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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与经济(5)

疾病的文化史(彩色图文版) 作者:(美)亨利·欧内斯特·西格里斯特


情况一直在改善,但非常缓慢。英国1802年通过的“学徒工的健康与道德法案”把纺织厂童工的劳动时间限定为12小时。1833年的法案禁止12岁以下的童工一天工作8小时以上,禁止13~18岁的童工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任命了工厂检查员充当执行官,但依然有很多虐待。1842年,妇女和10岁以下的儿童被禁止从事地底下的工作。1847年为妇女和儿童引入了10小时工作日制度,但10岁以下的孩子被允许在英国的工厂里工作,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1874年。

在1848年的《公共卫生法》开创了一些列的公共建设工程之后,卫生状况得到了改善。1824~1825年间,工人组织工会的权利在英国获得承认。在一个多世纪的奋斗过程中,他们成功地逐步改善了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英国是第一个经历工业化的全面冲击的国家,在欧洲大陆和美国,工业化直到后来才完全成熟。条件各不相同,但每个国家迟早都会被迫通过劳动法来保护它们的工人。

今天,在大多数西方国家,我们都生活在工业化的社会里。工厂里大量生产的商品,甚至还有农业,都变得越来越技术化和机械化。对这一发展,我们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结果都是一样的;我们必须接受这一事实。我们没有办法回到中世纪的手工业。现代机器工业已经扎下根来;它极大地提高了我们的生活水平,并因此对人民的健康和幸福做出了巨大地贡献。另一方面,毋庸置疑,工业劳动也创造了很多新的健康危害。劳动者连续不断地接触高效能的物理力量或化学力量。此外,作为极端劳动分工的结果,工作变得更加单调乏味,工人很难认识到他是在参与一个非常重要的创造过程。

国民的财富主要由工人和农民的劳动产生,社会所能做的,至少是通过一切可利用的手段减少他们的危险。劳动保护需要科学的研究、标准的建立以及执行这些标准的立法。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都是雇主的责任,他必须毫不迟疑地妥善处置,而且不能让劳动者掏腰包,对误工和伤残必须作出恰当的赔偿。最早的工业伤病诊所1910年开设于纽约和米兰。对工人的伤病赔偿最早于1883年引入德国,作为总体社会保险计划的组成部分。英国的第一部赔偿法在1897年获得通过。当它在1906年进行修订的时候,共有31种职业病被包含在内。工业高度发展的美国,是最晚引入工伤事故赔偿的国家之一。这样的法律,自1900年之后在几乎所有国家都获得了通过,并且今天依然有效。然而,依然有很多国家对职业病不作赔偿。

很多社会所需要的职业有害于健康,即使是在最好的卫生条件下。抵消其有害影响的唯一办法,就是减少工作时间,提供带薪假期用于休息和娱乐。事实上,假期很不够。一年到头吸入灰尘的煤矿工人,经常处理白热金属的钢铁工人,一直站在织机面前工作的纺织女工,从事一个季节腰酸背痛的艰苦劳作的水果采摘工 他们全都需要一次以上的年假。他们需要医学修复。我们定期对我们的机器进行大修,我们知道,在它们彻底垮掉之前对它们进行小打小闹的修补更划算。我们为什么不把同样的原则应用于对人力的保护呢?一套合理的预防医学计划,不仅要预计劳动人口的年假以及休息和娱乐的手段,而且还要提供定期体检,以及所有必要的便利设施,以治疗小病小痛,避免它们发展成重病。

如果没有女人的合作,工业的发展将是不可能的。她们的劳动实际上创造了纺织工业,最终对她们的社会解放和经济解放所作出的贡献超过其他任何事情。一旦在生产的过程中牢牢地站稳脚跟,有了她们自己的收入,女人就有资格要求的到与男人平等的权利。然而,女人始终承载着一个有着巨大社会意义的生理负担 生孩子。因此,社会必须为工作女性提供特殊的健康保护,必须把她们排除在那些特别有害或者在身体上特别费力的职业之外,必须在分娩前后给予他们带薪假期,必须提供看护孩子的托儿所及其他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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