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钩腿(6)

我的探戈之恋 作者:(美)玛丽娜·帕尔默


1998年5月2日

弗兰克星期四打来电话,约我周六晚上见面。他是不是已经读过《规则女郎》了,还是别的什么?他提议去百老汇的“巴罗洛”餐厅,我说“这再好不过了”。我到的时候,他正等在那儿。这次我可不必像往常那样,得等他迟迟现身了。然而不知是什么原因,这非但没能使我高兴起来,反而令我变得极为烦躁不安(我没向他泄露这一实情——不需要让他来承受我这种神经官能症发作时的痛苦)。他如何才能知道,这并不意味着事情是如此的简单。

可他的确讨人喜欢……

不管怎么说,在酒吧间喝完饮料后,我们还是跟着服务生去了园中预定的座位。不久我就注意到,弗兰克邀我出来时表现出的那种羞怯不仅仅是受当时环境的影响,而是他惯有的一种常态。他很文静,文静得使我们的约会近乎成为了一次外出看牙医的经历,感觉似乎是要去拔牙。因为通常遇到这种情况,我就会患上糟糕的失语症,以此来掩饰心中的不安,所以这次也不例外。整个晚上,每当一个句子快要说尽的时候,我就得想方设法寻找下一句话,以免出现令人尴尬的沉默。

可他的确讨人喜欢……

必须说明一下,他是一位十分体贴周到的同伴。每当我的餐巾掉下去(时不时就会出现一次),他就会弯腰拾起;总是确保我的杯子被斟满了,并且多次问我食物是否合口。这个可怜的东西如何才能知道,我喜欢吃掉放在盘子里的食物,而不是去讨论它?

可他的确讨人喜欢……

我终于找到一个可以让他打开话匣子的话题了:汽车。有一半的时间我都在听他谈论那些我根本不感兴趣的东西(在径直盯着你看的人面前,想要止住一个哈欠而不让对方知道,绝不容易),而另一半的时间又在拼命寻找种种办法,打破沉默的局面。同时我还在为前不久那天晚上的事伤心难过,想不通自己怎么会对远处那个优美的身影充满渴望,一个对我的存在全然不知的身影。

可他的确讨人喜欢……

晚餐连同我们的初次和最后一次约会终于都结束了,我如释重负,同时却又将这种感觉掩饰得天衣无缝。他问我有没有心情去探戈舞场。我一边频频道歉,称自己太累了,一边挥手叫来一辆逃跑用的出租车,一等它停稳我便跳了上去。我这样做是为了提前制止他可能会有、也有可能不会有的想法,即在初次约会散场时给我一个吻。

可他的确讨人喜欢……

1998年5月10日

弗兰克昨晚也在曼哈顿舞厅。约完会后,这个家伙就没再给我打过电话。我必须承认,这确实让我感到有些意外,因为那天从头到尾我都在竭尽全力地表现出一副对一级方程式赛车很痴迷的样子。但是很显然,不是只有我一人能将这种厌烦的情绪掩饰得一丝不露。不管怎样,这也算是我能想出的唯一一种理由,可以让他不给我打电话。可是,就在我们默不作声地跳完一曲之后,他竟然再次约我出去!我当时的诧异程度可想而知。他是一个受虐狂,还是别的什么?

而我的反应,则更加令人不可思议。正当我考虑的时候,我的嘴里竟然蹦出一句话:“嗯,那太好了。”

对于我答应了他的邀请,有人或许会将它解释为一种具有自杀倾向的间发性精神失常。但是,如果你能充分考虑到以下五种动机,那事实上你就会发现我的做法全在情理之中:

由于之前没有想到自己会需要一个正当的借口,所以我没做任何的准备。

在他一次又一次为我从地上拾起餐巾之后,我已经完全不忍心去拒绝他了。

我担心如果说不,那他以后就不会再同我跳舞了。

由于他没给我打来电话,所以他在上次约会过程中所失去的那些迷人特征,此刻又都回到了他的身上。

他闻起来有种香根草的味道。

以上答案不能回答其中一个更为关键的问题,即第二次约会时我们究竟要谈些什么。倘若又是一次关于米其林优于普利斯通轮胎的讲座,那我想自己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坚持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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