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在“五反”斗争中及其以后我们必须达到八项目的给各地的指示》,说明此次“五反”斗争所要达到的目的:
(一)彻底查明私人工商业的情况,以团结和控制资产阶级,进行国家的计划经济。
(二)明确划分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界限,肃清工会中的贪污现象和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现象,清除资产阶级在工会中的走狗。
(三)改组同业公会和工商业联合会,开除那些五毒俱全的人们及其他业已完全丧失威信的人们出这些团体的领导机关,吸引那些在五反中,表现较好的人们进来。
(四)帮助民主建国会的负责人整顿民主建国会,开除那些五毒俱全的人及大失人望的人,增加一批较好的人,使之成为一个能够代表资产阶级主要是工业资产阶级的合法利益,并以共同纲领和五反的原则教育资产阶级的政治团体。
(五)清除五毒,消灭投机商业,使整个资产阶级服从国家法令,经营有益于国计民生的商业;在国家划定的范围内,尽量发展私人工业(只要资本家愿意和合乎共同纲领),逐步缩小私人商业,国家逐年增加对私营产品的包销订货计划,逐年增加对私营工商业的计划性,重新划定私资利润额,既要使私资感觉有利可图,又要使私资无法夺取暴利。
(六)废除后账,经济公开,逐步建立工人店员监督生产和经营的制度。
(七)从补退罚没中追回国家及人民的大部分经济损失。
(八)在一切大的和中等的私营企业中建立党的支部,加强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