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说的是:我这一辈子也没有和“老棚皮”在一起时见过这么多的野兔。他们让他的鹿皮鞋鞋尖伸出帐篷外,还在方圆一英里的地方蹦跳着,其数目之多,就像把马掌扔进炼铁炉里迸出的火花一样。
然而,红种人抵御我和凯若琳带来的这种侵扰的招数却不为我们所知,在我们的主人看来,这便让人兴味索然了。如果一个印第安人不能以合理的快刀斩乱麻的方式达到他的目的,他就干脆当即忘掉,不再自寻烦恼。他只对进行中的主意感兴趣。“老棚皮”就是如此,他把那件猩红色的毯子紧了紧——在烈日之下有毯子遮着比光着背要凉快些——就又上路了,仿佛他是普拉特河以北的唯一活物。
第三个勇士(把坐在后边一段路上想着自己要死的算做第二个)很特别,总是或左或右,或前或后地保持着与我们半英里的距离。我猜想,他同时在寻找敌人或者吃的东西。在任何时候,沙伊安人总是敌人太多而食物太少。
我们就这样一路向沙伊安人的营地进发。按照箭的飞行,我判断营地在普拉特河以北偏东不超过十英里的地方。可是,由于酋长不正常的心态和领路,我和凯若琳都提不起精神,我们这伙人居然走了三四个小时才到达那里。
地平线上的太阳还有一巴掌宽,可是苍穹下面的大草原已经渐渐变成了淡紫色。了解那块土地的人能够盯住一处一英尺见方的草皮,不抬眼去看天,就靠那上面光线的照射,随时告诉你钟点。我这里指的是白人。印第安人不遵守时间,因为他们没有白人那种时间概念, 可以随便在什么时间到什么地方去。你可以想象哥伦布的说法:“我最好还是出发吧:现在是1492年,我得在12月31号午夜之前驶过蓝色的大洋,不然的话,美洲就只好到1493年再发现了。”红种人用另一种方式计算日期。他们手语中的“ 日”和“睡觉” 是一样的。面对一块土地,印第安人看得出来,在过去的两个星期内,有什么动物来过,有什么鸟从上面飞过,以及离最近的水有多远——还会加上许多超自然的东西,因为他们不对各式各样的生命作区分。
因此,如果我说“老棚皮”懒洋洋地向前走,只是就我们而论。没问题,他很清楚自己身在何处。在一处地方,他注意到了那名哨探的勇士——我最好把他的名字也提一下:“在太阳下晒红”——正指着前方的高岗,还弯起一根手指。“晒红”1从左侧驰来,翻身下马,从腰带上解下单根的作战用的生皮马缰,拴到他插进地里的长矛上。他扔下毯子,退下绑腿。他扎着腰带,背着弓箭,攀上了那道长坡,我们其余的人都守候在坡下。他就在分水岭前,噗地卧倒在地。 这一带的草不久前被一大群野牛踩平了,还没有重新伸直,可以看见他一路蛇行,直到他的鹿皮鞋鞋底向上一翘,才不见了。
不久就有一股风从他那里吹到我们这里,只听得“嗖,嗖”两声,箭射离了弓弦,接着是奔跑的马蹄声。“老棚皮”便策马向前,我和凯若琳自然努力跟上。那儿有一处野牛洗澡的半积水的大坑,“晒红”正蹲在那儿。他身边是一只叉角羚,他正在割开那动物的喘气的喉咙。那只羚因左胯中箭倒下,但还没死。另一支箭却完全射偏了。不过,“晒红”干得很漂亮,他爬到了离那群羚羊五十英尺的地方。其余的四只,这时已跑到四分之一英里外,还在继续走着。那种动物以善跑著称。
“晒红”做的下一步,是从羚羊的臀部切下黑白相间的尾根,他会留着做装饰品,那是个精巧的小玩意儿。他随后从肋骨中间破开它的胸腔,伸手进去掏出还在跳动的血淋淋的心脏,将它抛给了我。
我颤抖着避开了那块滴血的内脏,可是“晒红”用一只手掐住我的后颈,用另一只手把羊心塞进了我嘴里。这实际上是一种亲切的表示,因为他自己就最喜欢吃鲜羚羊,他以此在“老棚皮”的部落里享有跑得最快的声誉。我当时自然还不懂得这些。不过,我让“在太阳下晒红”给吓坏了。他的特点在他的名字里被点明了。虽说许多印第安人都是红肤,可也有些人几乎是黝黑的。为了保护他的双颊,他在那儿涂了一层干了以后呈灰白色的泥,使得眼睛显得很小,还像蛇目似的闪着光。
我就这样嚼下了一块带血的羊心。由于穿过心脏的多纤维质的血管,那羊心还挺不容易嚼的。他松开了手,我就把剩下的吞了下去。我把那颗生的心脏全部吞下去后,反倒不觉得恶心了,那滋味让我说不出来。我的腿部肌肉登时就像被拉动的弓弦一样活跃起来了,若不是我们又都上了马,我觉得我简直能追上风了。“晒红”把羊尸吊在他的坐骑的臀部,让血流光。
“老棚皮”刚在山的另一侧侦察野兽的踪迹,不过他是没法看到它们的。他有一种天赋,即使对印第安人来说,那也是很突出的。他靠做梦了解一切。那天他在骑行的时候做梦,就在大草原的中间。他用不着在夜间做梦,甚至用不着靠打盹来做梦。
在射杀了那头羚羊之后不久,我们就来到了营地。营地坐落在一条不算宽的小溪上,只有三棵三叶杨遮挡,其中两棵还只是幼树。我们在营地上方的小丘处停了下来,以便给他们时间辨清我们,不致误以为是克劳人跳下了沙伊安人的马。“老棚皮”礼数周到——可以这么说吧,因为营地周围没人因为来了外人而被惊动。至少每周一次会有来自敌对部落的盗马贼成功地袭击他们,有时就在光天化日之下。
从小丘上看下去是这样一片景色:二三十顶圆锥形的帐篷搭在小溪的右岸。再往远处的湿草地上,放牧着三十多匹马。在溪水里,有些个光屁股的棕肤孩子,在咯咯笑着互相往身上戏水。一伙肌肉健壮的小伙子坐成一圈,用鹰羽扇着凉,吸着烟;另有几个穿着华丽,在一群往地上砸着什么的妇女面前招摇。两三个年轻姑娘从草原上拖着一张装满成堆干牛粪的牛皮走来,由于那一带没什么木柴,这东西就用来当燃料。一个大块头的妇女正在嚼软一块生皮。其余的人在打水,捆捆,修理棚皮,制作鹿皮靴,缝制绑腿,给衬衫钉穗,吸骨髓,磨豆子,串珠子,以及印第安妇女一天到晚给自己找的其他活计,直到夜间躺到衣袍上,让她的男人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