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建军风波 二

金戈铁马辛弃疾 作者:赵晓岚


辛弃疾在任湖南安抚使期间所做的“弭盗”工作,在史料中找得到记载的有下面几项:

一是抓民生。淳熙七年春天,湖南的永州、邵州、郴州三地发生饥荒。一般的方法,就是国家开仓发点救济粮了事,但辛弃疾想得长远。他提出,现在溪流不通、水利运输很不方便,政府在赈济的时候,可以大量招募民工去兴修水利,用粮食作为报酬,这样一举两得,既帮助当地百姓度过了饥荒,又加强了农业的基础建设。报告递上去,很快就得到了批准。最后,国家付出了十万石的储备粮,老百姓的饥荒缓解了,一批水利工程也在当年就投入了使用。

二是抓教育。湖南与两广相邻,是少数民族杂居的地方,民风剽悍,几次起义都发生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辛弃疾以及当地一些官员都觉得,在这种地方,光采用强硬手段压服是不行的,必须同时采用一些“软”手段。什么“软”手段?就是在当地开办学校,让少数民族学习汉族文化,灌输一点忠君爱国的儒家思想,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吹点“以德服人”的风。为此,辛弃疾又向上面打报告,在郴州宜章和桂阳军临武两个地方设立了县学,专门教育峒民子弟。

三是弹劾贪官。辛弃疾在《论盗贼劄子》中曾公开跟贪官污吏宣战,他说:“自今贪浊之吏,臣当不畏强御,次第按奏,以俟明宪。”意思是从今以后,只要看到贪官污吏,我不怕有多强有多硬,都会一一弹劾他,让他接受法律的审判。他这个“反腐败”的宣言可不是光打雷不下雨或者是只打苍蝇不打老虎。据《宋会要·职官》的记载,淳熙七年,他辖区内的知桂阳军赵善珏上任没多久,被发现有贪占百姓租赋等行为,辛弃疾毫不客气地上奏弹劾,将这位地级领导罢了官。

四是打击豪强。对于湖南当地的豪强势力,辛弃疾也注意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抑制。当时,湖南许多地方都建有“乡社”,一般由几百家联合而成,原本是为了缉捕盗贼、维护地方治安的民兵组织,由各乡的豪强地主统领。由于缺乏适当的管理和限制,这些乡社有的蜕化成了豪强地主欺压百姓、甚至跟政府叫板的黑恶势力,反倒造成了严重的治安问题。声势之大,连南宋朝廷都被惊动了,有人建议将这些乡社全部废除。但辛弃疾认为,乡社有好有坏,又处在深山穷谷之中,如果全部解散,难以执行到位,而且还可能激化矛盾,引发豪强的反抗,造成不可收拾的局面。因此,他建议采取将乡社化大为小的方法,大的不超过五十家,小的减半,同时将统领权交给各地的县令,并对乡社的兵器实行严格的管理。宋孝宗采纳了辛弃疾的建议,从而使这一棘手的问题得到了顺利的解决。

这些“弭盗之术”的施行,使湖南一路的治安问题有了很大的改善。不过,辛弃疾一向以“将种”自命,在北方曾经有过“壮岁旌旗拥万夫”的战斗生活,来南方后又曾亲自率兵平定了茶商军,因此,他对于“平盗之兵”其实也是相当重视的。而且,湖南之所以一再发生民变、暴动事件,跟当地武备空虚,地方部队缺少战斗力,不能进行有效的威慑和镇压也有关系。因此,当辛弃疾在民生、吏治等工作中干出了一定成绩,局面基本稳定下来之后,他便向朝廷提出:在湖南建立一支精锐的地方军队,取名叫做“飞虎军”。

然而,让辛弃疾想不到的是,建军这件事情,既成为他一生中的得意之作,替他赢得了不少的掌声,同时又惹出了一连串的风波,在他的仕途中埋下了“暗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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