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强烈反对使用任何形式的暴力,他把社会义愤的矛头直指残忍的死刑。“政府判人死刑,比个人犯下的杀人罪更残忍、更邪恶,而且更具有预谋性。政府执行死刑的唯一目的是为了满足公众的报复心理。”
丹诺不知不觉地进入了美国最血腥的暴力杀戮场。他觉得屠宰生意在芝加哥之所以如此兴隆,绝不仅仅是由于地理位置这个偶然因素,而是由于这个城市到处都充斥着一种血腥气,比如:1886年发生秣市骚乱① 时,人们疯狂地叫嚣着要将被告处死;1924年又歇斯底里地要求让娄伯和利奥波德两个男孩流血;1877年警察对聚集在一个会议厅集会的铁路罢工工人棍棒相加,大打出手;1937年,在美国钢铁厂门外又发生了相同的一幕,同样的警察对同样的罢工工人使用同样的棍棒大打出手。
4
丹诺是1887年来到芝加哥的,那时4个人的脖子被绞索勒断的声音还在那些鼓噪着要他们命的人耳边回响。面对那几个准备将芝加哥炸到密歇根湖中的无政府主义者,整个芝加哥包括新闻媒体都发出了疯狂的叫嚣:“先吊死再审判!”当时共有8名被告受到了审判,罪名是他们共谋于1886年5月4日将一颗定时炸弹放置在秣市广场并炸死了7名警察。根据伊利诺斯州的法律规定,在共谋犯罪中,一位从犯只有在主犯的罪行被确定以后才能被审判。州当局没有对他们中的任何一位提出爆炸指控,也没有指出到底是谁放置了那颗炸弹,在这种情况下却对这8个人提出了“与一名不知名者共谋”,实施疯狂的爆炸案的指控,结果,3个人被判处15年监禁,1个在狱中自杀,另外4个人被判处绞刑。芝加哥人当时不仅想处死他们,而且还给当局施加压力,最终迫使当局处死了他们。法律上有一句名言:“假别人之手犯罪等于自己犯罪。”芝加哥人强烈要求判处8名无政府主义者死刑,丹诺认为他们就是刽子手。
他时常去监狱看望菲尔登、尼比和舒沃。他们3人得以从刽子手的绞索下死里逃生,算是比较幸运的了。丹诺变得越来越喜欢他们,因为他们是善良而无辜的,他们所犯的罪只不过是要努力让人类摆脱经济的枷锁罢了。他写了一篇言辞激烈的文章,详细说明了在这次龌龊不堪的非法审判中他们是如何被仓促地判处死刑的,这篇文章也是他第一篇论述什么是社会正义的优秀文章。丹诺应书商H. H. 沃尔杜的邀请来到洛克福德②,在经过挑选的25人面前宣读了这篇论文,其中包括《晨星》杂志的编辑。论文宣读完以后,大家都沉默不语。这时,编辑布朗先生打破了沉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