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有这样的名声,并不代表辛弃疾在湖南就一定做过这样的事情。唐代白居易曾写了一首诗说: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礼贤下士时。若是当时便身死,千古忠佞有谁知? (《放言五首》之三)
这几句诗的大意是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辨识一个人的好坏,要长期考察,用事实验证。诗中举了周公和王莽这一正一反两个例子。周公名字叫做旦,是周文王的儿子,周武王的弟弟。武王死后,继位的周成王还在襁褓中,因此朝政实际上是由周公主持。这时,周武王的另外两个弟弟管叔、蔡叔图谋不轨,就四处散布流言说周公欺负周成王年幼,想要取而代之,一下闹了个满城风雨。对此周公虽然恐惧担忧,但最终顶住了压力,继续以“摄政王”的身份辅佐周成王,平定了管叔、蔡叔的叛乱,稳住了周王朝的局面。当周成王长大以后,他又将权力全部交了出去,恭恭敬敬地当起了大臣。而王莽的情况与周公恰好相反。王莽是西汉末期的一个皇室外戚,汉平帝九岁即位,王莽也当上了辅政大臣。他最初的表现非常低调,这也不敢那也不要,礼贤下士,周济穷人,赢得了朝野的一致赞美。但这么一个人在后来却篡位当了皇帝,建立了一个短命的朝代——“新”朝。因此白居易说,“若是当时便身死,千古忠佞有谁知?”——如果周公和王莽分别死在他们遭受流言攻击和有着礼贤下士的名声的时候,那么这两个人的忠和奸千古之下有谁知道呢?既然一时的流言和名声不能作为评判某一个人的标准,那我们对待辛弃疾,自然也应该“不看广告,看疗效”,不能根据他以前有“残酷好杀”的名声,就认为他在湖南期间也曾挥起屠刀,不问青红皂白向老百姓的头上砍去。尽管缺乏他在湖南做安抚使时如何施政的详细历史记录、档案材料,但综合现有史料,我们至少可以确定两点:
首先,辛弃疾在湖南的施政理念是“以惠养元元为意”(《论盗贼劄子》),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要给老百姓实惠,让群众过上好日子。这虽然是他在湖南转运副使任上向宋孝宗谈怎样根治盗贼时所提出来的,但宋孝宗既对他的话进行了肯定,又让他当上了湖南安抚使,显然是有要他施行这个理念的意图。因此,我们很难想像,辛弃疾当了安抚使后,会马上翻脸不认账,说一套做一套。从他赈灾救荒,兴修水利,弹劾贪官,加强乡社的管理,抑制地方豪强势力等措施来看,他是确实为老百姓办了不少好事、实事的。
其次,在辛弃疾当安抚使期间,湖南没出现过农民起义以及其他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所以他即使要对普通百姓大开杀戒也没有个由头。在《宋史·辛弃疾传》中,有“盗连起湖湘,弃疾悉讨平之”的记载,不过,这是写《宋史》的人误解了辛弃疾的《论盗贼劄子》的说法。辛弃疾在《论盗贼劄子》中列举了近年以来发生的“李金之变、赖文政之变、姚明敖之变、陈峒之变”和当时刚发生的“李接、陈子明之变”,这一系列起义都是在湖南及邻近地区,但是其中只有赖文政是辛弃疾亲自讨平的。“陈峒之变”时辛弃疾虽已来到湖南,但他做的是转运副使,负责平盗的是安抚使王佐,辛弃疾顶多做了一点后勤工作。辛弃疾接替王佐做安抚使后,湖南没有发生过“盗贼”的历史记录。因此,《宋史》说辛弃疾在湖南连续讨平了几起“盗贼”是错误的,他不可能因为“平盗”而去大量杀人。
由以上两点,我们可以知道,辛弃疾在湖南既没有使用“重典”杀人立威的主观意图,也没有“乱世”的客观条件,所以说他在湖南“敢于诛艾,视赤子犹草菅”同样也缺乏事实支持,很可能只是因为他以前的名声而产生的流言,属于“名人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