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9)

龙文身的女孩 作者:(瑞典)斯蒂格·拉森


“我懂你的意思。还有什么吗?”

“他写了两本书,一本关于阿波加案,另一本叫《圣殿骑士团》,三年前出版,是关于财经报道。我没看过这本书,不过从书评看来似乎颇有争议,在媒体引发不少讨论。”

“钱呢?”弗洛德问。

“他不是很有钱,但也饿不死。所得税申报书附在报告里。他银行里大约有二十五万克朗,包括一笔退休基金和一笔储蓄存款。他另外一个账户里约有十万克朗,专门用来支付工作、旅行等费用。他有一间合作公寓,在贝尔曼路,六十五平方米大,房贷已经付清,没有借贷或负债。他还有另一项资产,位于群岛间的沙港。那是一栋二十五平方米的小屋,装潢成夏日水边度假屋,就在全村最美的角落。很显然是他的一位叔伯在四十年代买的,当时一般普通人还有此能力,最后小屋就落到布隆维斯特手中了。他们将家产平分,所以他妹妹分得双亲在小埃辛根的公寓,布隆维斯特分到小屋。我不知道小屋的现值多少——肯定有几百万,但话说回来,他好像没有出售的打算,而且还常去沙港。”

“收入呢?”

“他是《千禧年》的所有人之一,但每个月只领一万二左右的薪水,其余收入则来自撰稿的工作,数目不固定。三年前他忙了一年,约莫赚了四十五万,去年撰稿却只赚进十二万。”

“除了律师费等等,他还得缴十五万的税。”弗洛德说:“我们就假设总金额不低吧。而他入狱期间也会有损失。”

“也就是说他将会变得一文不名。”莎兰德说。

“他诚信如何?”

“这可以说是他的信任资产。他的形象就是坚定捍卫道德、与商界对抗,他也屡次被邀请上电视作评论。”

“现在被判了刑,这项资产恐怕所剩无几了。”弗洛德说。

“我不敢说我百分之百知道一名记者必备的条件,但经过这次挫败,大侦探布隆维斯特要想得到新闻大奖恐怕遥遥无期。这回他笑话可闹大了,”莎兰德说:“我可以发表一点个人意见吧……”

阿曼斯基听到这里睁大了双眼。莎兰德替他工作这么多年,从未针对任何私人调查发表过任何个人意见。她只在乎赤裸裸的事实。

“检视温纳斯壮事件的真相并不在我的任务范围内,但我确实留意了整个审判过程,也不得不承认我真的大吃一惊。整件事都不太对劲,而且实在……以布隆维斯特的作风,根本不可能发表这么离谱的东西。”

莎兰德挠挠脖子。弗洛德表现得很有耐心。阿曼斯基则不确定是自己看错了,或者莎兰德的确不知该如何继续。他所认识的莎兰德从来没有不确定或迟疑过。最后她似乎终于下定决心。

“就当我们私下聊聊……我还没有认真研究过温纳斯壮的案子,但我真觉得布隆维斯特是被人陷害的。我想这件事里头一定有什么和法院判决书所写的截然不同的东西。”

眼前的律师以锐利的眼神打量着莎兰德,阿曼斯基也注意到打从莎兰德开始报告,直到此刻客户才显露出真正感兴趣的神情。他暗暗记下弗洛德对温纳斯壮案有一定程度的兴趣。不对,阿曼斯基立刻转念,弗洛德感兴趣的不是温纳斯壮案,他是在听到莎兰德暗示布隆维斯特可能遭人陷害时才有了反应。

“你这话怎么说呢?”

“这是我个人的猜测,但我敢肯定他上了某人的当。”

“为什么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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