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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五反”(1)

大突破 作者:马立诚


“三反”、“五反”:“打退资产阶级猖狂进攻”

自1951年秋季起,由于财政吃紧而开展的增产节约运动在全国深入之际,各地先后暴露出惊人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问题。1951年11月,在保定召开的河北省第三次代表会议揭发出原天津地委书记、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刘青山,原天津专区专员、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的巨大贪污案,是一个著名例子。

刘青山1931年入党,枪林弹雨奋不顾身。1932年他被国民党逮捕,严刑拷打毫不动摇。张子善过去领导工人罢工,带头卧轨,被捕后在狱中带头绝食。然而,掌权之后,二人把自己领导的地区视为自家“王土”,宣扬天津地区只能有“一个领袖”、“一个头”,并且说:“天下是老子打下来的,享受一点还不应当吗?”

遂凭借手中权力,大肆贪污,骗取银行贷款,收受贿赂。二人贪污盗窃款总计 171.6亿元(旧币),给国家造成损失21亿元(旧币)。

刘、张二人并非个别。据华北地区统计,1950年全年处理腐败干部303人,

1951年上半年就增至531人。北京市第九区联合消费合作社132名工作人员中,贪污者39名,占总人数30%。第六区消费合作社132人,贪污者26人,占总人数26%。东北地区仅沈阳一地,在工商局所属各专业公司中,就查出3629人贪污。

除贪污之外,浪费之严重同样令人痛心。一些地方和部门管理混乱,机器损坏,物资霉烂;一些工程设计不周,停工返工。再加上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生活铺张,奢侈成风,导致大量国家财富付之东流。凡此种种,都与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密切相关。

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暴露的时刻,正值抗美援朝战争进行一周年。一年来,在战场上取得五战五捷,然而在财政方面给国家带来巨大负担,却是不争的事实。据1951年秋季匡算,该年财政支出将比原计划增加75%,其中军事费用为55

%。如果不想办法解决巨大的财赤问题,脆弱的经济形势就有可能发生大的动荡。因此,像刘青山、张子善一类“前方吃紧、后方紧吃”的现象,中央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有鉴于此,中共中央于1951年12月1日做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1952年1月4日又发出《关于立即限期发动群众开展“三反”斗争的指示》,犹如一道道紧急军令刻不容缓。

声势浩大、雷厉风行的“三反”运动在全国展开。

“三反”运动当时又被民众称为打“老虎”运动,分为揭发、处理、建设三阶段,历时半年。运动主要目标是“老虎”,即贪污1000元以上者(当时人民币含金量较高,寻常百姓家,月收入30块就能养活四五口人)。在第一阶段,文件、讲话、媒介铺天盖地宣传动员,各单位大张旗鼓“号召群众大胆地坚决地检举和揭发一切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行为”,责令嫌疑人限期交待。同时频繁召开各类型公审大会,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样板震慑嫌疑人。各单位攀比抓

“老虎”、打“老虎”,形势有如急风暴雨。在运动高潮的1952年2月1日,北京市举行公审大会,对贪污20多万元的原中国畜产公司业务处副处长薛昆山、贪污6万多元的原公安部行政处处长宋德贵判处死刑,没收全部财产。对贪污犯雷亚卿、孙建国、王丕业分别判15年、10年、5年徒刑,追缴全部赃款。对能坦白并积极检举的夏茂如、杭效祖免予刑事处分,追缴赃款后给予行政处分。2月

10日,河北省举行公审刘青山、张子善大会,判处两人死刑,立即执行,没收全部财产。

“三反”运动查出贪污1000元以上者10.5万人,其中900人因数额巨大或顽固不化被判刑,其中有40人被判死刑。这个运动在当时有力地遏制了腐败蔓延,对于树立廉洁精干的新风起了很大作用。但是,运动开始时,由于对干部贪污估计过于严重,按地区按部门层层下达打“老虎”指标,并且不断加码,再加上一些运动领导人立功心切,群众运动大轰大嗡,难免发生逼、供、信,造成虚假过火,伤害无辜。在运动高潮时,全国共揪出“大老虎”29万个,到第二阶段处理时能落实的,是10.5万个,虚假成分65%。

一些学者指出,“三反”运动主要是依靠临时性群众运动。运动第三阶段即建设阶段只是一般性的学习、总结,改善编制和若干具体制度,未能从带有根本性的制度和法制建设方面着手,找到一条遏制腐败的途径。因此,在此之后虽然又有多次反官僚主义、反腐败的斗争,但从长期来看,收效并不大。

在揭发贪污分子的过程中,不断发现许多贪污分子和私营业主关系密切。一些私营业主和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沆瀣一气,行贿受贿、非法经营。随着调查深入,这些罪行也一桩桩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据调查,在1950年第一期营业税缴纳中,上海351家纳税户中有偷漏税行为的占99%。天津1807家纳税户中有偷漏税行为的占82%。1951年春,沈阳市税务局调查,全市已缴纳的所得税平均占应缴数的52%,偷漏将近一半。

解放初期,建筑工程多由私营营造商承包。上海有一个只有一部旧钻机的私营业主,承包了7个水库的钻探工程,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和质量,他本人从偷工上获利2万元,又在代购器材上盗骗1.5万元。

济南利生行私营业主把旧的流速仪、经纬仪等冒充新货,卖给治淮委员会,不仅使国家损失3.8万元,并且使150个水文站、雨量站的水文记录失准。

天津市解放3年来私营业主偷工减料总值达2612万元,以机器、五金、棉纺、医药、橡胶等行业最为严重。

更令人无法容忍的是,不法私营业主在承办抗美援朝军用物品中偷工减料。天津40多家铁工厂竟使用不合格的废铁、烂铁制造军用铁锹和铁镐。这些镐和锹运到前线,一铲就卷口,一刨就断。

上海商人张新根、徐苗新为国营益民公司代购军用罐头的牛肉。他们在牛肉中掺进一半以上水牛肉和马肉,还掺入发了霉的臭牛肉和死牛肉。先后代购牛肉89万斤,盗骗国家款项20—30万元。

武汉私营福华药绵厂业主李寅廷承制志愿军急救包,领来好棉花1万斤,竟全部换成废棉,其中还有1千斤是拣来的烂棉花。这批急救包中有12万个根本没消毒,带着化脓菌、破伤风菌等就交了货。

上海私营大康药房业主王康年,曾向25个机关的65个干部行贿。他在药房设立一个“外勤部”,1951年仅账本上记录的“交际费”就有1.9万元。王康年指示他的“外勤部长”:对国家干部要“投其所好,送其所要”。王康年说:

“大康就是干部思想改造所。”凭这些手段,王康年骗取各机关订货款即有11万元,而这家药房原来资本不过2000元。

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也是一些私营业主的勾当。1950年8月,京、津市场一度发生白糖风潮,糖价猛涨,就是私营业主在中国百货公司物价科收买和安排线人泄露白糖情报造成的。这个线人还替私营业主盗窃了碱价及存底的情报,又造成1951

年北京碱价波动,使市民食用碱发生困难。

综上所述,当时不法私营业主的主要活动是五项: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简称为“五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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