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钩腿(15)

我的探戈之恋 作者:(美)玛丽娜·帕尔默


1999年6月4日

我觉得昨天那件事的代价已然超出了娱乐的范畴,为了提高警惕,我决定改乘公交车。同时我劝说自己,如果不想被公交车经过时排出的令人厌恶的黑色废气熏死,唯一的办法就是躲在其中的一辆车上。

在公寓楼旁边的拐角处,我找到了一个公交车站,发现那里已经排起了一条长龙。我把脑袋朝右肩歪了一下,没有任何针对地就问了一句,“去佛罗里达街吗?”却引发了一种安慰人心的多米诺效应,即一连串的点头和一连串竖起的大拇指。于是,我也排到了等候公车的队伍中。好消息是我根本不用等很长时间。这里的公交车数量很多而且发车频率也高,这打消了在伦敦长大的我对公交车长久以来形成的一种偏见,因为你在那里一生中只要能等到一辆公交车就算幸运了。除此之外,这里的男士在公交车站表现出的彬彬有礼也让我大为震惊。让所有的女士先上车是他们一种持之以恒的行为。公交车站的这种等级顺序似乎是年纪大的女士先上,紧随其后的是孕妇,然后是余下的那些形形色色的女士,再往后跟着的一些是盲人和年老体弱者,接着是年纪大的男士,最后才是那些身体健全的形形色色的男士们。我说过我喜欢这座城市吗?我也注意到,他们的这种礼貌并非仅仅局限于公交车站里。一旦上了车,这种等级顺序仍然得到大家的遵守。车上有一位老年男子,看起来至少有八十岁,坐下去时都有些摇摇晃晃,但当他一看见我的时候还是即刻从座位上跳了起来,主动给我让座。我不可能接受,于是找借口说车里空气流通不好,所以想站着(表达这些需要一些富有想象力的身体语言),然后就挤过层层叠叠的乘客朝公车后面挪了过去。

现在回想起来,我真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那么急匆匆就上了那辆该死的公交车。我们这位公交车司机,他不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是不会出于信任使用刹车的。可是每次到了踩油门的时候,他却从没有这样的顾虑。人们应该尽量避免随便散布谣言,不过我在用“鲁莽”、“疯狂”这样的词汇形容这位男士的驾驶技术的时候并未做任何不实的描述。我唯一能够想到的解释便是,公交公司肯定会给那些最先跑完全程线路的司机颁发奖金。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其结果对乘客们的颈椎来说都是惨无人道的——尤其是那些想尽量站直了的乘客们。尽管大家一会儿头朝前栽向车的前端,一会儿又被颠来颠去、搞得摇晃不已,一会儿又因每次的加速、换挡而被卷入车的尾部,直到最后而且也只有在终点的时候……才停——下来,但让我惊讶的是并没有多少人跌倒。我猜大家之所以没有跌倒是因为车上没有足够的空间可以让我们这样做!不过,这次能做一条沙丁鱼,我倒很高兴。

我注意到司机的头顶上方挂了一幅好像是麦当娜的画像。我拍了拍同车一位乘客的肩膀,向他询问此事。他告诉我那是卢汉圣母,她是司机们的守护神。

如果他能多踩几次刹车的话,也就没有多大必要祈祷了——这只是我的个人见解,并没有受任何人的要求。

最后,那个告诉我有关圣母一事的友好男士轻轻碰了我一下,告诉我到站了。下车后,我看见有好些乘客在透过窗子冲我挥手,于是我也挥了挥手。他们的友善极大地弥补了乘车给我造成的伤害。不过,我还是在摇晃,甚至都已经忘了自己为什么要来佛罗里达街。于是,我便步行去了哈瓦那,希望那里的“阿尔法乔丝”能唤回我的记忆。

1999年6月17日

在聚会上,我从来记不住任何人的名字。通常他刚向我做完介绍五分钟,我就忘得一干二净,而且还会再问十次,这既令我尴尬也令他人恼火。可是在探戈舞会上,每一位和我跳过舞的男人的名字我都记得。那是很多的名字,多得我已经数不清了。但我能肯定,到目前为止人数已超过一百。当然,他们中有一半叫巴勃罗,而另一半又叫胡安、乔治或路易斯,这为我能记住这些名字帮了不少忙。二者的不同在于,探戈舞会并不是一种聚会——尽管我远在美国的家人和朋友都不这么认为。去舞会完全就像去办公室一样,我这不是在玩笑。

首先,探戈舞会是你练习舞技的地方。和你练习的人越多,你的舞技也就进步得越快。其次,你也能和别人在这里沟通互动。一个男人如果欣赏你的舞姿(或你的屁股),他会趁着探戈舞曲的间隙问你是否愿意与他一起练习,从而为今后可能建立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奠定第一块基石。另外,这儿也是你和其他舞者交“朋友”的地方,你可以了解舞台上正在上演的剧目,剧团演员的排练内容以及谁任城区练舞房教练等等之类的问题。因此,在那轻浮快乐的虚饰下,探戈舞会也是一种非常严肃的商业交易场所。

当然,商业活动也不总是遏制快乐的产生。事实上,我认为在这个商业就是快乐的世界里仅存的两份工作中,自己或许找到了其中的一份——对于我选择了探戈而不是另外一份,我的父母应该感到欣慰。

正如昨晚所发生的事那样,商业带来的快乐甚至超过了以往。当我看见一个年轻人在拥挤的舞池的另一端冲着我点头的时候,我确确实实听见了大量的硬币丁丁当当地从老虎机里涌出来的声音:我中头彩了!这个男人和詹姆斯·迪安简直就是一个人——事实上,他比詹姆斯·迪安长得还要帅。因为他的长相过于英俊潇洒,所以看见他很容易让人激动得脸颊绯红,然后又变成煞白,最后当场晕倒。当我恢复了镇静、从想象中自己晕倒的地板上爬起来时,两膝依然打颤,尔后我们就相互做了一下简短的自我介绍。他的名字叫吉列尔莫,目前正在学习服装设计。一开始我误解了,以为他学习服装设计是为了做一名模特——这是可以理解的,只要脑袋上长眼睛的人都有可能犯过这种错误——但后来证明他是一名有抱负的设计师。

第一次看着他的眼睛时,我觉得自己没带一套泳衣真是很遗憾。他那双眼睛就像是两个巨大的蓄满了蓝绿色淡水的游泳池,我甚至觉得自己看见了水面上漂浮着的几朵百合花。

当我们站在那里,等待着音乐开始的时候,我便开始计划今后五年我俩在一起的生活。吉列尔莫和我很快会成为伙伴兼情人,这样也就圆了我想把探戈和爱情永久结合在一起的梦想。他会搬来和我同住,一两年内——即在可纪录的时间内——我们将环游世界,白天在火爆的练舞房里教跳舞,夜晚在“探戈之夜”作表演。但是,这并不能妨碍我们俩组建一个家庭。我会生几个你从未见过的最最漂亮的金发碧眼的孩子,他们的眼睛会融合我俩各自的特点——因为我的眼睛长得也不赖,有人这样说过——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在学会走路前就能跳舞了。一切都将变得完美无缺。

音乐开始了,一瞬间我的思绪又从将来回到了现在。当探戈带着我飞回魔幻地毯,飞到一个遥远、但又能体验到一种似乎自己曾经拥有过的怀旧思绪时,我便完完全全地超越了现在的时空。小提琴和班都诺的声音缠绕在一起,仿佛给我施了魔法一般,让我很快跌落……但我不得不注意自己的计划出了一些小问题:吉列尔莫几乎不会跳舞。不错,那样说是有一点点夸张,他并不是糟糕得一塌糊涂。客观地说,他的舞技只是差强人意。但是刚和他一起周游完欧洲、日本和美国,随后在我给他生养一堆孩子的时候,现实世界的野蛮入侵让我忍无可忍。当然,在拾起自己那破碎的梦想的同时,我还在想,只要多一点练习——三到五年的时间——他也许可以达到一个能令人接受的水平。但是(我内心的对话仍在继续)等到那时,我就得需要一个助行架了。当最后得出结论自己实在等不到吉列尔莫舞艺精湛之时,我难过地摇了摇头。即便其他所有的人都认为我只有二十一岁,但只有我自己最清楚他们犯了多大的错误。

到第三曲的时候,我已向悲剧低头认输了。说实话,要原谅吉列尔莫的平庸表现并非难事。我憎恨那些犯了谋杀罪的人仅仅因为长相漂亮就逃脱惩罚,但谁又说过生活是公平的呢?随后我想起了埃克,鉴于你工作如此努力,所以你有权偶尔放松一下。于是,当我收到他的邀请去跳下一曲的时候,我决定从办公室告假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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