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被移送到了美国最高法院,但这次丹诺不再像1894年那样幼稚了。当时,他曾寄希望于最高法院能判尤金·戴斯无罪。从那时起他就一直在研究最高法院的判决,他得出的结论是:大部分法官作出判决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私人财产,而不是保护人权。这种做法,即使在最高法院宣布童工法和最低工资法不合宪法规定的时候,它也从来没有被驳斥过。这次最高法院的判决也未出丹诺的预料,他们以八票赞成一票反对,裁定爱达荷州的行动没有什么不妥之处。
“爱达荷警方没有责任为了使请愿人能在科罗拉多州法庭上获得适当的机会,来验证他是否真的是司法判决的逃亡者而对逮捕和引渡请愿人的时间和方式做出相应的安排。”只有麦克肯纳法官不同意这种说法。丹诺想,只要美国能继续培养出像麦克肯纳法官这样的人,那么,民主政治就有可能继续生存下去。麦克肯纳法官写道:“绑架是一种犯罪,纯粹的、毫无疑问的犯罪行为,所有的执法人员都应该谨慎从事。当执法者变成绑架者时,当执法者因利用法律的威力不当而变成诱拐者时,情况将会变成什么样呢?州与州之间引渡犯人的前提条件是:被告是来自要求引渡的那个州的司法判决逃亡者,而且在逮捕他时,他以《人身保护法令》为借口,否认过上述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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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方态度非常专横,他们甚至在外界舆论面前也无所顾忌。典狱长惠特尼曾答应尽可能地为欧查德提供奢侈品,但是,摩耶、赫伍德和培提波恩牢房里的电灯却被取走了,取代电灯的是蜡烛。典狱长说:“最近发电厂不能供应充足的电力,因此需要这么改变一下。”
他们一直被关在监狱里,当三人为抵挡寒冷想买暖和点的袜子和法兰绒衬衣时,典狱长不愿去买。他们被关在牢房里,不能出去放风,因为典狱长说他没有得到允许他们出去走动的权力。他们不能互相交谈,写信必须接受检查,收到的信必须经过狱方的预先拆看。监狱里没有报纸、杂志、书,以及任何与外界联系的东西。除非经过州长和检察官霍利的同意,否则任何人不能跟他们见面。当四个人被带到卡德威尔接受预审时,工会的三个人被锁在监狱里,而欧查德由于马克帕南提出牢房太小而被护送到了沙拉托加饭店住了一个晚上,奇怪的是当时饭店剩下的唯一一间客房正是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