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为结婚祷告一辈子吧(10)

一辈子做女孩Ⅱ:承诺 作者:(美)伊莉莎白·吉尔伯特


离婚,曾经在西方社会极其罕见的现象,从19世纪中叶开始大幅增加,几乎就在人们开始根据爱情来选择自己的配偶之时。自从婚姻变得越来越缺乏“制度化”(建立在更广大的社会需求的基础上)和越来越“个人化”(建立在你的需求之上),离婚率也随之日益增长起来。

这样的说法看起来有些巧合,却是真实的。因为这里有我在整个婚姻史中见到的最有趣的现象:在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每时每刻,只要保守文化被更具活力的文化所替代,只要那里的人们不再包办婚姻,而是开始按照爱情的标准来选择自己的配偶,离婚率就会节节攀升。你甚至可以为它制定一个时间表。(举例来说,现在你可以在印度看到这样的事)

当人们大声疾呼让爱为婚姻做主之后五分钟,只要爱情不再,他们就会开始要求离婚的权利。而后,法院也将允许人们离婚,因为迫使曾经相爱、现今却相互厌恶的两个人继续绑在一起是一种残忍的行为。(“如果你痛恨一对夫妇的行为,并且打算制裁他们,你可以送他们去做苦役,”乔治·萧伯纳曾经断言,“但是千万不要让他们天长地久。”)当爱情变成婚姻的主导之后,法官们也更加同情那些悲惨的爱人,也许是因为个人经历使他们明白,失败的爱情会带来怎样的痛苦。1849年,康涅狄格州的一位法官裁定,人们有权利终止自己的婚姻,理由不仅可以是受到虐待、被冷落或者通奸,甚至是认为自己过得不幸福也行。“上述行为破坏了当事人追求幸福的权利,”那个法官宣称,“从而造成婚姻关系的破裂。”

这是一个真正激进的声明。人类在漫漫的历史上不断地幻想,期望用婚姻来建立一片幸福的乐土。你也许会认为,这个概念的出现必然会导致一种如婚姻研究员芭芭拉·怀特海德所说的“意兴式离婚”,即人们走出婚姻的围城,仅仅是因为他们的爱情结束了。在这种离婚中,没有哪一方出现了问题,也没有人感觉到被欺骗或是背叛,只是浪漫的爱情故事已经变味了,离婚成了表达失望的唯一途径。

我很清楚怀特海德说的是什么意思,当我第一次离婚的时候,正是那种所谓的意兴式离婚。当然,如果你面临着真正的悲惨情况,你很难说自己“仅仅”是不快乐。比如,你不能说自己“仅仅”在几个月的时间里以泪洗面,或者“仅仅”躲在家里,感到自己仿佛被活埋了一样。不过说真的,我必须承认,我和前夫分手“仅仅”是因为我们的生活已经一塌糊涂。这么说也就表明了我正是那种现代意义的妻子。

而这种从金钱主导到情感主导的转变,也在日积月累当中逐渐削弱着婚姻的架构,因为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就如同爱情本身一样的脆弱。斐利贝和我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同舟共济的关系。简单地说,我不需要像几百年来女人依赖男人那样依靠他。我也不需要他来保护我,因为我生活在这个地球上最安全的城市里。我不需要他为我提供金钱,因为我一向自食其力。我不需要通过他拓展我的人脉关系,因为我有自己的朋友、邻居和家人。我不需要他给予我“已婚女士”的合法身份,因为在我的意识里,更加尊重未婚的女性。我不需要他成为我子女的父亲,因为我根本也没想成为一名母亲,即便我真的打算要孩子,医学技术和自由的社会允许我通过其他方式拥有一个孩子,并且自己把他抚养成人。

那么我们剩下什么呢?我为什么会需要这个人呢?也许只是因为我碰巧很迷恋他,因为他的陪伴让我感到快乐和安慰,因为就像一个朋友的祖父曾说过的那样:“有时候一个人活着太难了,而有的时候一个人的日子又太好了。”斐利贝也是一样:他需要我仅仅是需要我的陪伴。看起来还有很多原因,其实没有,那只是爱的缘故。爱情基础上的婚姻与家族婚姻和金钱婚姻一样,并不能保证两个人天长地久。任何基于神秘因素作出的选择,最终仍将因为同样神秘的原因而被遗弃。天堂地狱,皆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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