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先联络就过来,谢谢你愿意见我。”
“你运气不错。”他说,“星期四下午,我通常都到麋鹿岭去打高尔夫,但是这冬天快结束了,害得我们只好取消计划了。你的口音里好像有点我纽约腔?”
“有一点儿。我在这里住了十二年,大部分的口音都不见了。再过个十年,我就会成天把什么‘喀水’(开水)‘影料’(饮料)的挂在嘴边了。 ”
“所谓的巴尔的摩腔是一种劳工阶级的口音没错,和伦敦腔的来源很像。巴尔的摩有些家族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四百年前,我敢向你保证,他们说话的腔调可不是这个样子的。”
表面上听来是纯聊天,但骨子里却是不着痕迹地说“我的家族很古老,也很有钱”,免得看似随口提起的麋鹿岭乡村俱乐部还不足以让人知道他的身份地位。因方特不禁好奇,这家伙当警察的时候也是这副德行吗,想鱼与熊掌兼得。一个警察,也是一个从来不让同事忘记他大可不必做这份工作的警察。
如果是这样,大家一定恨死他了。
威洛比端坐在扶手椅上,依据他修剪得干干净净的头发底端那条汗线来判断,这应该是他惯常坐的位置。因方特坐在沙发上,这显然是女人买的沙发——玫瑰红,还不舒服得要命。然而,因方特一跨进门槛的那一瞬间就已明白,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女人住在这里了。公寓里有条不紊,维护得很好,但是可以感觉得出来,有些东西不见了。是声音。是气味。还有些小地方,譬如安乐椅上那条油脂线。他从自己的住处了解到这种感觉。你总是可以看得出来一幢房子有没有女人常住。
“根据记录,你拿走了贝塞尼的档案。我希望我可以带回去。”
“我有……”威洛比好像有点不解。因方特暗暗祈祷他没早衰退化。他看起来健康状况良好,不过,这或许就是他还这么年轻就搬进伊登华德的原因。但是那双棕色的眼睛马上变得精明锐利。“案子有进展了吗? ”
因方特设想过这个问题,早就准备好答案了:“大概没有。但是我们找到一个女人,在圣阿格涅斯医院。”
“说她知道内情?”
“没错。”
“说她是某人?”
因方特本能的反应是想骗他。知情的人越少越好。他怎么能信任这个家伙,怎么知道他不会把消息传遍整个伊登华德,用来当成重提当年勇的机会呢?然而,威洛比是最早负责这个案子的人。无论档案记录得多么翔实,他的观点必然还是很有价值。
“不准传出这个房间——”
“当然。”他爽快地点头,立即允诺。
“她说她是妹妹。”
“希瑟?”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