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书写的意义——写给其楣(1)

蒙文课 作者:席慕蓉


 

其楣:

谢谢你寄来《舞者阿月》的剧本。

戏剧真是一种多重而又奇妙的创作,单只是读剧本已经是一种享受,观赏演出又是另一种享受,而如果能够亲身参与演出,想必是更加强烈和热烈的美好经验了吧。

羡慕你,可以同时是剧作者又是演出者。

其楣,你在两方面都是那么认真地投入,从你开始构思这个剧本的最初,一直到今天,这么长久的时间以来,我都是个旁观者,可说是眼看着你如何一点一滴一丝一缕地以自己的生命来“穿透”舞者阿月的生命,在交错层叠沁染和极其细致的转折之间,竟然使得你连举止和面容都在逐渐地改变,变得比较更像“阿月”,而不太像从前的那个你了。

我期待着十二月九号的演出。

不过,今天要给你写这封信,却是因为你在书的扉页上写给我的一句话,你说:“亲爱的慕蓉,书写使我们在家乡或异乡都不致流浪。”

是这样吗?其楣。

这就是书写的意义吗?

最近读了张复写的那一篇《在西安》(台湾当代旅行文选?胡锦媛编?二鱼文化),心中颇有所感。

张复是跟着父母来到台湾的北方人,小的时候,一到旧历年,父母就会带他坐上公车或者三轮车去拜访一年就见这一次面的同乡们。后来,很多年后,张复这样写着:

“旧历年的时候,我不再去拜访这些长辈了,以前爸妈带我去见他们,可能是借着晚辈拉近他们在异乡的距离,增强他们在感情上的相互依存。现在这些小孩都大了,拥有可以不见人的权利,因此谁也别想见得着谁。我只有在丧礼上才会见到某些长辈。他们看到我,露出许久没有见面的那种欣喜。我却打了个照面便匆匆离去,因为我要赶着回去工作,妈妈总这么为我解释,他们也做出十分理解的模样。”

其楣,我也好像有过那样的记忆。

我也有过那样的旧历年,穿着红色的新毛衣,跟着爸妈坐上公车或乘三轮,走很远的路到那些一年才见一次面的长辈家里拜年。有些长辈甚至是和我的外祖父共过事的朋友,住在公家分配的官舍里,都是些木造的日式房屋,院子里种着山茶和杜鹃花。

不过,我现在要向你说的是张复的这一篇《在西安》。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他去了一次西安,“见到了从未谋面的亲戚”,也和他们共处了几天。不过,大部分的时间里,在西安城内行走的张复,除了像个观光客一般的随处看之外,也不可能有任何不一样的行动。

但是,这块土地,这个城市,这些人群,其实本来也许可以与他有些更深的关连,所以,在这里,他又不可能一无牵挂来去自如的就只是像个观光客而已。

在整篇文章的最后,张复写下这段文字:

“我在香港停留了几天,本来香港才是此次旅行的重点,我却把大多数的时间花在旅馆里。中国与香港都是我从来没有没有去过的地方。前者意外地透支了我的心神,我没有精力再去探索另一个缺席甚久的地方。我每天花很长的时间写下还记得的事情。我知道我只是为自己而写,我的一生在无休止的过渡时期走过,我不代表任何人,没有立场为任何人说话,我知道,有一天,我的周遭都安顿下来的时候,我已经不在那儿了,所有我这一代的人都已经不在那儿了。”

其楣,这就是书写的意义吗?

我不是张复,不能替他做任何额外的发言,可是,他所书写的,为什么会让我心疼痛?他所描述的,为什么对我如此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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