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突然想起她去邮局取信时听到的一件事:一个流浪汉偷走了康丝塔布先生的妻子———邦可夫人的十二条床单,他们还没逮到他,也许他现在正朝莫瑞家的房子跑去,那正是他准备逃跑的一条后路,而跟在他后面狂跑的可能不止是那十几条床单。
麦格没有花太多时间去注意人们谈论的这个人,因为邮局阿姨正甜甜地微笑着,询问她最近有没有收到她父亲的来信。
她摸黑离开了她的小房间,穿过阁楼主道,不巧撞到了一张乒乓桌。“这会儿除了其他烦人的事情外,我的屁股也受伤了。”她心里暗想。
接着她走进她的小家家,那里有查理斯?韦莱斯的摇摇马、双胞胎弟弟的电动火车。“为什么所有的事情都要发生在我身上?”此时,她多想要一个巨大的泰迪熊啊。
她站在阁楼的楼梯下,一动不动地侧耳倾听。右边是查理斯?韦莱斯的房间,里面没有一点声音;左边是她父母的房间,妈妈独自一人躺在一张大双人床上,房里也没有一丝动静。接着她轻轻地走下大厅,走进双胞胎弟弟的房间里,边走边推着鼻梁上的眼镜,好像这样她就能在黑暗中看得更清楚似的。
丹尼斯在打着呼噜,而森迪在说着一些关于棒球的梦话,咕哝了几声又安静地睡着了。这对双胞胎没什么麻烦事,他们虽然不是好学生,但也不是坏孩子。大家对他们也很满意,大多时候他们都能得B,偶尔也会得个A或者C。他们是强健的长跑好手,对游戏非常在行,倘若莫瑞家出了什么岔子,那绝对和森迪、丹尼斯无关。
她离开了两兄弟的房间,继续往楼下走。她小心翼翼地走到第七个台阶时,突然停住了脚步,生怕弄出太大的动静来。福特布拉斯已经不再叫了,那么这就说明不是流浪汉来了。如果有人在这附近的话,福特肯定会一直吠下去的。
但如果那流浪汉确实来了呢?如果他拿着一把刀?即使我们不停地尖叫,尖叫,尖叫,也不会有人听见,因为他们住得离我们太远了。总之,没有人会在意我们的。
她决定来杯可可。那玩意能让我兴奋起来,即使屋顶被掀飞了,至少我还能享受这美妙的东西。
但令麦格惊讶的是,厨房里居然亮着灯,查理斯?韦莱斯坐在桌子旁,一边喝着牛奶,一边吃着果酱面包。他一个人坐在一个那么大的老式厨房里,相形之下,显得特别纤弱。他是个金发小男孩,他身上穿着已经洗得褪色的蓝色登顿博士服,双脚在离地面足足六英寸的地方晃荡着。
“嗨!”他非常高兴地招呼麦格,“我一直在等你呢。”
可以看见福特布拉斯正趴在桌下———查理斯?韦莱斯的脚下,它希望能得到一两颗面包屑。为了表示对麦格的欢迎和问候,它抬起它细长的黑色脑袋,同时又用尾巴重重地拍打着地板。一个冬天的夜晚,一只骨瘦如柴的半大小狗被丢在他们家门口,那只小狗就是福特布拉斯。这是只由塞特种猎狗和灰狗混种的小狗,麦格的父亲决定收养它,从那时候起,他就有了属于他自己的骨感黑美人。
“为什么你不住到阁楼上?”麦格质问她的小弟弟,她说话的口气好像这个小男孩已经跟她一般大似的。“在那里,我都被吓呆了。”
“你的阁楼到处漏风,”小男孩回答说,“我知道你下来了,我在炉子上给你准备了点牛奶,现在该热得差不多了。”
为什么查理斯?韦莱斯总是这么了解她?他又是从哪里判断出来的呢?他从来不关心,或者是看起来从不在意森迪和丹尼斯在想什么。他只揣度他母亲和麦格的想法,精确到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
人们对莫瑞家的这个最年幼的孩子总是议论纷纷,谣传他智力低下,人们这么说难道是因为他们有点怕他吗?“我听说越是聪明的父母,反而越会生出弱智的孩子来。”麦格曾经听人们这样说过,“那两个男孩子看起来倒是挺不错,挺正常的,但是那个丑丫头和那个小不点就不太正常了。”
有旁人在场的时候,查理斯?韦莱斯几乎不说话,所以很多人认为他不会说话,而他4岁以前也确实没说过话。每当人们嘲笑他或者遗憾地摇头时,麦格总是气得脸色煞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