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上,正反双方唇枪舌剑的辩论场面让人看着很是精彩,无论哪一方发言都是咄咄逼人、有理有据,对方稍有一个闪失,这边马上有人噌地站起来面带微笑说:“对方辩友,请注意你刚才的发言。”辩论赛上赢家的风采就是:有理不饶人。
但是如果你身边有这么一个堪称“最佳辩手”的同事,恐怕大家会众口一词地给他颁个“最差人缘奖”。比如,你做错了事情,你已经向他道歉,但他还是不依不饶地说:“你错在哪里,这事你说怎么解决吧,以后还会不会再犯这样的错?”如果最后再让你写个保证书。你会怎么想、怎么办?估计你会直接下挑战书,落款是“有你没我”。
俗话说:“得理不饶人,有理变无理。”有的家长批评孩子,惯于针对一件事情反复地说,以后每逢看到孩子犯错,都要把这件事情“拿出来晒晒”,以为这样做才能让孩子印象深刻,从此真的就洗心革面,永不再犯。但结果恰恰相反,这样做往往会引起孩子的反感,甚至明知是错却故意一犯再犯!
这种由于刺激过多、过强或维持时间太久而引起的逆反心理,叫做超限效应。当某人有理不饶人,因为对方的过失一直声讨乃至喋喋不休的时候,对方就会因为超限效应而对他的说辞感到厌烦,而早忘记说话的内容是否属实、有理,只想一切快点结束。“声讨者”在众人的眼里则会留下“缺乏涵养,斤斤计较,不依不饶”的印象。试想这样的人,谁有兴趣继续与之交往呢?
有理不饶人的人,一般有以下三种心理因素:
1)脾气急躁,有征服欲,以压倒别人来显示自己的心理优越。
2)爱占小便宜,自私自利,容不得被别人占到一点点好处。
3)心胸狭窄,唯恐天下不乱,时刻盯着别人身上的小缺点,一旦逮到就恨不得“一棍子打死”。
超限效应:我们发出的刺激信号太多、太强及作用时间太久,不但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反倒会引起别人极不耐烦甚至反抗的心理。
如果我们能把自己的心胸放宽,坦荡一些,有理也饶人,在宽容对待别人过失的同时,我们也能够为自己的心灵留下舒缓的空间。这在心理学上被总结为宽容定律。宽容是一切希望的开始,是世间最温暖、最和谐的力量。
曾经有一个案件,感动了很多人。两个青少年纵火犯,不小心害死了一位年轻人。他们无法面对严重后果,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感到生不如死,最后决定服安眠药自杀。
但是当电视里出现那位受害人母亲的时候,他们被感动了。受害人的母亲接受了电视台的采访,表示原谅了两个涉世不深的孩子,并规劝他们回到自己父母的身边。两个青少年深深忏悔,并放弃了自杀的举动,决定以后好好做人,为自己的罪责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这场采访也感动了所有电视机前的观众,当他们看到那位母亲泪流满面地说着“原谅”,并对两位凶手表示关心的时候,都不禁感叹那份伟大的宽容和慈悲。
上面例子中的母亲,她的一声“原谅”,无异于天使的声音,开启了黎明的希望曙光。和这位母亲的遭遇和回应相比,我们那点办公室里的小恩怨,家庭的小风波,街头的小冲突,还能算事儿吗?
江湖上最德高望重的往往不是杀人于无形的武林盟主,而是云游四海的少林高僧。无论谁犯了什么大错惹得众怒,第一个念头绝对是去少林寺躲起来。高僧总是临危不惧,淡定地摸着念珠说一句:“众施主,佛门清静之地。冤冤相报何时了,得饶人处且饶人。”那种笑容,那种气度,真正是“能忍‘忍无可忍’,能容‘罪无可赦’”,难怪少林高僧能在刀光剑影的武林中拥有这一片“天大的面子”。
说话做事小锦囊
在社会中,我们不是孤立存在的个体。我们要学会很快地融入自己所在的环境。不管对方有多大的缺点,不管对方有多么嚣张,我们都要用宽容去容纳对方。即使理在我们这一方,也要得饶人处且饶人。
(1)不要自以为是地去埋怨、批评对方
我们不要总认为对方错了,自己有理了,就去自以为是地埋怨、批评对方。也许同一件事情,在我们做的时候,也会出现和他们一样的错误,或许做得比他们更糟糕。
(2)多看对方的优点
人无完人,我们要学会得理饶人,多看对方的优点。我们容忍对方,对方也会容忍我们。相反,如果我们对别人尖酸刻薄,别人也会用同样的态度对待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