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在美国受民主思想的良好训练,回国加入《新青年》“圈子”,他仍坚定不移地维护学术自由讨论原则。他认为:
舆论家的手段,全在用明白的文学,充足的理由,诚恳的精神,要使那些反对我们的人不能不取消他们的“天经地义”,来信仰我们的“天经地义”,所以本报将来的政策,主张尽管趋于极端,议论定须平心静气。一切有理由的反对,本报一定欢迎,决不致“不容人以讨论”。胡适:《读〈新青年〉》,《新青年》第5卷第1号(1918年7月15日)。
然而陈独秀的回答很“悍”--
改良文学之声,已起于国中,赞成反对者居其半。鄙意容纳异议,自由讨论,固为学术发达之原则;独至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文学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与胡适相比,陈独秀更坚定更老辣地捍卫着新文化运动的基本方向。他言下之意什么都可以自由讨论,“独至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文学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一个“独”、一个“当”、一个“必”,足见陈独秀在原则上决不让步。“其故何哉”?陈独秀在上书中坚定地回答说:
盖以吾国文化,倘已至文言一致地步,则以国语为文,达意状物,岂非天经地义,尚有何种疑义必待讨论乎?其必欲摈弃国语文学,而悍然以古文为文学正宗者,犹之清初历家排斥西法,乾嘉畴人非难地球绕日之说;吾辈实无余闲与之作此无谓之讨论也。陈独秀:《答胡适书》,《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第31页。
后来胡适也被陈独秀“悍化”了。他曾说:“天下古今多少社会革新家大概多有头脑简单的特性;头脑太细密的人,顾前顾后,顾此顾彼,决不配作革命家。”“胡适自己常说他的历史癖太深,故不配作革命的事。文学革命的进行,最重要的急先锋是他的朋友陈独秀。”“陈独秀的特别性质是他的一往直前的定力”,“当日若没有陈独秀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的精神,文学革命的运动决不能引起那样大的注意。反对即是注意的表示。”胡适:《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第151-152页。
其实,五四时代是先秦之后又一个千载难逢的百家争鸣时代,各种主义纷纷登台表演与争锋。《新青年》同人无疑是一批雄辩之士,好辩之士,但并无话语霸权,他们往往是以越位半步的话语来争得自由讨论的机会与权利。实践证明,慷慨激昂往往是弱者的作派与表现。虽然陈独秀在新文化运动的基本方向上不容反对者讨论,而实际上办不到,有关争论始终未停息过。如即使有人提出文学不必革命,孔教不必排斥。“倘能持之有效,言之成理,记者当虚心欢迎之,决不效孔门专横口气,动以‘非圣者无法’五字,假君权以行教权,排异议而杜思想之自由。”陈独秀:《答佩剑青年》,《陈独秀著作选》第1卷第282页。再如“张厚载因为旧戏问题,和《新青年》反对,这事尽可以从容辩论,不必藉传播谣言来中作异己。”陈独秀:《关于北京大学的谣言》,《每周评论》第13号(1919年3月16日)。即使对白话文写作,陈独秀虽在大声疾呼,也不急于求成,容有个过渡时期。他在《答曾毅》信中说:“鄙意今日之通俗文学,亦不必急切限以今语。惟今后语求近于文,文求近于语,使日赴‘文言一致’之途,较为妥适易行。”陈独秀:《答曾毅》,《新青年》第3卷第2号(1917年4月1日)。在《答方孝岳》信中则说:“愚意白话文之推行,有三要件:首当有比较的统一之国语;其次则须创造国语文典;再其次国之闻人多以国语著书立说。兹事匪易,本未可一蹴而几[就]者。”陈独秀:《答方孝岳》,《新青年》第3卷第2号。
《新青年》同人从来不是一个“党同伐异”的圈子,他们“同党”内从来没停止过争论。胡适还没有归国,钱玄同就与他隔海打起了笔墨官司,几经回合,都见诸《新青年》,以致请陈独秀出来仲裁。钱玄同与刘半农也常拌嘴,刘半农有道:“我们两个宝贝是一见面就要抬杠的,真是有生之年,即抬杠之日。”陈独秀与胡适的论辩从相识到生命的终结,几乎从未停息,他们相克相生,时谐时庄。陈独秀说话有时不免偏激,令儒雅的胡适难堪,徒呼:“你真是一个卤莽的人!”“但是我究竟不深怪你,因为你是一个心直口快的好朋友。”他们共同的朋友汪孟邹有时也不免出来解围:“仲翁对于吾哥确是十分爱惜”,“但他说话偏激,哥素知其详,望勿介意,为幸为幸。”参见中国社科院《胡适档案》。陈独秀多经牢狱之灾,胡适每次尽力营救之。陈独秀、胡适同样也与蔡元培有分歧有争议。他们交往之道,有个令人神往的原则:既不以私交而损害真理,也不以真理而妨碍私交。
而胡适与蔡元培的“红学之争”更是中国近代学术史上的一则佳话。
1917年出版的《石头记索隐》是蔡元培的得意之作,也是旧红学索隐派的代表作之一。蔡元培在“索隐”中提出《红楼梦》的主旨是“吊明之亡,揭清之失”,研究方法是从“品性相类者”、“轶事有征者”、“姓名相关者”去推求。
胡适1921年发表的《红楼梦考证》,观点正好与蔡元培《石头记索隐》相反,胡适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描写的是曹家(贾家)“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对《红楼梦》的研究的正途是“考证”,而不应当是过去种种的“索隐”。
胡适以一篇《红楼梦考证》,创建了一个“新红学”派,颠覆了一个“旧红学”派,其功绩不可谓不伟大。而他颠覆的恰是以蔡元培为主要代表的“索隐派”。胡适曾严厉地批评了蔡元培《石头记索隐》的方法论失误。他在《红楼梦考证》劈头就说:
《红楼梦》的考证是不容易做的,一来因为材料太少,二来因为向来研究这部书的人都走错了道路。他们怎样走错了道路呢?他们不去搜求那些可以考定《红楼梦》的著者、时代、版本等等的材料,却去收罗许多不相干的零碎史事来附会《红楼梦》里的情节。他们并不会做《红楼梦》的考证,其实只做了许多《红楼梦》的附会!
这里似乎还客气,没有点蔡先生的名,只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来敲打。随着他考证的深入,笔锋一转就直指蔡元培了。胡适把蔡的《石头记索隐》作为“政治小说”说的代表作来分析。他说蔡先生这部书的方法是:“每举一人,必先举他的事实,然后引《红楼梦》中情节来配合。……我总觉得蔡先生这么多的心力都是白白的浪费了,因为我总觉得他这部书到底还只是一种很牵强的附会。”
胡适甚至称“索隐派”红学,是“谜学”,是“笨谜”,是“大笨伯”,出语不逊。他宣称要以自己的《红楼梦考证》,“引起大家研究”《红楼梦》的兴趣,能把将来的《红楼梦》研究引上正当的轨道去:打破从前种种穿凿附会的‘红学’,创造科学方法的《红楼梦》研究!”胡适:《红楼梦考证》(改定稿),《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第75、81、11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8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