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自由的森林(16)

现实即弯路 作者:邹波


6、自由的森林

这一路上,图强县林业局前局长庄学义的影子一直贯穿了森林,他命运的谜底直到2000年6月才逐渐揭开,庄学义在一份简要自传里写道:“那年春天……田纪云同志来到13年前他曾风尘仆仆亲临过的大兴安岭过火林区,实地听到了有关我的案情反映,明确指出,要搞实事求是,不搞实事求是那还叫共产党吗……”

接着是重新调查,但调查组发现不需重去森林里实地调查,走访——当初的庭审辩护和证据,都已是对庄学义最好的支持——他与当时为自己辩护的著名律师张思之先生和池英华女士同样相信:他们是雄辩的——直到宣判之前,他们都有十足的把握。庄学义说他在听到宣判的时候幽幽说了一句:“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

即使以再中立的记者口气评价,张思之先生也是正直的人,并“越老越锋利”,他总意味深长地说:“我打的官司没有打赢的”——但北京当代汉语研究所因他那些精彩的辩词将2003年度“当代汉语贡献奖”授予了他。

更年轻的池英华女士则把1987年那次黑白颠倒的庭审当成人生转折点:从此她坚定地当律师。在法庭上,你会为那辩护而激动,但紧接着,完全相反的宣判会更强烈地打击一下你的心……

“当时有股唱《国际歌》的冲动”——观看庭审的老百姓这么想,他们座无虚席,那是和平年代少见的严肃场面、危急场面。后来几百人将律师护送到火车站,请他们继续奔走。

律师再好,辩论限于它的小逻辑,迫使律师“参加那伪命题”,最终把问题关键集中在庄学义在火势最猛烈的时候,到底是先选择去救育英林场的火,还是回图强林业局本部指挥救火,成为最后致命的判定——这还要加上一个重要的事实前提,这两个地方都遭遇着大火。

1987年春天,一个在大火扑救中忘我的人,不屑陷入这样的咬文嚼字……律师根本不需“煽情”,我也根本不需用文学语言来渲染认定的事实:

当时他从哈尔滨开会途中第一时间返回,曾三次在森林的火球包围中面临生命危险,屡屡返回火场救助群众。在图强林业局本部的时候,尚能在大火来临时清醒指挥:要求公安部门先保仓库,财务部门,先保账本(那已经是森林最基层的数据了,没有备份。这总让我想起周涌泉对每根木头拍摄的“户口照片”)。庄学义还在电力丧失的情况下,用各种土办法通知群众疏散。这一事实的前提则是:“漠河及其他方面都没有及时通知图强火情”,还是庄学义亲自爬上一座高山,看到了它背后的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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