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序:什么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1)

学而时习之 作者:薛涌


这里,我需要提示一个在本书中未能充分展开的主题,那就是在我们这个误入歧途的历史中的知识分子传统。“士”在中国文化中占据了核心地位。余英时将古代的“士”与现代知识分子的概念相衔接,在这方面做了非常卓越的研究,并对当今中国思想界有着深刻的影响。在我看来,这种“士”或者知识分子的精神,是周公以来的贤哲政治的延伸,既有发展出高贵的文化传统的前景,但其中的陷阱也十分隐蔽和危险。在孔子理想中那种小共同体自立的政治框架中,君子代表社会问政,约束君主,当然体现了具有宪政潜力的“天下为公”的精神。但是,在大一统的政治框架下,这种所谓古代知识分子的传统,则是强调君子代表君主行使其凌驾于社会的权力,进而演化成为一种专制主义的意识形态,不仅影响着古代中国,而且影响到现代中国。

讨论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分析古代国家的形成,特别是中国古代国家形成的特殊形态,以及这种形态给知识分子提供的政治与思想框架。为了分析的方便,我用两个“理想型”来描述古代国家是从氏族社会脱胎而出的过程。第一种形态以希腊为代表。在荷马时代希腊社会(希腊城邦林立,希腊社会本身当然包括许多类型,我以分析的目的,将之简化为单一的理性型),氏族(gens)是最基层的社会组织,几个氏族组成胞族(phratry),几个胞族联合成部落(tribe)。早期的国家,又常常是由几个部落组成。在早期的国家生成的过程中,这些氏族、胞族和部落都保持着完整的自立。国家的权力有三个中心:第一,议事会,主要是由个氏组的首领或者代表组成的精英决策机构;第二,公民大会,由所有公民组成,是理论上的最高权力机构;第三,军事领袖,要么直接选举产生,要么是由议事会任命提请公民大会承认,是当时的行政首脑。议事会进行日常的决策,但重要问题必须在公民大会获得确认。军事领袖后来演化为君主,但此时除了根据临时的授权带兵打仗外,权力非常有限。在《荷马史诗》中,找不到个人受国家权力的强制而做违反自己意志的事情的例子。后来这一形态产生了变化。有的城邦从氏族、胞族和部落的领导层中发展出了贵族集团;雅典则因克里斯提尼的民主改革而打破了雅典人对氏族和部落的依附,通过选票建立了新的国家认同。不过,不管怎么变,这种国家的权力是各种基层社会力量竞争、妥协的结果,受到后者的极大制约。国家并没有从社会中独立出来获得其自主性。只有在僭主统治时期,国家才获得了自主性,能够超越社会而我行我素。这也是为什么僭主统治一直是古希腊政治的异类的原因。

第二种形态则正好相反。在氏族社会瓦解后,没有形成贵族或者平民对国家的主宰。相反,军事领袖逐渐获得了一批个人的追随者和经济资源,掌握了一种独立于社会的国家权力。或者说,僭主统治没有成为异类,反而成为政治的主流,并且在权力的垄断上远远超出了希腊的僭政。韩非在《和氏》中所描述的理想君主就是这一理性形态:他具有绝对权力,任用忠于这种绝对权力的“法术之士”,克服“群臣士民”所代表的社会利益来进行统治。国家权力是君主利益的表达,而非社会利益的表达。春秋战国时代完成的国家建设过程,最终打造的就是这样的国家:贵族、国人渐渐失势,君主完全凌驾于社会之上

孔孟所代表的儒家,还是第一种形态的国家的意识形态。在小国寡民的共同体中,君子问政,常常能在一个面对面的社会中代表社会的利益,以习俗和传统制约君主的权力。韩非在《和氏》中提到的那些把“法术”视为祸害的“群臣士民”,恐怕就包括孔子心目中的君子。“群臣士民”和“法术之士”之争,其实就是原始的共和传统和新兴的君主权力的斗争,孔子所谓的“君子”是站在前者一方。不过,后一种形态的国家中,知识分子的意识形态则完全不同。他们希望通过直接认同和服务于超越社会、以君主为化身的“国家理性”,来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比如钱穆所谓的“优秀平民”,并不是代表自己的家乡和国家权力讨价还价,而是直接通过科举制度,成为为绝对权力所用的候选人。在意识形态上,他们以家国天下为承担,并不以自己共同体的利益为承担。在他们看来,仅为自己的家乡的利益说话,显得太“私”了,和自己的身份不符。于是,知识分子自视为或者被描绘为一个特殊阶层:他们并不关心自己的利益,而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所作所为都是为了社会或者文化的整体利益而考虑。直到今天,许多中国知识分子还将此视为自己的文化理想。其实,这种理想中的知识分子作为“特殊人类”,本质上就是韩非在《和氏》中所描写的“法术之士”,只不过穿上了儒家的衣装而已。在韩非笔下,和氏被砍了两只脚,抱着璞玉哭及泣血。但他声称不是哭自己的双脚,而是璞玉不被楚王承认。不用说,真正的法术之士,也是这样置个人利益于度外、一切以家国天下为念的人。一个圣明的国君,自然应该任用这样有献身精神的人才,弹压那些在下面仅仅为个人利益而营营苟苟的“群臣士民”。换句话说,秩序不应是由“群臣士民”通过自己的私利相互博弈而生成,因为那样只能使人“安于乱”;秩序必须要由超越了私利、掌握了“国家理性”的知识分子来设计,那才能“成于治”。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