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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字生祸:洪武间“魏观案”的转折意义(4)

给历史把脉之大案人心 作者:张程


在朱元璋之前,历代也有文字狱,比如苏东坡的“乌台诗案”,好在都没掀起血雨腥风。文人的处境相对比较宽松。从朱元璋开始,文人的日子过得战战兢兢,从明朝建立到清朝中期都笼罩在“文字狱”的阴影下,一不小心就有生命危险。我们都多少知道一些其中的糊涂案。比如清朝的翰林学士胡中藻写了句“一把心肠论浊清”,就被乾隆认为在国号“清”字前加“浊”字,大不敬。胡中藻被杀,罪及师友。徐述夔写了一句“明朝期振翩,一举去清都”,被乾隆帝定为大逆,认为是鼓励人们反清复明。其实这里的“明朝”是“明天”的意思。结果,已死的徐述夔及其子开棺戮尸,徐述夔的孙子和校对诗集的人也全部处死。更著名的“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一案,则是雍正朝的案子,那个被扣上“诽谤朝廷”的罪名、斩首示众的倒霉鬼叫做徐骏。结果全社会“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只为稻粱谋”。

古代的文人是一个非常艰难的群体。整个社会给知识分子留下的发展空间非常有限:有些职业社会不让你从事(比如你不能卖猪肉,否则被曝光后会引起轩然大波),有些职业你自己不愿意从事(比如算命占卦的,比如跳大神的,比如戏子和木匠),还有一些需要文化的职业则因为个人境界没到,做不了(比如和尚道士)。文人能做的职业,都是和政治有关的职业,或者需要依赖政治得到发展的职业。一个读书人学而优则仕,功成身退是最理想的道路。但是多少人能有这样的幸运。对于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来说,知识渊博,独立思考,有了独立的思想和不凡的抱负,就要面临着在个人发展和皇权之间挣扎的命运。君主专制的制度以君为圣,文人能在自保的前提下,尽可能实践读书时的抱负胸怀就算是不错的了。如此,成功的文人首先是政治家,其次才可能做个成功的文人。如果遇到朱元璋、乾隆等大兴文字狱的时代,文人就只能“不以字迹与人交往,即偶有无用稿纸,亦必焚毁”(清朝大学士梁诗正语)。文人可以不用写字来表达思想,但总不能不说话吧?可是当独立思想本身成为了皇权的监察对象时,说话也不保险了。文人唯有少写少说,将精力用在不需要太多思考的事情上(比如从事历史考据,比如到处旅游,或者按照要求读四书五经写八股文)。明清两代社会在故步自封,沿着固定的轨道僵化发展,变得异常脆弱,和文人万马齐喑不无关系。

这种情形一直到近代才得到改观。随着清朝的势微,中国再次出现了百家争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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