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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咱幸福吗(1)

中国这些事儿 作者:22度观察栏目组


新医改能否终结看病难、看病贵

199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经过5年的发展,到2003年6月底,中国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已达到1?0094亿,全国98%的地区启动医疗保险制度。同年,全国还开展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中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

历经3年的酝酿和争论,2009年4月6日,新医改方案终于尘埃落定。回归公益成最大亮点,但方案中诸多市场化因素的存在甚至强化更是夺人眼球。历经数年博弈的政府主导和市场主导能否融会贯通?

嘉宾刘国恩国家医疗体制改革小组特聘专家,北京大学中国医药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在医改方案里,从原则到细则都在体现两个东西。一个是强化政府的职责,同时,再想办法动员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一个产品、一个服务的公益性就是看它是不是能够惠及更多公众的利益,或者说公益性就等于公众受益或者老百姓是不是因此得到实惠。如果我们有任何的办法和途径,能够使老百姓获得更多的利益,我认为这就在促进公益性。反之,不管是以什么手段,如果不能增加老百姓的受益程度,那它就没有促进公益性。

公益性,简而言之,就是让公众受益。但如何让公众受益最大化,市场与政府到底谁是主导,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医疗市场发展是以市场为主导,还是以政府为主导,过去若干年一直存在争论,政府派认为医疗市场是一个市场失灵的市场。很多人认为人们在消费医疗服务很少考虑价格因素,往往是越贵的越消费。在有限医疗资源的情况下,价格因素变得无足轻重。因而,在医疗领域,市场竞争里最重要的手段――价格失灵了。市场失灵,就需要政府合理有效地介入。

嘉宾刘国恩:医改执行过程中确实需要解放思想,探索新的路子,比如说所谓加强政府的职责,就是政府在维护国民健康、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层面上要加强。政府在这次医改方面做了非常明确的界定,把它作为中国这个阶段发展的目标,要为每一个人建立一个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的保障体系,这就是在强化政府的职责。并且这个保障的路径是通过政府机构、个人都能够充分参与和贡献的社会性的保险机制来完成,而没有简单地通过税收建立免费的国家福利模式来完成。如果按照免费的国家福利模式,第一,财经吃不消;第二,会给大家一个误导,以为这个东西是免费的,就不会去珍惜它。

在有医疗保障的前提下,医疗服务的供给能力如何不断提高,使我们排队稍微短一些,而不至于找朋友、找关系才住得进医院,要想办法调动目前公立医院的积极性。与此同时还要把市场打开,让社会性资源进来。我们强调存量的革新,还要加强对增量的吸引和鼓励,才有可能使得我们服务的总供给能力上升,满足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这两个完全可以结合起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我国将逐步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首次实现医保的全覆盖。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增幅为50%,并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和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另外,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逐步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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