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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由说话(4)

丹诺辩护实录 作者:(美)欧文·斯通


一天下午,丹诺给希斯曼打电话,邀请他来米德威吃饭。他们一起抽烟、喝咖啡、谈话,丹诺说,“彼德,听说你愿意跟我一起干,是吗?”

“当然,我非常乐意。”希斯曼直率地回答,“只是我还不知道这样做对您是不是合适。因为我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客户,业务很少,可能不会给您带来什么好处。”

“你对我太照顾了。”丹诺回答。

“看您说的!”希斯曼低声说。

“我不知道能不能赚到钱。”丹诺继续说。

“你必须对大家公开宣布你又复出了。”希斯曼说。

“你看我们该怎样做这件事呢?”

“我们事务所的名字中应该保留贝雷的名字,如果只有我们两个人,恐怕不会有什么生意。”

“彼德,你给了我勇气!”丹诺说,“只有我一个人的话,我不可能重新开始的。”

希斯曼去银行开设了一个新账户,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大约两三百元的样子,为事务所购置了桌子、椅子和地毯。几个星期过去了,几个月过去了,但没有一个人来找丹诺办案,就连那些以前他无偿提供过法律服务的穷人也不来了。丹诺不得不继续为肖托夸教育协会发表演讲,每次能挣到100~300元。演讲结束后,丹诺总是来到希斯曼的办公室里看一看。

“有什么事让我做吗?”

“丹诺先生,”希斯曼大声地说,“产权契约摘要这样的小事我怎么能让您干呢?您应该等着处理那些大案子。”

事务所开业3个月之后,丹诺问:“彼德,我们在银行里还有钱吗?”

“有,还有二三百元您可以用。”

“好,”丹诺小声说,“这是我第一次有了能给我带来生意、为我赚来钱的合伙人。”

然后丹诺回到办公室,像初次开业的新律师一样,坐在办公室里等着第一桩生意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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