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瑞思
爱瑞思在街边走,一只手握着钥匙,另一只手上端着咖啡。狗紧跟着她,爪子噗噗拍在水泥路面上。阳光从高层建筑的缝隙之间一阶一阶地筛漏进来;人行道上,昨夜下的雨已经深一块浅一块地干了。
她穿过街道,狗紧跟在身后。快进门时,台阶上有个孤零零的啤酒罐,她对准啤酒罐踢了一脚。本来以为可以踢过人行道,谁知道罐子却横在路上,酒在店门口洒了一地。
“该死,”爱瑞思说,“去你的。该死!”
她又恼火地补上一脚,空了的啤酒罐“咔哒咔哒”滚进了排水沟。她转头往回看。面前是冰冷的砖石建筑,点缀着一排排闪耀的、紧闭的玻璃窗。她低头看着自己的狗。它摇着尾巴,小声呜咽。
“你没事的。”她说。
她用力拉开门上的百叶窗,叶片嘎吱嘎吱收了起来。她踩着门口的啤酒走过去,取出一堆新信。邮件都快塞爆信箱了。穿过商店时,她一封接一封随便瞥了两眼。账单。账单。银行账目。明信片。账单。还有一个褐色信封,用一个大写的V字封着口。
看到信封正面的字体,正朝柜台走的爱瑞思停下了脚。那是细细密密的字,每一个都用浓墨打印,e字母的半圆部分显得不清楚。爱瑞思把信封拿近了一些,才发现上面的字已经压进了淡褐色的纸面。她用手指细细抚摸这些字,感觉到纸上的凹凸:这个信封是用老式打字机打出来的。
一股冷气蛇一样地缠上了她,从她的脚踝爬上来。她抬头环顾面前的小店。衣帽架上伸出许多空荡荡的、一模一样的挂钩,高高地俯视她。一件丝绸外套从天花板上挂下来,在微风中轻轻摇晃。她启开信封口盖,封口一下子就打开了。信封里只有一张白色信纸,她把它展平开始读。她的心神还停留在地上那一摊啤酒上,想着要怎么把它弄干净,从今以后再也不乱踢街上的啤酒罐了,但这时她捕捉到了几个刺眼的词语:“病例”、“会面”,和一个名字“尤菲米娅?雷洛斯”。信的结尾是一个字迹潦草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