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除了硬件外也要重视软件
不要只注意“房”而轻忽“地产”
本节先从“定义”与“构成元素”来介绍房地产,让读者认识房地产的“产品条件”,下一节将进一步介绍房地产的几个特质,这些特质是房地产与其他商品进行比较后得出的,可称为房地产的“市场条件”。
唯有充分掌握“产品条件”、“市场条件”后,人们才能清楚地认识“房地产是什么”,进而不再从单一层面,而能从多方面观察房地产;不再像无头苍蝇般找不到方向,而是明白各种替换选择的利弊得失,建立属于自己的“心中之尺”,并以此租房,或看房、选房、购房。
从定义上,房地产可拆解成三个部分,分别是“房”、“地”、“产”。“房”指的是“房屋建筑物”,“地”则指“土地”,“产”乃是“产权”。大多数购房者只注意房屋的部分,较为轻忽土地、产权的归属与权利义务规定,导致不少人辛辛苦苦找到了喜爱的房屋,买下后却纠纷不断。
一定要先了解繁复的土地法令
房屋建筑物可大致区分为现房、期房两大类。“现房”指“已兴建完成,可以使用的房屋”;“期房”则为“领有建筑执照即将兴建,或尚未兴建完成之房屋”。如果将现房再加以分类,则房屋建筑物可细分为新现房、二手房、法院拍卖房屋(简称法拍屋,含银行拍卖房屋,简称银拍屋)、期房四大类。
附带一提的是,本书所讨论供居住使用的房屋,包括独栋住宅、双拼住宅、连栋住宅、公寓(五楼以下,没有电梯的建筑物)、大厦(六楼以上,有电梯的建筑物)等,至于商业使用、办公使用、工业使用、公共使用或其他用途的建筑物,则不在讨论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