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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工作使人不快(3)

简约工作 作者:(美)凯丽·雷斯勒


不可否认,一周四十小时的工作时间曾经一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四十小时工作周归功于1938年颁布的公平劳动基准法(theFairLabourStandardsAct),该法律还结束了对童工的使用,建立了法定最低工资制。其思想是,确保工作的统一和公平,以避免公司对工人生活过多的控制。但不知为什么,四十小时的工作周变成了衡量能力、效率和效果的黄金标准。

在信息和服务性行业,把时间作为衡量优秀业绩的做法是行不通的。四十小时意味着什么?四十小时又能给你带来什么?诚然你仍然得花时间做研究,或建立某种知识实体,或两者之间的关系,但我们每天采取的行动,所做的工作,与交流和解决问题有更加密切的关系。我们今天的工作更多的是动脑而不是动手,知识性的工作要求对生产率要有不同的前提。

知识性的工作需要动态性(优秀的理念随时都可以出现,而不是在上午八点到下午五点之间)、专注(对工作的投入远比按时踏着钟点上下班重要)和创造力(要重申的是,你做不做某件事与几点钟无关)。今天,我们所做的工作很难用时间去衡量其效率。例如,究竟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想出同事提出的问题的答案?需要多长时间才可以想出对市场上出现的问题的见解?或者需要多少时间来说出适当的话语来敲定一桩生意?

我们试图在这种新的要求下生活,然而又受制于陈旧的观念时,便会出现本章开头的故事。我们感到疲惫不堪,受挫的人们力图在新旧观念之间进行调和。像这样的故事已经太习以为常了,似乎所有的人都觉得不值得一提了。这就是生活,对吗?每个人在工作中都有这样的经历。由于时间的问题,人们工作压力很大。如果工作场所没有公平可言,那么它对每个人都是不公平的。因此,不要把它看做世界的末日。就像看做某个星期二就行了。

我们承认像本章开头这样的故事是平常甚至平淡的,但我们怀疑你能够找出哪个人,把这样的故事当作理想工作场所的证据。在这样的压力之下,在这种有害的氛围中,在这种面向目标(没有人能够清楚是什么样的目标,因为从来就没有人对它界定过)不留情面的步伐中,我们相信你能够发现好多或许想知道当前这样的情况可能会持续多久的人。我们已经习惯了这种上班族的生活,但每个人都喜欢这种生活吗?每个人都真正从中受益了吗?很少有人在这种环境中会竭尽全力。没有几家公司能够从员工们身上取得最佳的结果。在公司化的美国社会,我们对时间的错误认识这一事实或许显得微不足道,但正是这些微不足道的小问题,日积月累,就会对雇员和公司带来巨大的问题。

我们对时间的误置造成的最为公认的后果之一就是勉强上班现象。让我们以鲍勃为例。鲍勃深谙美国公司的工作之道。工作到了五十八九岁,他目睹了公司发展的一切――减小规模、业务外包、公司裁员等等。但他在公司仍旧平步青云,因为他深知其中的游戏规则。他比任何人都先到,然后占据了前门的停车车位。这使后来的人又嫉妒,又愤恨,因为鲍勃又一次比他们做得好。在整个白天,鲍勃参加了每一次会议,连午饭也是在会议桌前吃的。到了晚上,他是最后一个关灯离开的人。他的老板们说他是“一匹驮马”,“一块磐石。”你不能否认他在工作,对吗?他投入了那么多的时间。他一定在做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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