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阅美国的判例,丹诺发现,1806年一群费城制革师以不工作为要挟共谋要求提高工资而受到审判。当时上等社会对工人阶级普遍怀有强烈的仇视心理,他们普遍的看法是,工人对于雇主所采取的任何联合反抗行为,从性质来看毋庸置疑都是违法的。那些胆大妄为、企图策动罢工以争取更高工资的被告,都被判定有罪,并明确称之为罪犯。然而,据《共和政体与1821年的卡莱尔》一书记载,“一位学徒期满出师的学徒试图对几位制鞋师傅联合起来压低他的工资的违法行为提出指控时,法庭却断定被告并未犯下共谋罪。”
73年后,历史又以同样的模式在芝加哥重演:总经理联合会联合起来压低工人工资,但却不是同谋犯罪;而美国铁路工会只是想办法阻止降低工资,却受到共谋控告。
在1894年秋季的几个月中,丹诺租了一间小办公室,埋头于法律、历史和经济方面的书堆里,认真筹划着为戴斯和美国铁路工会辩护的事情。一个全新的辩护计划在他心中慢慢形成了。他决定不采取守势,不以惯常为做错事或犯罪的人辩护的形象出场,不向法官乞求公正、乞求怜悯。不,他要主动出击,他要反诉总经理联合会的共谋犯罪行为;他要向世人揭露他们联手控制价格、服务和工资,因而使竞争机制无法发挥作用的违法行径;他要控告乔治·普尔曼无视国家人民的安康,公然实行种种危害民主原则的反社会行为。更重要的是,他要让工业垄断政治接受芝加哥法庭的审判,正是这种工业垄断政治,为了20%的人的舒适和安全,不惜让80%的人忍受颠沛流离、失业以及贫穷饥饿的痛苦,让他们无法享有安德鲁·杰克逊和阿伯拉罕·林肯曾幻想的、为人类幸福而创立的民主政治。
事实上,他根本无法起诉普尔曼,他既不可能把总经理联合会投入监狱,也不可能说服法官重建经济体制,即使他能证明这个体制是违法的。在这种情况下,他觉得与其做辩护律师,还不如做一名教师、一名教育者,用自己对宣判者的抨击去教育、影响广大的听众。虽然他的当事人有可能会被判刑,会被投入监狱,但这还是值得的。在这些问题上公众反应迟钝,意见不统一,因而显得没有威胁力,但是,只要给予他们足够的教育,充分激发出他们的同情心,他们就一定会在愤怒之下挺身而起,重新塑造自己的文明。
语言就像蜡做的子弹,美元才是杀伤力很强的达姆弹。但语言却是丹诺手中唯一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