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些佛陀教诫中可以看到,凡是真正依教奉行的佛弟子,理应是这个社会良好的守法公民。在中国的历史上,历代出家高僧也有被诬陷坐牢的,例如憨山大师就是其中的一位,他坐了多年的牢狱,但是却没有丝毫怨言,国家怎么判他都接受。他还在监牢里面讲?说法,把牢狱里面受刑的人统统都度化了,让那些做错事情被判刑的人都知道忏悔并改过自新、重新做人。这才是真正的佛教徒。
历史证明,佛教自永平十年(公元67年)传入中国以后,由于注重讲?教学,因此佛陀教育深入民心。佛教弟子严守戒律,因而能够成为社会奉公守法的榜样。这为中国传统社会的民风淳朴、安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正因为如此,中国历史上开明的皇帝都积极地弘传佛法,特别是在唐朝和清朝,很多皇帝都曾屡次巡礼佛寺和佛教名山,出资捐助寺院建设,礼请高僧出任国师,率先接受并进而大力支持佛陀教育,这才使得佛教在当时发展到鼎盛时期,并使佛教逐渐融合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力地抵制了外来腐朽文化的入侵和渗透。
佛陀教育"慈悲为本,方便为门"。在这种教育下,人们不仅不会对人产生嫉妒之心,还会"随喜功德",想方设法地帮助他人成就善事。而且佛教和道教都重视因果教育:财布施得财富,法布施得聪明智慧,无畏布施(让众生远离畏怖恐惧)得健康长寿。明了因果规律的人知道"一饮一啄,莫非前定",就会心平气和,不会嫉妒他人的成就,而是懂得自己去修因。
二、富之、教之:儒家和谐社会之主张
中国古人之所以重视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宗教教育等形式的道德教育,是因为他们看到,虽然一定的?济发展水平是实现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但是,仅仅提高人的物质生活水平,不会自然而然地带来道德的进步、精神的充实和社会的和谐。
孔子指出要在"富之"的基础上"教之",通过对人们进行伦理道德的教育,使他们明了自己所处的人伦关系以及相应的道德要求。孟子也说:"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这是富有远见的。因为物质生活的改善并不能自然而然地带来道德的进步和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相反,随着生活的富裕,社会上骄奢淫逸之风盛行,贫富悬殊加剧,道德观念沦丧的现象比比皆是。这些都构成了社会发展中的不安定、不和谐因素,是不可能通过简单的严刑峻法就能刹住的。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所以儒家特别重视道德的修养与教育,认为只有通过伦理道德因果的教育,才能达到孟子说的"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的和谐景象。
既然要"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就必须在全社会范围内树立明确的荣辱观、道德观和价值观,为全社会提供统一的辨别是非善恶美丑的价值标准。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信仰的国家,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既能够保持各民族大团结的统一局面,又能不断融合外来民族并充分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关键就是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秉持了儒家所提倡的"和而不同"、"不同而一"的理念,在全社会提倡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仁爱和平"等为核心的共同道德规范,而且这些道德规范能够为各个民族、各个宗教信仰的人们所认同,成为全体人民普遍奉行的价值观,形成了全社会判断是非善恶美丑的统一标准,因而没有出现如《墨子·尚同》上所讲的"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的情况。这些道德规范的确立,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乃至宗教教育确定了一以贯之的价值取向,并成为法律规则设计、制度安排的内在精神和价值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