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罪孽(1)

小大人 作者:(美)托马斯·伯杰


我当然得去镇上的学校啦,不过,你听到我不大在意上学可能会感到诧异。在一条硬板凳上坐上长长的几个小时是最难熬的部分,何况我对教我们的那个脾气古怪的老处女丝毫不感兴趣,尤其是要和小孩子混在一起,我觉得很尴尬,因为我此前没上过多少学。在我到印第安人当中生活之前,我识一些字,也会算数,我还知道乔治·华盛顿当过总统,尽管我说不出是在哪一年。

  我要说我学习还是很勤奋的,再说还有潘洼拉克太太在家里教我呢。到了春天,我的阅读能力已经达到了十二三岁孩子的水平,作文也很不错,不过拼写始终不是我的强项,而在算数上还停留在幼儿的水平。事实上多年以前就是这样子啦,我没上过多长时间的学。因此,听我讲我的这些故事,并且按照我的原话记录下来的人,就会觉得这是一个没受过教育的人。事实就是这样。

潘洼拉克夫妇应该当着我的面交谈过一些事情,但我发誓我不记得有这种情况。回顾当年,我记得一些在餐室里吃饭的情景:神甫坐在餐桌上首的一头,太太坐在下面的一头,我坐在一侧,露西把一盘盘热气腾腾的饭菜端上来。照着优雅的规矩,潘洼拉克的嗓音不高,但很有穿透力,依我看能把难嚼的肉变软,再咽下喉咙。他饭量很大,在这方面超过了任何一个沙伊安人,因为印第安人在痛痛快快地填饱肚子的同时,还有很多时间要忍饥挨饿。这么说吧,印第安人一个月吃的东西恐怕比一个白人每日三餐的丰盛食物还要少。

  可是潘洼拉克就这么日复一日地大吃大嚼。我准备告诉你他一顿饭的食量,因为如果不知道他的胃口,就会对他没有印象。

  早餐时露西要为他煎了六个鸡蛋,一大块土豆,还有他的两只大手合在一起那么大的一块牛肉。等到他用两夸脱咖啡把这些东西冲下肚子后,她就再端上来一盘烤饼,足有十个出头,上面覆盖着苹果那么大的一块黄油,还往下滴着糖浆呢。午饭,他要吃掉填了土豆、蔬菜的两只整鸡,五片面包,还有浸在奶油里的半块馅饼。下午他要探望生病的教民,他们总会设法款待他一大块蛋糕或十多块饼干,外加咖啡或茶。

  接着就是晚饭了。他要一大碗汤,他要掰很多面包泡到里面,把液体都弄成固体。随后是一大盘鱼,再是一大块烤牛排,在我和潘洼拉克太太各撕下一条之后,他一个人可以吃得只剩下骨头;一大堆土豆泥和一大摞青菜,炖萝卜和豌豆,蒸胡萝卜,四杯咖啡和大约五磅的布丁。若是有午饭剩下的馅饼,他也会一股脑吞掉。

  他虽然能吃,却是我见过的吃饭时最讲究卫生的人。除去面包之外,他的手不碰别的食物,使用刀叉时简直像妇女做针线活那么优雅。他吃完之后,盘子像刚洗过一样闪亮,他吃剩的骨头在他让露西专门预备下的一只碗里堆成干干净净的一摞。看着他吃饭真像是看一场表演,使我得以在吃饱之后剩余的时间里享受些乐趣。

  潘洼拉克太太只挑一点自己吃的东西,这没什么奇怪的,因为她不干活,也就不必吃很多。我已经习惯了从早忙到晚直到钻进牛皮入睡为止的印第安妇女,她们整天不得闲。我自己的妈妈有姐姐们做帮手,还要抱怨天太短了,她还没做完该做的事呢。可是潘太太有露西做饭,还有一个黑人姑娘虽然不住在这儿,也经常来打扫,再说拉文德把花园、跑腿等等一切户外的杂活全都包了。所以嘛,这位正值青春妙龄的白人少妇保养得极好,一天里除去我放学回家后辅导我功课的那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她都无事可做。

  由于我被野蛮人养育了几年,虽说有些举止不够优雅,但对别人还是考虑周到的。我自然不会走到潘洼拉克太太跟前,说:“我觉得你在这儿没有用场。”这确实是我的想法,却不是批评,因为我喜欢她,而且尽我所能帮助她。她知道她算是我妈,所以我还得时不时地装出需要母爱的样子。

  刚上学的那几个月里,由于要和十岁的孩子同班,那些男生对我很是奚落。我不去理睬他们,结果呢,他们以为我软弱可欺,就益发变本加厉了,还抛来些“脏印第安人”之类的话。

  最后,一天下午,他们全伙人趁我下学回家,堵在一条巷子的角落里等我。我走近的时候,他们嘲笑我是印第安人,这是不公平的,因为要知道,他们认为我被抓了去,关了五年。他们要是了解得更多,讽刺的话会更厉害,你会说我是活该呢,可是我认为他们拿不幸的事件取笑我,是不应该被原谅的。

  我什么也不说,照旧朝前走,这时其中一个走到我的跟前。他十六岁,大概有五英尺十英寸高,脸上长了一些疤。

  “没有一天,”他说,“我不想揍一个脏印第安人的。”

  我宁肯相信他会动手打我。沙伊安人没有练过拳击,印第安男孩有时摔跤,不过我已经清清楚楚地指明了,当敌人通常就在野牛打滚的水坑另一面时,印第安人在朋友之间是没有理由打斗的。而一旦和敌人格斗在一起,就不是给敌人一点颜色看看或者让他吃些土了,而是要干脆杀掉他,割下他的头皮。

  于是,我只是斜腉着那男孩,从他的身边走过,而他却用他那并不高明的手法一拳击中我右耳的下边。我大概踉踉跄跄地往一旁退了八九步,因为他的拳头很大,胳膊也挺粗。我在倒退中把课本丢了一路。别的孩子吱哇乱叫,还吹着口哨。自从举刀冲锋以来,我再没跟人战斗过,而且也不习惯在城里如此格斗,人们都是入乡随俗的嘛。这时我慢慢地用膝盖撑住身体,同时动着脑筋。那家伙跑过来,抬起一条腿,想用靴子踢我的屁股。

  

这样的动作会使人失去平衡:他要想踢人,事先就该明白这条道理的,可惜他这时才学到。我蹲下身子钻过他飞起的那条腿,把他的另一条腿只一拽,他就像只糖口袋似的摔倒在地。我用一只脚踩住她的脖子,从衬衫下抽出了我割头皮的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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