死了,政府把妈妈枪毙了,
我和弟弟成孤儿了,不偷不抢怎么活?”
这个小男孩,叫春春。相对上面几个孩子来讲,家里出事前春春的生活是相当幸福的。春春的父亲在外面打工,能干的母亲留在家里照料春春兄弟俩和庄稼,日子过得还算平静。可不幸的事还是降临在他的头上。先是莫名回乡的父亲突然死亡,随后母亲也被警车带走了。后来春春才知道,原来母亲一直根本不同意父亲外出打工,父亲执意外出后,不仅长期不归,而且少有钱回。不堪劳作之苦的母亲在家乡有了相好的男子,提出要与父亲离婚,父亲却死活也不答应。万般无奈之下,母亲买来老鼠药,将父亲骗回家,毒死了父亲。母亲被执行死刑时,春春十一岁,弟弟只有九岁。父母双亡后,刚开始,在好心的乡亲帮衬下,春春兄弟还算是过了两个月有吃有住的日子。后来,政府给的吃完了,亲戚乡邻也不可能长期照顾他们,春春有了上顿没有下顿,无奈带着弟弟开始上街讨饭吃,后来讨不着便偷,偷不到就抢。由于春春没有到负法律责任的年龄,派出所也只好抓了又放,放了又抓。
“妈妈把爸爸毒死了,政府把妈妈枪毙了,我和弟弟成孤儿了,没人管了。我不偷不抢我怎么活?”笔者在当地调查时,几个月没有出现过的春春嘴上叼着支烟,腋下拄着一根拐杖,一脸伤痕地又出现在乡亲们面前。妇女主任说,这副模样,怕是偷东西又被人捉到,被人打了。“作孽呀!”妇女主任摇头叹息。
意外伤害:无处逃避的厄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可在现实生活中,年轻父母纷纷外出,留下照管孩子的却大部分是没有监护能力的隔代老人。留守儿童一般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有的干脆把孩子托给邻居朋友照顾。无论是哪一种情形,他们的生活境遇都远远不如在父母的监护之下。留守孩子因得不到应有的监护和正确的引导,出现安全、健康、教育等方面的问题,甚至导致人身伤亡等悲剧的事情也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