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一篇有关员工“超时加班”问题的报道,台湾首富郭台铭所控制的台湾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创办的富士康集团旗下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的两名记者提出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索赔,并已要求相关法院查封、冻结了两名记者的个人财产。
因为涉及媒体,涉及公众最关心的血汗工厂、言论自由等重大问题,因而,这一司法事件迅速地膨胀为一起公共事件,登上舞台的有四个主角:企业、法院、《第一财经日报》及当事记者,还有舆论,包括媒体舆论与网络论坛所反映的公众舆论。企业说,我要捍卫自己的声誉;法院说,我的立案程序没有什么问题;当事记者成为人们眼里的受害者和英雄。至于媒体与舆论,则愤怒地斥责企业,并对法院的立案程序之合法性、合理性表示深切怀疑。
后来,事态出现了戏剧性转变:富士康决定改为赔偿1元人民币,但坚持采取司法途径解决,控告对象追加上海《第一财经日报》。深圳中院随后也迅速解冻了之前因富士康申请冻结的翁宝和王佑的财产。如此出尔反尔,且速度转换之快,令人惊讶,也引起舆论的广泛嘲笑。
两位当事记者宣称自己获得了部分胜利,这可能言之过早。但舆论确实获得了胜利,富士康、深圳中院则已经成了铁定的失败者,不管最终审理结果如何。
不过,在笔者看来,整个事件中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这个角色在截止目前的事件中从来没有露过面,但它才是整个事件幕后真正的导演。那就是事发地政府。根据翁宝披露的信息,本次纠纷的两大当事人翁宝与郭台铭通过富士康一位来自台湾的高层曾经有过一定沟通,并约定在上海见面。但就在见面前的三小时,该高层称郭台铭有深圳市领导的招待而爽约。这一周之后,两位被告就收到了查封财产的公告,而该法院正是深圳本地法院。
这个情节,恐怕才是整个富士康事件的关键所在:富士康之所以成为媒体调查血汗工厂的标本、它之所以以一种骄横的姿态起诉一家主流财经媒体而法院也密切配合,民众之所以被富士康的狂妄诉讼激怒,秘密正隐含在这个很容易被人忽略的故事中。
企业与政府是一家人
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结构发生了一个非常巨大的变化,增长的推动力从中央政府转为地方政府,地方政府间展开了“为了增长的竞争”。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这正是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奥秘所在。
从此前经济增长的经验中,政府官员都知道,投资是实现GDP快速增长最简捷的途径。地方官员的这种知识来自计划经济时代的经验。中国经济在大多数时间是依靠投资推动的。企业的投资及经营业绩可以直接计入本地的GDP数据中,并成为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同时,在目前税制下,地方政府的税收主要依靠流转税,取自于企业活动,只要招引来投资并使企业开展营业活动,不论其是否赢利,都可以给地方政府带来税收收入。当然,招商引资也可以创造一定的就业机会,从而解决另一个在政府官员心目中较为重要的问题:社会稳定。
整个政府以经济增长为中心、政府推动经济增长又以招商引资为中心,这决定了,在劳工、市民与企业中间,政府必然是亲企业的。为了吸引和留住外商,各地政府软硬两手同时抓。硬件方面,政府出台了土地批租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企业因此获得大量显性与隐性补贴。软件方面,则针对投资者和企业的需求,改进政府服务,比如,改进政府审批程序。在几乎所有地方,投资者、企业家,尤其是外商,确实能够感受到一种“亲商、安商、富商”的政治与舆论气氛。
相比之下,民众、劳工的权利和利益则因此而被忽视甚至牺牲。确实,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决定了廉价劳动力的供应近乎无限,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力价格就可以被长期抑制在非常低下的水平。假如劳工的权利——包括结社权、罢工权——得到政府的公平保障,则进入现代经济部门的劳工可以通过某些合法手段,迫使企业提高其工资水平。
但是,一心追求增长业绩的地方政府在执行法律的时候,却不是公平的。在工人主张自己的诉求而与雇主发生冲突的时候,地方政府通常不向作为外来人口的工人提供行政与司法救济。这种权利匮乏,导致工人丧失与雇主讨价还价的能力,使其工资丧失上涨动力,其工作条件也无从得到改善。
这就解释了富士康事件中的一件怪事:国际、国内媒体反复报道该企业的劳工状况,但深圳本地劳动部门始终没有介入进行深入而彻底的调查,反倒是富士康的客户,美国的苹果公司派人进行了调查。
可以说,亲企业的政府必然造成某种“血汗工厂”,尽管其程度可能并不像外人想象的那样严重。追求利润确实是企业家的本分,为此,采取某些措施压低劳动力价格,也是合乎经济学逻辑的。但是,这种压低措施是有一个限度的,而这个限度需要由道德和法律来界定。道德的界定只能通过言论自由来进行,假如人们通过媒体的报道了解到,某家企业对待劳工的措施超出了正常人可以接受的界限,该企业难免面临舆论压力,而改变自己的做法。法律的界定则是政府的职责。假如政府不承担这一职责,一味地保护企业,而对劳工的诉求不闻不问,则企业很可能就会逾越法律设定的界限。如果此时又没有言论自由,则企业必然放肆地逾越人们认为合理、合法的限度,而以一种人们不能接受的方式对待劳工,即形成所谓“血汗工厂”。
不幸的是,在过去若干年,媒体与政府对企业的监督是软弱的。
媒体与法院、企业
为了增长,各地形成一套高效的增长主导型治理机制,一切公共权力与资源都被安排用于寻求本地经济高速增长。各级党委紧密围绕经济发展这个“中心”进行工作,各部门的工作都服务于“中心”。即使是党的纪律检查部门,也要紧密围绕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工作,服务于中心任务。党委也对政府、人大和政协进行整合,要求这些权力机构都围绕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工作,组合为统一的合力。为此,人大突出经济立法,积极发挥地方立法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上的重要作用。各行政机构也围绕着经济发展中心进行整合。地方政府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资源也被整合起来服务于增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也不例外。
同样,富士康事件的另外两个主角——媒体与法院——同样被整合进了政府主导的一体化的增长机制中。
首先,受地方政府控制的官办媒体必须奉行一种亲商政策。按照政府的要求,这些媒体与企业的正常关系是合作,而不是监督。官办媒体会大量报道、赞美政府的招商引资活动,宣传那些对本地经济增长作出了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企业家。企业家、企业就是地方媒体上最突出的主角。即使有所谓监督,通常也只是小骂大帮忙,只打苍蝇,不打老虎。假如地方官办媒体要想监督本地企业,尤其是对增长举足轻重的企业,必然会遭遇政府方面的压力。
随着媒体市场的初步放开,国内也出现了一些独立性略微增大的商业化媒体,这包括某些比较活跃的地方都市报,也包括《第一财经日报》这样的全国性报纸。他们出于另一种动机而采取了一定程度的亲商政策,即获得广告,毕竟,广告是他们的生命线。
当然,比较而言,这些商业化媒体的亲商色彩没有官办媒体那么浓厚。听起来或许有点怪异,商业化的媒体反而有一定社会责任感。这也许是因为,富有责任感的报道作为媒体市场上一种匮乏的产品,能够给媒体带来一定收益。正是这类媒体,比较积极地对于那些不良企业做了一些批评性报道。这一点,《财经》杂志最为典型。新闻界将此称为“异地监督”。
但是,这样的批评性报道会给媒体带来麻烦,尤其是一旦被诉诸法院,其败诉的概率是比较高的。原因在于,大多数自认为名誉遭到侵犯的企业在本地法院起诉媒体。中国的法院因为严重的行政化而高度地方化,尽管宪法要求地方法院统一执行全国法律,但法院在人、财物上受到地方政府控制。这些地方法院已经被地方政府整合进了实现地方经济增长的一体化机制之中。党政部门明确地要求法院为当地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法院不能不承担这一政治任务。这项政治任务在具体案件中,则可以有多种表现。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当企业与其员工、与消费者发生纠纷的时候,企业的权利通常会得到法院格外的照顾。而在媒体与企业的名誉权纠纷中,本地法院也通常倾向于保护本地企业的权益。
由此不难理解,在富士康案件中,为什么会出现某些漏洞与瑕疵。尽管深圳那家法院再三否认立案程序存在漏洞与瑕疵,但法学专家已经提出质疑。以法院应原告请求查封被告个人财产为例,杨立新教授提出:“作为法院,应当对原告的财产保全请求进行审查,对于一个新闻侵权的诉讼案件,无论怎样,也不会赔偿天价的数额,对此,法院应当有一个起码的判断。未经斟酌,就作出这样的财产保全裁定,法院是不慎重的。”张卫平教授也提出:“作为法院,应当思考一下,因记者履行职务所引起的名誉侵权案件,查封、冻结个人财产,究竟是为了保障判决的执行,还是把它作为满足原告基于对被告的一种威胁、一种临时性惩戒而采取的措施?”
正是这样的政治、司法与舆论环境,娇惯了企业,企业正常的权利膨胀为一种不受节制的特权。企业甚至滋生了一种骄横之气,对媒体的任何批评,都不愿容忍。
富士康的失算
但是,富士康大约没有注意到,近两年来,舆论与民众心态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大约从2004年开始,舆论就开始对过去十几年来的政经格局进行反思,对经济增长的经济与社会后果进行反思。公众对经济增长本身已经没有多大兴趣了,因为人们认为,经济增长带给自己的收益在递减,自己甚至要为增长付出权利与利益方面的代价。于是,当统计局官员或经济学家兴奋地预言,中国的GDP规模将在某年赶上美国,或者某地宣布自己已经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经济水平时,公众都笑了,媒体上的评论则是一边倒的批评。今天这个时代,人们关注的是正义,人们也渴望正义。
在这种社会心理背景下,企业、企业家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已经大变。在90年代,企业或许是英雄。到今天,在民众眼里,部分企业,比如垄断企业、得到政府照顾的企业,正在成为贪婪、无耻的化身。人们已经对官商勾结、权力与资本合谋深恶痛绝。媒体顺应民众的这种心声,也已经更愿意进行批评了。
面对这样的公众舆论压力,甚至政府也开始改变对企业的态度。政府官员之所以亲商,仅仅因为企业投资能给本地带来GDP增长,给政府官员增加政绩。归根到底,企业不过是官员实现其政绩最大化的一个工具。因而,在某个限度之内,政府会无条件地支持企业。但是一旦越过了这个限度,政府完全有可能抛弃企业。这个限度是由舆论与政治环境共同决定的。在民众普遍痛恨官商勾结、普通同情劳工、在高层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时候,政府对企业的保护就不会是无条件的。一旦企业把事情闹得不可收拾,政府官员就会果断地抛弃企业。而企业一旦失去了政府官员的支持,就会一无所有。
可以说,政府控制的一体化增长治理机制娇惯了企业家,让他们以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他们也确实曾经为所欲为,而当时,人们敢怒而不敢言。但是,当这套机制由于民情、由于政治环境的变化而出现裂缝的时候,企业就处于无人同情、无人支持的孤家寡人状态。
对于中国企业,尤其是那些曾经在一个地方叱咤风云、随意出入政府门庭的企业来说,这是一个困扰的时期,或许类似于20世纪之交的美国企业。企业觉得自己创造了财富,民众对企业的看法或许不完全理性。但是,企业恐怕需要反省,在利用政府特权而专横地对待员工、对待消费者、对待媒体的时候,又何曾是理性的?面对如今的民情,企业家需要学习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节制自己的行为,把自己与权力剥离开来。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容忍企业无视社会的基本价值和公众的基本情感,更不可能容忍资本与权力密切捆绑在一起,富士康事件或许可以把这一点教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