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议题因为政治化与道德化,比气候变化本身更加复杂。面对全球气候变暖及其议题这一“疑难杂症”,需要非常高明的“医术”,需要综合应对战略,敷衍的策略正带来明显的“副作用”。就目前而言,气候变化议题已经使中国陷入两难境地,跟也不是,不跟也不是。
战略高度不够高。中国在求证“气候变化”真伪这一科学问题上近乎没有发言权,在“气候变化议题”上对其复杂性认识不够,从而使中国总体陷入被动。
1997年,在围绕《京都议定书》重要规则形成过程中,以美国为代表的反对方和以欧盟为代表的支持方都曾通过承诺技术转让和经济援助来积极争取中国。尤其是美国为摆脱“孤立”而一直努力推销《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伙伴关系》来取代《京都议定书》。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中国不承担减排义务,在“无责一身轻”的思想下,中国选择了《京都议定书》支持方,给美国以重压,当初这被视为打击美国的一个很好的策略。然而,中国很快成为世界温室气体第一大排放国,美国由原来拒绝与反对转向积极支持乃至主导气候变化议题,美国极力要否决《京都议定书》给中国的“优惠安排”,美国反戈一击使中国承受巨大的压力,难以招架。
中国不仅是战略准备不足,而且技术与机制准备同样不足。中国人民大学一项研究报告认为,在电力、钢铁、交通、水泥、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高耗能行业及通用技术领域中,未来低碳经济发展需要60 余种关键技术支撑,而目前中国仍有42 种尚未掌握核心技术和核心知识产权。中国在风能、太阳能设备生产上具有明显优势,但是关键技术主要来自西方。欧盟和美国手中却掌握着节能减排的高新技术和雄厚的资本优势。2005 年欧盟就启动了排放交易机制,涉及的工业部门覆盖发电、供热、炼油、金属冶炼、造纸和其他高耗能企业。2006 年欧盟委员会公布了《能源效率行动计划》,包括70多项高技术节能措施。发达国家正凭借这些领先技术以“错位竞争”的态势,在低碳经济领域应对新兴大国在传统经济领域突飞猛进的发展。
社会广度不够广。欧美等西方国家花大气力应对气候变化,主要是来自相关利益集团的压力,以及在舆论导向下形成的强大民意基础。“人为导致气候变暖”尽管可能是“莫须有”的,但是社会宁可信其有,因此政府顺势推动,势如破竹。
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及其议题挑战几乎一直是政府而且还是中央政府的工作。绝大多数地方政府由于沉迷于GDP增长的政绩,仍然一如既往引进各类形式外资,“科学发展”同样只是嘴上哈哈,纸上画画,墙上挂挂。“气候变化”往往只是少数领导偶尔用于点缀乏味报告、赶赶时髦而已,有高明者则把气候变化当作一个筐,将发展布局失当、经济决策失误等引发的环境问题纷纷装进“气候变化”。
在西方对气候变化最为敏感的当属企业,它们在节能减排的压力下,努力在低碳经济的倡议中寻找商机。在中国,企业“三军”(国有企业是主力军,民营企业是生力军,跨国企业是雇佣军)中,惟有跨国企业最先感知“春江水暖”,对气候变化议题以及相关的低碳经济发展敏感度较高。诸多国企和民企都将气候变化、低碳经济当作政府的事、遥远未来的事,坐等政府的优惠政策。
大众深度不够深。在西方,随着生活水平富足,人们对自然安全的需求越来越高,环保意识越来越强,由工业文明迅速走向生态文明。在欧洲兴起一种“共用汽车合作社”(car-sharing),人们将各自购置的汽车放在一个合作社里合用,合作社对成员的所有汽车统一维护与保养,成员按照需要提前预约,并可使用不同品质的汽车。这从某种程度上减缓了由于私家车过多造成社会交通负荷沉重和资源相对闲置的问题。荷兰号称欧洲的“自行车王国”,城市中绝大多数职工上下班不用私人汽车,而是骑自行车或乘公共交通。北欧国家瑞典地广人稀,资源丰富,但是瑞典人十分注重生态文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以及适当的住房消费。但是,人均资源短缺的中国,却选择了美国的发展模式——城市不断扩张、私家车拥有量大增以及享用大房子乃至豪华别墅。因此,中国应当借助气候变化议题与国际压力,来提高社会“节能减排”意识。例如,能否考虑在国内也实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即对豪华汽车、极宽敞住房或别墅、奢侈品等消费征收碳税,对城市非年老居民喂养宠物征收宠物税,定向用于中西部乡村的脱贫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