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炖狗肉(4)

小大人 作者:(美)托马斯·伯杰


凯若琳接过烟袋嘴,照“老棚皮”的样子吸烟。我相信,对她来说,这肯定是异性间的礼节之类的事。然而,酋长却在咕哝着咒语,抵挡他认定的她用来对付他的“恶药”,而她接过烟袋这一事实使他相信,他的魔法会生效,因为印第安人把吸烟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到了凯若琳只吹出稀薄的水汽时,“老棚皮”收回了烟袋,这时凯若琳对着她的围巾又是喘气又是咂嘴了好一阵子。她跟着又调整了好长时间的呼吸,才缓过气来,总算既没有晕倒也没有呕吐。凯若琳可真是个好样的硬性子姑娘。

这时,酋长弄松了烟锅里的烟灰,在凯若琳的靴尖上磕掉,以便把厄运带给她,不过我们当时并不明白。随后,他又从一个缀着珠子的小口袋里取烟装烟袋,实际上那只有一小部分是烟,其余的成分有红柳皮、漆树叶、牛骨髓,以及其他好几种调制材料。当然,是印第安人发明了吸烟,他们几乎没有别的创造了。

等到抽完那锅烟,“老棚皮”整个变了一个人。他笑容满面,用亲切的口吻说了好多沙伊安话,还对火边的妇女讲了些什么,显然是一番吩咐,因为她马上出去又回来了,手里拿着从前面提到的那只羚羊身上割下的一大块鲜肉。

那个面如满月的妇女劈开那块肉,扔进已经炖着佐料的锅里。我猜,大概是由于炖肉的香味,一伙印第安人纷纷在帐篷里露面了。头一个就是将马牵走的那个男孩。随后是又一个挺健壮的妇女,从背后看,简直就是和做饭的妇女一个模子倒出来的。接着是个一丝不挂的小女孩和一个稍大些的同样赤身裸体的小男孩。再后边是一个面目清秀的高个子小伙子,有二十五岁上下的年纪。最后是“在太阳下晒红”,脸上依旧抹着泥,身后紧跟着一伙人,带头的是个苗条的女人,她一头浓密的黑发编成松松的辫子,眼睛如鹿眼一样温柔。她后面是三四个小孩,最大的也就是六岁。

这些人围着帐篷壁蹲成一圈,目光都只盯着那口锅。大多数人都拿着自己的木碗,有些人拿着木勺或者牛角做的勺。他们谁都不吭一声,也不看我和凯若琳一眼。

过了一会儿,做饭的女人给我姐和我各舀了一勺,随后其余的人也围上来得到了自己的一份。“老棚皮”什么也没吃,只是满脸庄重地坐在他的皮子上。

就在这时,“老棚皮”立即瞪着凯若琳,还打了一个大喷嚏,他的高顶礼帽滑下来,蒙住了一只眼。他又打了一个喷嚏,帽子完全掉了下来。他的大鼻子里又抽动了两次——那响声就像狐狸在叫——他的辫子飘了起来,他的奖章飞起来又“哐”的一声拍回他的胸口上。

此时,所有的人都停止了狼吞虎咽,木呆呆地瞪着我们——我们初次露面时,他们原该如此的,我猜,他们当时只是因为太专注于吃那只羚羊的美好前景,而没有那样看我们。长着鹿眼的漂亮女人甚至来到凯若琳的跟前,坐到了她的那张牛皮上,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姐姐——她正竭力保持镇静,忍住因为那条白狗而引起的呕吐。这时已经能够嗅到从锅里飘来的蒸汽中有炖狗肉的味道,那就像湿湿的大衣吊在火旁被烤干的气味。

那女人的名字叫“射星”,是“在太阳下晒红”的妻子,已经生过好几个孩子。她将小孩都带到酋长的帐篷里来了,包括挂在一根帐篷立柱上的摇篮里的最小的那个,小家伙长着一双鸟一般的小黑眼珠。他的摇篮放置得恰到好处,他要撒尿时根本不需要抱出来。

“射星”的好奇心起到了转移凯若琳的注意力,让她不再想着恶心这回事的作用。她打起精神说:“见到你真荣幸,太太。”她还伸出她的一只大手和她握手,可是那个印第安女人却没有和她握手,而是把手伸进我姐姐的裤裆摸了摸,接着又摸了摸她衬衫的胸口。完事之后,她对“老棚皮”说了一个字眼“韦后”,还把一只手捂到自己的嘴上。酋长也捂住嘴,在场的每个人都照做着同样的手势。

一个印第安人在接近一个白人妇女时,迟早会打喷嚏。有人说这是由于香水或者滑石粉的缘故,不过,除去黄肥皂,我没见过我姐姐在自己身上用过别的东西。

不管你怎么解释吧,那是沙伊安人第一次知道凯若琳是个姑娘。

这会儿我刚好想起来,到我们车队来的红种人吃饼干、喝咖啡的时候,总是连声说“好,好”。我对那整个环境仍然感觉很不自在。虽然我肚子很饿,可是那顿饭却没法让我泰然下咽:我要告诉你们,那顿饭很浓烈。羚羊肉做得不太好。一方面,印第安人对油腻的东西不存偏见;另一方面,他们那时候还不习惯用盐。和肉一起炖的是某种发涩的浆果,全都做成烂糊糊的一锅,有那么一两块根,吃时没什么味道,但是一路咽到肚子里,后劲儿一上来,恨不得要吐到沙子上。

不过,如我所说,我想起了那些客套话,并且用上了。我想让那些人喜欢我。他们还没有理睬我们,但是我已经看到了,印第安人是很容易改变的。“?,好,好。”我直对着“老棚皮”这么说。这有点让人紧张。凯若琳捅了我一下,不过,酋长倒是十分高兴。

实际上,他马上对我答道:“好, 好 。”随后他又说了些什么,后来我学会了用沙伊安话和他们交谈,才明白那是我的第一个印第安名字:小羚羊,那语音听起来就像英语里的“咳嗽”。作为一个名字,它其实无关紧要,这只是个开始,我后来适时地又有了好几个名字。至少,我没有由于表达了一种感情而被割头皮。我原以为那不见得恰当,因为你还不懂得什么样的言谈举止对于一个刚刚加入到一伙野蛮人当中的十岁男孩才是合适的。

而凯若琳却得到了赞赏,因为当酋长对我微笑的时候,我看到她从她的碗里捞起一大块肉,扔到外面的帐篷皮下,我们马上就听到一条狗把肉吃掉了。在印第安人的营地里,无论什么犄角旮旯,你都会看到有狗在那里。

我琢磨,正是印第安人多彩与残忍兼具的生活,在车队的时候就吸引了凯若琳。然而,我们和“老棚皮”相处得越久,那些野蛮人的生活似乎就越普通了。因为,的的确确,一个印第安人可以在一分钟之内杀掉一个人,而在接下来的另一分钟里,他又会像定居点里的教士一样安安静静地坐下来吃饭。他们不会对白人的种种不同努力加以区分。印第安人和你所知的任何人都完全不一样。

随后,酋长对那做饭的女人说了句什么——因为如他后来所承认的,他对我们的感情确实很混杂:在他看来,我们的表现时而和善,时而恶毒。当时,他倾心于我们是因为我们在他的帐篷里吃饭,或者确切地说,吃羚羊肉,这对印第安人是极大的荣幸。在客人吃完之前,主人是绝对不会吃一口东西的,这就是“老棚皮”自己还不吃的原因。我刚才说了,酋长对做饭的女人说了句话,然后她示意我跟她出去。我多少明白了她的意思,就绕过围成半个圆圈吃羊肉的所有印第安人往外走。我们穿过门洞来到帐篷外面。天色已近黄昏,西边的天空已经涂上了一抹紫色,间隔着一道道朱红。

我要说,在当时的年龄,我对风景不那么感兴趣。我之所以要看天,是因为我的头刚一伸出帐篷,我的敌人——那条白狗就又出现了。我尽量不去理睬它,可它却叼住了我的裤脚边,还咬起来了,若不是那女人这时回头看见,它说不定会把我吃掉呢。

她叫“牛坑女”,是“老棚皮”的妻子,里面那个长得像她的女人是她妹妹,叫“白奶牛女”。按照沙伊安人的习俗,她随着姐姐一起嫁了过来,并且在服侍“老棚皮”,满足一个印第安男人对一个印第安女人提出的所有要求上,享有和正式的妻子同样的权利。

话说回来,这时,“牛坑女”指着那条狗大笑,并问了我一个问题。她把我那害怕的样子当作了充分的回答,便提起那条狗。狗绝望地号叫着,但是无济于事。“牛坑女”径直把狗提到帐篷里,用一个石锤敲破它的脑袋,在火上转动它的身体烧焦狗毛,再把狗肉剁成许多血淋淋的肉块,扔进锅里煮上。这件事在我现在描述的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完成了,因为她是个健壮有力的女人。她干这件事的时候,始终面带微笑。

“老棚皮”十分得意地看着。印第安人把狗肉当作最佳美食,白狗更是其中之最。他们把这种佳肴看得极其贵重,尽管他们有一个多星期都没有吃到鲜肉,但是仍不准动那群狗。

恐怕我和凯若琳当时并没有理解我们得到的礼遇。我姐姐在面对包括他自己的父亲在内的屠戮时,都能够坚强地站着不动,可是轮到在我们眼前杀那条赖狗时,盘腿而坐的她却开始摇晃起来,还攥紧了拳头强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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